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
大半个城市已经沉睡,只有少数区域依然清醒,就像一个睡着的巨人,却还睁着一只眼睛。
city的唐人街里,黄瓜骑士和奥赛赫正坐在一家中餐馆里撸串。
“这杯敬马克。”奥赛赫举起酒杯。
“马克,以后怕是难得见到你这样独树一帜的巴士司机了。一路走好!”黄瓜骑士一饮而尽。
“生活还得继续。现在我们这也算是难得的清闲了,整个79区都忙成一锅粥了。”奥赛赫说。
“这还是因为超凡者和79区不是隶属关系,是合作关系,他们没有强制命令我们的权力。不然,我们现在也在那一堆忙得乱七八糟的人中间。”
“是啊。”能出动的超凡者和侧卫几乎都出动了,巡逻,布置防线,封锁现场,消除影响,打扫战场。
黄瓜骑士不停的往嘴里塞东西,以至于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模糊不清。这一会儿,他已经吃下去四盘烤肉,六瓶啤酒,素菜还不计算在内。
“你怎么那么能吃?”奥赛赫有些惊讶。
“每次动用了超凡力量,我就会食量大增。如果不用,其实我每天吃一点点就可以,大概比女孩子多不了多少。”黄瓜骑士又拿起一条黄瓜。
“喂,还没切片!”奥赛赫说道,“李,我现在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你那个道士朋友,把你救下来以后,要那么辛苦的到处赚钱。养活你也不容易啊。”
“...我今天差点失控了。”黄瓜骑士的回答没头没脑。
“我知道,狂暴?”
“还到不了那个程度,觉醒超凡力量以后,我的控制力强了不少。而且我动用超凡力量,尤其是杀戮,就能继续增强我的力量。就好像...我能吸收游离在世界之中的混沌能量一样。这次感觉尤其强烈,大概以前杀的是不死生物,这次杀的是智慧生物?我能感觉到,随着力量在增强,诅咒也在同步增强。”
“李。”奥赛赫也不知该说什么。
“没关系,奥克。先别管将来如何,这个世道,能活下去就好。再怎么说,我都比马克幸运得多。”黄瓜骑士又干了一杯,“青岛纯生真是好喝,说起来,也只有市中心的中餐馆有这么正宗的华国啤酒。嗨,奥克,你知道吗?我的老家比这里繁华很多,那里是没有夜晚的。汽车和人流永远川流不息,灯光永远照耀,餐馆日夜开放。想要撸串,无论什么时候,走出家门就有。”
“真的?”
“真的,等打完吸血鬼,我就带你去。虽然你不够帅,但你学历高,说不定还能泡到几个妞。”
“我切!你是不懂欣赏,你看我这猎豹般的身材,天神般的面孔,要什么学识?摆个破丝,就能迷得那些小姑娘晕头转向。”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什么意思?”
“不告诉你。”
“灌死你!喝酒!”
“灌我?我可是混沌信徒,你想用凡间的酒灌翻我?”黄瓜骑士说。
“混沌信徒?”
“这算是我的秘密,不过你迟早也得知道,我想你多少也猜到了吧。我的力量是混沌力量,来自于世界本源的无属性力量。不属于超凡力量里的神圣、黑暗和元素三体系当中任何一种。正因如此,我的力量难以被探测,也难以归类,甚至难以开发。
我连我自己究竟属于哪个职业都说不清楚,在今晚之前,我所有的技能,包括冷兵器精通、超凡力量、物理和法术抗性、快速恢复,全都是被动的。今晚我好像第一次用出了主动技能,我格挡的时候,下意识的把内气灌注到了盾牌上,挡开了那个火球。不然,也不会那么轻松,至少这身盔甲会被烤糊,又得花钱修理。”
“那你就的确算是个骑士了。这和圣骑士的神圣之盾技能差不多。”
“我打算把它命名为‘混沌之盾’。简称‘混盾’。”
“馄饨?”
“哈哈哈!”
“你的钉头锤也可以取个名号了,毕竟开过光,见过血,死伤在你锤下的血族也有四个了。”奥赛赫建议到。
“能不能别那么中二?”黄瓜骑士捞起一根香肠。
“不行,李,你还不懂这边的规矩。人的名,树的影,在超凡圈子里,气势很重要。没有实力乱起名字那叫搞笑,但有实力的话,有一个威风的名号,更能震慑对手。”奥赛赫很坚持。
“那...就叫龙啸吧!”
“龙啸,这名字不错!只是我好像在肉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无法回头了。曾梦想仗剑很飘逸,生活全靠浑身的蛮力。”黄瓜骑士有点小小的忧郁,不过,这忧郁很快被烤串和啤酒冲散了。
与此同时,在布莱斯本城外数十公里处,一个黑暗的地下洞穴里。
“大人,并不是我要抛弃部下逃走,实在是敌人实力太强大了,远超我们的预料。第一轮接触,三个战士就全都完了,连反应都来不及。幸好那个骑士的速度不快,我才撤了出来。不然,连传递情报的人都没有!”莱斯特跪伏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如果吸血鬼会出汗的话,他现在肯定已经大汗淋漓。
“谁让你违背命令,擅自攻击的?”上首的吸血鬼身穿中古的贵族华服,一头银发梳到脑后,这副扮相本来很不错,但现在他怒气冲冲,满脸阴沉,完全毁掉了这份贵族风度。
“我没有攻击,是血奴,那个叫麦克汉姆的血奴,他背叛了血族,出卖了小队!”
“血奴?血奴在人类当中是不被接受的,他为什么要背叛?是不是你强迫他去攻击人类侧的超凡者?”
“没有,绝对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人您看,他还攻击了我,我的皮甲被火球烧毁了,如果不是运气好,恐怕这次就回不来了!”
听到自己的属下极力否认,旁边的洛南子爵才把狂乱的心跳压抑下来。他用力一脚,把莱斯特踢了一个跟头。
“你还是个血族战士吗?慌慌张张,语无伦次的,像什么样子?说,战斗过程到底是怎么样的?敌人的实力很强,究竟有多强?跟伯爵大人好好解释!”
“我们藏在预设的掩体里,观察敌人。根据麦克汉姆提供的情报,他发现的在这附近活动的敌人只有一个,是一个掌握了侦测神术的侧卫,职业应该是牧师。
但今天晚上,我们看到了三个敌人,似乎是遇到了他们交接班,当然也可能是麦克汉姆和人类侧超凡者设好的陷阱。另外两个敌人都是超凡者,从气息来看,一个应该接近于中阶,另一个很奇怪,模糊不清,无法判断他的能量类型和具体位阶。”
“既然无法判断,为什么不立刻撤退?”
“我准备下令撤退,这时候麦克汉姆突然跳起来冲了出去,一边冲还一边发出火球,口里大喊着,为了血族!他是小队的副队长,三个战士不明就里,也跟着用手弩射击,然后一起冲了上去。”
“然后呢?”
“这时候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只能先接战。第一轮我们射出了四箭,牧师中了两箭,应该是死了。那个接近中阶的超凡者一个滚翻躲掉了,他是最先反应过来和示警的,应该是个斥候。另外那个气息模糊的,是个骑士,他稍微一动就躲过了第一箭,我们第二轮射击的时候,他已经拿出了盾牌,四支箭都被他磕飞了。
火球也被他挡住,我手下三个战士,两个绕侧,一个利用火球爆炸的焰团掩护,下潜攻击那个骑士的下盘。这本来是很标准的战术配合,执行也很完美,但是没有起到任何效果。骑士一锤子就打死了正面的战士,足足打飞起来几米高。另外两个,有个战士被那个斥候射了一箭,骑士踏步转身,一锤子一个,也都死了,死了!
我起步慢一些,等我冲到那骑士面前,刚准备接战,发出火球之后一直在原地吟唱的麦克汉姆突然又发了一个火球,打在我的背上。他是有预谋的,他隐瞒了实力,按他报告的位阶,他的施法间隔没可能这样短!这时我知道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获胜了,我不能让我的战士们白白送死,我拼了命也要逃出去,把这重要的情报送回来!”
朱利安伯爵冷哼一声:“既然敌人实力如此强大,麦克汉姆又临阵投敌,你又是如何逃回来的?”
“那个骑士实力的确很强,但他是迎头冲锋上来的,斥候还留在后面,斥候似乎不会攻击性魔法,手弩也只有一把,发射完之后,没法立刻切入近战。骑士穿的是黑色的盔甲,黑盾黑锤,他身材并不很高大,但盾和锤比一般骑士用的要大一号,每次挥锤,都会切割空气,发出凄厉的尖啸,就跟鬼哭一样!
大人,那不是个普通的骑士,那是个黑骑士啊!不然怎么可能会有那么模糊的气息,那样强大的力量!使用那种恶魔的力量,肯定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发出三次攻击之后,那个骑士突然停顿了一下,斥候还没上来,血奴一时也发不出第三个魔法,所以我才趁这个空档,逃了出来。”在性命的压力之下,莱斯特超水平发挥,有的没的真的假的全都混在一起编了一通,总算勉强自圆其说。
唯有洛南子爵不停的皱眉,他压根不信这些,攻击命令是他下的,铁定是莱斯特这个混蛋缺乏应变能力、临场轻敌,导致攻击失败。但这样乱编,胡乱夸大敌人的强大,是很伤士气的。连朱利安伯爵都有些变了色:“黑骑士?怎么可能呢?黑骑士这种东西只是传说中的存在,几百年都没有出现过了。不行,我得去报告一下古王。”
他对洛南子爵吩咐道:“先看好这个废物,别让他再惹麻烦。是死是活,让古王来决定吧。”然后匆匆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