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过了一半的时候,我和子孚确认了男女朋友的关系。这事的起因是这样的,表白之后的几周我俩在网上聊过一次,学校见过两三次,都没涉及到双方的关系进展,主要是互相了解。这种毫无进展让我在见到子孚的时候开始会担心自己在她面前缺乏魅力,并且不解风情。照理说我应该是可以的,就一个初中生来说我懂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并不少,所以不会缺乏话题,还有点幽默感会逗她开心。
我和子孚确认关系的那天我们又碰了个头,依旧是在晚自习课间闲聊。我们在操场上随意闲逛着,这时候还没冷到换冬季校服,所以在秋装下面穿了羊毛衫。我们之间似乎是在争论什么问题,具体争的是什么已经记不清了,我顺口就来了一句男孩子之间常见的赌咒——“这都不行,还是兄弟吗?”——并没有意识到这话说错了对象。
“只是兄弟而已吗?”子孚说这话的语气主要是娇羞,几乎听不出嗔怒。我看她的眼睛笑吟吟的看着我,里面还有几分得意的成分,这是在说她抓住了我说话的漏洞,要让我再主动来挑破我们俩之间那层窗户纸。从此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比较吃软不吃硬的人,尤其对子孚,这么轻易就被她用轻飘飘的一句话吃的死死的。很久以后她告诉我她当然是有充分的自信知道我极愿意跟她正式交往,她也已经做好了跟我在交往的准备,但是先提出的一方肯定来的丢脸,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前提是要先放下身段来舔。
作为没什么感情经验的初中男生,我听她这么讲心里自然就慌了起来。我害怕她真以为我说那句找死的话应该从字面理解,是想跟她做兄弟。所以我就等不得她再说下去,马上就开口补救说:
“当然不是了,怎么可能是兄弟呢?我就是口误,嘿嘿。”我回答的语气和内容一样心虚,就盼着她能格外开恩绕我一命。
“哦?那是什么呀?”姑娘显然没打算就这样放过我,一定要我说得明明白白。那时候已经有跪下唱征服这个说法,幸好子孚考虑到大庭广众让我跪下实在不雅观,还会闹得满城风雨顺带被教导主任请去喝茶,故而只是这样继续施展着她对我的权威。
“呃,我们现在是情侣了哦。”我厚着脸皮回答她,“那你是我女朋友了总算要答应吧?”这也就是确认了我们俩的名分,子孚本来得意洋洋的脸慢慢的变得绯红。这事也教会了我倘若在感情上被女孩子逼得被动,但只要光明正大地躺在地上,她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可能还要陪着我躺下来。我那时候脸皮虽然没有现在这么厚,对着刚满13岁的小姑娘还是可以耍耍无赖的。这也就是我跟子孚正式交往的开始,无奈那天事发突然,我也没不记得具体日子,只知道是她生日过后不久。
我的初恋就这么开始了,很明显我们两个之间正在形成有趣的共识,就是这段感情不坏,但是也不是顶顶浪漫的那一类,因为在我告白之前我们都没想过要谈恋爱。最后这事成了,说明我们两个都希望去爱和被爱,但是这个岁数大多数人只能单方面的去爱别人,整体爱情的水平很低下,想不出太多的门道。我那时候还没发育好,整个人像是个拉长版的大头娃娃,成天翻着白眼想稀奇古怪的问题,子孚是怎么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喜欢上我的至今我也没弄明白。
忘了说,这时候还不能说爱,只能是喜欢。后来子孚跟我又花了很久去确认我们俩之间有没有从喜欢的关系进化到爱的关系。那事开始也是我进了她的套,但最后也是她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我一直在揣测厄娃给亚当那个苹果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因为这时候后子孚要是从白雪公主的后妈那里抢过一个苹果给我,我也会感动并且毫不犹豫的啃一口,虽然我对苹果的厌恶仅次于生梨。
关于我有了女朋友这件事,当时并没有立刻跟很多人声张。倘若你在中学里谈恋爱而你又比较珍视这段感情,就不该给太多人知道,最不能知道一是父母亲戚,二是老师教导,三是一切闲到会管你闲事的人。我最先把这事分享给教我打篮球的社会人师傅——他也不完全是个社会人,还在一个职校读书,只是看染发又抽烟,在我那时候看起来是个社会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有个女朋友,后来换了一个,这两个女的曾经一起来看他打球。我告诉他我有了一个女朋友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也在,他们的反应是“太小了,不懂恋爱。”我心里却不这么想,要我说恋爱这词的定义就是我和子孚之间关系。不过这样我也不是很懂恋爱,因为我们时候对彼此间的关系也只是一知半解。
班上的同学倒是不用我说。学校本来就不大,我们也没打算那么严密地瞒着所有人,因此很快有人或多或少的见到了我和子孚频繁的见面。依我那时看,子孚长得挺可爱,他们知道倒是让我在周围挺有炫耀的资本——不是每个初中生都能有一个小一级的学妹做女朋友的,他们更多的是到了高中还是没有谈过恋爱。其实整个年级中很少有人谈恋爱还能对同班同学保密的,至少我知道的几对都没有刻意隐瞒。虽然有人因为太过高调被叫去教导主任那里喝茶,但那毕竟是少数。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经常梦到子孚,有时候是我去见她,有时候是我们在各种地方不期而遇。几年以后我依然经常梦到有关子孚的一切,不同的是一开始我梦到的是尚未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后来则会在幻想中参杂着我和她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事。听说有种思维训练能让你在梦里想起已经被忘记的事情,但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想起我对子孚告白和子孚接受那两天的大多数对白。我觉得人的记忆中最有趣的部分就是有事也有感受,具体的事忘记的很快,但是感受倒是一点都没忘,现在还记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