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天大厦的顶楼套房里,洁白的大床上躺着一个气度不凡的男人。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真丝睡衣,强劲有力的胳膊搭在被子外面,白皙俊朗的脸上一片祥和,少了平日里的凌厉和冷漠。
似乎只有在睡觉时,才会舒展开那紧皱的眉头。
光洁饱满的额头下面是一对浓密的眉,锐利的眼睛闭着,看不到淬着寒冰的眼眸;英挺的鼻梁下是一张薄薄的嘴唇,色泽诱人,引人浅尝。
都说薄唇之人最是无情,可能真的不假。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宽敞明亮的房间,像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
阳光落在他的脸上,能看到脸上细微的毛孔。
放在床头的手机“叮”的一声,提示有短信进来,声音不大,却惊醒了沉睡的男人。
垂在床边的修长手指动了动,席暮城睁开了闭着的眼睛,漆黑的眸子睡眼惺忪,头发微微有些凌乱。
由于刚睡醒的缘故,脸上的表情有了一丝暖意。
他的睡眠一向很浅,一点细微的声音都能够把他吵醒。
拿起边上的手机查看信息,是程默发来的。
起身,伟岸的身躯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低头看着脚下的车水马龙。
城市一片繁华,人们起早贪黑的为生活奔波忙碌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演绎着属于他们的精彩故事,也许平凡但却美好。
自己身居高位,经历的事情固然比别人多几十倍,付出的努力也是成千上万倍的。而自己的人生却是一片黑白,没有色彩可言的。
也许拥有的东西越多,付出的代价就越惨重。
注定了自己这辈子孑然一身,孤独终老。
站在最顶端的位置,就要忍受别人忍受不了的孤独。
席暮城在公司专门有一个套房,以便他工作累了的时候可以休息。套房很大,设施很齐全,豪华至极,堪比总统套房。
出来时,已经洗漱完毕,换了一件深色的西装搭配黑色的领带,俊美的脸上一层冰霜,周身气场强大,让人望而生畏。
套房在办公室的隔壁,只隔着一堵墙的距离,所以很近。
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桌上已经放着一份早餐,而程默早早的等候在这里。
他的早餐都是程默帮忙准备的,他有很严重的胃病,所以对饮食方面格外注重,不能吃辛辣刺激的食物,只能吃些清淡的。
“总裁,昨天那批货被我们劫了,但是却让枭雄他们跑了。”程默站在一旁,有些可惜的说道。
席暮城喝粥的动作十分养眼,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高贵优雅。
他喝粥的动作不停,淡淡道:“这次我没想弄他,只想吞下他那批货。”
程默的脸上不禁浮现一丝担忧,“这次我们吃了他那么大一批货,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席暮城的脸上依旧云淡风轻,“既然他有胆子抢我的东西,那就应该有本事承担相应的后果。这次我只是小小的警告他一下,让他知道和我作对会有什么下场。”
“这段时间他肯定会有所动作,我怕他会对你不利。”
席暮城嗤笑一声,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就凭他?还翻不起什么风浪,不过这段时间还是警惕些,以免着了他的道。”
程默说的不无道理,枭雄这个人阴险狡诈,有仇必报,这次他吃了这么大一个亏,肯定不会就这么算了。
虽然不把他放在眼里,但还是小心为好,保不准他会使什么阴谋诡计。
“昨天辛苦了,今天没什么事,你先回去休息吧。”席暮城喝完粥,抬起头对程默说。
程默,这个跟了自己十年的男人,对自己忠心耿耿,从无二心。自己成功的路上,都是他在前面保驾护航,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护他周全。
“是,总裁,有什么事随时打给我。”说完,程默就退出了办公室。
昨天晚上一宿没睡,早就有了困意,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格外显眼,把整个人衬得更没精神。
席暮城一天很忙,并不是只有公司的这点事情。
在商界,他是赫赫有名的商业天才,独占鳌头;暗地里,他是让人闻风丧胆的一方霸主,独居首位。
对于黑白两道都通吃的大人物,他的势力大的难以让人想象。
所以谁都不敢招惹他,看见他都只能绕道而行。
桌上的电话响起,席暮城看了一眼电话号码,有些不情愿的接起:“有事?”
让他这么反感的人除了他顾景莲还有谁?
“为啥每次我打电话你都这么不情愿接呢?我可是你的好兄弟,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
顾锦莲有些郁闷,每次席暮城接他电话总是这么火大,像吃了炸药一样。
那头轻飘飘地飘来一句:“你烦。”
顾锦莲当场被劈成了两半,被雷得外焦里嫩的,不带这么直接在心窝处捅刀子的。
“我们十几年的兄弟情谊被你无情的伤害了,我好痛心……”顾锦莲故作委屈的说道。
席暮城就知道他说的又是一推废话,也懒得去听,不耐烦朝他吼去。
“挂了。”
“哎……别别别,我是真的有事跟你说,每次耐心都这么差,不让我把话说完。”顾锦莲有些着急的叫住他。
席暮城被他吵的头疼,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要是换做别人早就被丢进太平洋了。
“说重点。”声音带着满满的警告意味。
顾锦莲组织了一下语言:“上次我不是跟你说要给你一个惊喜吗?现在那个惊喜还差点东西,我想找你借……”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席暮城无情的打断了。
“没有,不管你借什么东西,都没有。”
“我还没说借什么你就拒绝了?这么干脆?”
顾锦莲有些受伤,这是做了十几年的兄弟嘛,“算了,今天晚上来魅色我亲自跟你说。”
说完,那边就挂掉了电话,直到现在他耳边还在回荡着他聒噪的声音。
果然,每接一次他的电话脑细胞就被无情的扼杀掉许多。
晚上,霓虹灯璀璨,白天忙碌的工作结束,迎来的是人们热闹的夜生活。
“魅色”一家高级酒吧,坐落在市中心的东面,金光闪闪的金字招牌,引人注目。
酒吧里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聚光灯闪烁,照在每一个角落。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激动人心,舞池里的男男女女跟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舞动着自己的身体,摇头晃脑。
比起外面的热闹喧嚣,楼上的包厢相对安静一些,没有那么混乱。
顾景莲今天早早的就等候在这里,有求于人总是表现得那么积极。
见席暮城还没来,索性出了包厢去外面走走。他可不是耐得住性子的人,可以在包厢里干坐着。
低着头正和电话那头的人聊得起劲,一个转弯没注意,和那边过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嘶———”,坚硬的胸膛被撞的生痛,让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啊……好痛……我的头……”许向晚吃痛的大叫一声。
他还没看那人是谁,耳边就传来一阵不悦的声音:“谁啊,走路不长眼睛的吗?差点把我貌美如花的脸毁了。”许向晚用手捂住额头,一张小脸紧紧地皱在一起。
顾景莲抬起头看向眼前不满的女人,“不长眼睛的是你吧?这么大个男人看不见?还硬生生的往上撞。”
许向晚一阵火大,被人撞了不道歉不说,还被人欺负,这怎么能忍?
“我说这位眼瞎的先生,明明是你不看路先撞了我,看看我的额头都被撞成什么样了?这件事你负全责,不仅要向我道歉,还要赔偿我医疗费。”
许向晚的额头被撞的通红,还鼓着一个小包,在白皙的脸上确实有些扎眼。
顾景莲也是第一次见这么不讲理的女人,顿时也没了绅士风度,不要脸地说:“自己投怀送抱也要我负责?”
许向晚看着面前衣冠楚楚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这是摆明了想赖账。
“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子,就算我投怀送抱也要看对方的长相吧,就你?我还不至于。”
“一个大男人穿得花花绿绿的,像只花孔雀似的,娘炮死了,我才不稀罕。”
许向晚上下打量他一番,鄙夷地说道,下巴抬得老高。
花孔雀一样的男人,她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