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自登极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薄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也,朕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勿伤百姓一个。”
这便是明朝亡国之君崇祯皇帝朱由检在吊死于煤山一棵歪脖子树之前写的绝命遗诏。在这篇绝命遗诏中,赫然有“诸臣误朕”四字,至今看来,莫不属实。在这误国害君的“诸臣”之中,内阁首辅周延儒应首当其冲,明朝的灭亡,实与他大有干系……
周延儒(公元1593—1643年),字玉绳,江苏宜兴人。
作为明末弄权误国的大奸臣,周延儒并不是生来就是贪而又奸的,他的童年与同时代其它儿童一样,天真无邪,而且从小就表现出他的聪颖。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延儒上学堂了,他从此天天与四书五经——这些枯燥的经书打交道。读书——参加科举考试——获得一官半职,这是当时每个书香门第子弟入仕的必经之路。小延儒也不例外,他在熟读这些经书的同时,努力学习写作八股文。
众所周知,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文体的名称。它不仅有刻板的写作格式,连题目也必须是四书五经中圣人说的某句话,考生答题的内容也必须从四书五经中圣人说的话阐述开来,模仿圣人的口气,举其微言大义,不允许出格半分。“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统治者便是依靠这种方法来控制人的思想,使得到一官半职的人都成为皇帝唯命是从、思想僵化的忠实奴仆。经历了这样的“磨炼”之后,周延儒终于符合“要求”了:往日的聪颖活泼早已无影无踪,代之的是满脑子的“子曰诗云”。他的小聪明也变成了一种工具——升官晋爵的工具。
时代可以造英雄,但时势也可以造就出大奸臣。周延儒所处的时代,正是明朝政治腐败、贪赃枉法、贿赂公行的时代。由于明中期资本主义萌芽,到周延儒时已颇有发展,周的家乡宜兴地处沿海地区,资本主义萌芽更是兴盛。人们的眼光都盯住了一个“利”字。思想上经过“改造”的周延儒一走进社会这个大染缸,便变了色,他的脑子里全是升官发财的美梦。
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刚满20岁的周延儒参加京城会试、殿试均中第一,成了名符其实的“状元郎”,人称“江南才子”。不久,他被授翰林编撰。此时年少得志的周延儒觉得海阔天空,踌躇满志。此后,他沾沾自喜地与同年考生冯铨交往,两人关系密切。他这样做的打算很精明,是想今后在朝廷中有几个可以倚仗的人。天启年间,由于他善于经营,被升为右中允,掌司经局事,不久又以少詹事之职掌南京翰林院事。
周延儒在科举场上独占鳌头,身为状元郎且又仕途通达,按理说他该心满意足了。然而周延儒并不满足,他想到的是白花花的银子和更大的前程及权势。出于这种欲望,周延儒便尽其察言观色,阿谀奉承之能事,以求获得更大的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