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修行文明
野猪死的很惨,在林烨看来可谓是惨不忍睹!
一颗大脑袋被几根钢筋刺穿,纵横流淌出来的鲜血,此刻变成了暗黑紫色,凝结在一起,一块一块的,粘附在粗大的野猪鬃毛上,血痕交错的野猪头,瞧着宛如夜叉厉鬼,配合上那死不瞑目的眼神,当真是摄人心魄!
不过野猪死得惨不惨不是林烨所关心的问题,眼下他最想要的是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到人多的地方,一来为了自己生命安全,二来人毕竟是社会动物,离群索居的生活不是林烨想要的,他忍受不了那种孤独和寂寞。
“哈哈,老天爷还算怜惜我,知道我没吃的,就把你这野猪送上门来的,你也别怪我吃你的肉,没办法,小爷我也是身不由己的!”
作为一个游戏宅男穿越者,林烨明显还没适应当下的情况,竟然对一头死去的野猪自说自话,实在可笑!
唠叨了好一会,他又想起自己好像没有切割野猪的刀具,这尼玛真的悲催,难道今日非得吃个带毛猪不成?
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欲哭无泪的林烨只能接受事实,从周围找来柴火把火生了起来。
说句实在话,今天哪怕真吃带毛猪,他也得咬着牙吃下去,毕竟命最重要,至于其它一切尊严什么的暂时都可以放下。
大火炙热,火苗子窜得老高,噼里啪啦的火星子乱响,烤得林烨满面红光。
烈火烧烤之下,野猪体内油脂不断的渗出来,浇在燃烧的火焰上。
火上浇油,火苗顿时猛烈了几分,林烨脸皮子烤得生疼。
大火把野猪身上的毛烧掉了大部分,腰腹间烧得干干净净,完全是焦黑一片,见此,林烨也为自己不用吃带毛猪而高兴,只是烧着烧着,野猪好像变大了。
“咦!!”
惊咦了一声,林烨睁大眼睛瞧得清楚,野猪不是好像变大了,而是真的变大了。
当意识到这个情况不对时,林烨脑子一阵懵逼:狗日的,不会要炸开吧!
“跑啊!!”
怪叫了一声,没心情再去理会咕咕乱叫的肚子,只见林烨双脚狂奔,以他生平最快的速度一溜烟的跑到了远处。
站在远处,紧张的林烨抬头张望着,见那野猪体积还在继续膨胀,心里当即默默祈祷到:千万别炸开,千万别炸开啊,不然老子就得去喝西北风啦!
大火继续燃烧,能量继续汇聚,野猪肥膘熬出来的油落在火苗上,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呼呼啦的火苗子几乎窜上了天,也将整只野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嘭!
爆炸了!
野猪身体最终还是因为聚集太多能量爆开了,不过情形比林烨想象中的要好很多,野猪肉并没有炸得稀碎,只是被分作了几大块。
这倒是阴差阳错成全了他,省去了分割猪肉的麻烦。
只是这卖相不太好,腰腹间的排骨好肉还沾染上了内脏污秽之物,捡起一块凑近一闻,那股浓郁的腐臭气味熏得林烨差点没直接吐出来。
将能用的野猪肉全都收集了回来,原本大几百斤的野猪肉现在少了七八成,拢共还剩下百十来斤不到的猪肉,主要的还是四只猪蹄子,瞧得林烨无语望苍天。
说实话野猪肉并不怎么好吃,至少没有家猪肉的口感细腻,如果牙口不好的老太太嚼都嚼不动,又因为少了必要的香料调味,野猪肉蕴含的腥膻味极重,吃得林烨反胃直冒酸水,难受得紧。
“呕……呕……太踏马难吃了,下次打死老子也不会再吃这玩意了!”
一边赌咒骂娘不吃野猪肉,一边又用碳火小心翼翼的烧烤着猪蹄。
有两只猪蹄被烧得黑不溜秋的,可林烨就像没瞧见一样,完全不做理会,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不停的煽风点火。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有的吃就不错了,哪还容得挑三拣四说这说那的?
一应事物忙活完毕,太阳已经落下了西山,一天下来也没做什么事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夜里,因为觉得废墟上面不安全,林烨又退回了废墟下方。
没有点火,篝火虽然能给人带来温暖和光明,但在这漆黑的夜里亦是一盏明灯,很容易招来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整个身子轻躺在废墟下方的干燥处,折腾了一天,早就疲惫不堪的林烨根本感觉不到石子的硌人,躺在上面一闭眼,不出三五分钟,均匀的呼吸声便传了出来。
……
“这是哪里?难不成做梦了?”
眼前的空间灰蒙蒙的一片,瞧不得太远,以为是在做梦也没啥毛病,不过当林烨碰见大黑野猪时,神情一下就变了。
“嗯?你这头野猪怎么还在,你不是死了吗?”
话音落下,见獠牙凶猛的大黑野猪并未动作,只是转动着双眼充满怨恨的盯着自己,一副恨不要要拱死他的表情,林烨心头虽然大为紧张,却仍旧装腔作势,浑身气势一盛,道:“怎么,都变成鬼了,还想到老子梦中复仇不成?”
“……也不看看形势,就你这挫样,猪头猪脑的,斗得赢老子吗?哼,还不快滚,不然小心老子打得你魂飞魄散,叫你永世不得超生!”
什么叫做虚张声势,哪怕心里紧张得要死,面上也要装得凶狠无比,如此才能吓唬住人,吓唬住眼前大黑野猪的“鬼魂”。
只是野猪似乎不害怕他,在听了他的呵斥后,一双眼眸中的恨意更浓郁了几分。
林烨愤怒的小宇宙爆发了,居然主动冲上前去,提起他沙包大的拳头,一副武松打虎他打猪的架势。
“这位兄弟,且慢!”
一个声音从迷雾中传出来,吓了林烨一跳,没忍住爆粗了口,骂道:“卧槽,怎么还有人?”
那人闻言轻笑了两声,随即身影出现,宛如鬼魂般飘飘荡荡而来。
只见其上半身穿着棉衣,下半身裹着牛仔裤子……这副装扮怎的如此熟悉?林烨的心头巨震,直接指着眼前的家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你……你……到底是人是鬼?”
“哈哈,兄弟不必害怕,我现在非人非鬼,最多算是一缕残魂,对兄弟你也造成不了半点威胁!”对面的家伙露出和善的笑意,见林烨戒备之意甚浓,只得继续解释道:“想必兄弟也猜出了我的身份,没错,就是那个命不久矣的可怜虫……”
“哦!”
等对方解释完,林烨只是轻哦了一声,他已经冷静下来,心头虽然还很紧张,但并不感到害怕。
“既然如此,你是怎么出现在我梦里的?”
“这不是梦。”
“那是哪里?”
“血色玉佩的芥子空间之中。”
“纳尼,兄弟你没开玩笑吧,还是发了梦呓说胡话呢?芥子空间这类话都说得出来,你以为老子秀逗了会相信你的,还是你以为这是玄幻修仙?算了,算了,也别给我扯那些没用的,有什么话想托梦就直说吧,只要能做得到的绝对帮你做到,怎么样,可以了吧?”
“兄弟怎的如此着急?”
“……有什么好奇怪的吗?”
“倒也没啥,只是不明白兄弟为何不信我说的话,这不是基本常识吗?”
“滚吧,还基本常识,你骗鬼去吧!等等……你说这是基本常识?”
“是啊!”
“那你倒是说来听听看,到底是那些常识?”
“兄弟信了!”
“嗯!”
……
翌日清晨,醒转过来的林烨没有立刻爬起来,他还在消化王志军带给他的种种震撼,至于王志军是谁,不说想必大家也能猜到,正是那个命不久矣的可怜虫死后的灵慧。
而血色玉佩正是林烨从王志军尸骨上获得的,也是已件宝物,这点仅仅从其蕴含一个芥子空间便能瞧出来。
据王志军所说,此物乃是其家传之物,还说隐藏了某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只可惜王家世世代代没人参透其中玄机,甚至到最后末日降临,王志军受伤活活饿死,也没能了解到半点辛秘,实在是有点悲哀!
芥子空间其实就是林烨昨晚进入的那个灰蒙蒙空间,在那个空间里人的魂魄能够得以长久保存,一直以灵魂体的方式生存下去。
这一点王志军是个例子,那头大黑野猪也是一个例子,或许某一天林烨自己也会成为一个例子。
感慨了一阵,又想到王志军慷慨传给他的修行功法,林烨双眸之中旋即多了淡淡光亮之色。
他穿越来到的这个世界仍然叫作地球,但是根据他从王志军那里得到的消息来看,这个世界又跟他所熟知的地球存在天大的差别。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平行时空下的地球,不然他不可能听懂王志军的话,只是这个平行空间规则大不一样,在这里居然能够修行!
是的,能够修行!
你没有听错!
科技文明在这里仍然存在,不强也不弱,但跟另外时空以科技为主地球没法相比。在这里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修行文明,那才是正宗,才是主流!
相较于普通人,修行者拥有太多的优势,仅仅寿命悠长这一点,便压制住了所有普通人,其它力量更大、反应更快、速度更快、思维更敏捷等等,更是将普通人碾压得体无完肤。
因此修行文明占主导地位不可避免,修行者成为人间领导者和秩序主宰者,同样是一件无可避免的事,此乃浩荡的大势所趋,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时代洪流。
当然,此类话语只是王志军的口述,暂时并没有任何证据作为证明,林烨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被长时间洗脑忽悠瘸了,认为修行者作为人间领导者和主宰者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过内心尽管充满了疑惑与不解,但林烨选择相信一切是真的,因为芥子空间和肉身穿越是事实,这一点没法改变和更不能无视,基于此修行文明存在又算得了什么?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