4.学术管理的机构不健全,学术管理意识淡薄
大学作为一个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由学科和行政机构组成的矩阵结构。在这个矩阵中,教学、科研人员处于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双重权威之下。目前大多数大学的校(院)长都是由专家、学者担任。虽然他们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于一身,有利于加强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结合,但这并不等于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结合,但这并不等于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矛盾就迎刃而解。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权力的强制性和学术权威的非强制性往往导致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由于校(院)长始终处于学校权力系统的顶端,其角色期望履行好行政权力和职责的因素往往大于做好学术管理工作的因素,繁杂的行政管理事务也常常会冲淡这些担任双重角色的管理者的学术管理意识。此外,大学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既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又具有学术管理的性质。但这些机构中的管理者们的行政管理意识,往往大于学术管理意识,在工作中常常只注重行政管理方面的研究,忽视了对学术管理的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管理艺术的探讨,这也是大学学术管理难以落实到位的重要原因。
5.学术管理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
大学学术管理的职能,主要贯穿到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学术性活动之中。由于大学既是学术机构又是行政机构,对上述学术性活动的管理也就同时具有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双重性质;由于上述活动的性质属于学术活动,对其所实施的管理中学术管理因素所占的比重也应当大于行政管理的因素。然而,实际情况却与此大相径庭,主要原因就是在于没有真正建立。虽然很多大学都建立了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但真正起的作用并不多,上述学术机构往往还是处于行政机构之下。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和政权权力关系没有理顺。对学术权力的作用既缺乏理论上的研究,更缺乏政策上的指导和倾斜,与行政管理相辅相成的学术管理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
6.政府对大学学术管理的干预和影响
政府通过对大学的控制,使大学按照政府的价值准则、组织原则与程序办事,保证大学培养的人才和做出的科研成果及其学术成就符合政府的要求。而大学则总是尽量回避政府的控制,维护自主办学的地位,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权利,使学校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办学而免受来自政府及社会其他方面的干预。这种控制与自主的冲突在以往政府高度集权管理体制和整个社会的集体文化背景下,表现得虽不很尖锐,但是它对大学学术的发展却是不利的。在政府高度集权控制下,大学的学术发展都偏离了其自身的内在逻辑,教师在学术上的怀疑精神、批判精神和创造精神受到扼制。所以,从总体上讲,大学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上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平庸,难以作出杰出的贡献。
以行政管理为主体的旧的管理模式是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这种模式的特征表现在:在组织原理上,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模式仍是大学内部管理的基础;下令对大学集权管理导致的大学对政府的依赖性和对政府管理模式的仿效性,在大学内部管理活动中得到充分反映;在组织机制上,以行政职能部门为中心,致使大学内部管理行政化;在权力分配上,学校中大大小小的一切事务由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人员决策为主,学术职能机构和学术人员只是虚设的“门面”;在人员组成上,学术职能机构往往多数由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负责,致使学术人员发挥不了主导作用;在动作方式上,习惯于行政职能部门的组织和操作程序来履行深信职能机构的组织和操作程序。
四、大学学术管理的对策思考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学术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界线不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主要解决对策就是正确认识问题,纠正错误观念,采取对应的办法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具体方法可概括为如下内容:
(一)正确处理学术管理与大学行政管理的关系
1.正确认识学术管理与大学行政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要正确处理问题,其先决条件是正确认识问题。因此,认识学术管理与大学行政管理的区别和联系应是正确处理学术管理与大学行政管理关系的前提。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既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的。表现为:第一,两者存在范围不同。行政管理主要存在于日常行政事务之中;学术管理存在于学术事务之中。第二,两者的任务不同。行政管理是为保持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学术管理是为了选择正确的学术发展方向,科学规划学术发展战略,完成学术目的。第三,两者实现方式不同。行政管理是依靠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术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用集中划一的方式,靠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来统一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的行动;学术管理是依靠学者掌握的学术发展的规律及知识的权威性对学术性工作的决策,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吸收教授进入决策机构或参与有关决策的讨论和研究,运用科学实验,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同行专家评估的方法等民主管理手段来管理。第四,两者的内容不同。行政管理的内容包括诸如干部人事劳动用工、计划财务、奖励处分等,强调整体性、统一性等;学术管理内容主要是对诸如在专业与课程的设置和调整,学校发展方面选择,学术规划的制定,学术梯队的配置,教师和研究人员任用以及科研成果的鉴定,职称的评审等学术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第五,两者相互联系。大学的行政管理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直接为推动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搭建了一个效率、公平、秩序的平台来支持学术管理工作。当行政管理的对象为学术活动及其事务时,从管理的内容讲此时的行政管理也就是学术管理。
2.大学学术民主管理与学术行政管理
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不是一对对称的概念,而学术民主管理与学术行政管理却是一对对称的概念。有的学者在阐释学术民主管理和学术行政管理两个概念时,往往把学术民主管理看成是学术管理,而将学术行政管理排除在学术管理之外。很显然,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其主要原因是对学术管理的理解不够正确、深入。
学术管理有不同的管理方式,但主要不外乎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民主的管理方式即学术管理;另一种就是学术行政管理。两者是一对对称的概念,通过适当协调,两者都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学术民主管理和学术行政管理也是一对实体概念,各有其确定的含义。
所谓学术民主管理是指依据学术的特点和学术发展的规律来管理学术事务与活动,其权力主体是教授等全体教学人员,大致包括以下几重含义:第一,学术管理是教师的传统权利,体现了教师办学主体地位;第二,学术民主管理的领域越来越集中到主要学术事务,如学术发展规划、招生、课程、教师、人事、科研以及其他与学术工作密切相关的事务;第三,大学管理各层次的学术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完备,动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第四,学术民主管理与学术行政管理之前建立起了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前者一般负责主要学术事务的审议、决策,后者一般负责有关学术事务决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第五,学术民主管理的主体越来越多样化,由最初主要是高级教授的特权逐步转变为全体教学人员享有的权利,甚至大学在一定程度上也获得了参与的机会和权利。
所谓学术行政管理是指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学术事务与活动,其权力主体是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大致包含这样几种含义:第一,“校长治校”“教师治学”的观念影响深刻且广泛,校长既是学术领导的象征,又是行政领导的象征;第二,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管理学术事务和活动是为了更好地为学术管理服务。第三,学术行政管理是以学术民主管理为辅助手段而发挥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