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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汤祯兆: 要创业,要理想,不要想赚钱 137

汤祯兆,1969年生于香港,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多重战线文化人,影评人及作家,香港电影评论学会会员。在学期间已经开始写作,被誉为“才子”。主要写作范围包括日本文化研究、社会文化观察、电影解读、文学创作及评论等;目前为《太阳报》、《Cup》、《号外》、《城市画报》等撰写专栏,也是香港中文大学新闻及传播学系的兼任讲师。着有《AV现场》、《杂踏香港》、《俗物图鉴》、《全身文化人》、《命名日本》、《日本中毒》等。

在创业之前,就不要有太大的期待,不要想着通过创业能改变你的经济状况,或者能够赚到第一桶金。

我自己以前也创过业,在创业的过程中,发现真实的创业和自己的想象是很不一样的。我那时候卖电影衍生精品,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到一张绝版海报,以为可以卖个好价钱。但事实上根本没人懂得欣赏,顾客宁可花两三千块买一张流行电影的海报。于是,做了不到一年,我的创业生涯就结束了。

所以我觉得,创业首先是能帮助你更好地认识自己,让你知道自己有没有创业的能力。人生就是一个不断了解自己的过程。二十几岁读书的时候,对自己是一种认识;然后出来工作,你又知道自己原来可以是什么样的人。在创业的过程里,其实也是在认识自己究竟有没有创业的能力。如果你在创业的时候能够淡定地处理很多事情,那么,将来你也一定能够淡定地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和挑战。

因此,创业最大的意义,并不是成功或者失败,而是在这个过程里面,你究竟得到了什么经验,这是比较正面的看法。广东话里有一句谚语,真是至理名言,叫做:“淡淡定,有钱剩。”意思是说: 只要慢慢来,别急,最后你的钱包里面一定会有钱剩下来的。我觉得必须要相信这个道理。

——汤祯兆

汤祯兆的淡定

不知道你是否与我一样曾经怀抱理想,希望在大学毕业之后开一家书店,小资生活,闲情逸致——反正我问过很多“不切实际”的读书人,大家的理想都差不多: 开书店、书吧,没事约上几位“损友”,在温暖的下午,喝咖啡、聊天;偶尔,还可以请些写字的人,来店里开个沙龙……直到大学毕业后,我涉足书界,才知道自己创业开书店,不是理想,而是梦想。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入职书店,兴冲冲地听老板八卦当年开书店的峥嵘岁月。他说,当年他大学毕业,在公司里做得不爽,于是辞掉工作,向朋友借了两万块钱,开起了书店。也没有付出什么特别的精力和心思,不知不觉,就越做越大,这一转眼,也十三四年了。老板开店那一年,是1997年。

在书店工作的那段时间,我慢慢意识到,现在想白手起家开书店,然后慢慢做大,是件困难的事——

第一,现在店面的租金是多么高呀!杭州市中心随便一间店面,月租金都在一万以上,试问卖书能赚得回来吗?(后来我到出版社工作,才知道作为渠道终端的书店,利润其实是很薄的。)

第二,网络书店对实体书店的影响简直是摧毁性的,如果没有办法从售书以外获得收入,任何实体书店都承受不住经济压力。

而且,没有一百万以上的资金,资金流运转不动,你是玩不起书店的。但是试问,如果我有一百万,那么,我的创业还叫做创业吗? 不,这不是创业,而是投资。创业的核心,在一个“创”字,在于从什么都没有的状态做起,创造出一切。但是,在市场经济越来越成熟的“后资本主义”时代,社会阶层分化已经结束,流动性越来越低,富人就是富人,穷人就是穷人,已无多少可改变的空间。于是,老板可以永世为老板,打工仔就只能永世为打工仔了。我说的,是香港。

创业已死。

现在用开书店来创业,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你绝对不要再想着可以从一家小店做起,通过几年时间赚到第一桶金,然后扩大,慢慢从小店做成大店。没门。你可以开一家小书店,每个月除去各种开销,剩余一点钱养家糊口。这也是在店面租金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倘若某日你的房东突然告诉你租金要涨,你的小店很可能就难以为继了。

对于创业者,最大的苦恼还不在于资金。纯粹的创业者,总是怀抱理想,意欲实现自己的“宏伟蓝图”。但是,在这个过程里,倘若没有人懂得欣赏,甚至觉得你的模仿者、山寨者和你并没有多少差别,最终劣币驱逐良币,才最让人生气!

例如,有一段时间,杭州流行奶茶店,大街小巷旁如星罗棋布。起初,奶茶店的先行者们是很认真在经营的,因此,奶茶的品相很好,用料非常讲究,味道纯正。慢慢地,大家看奶茶店有利可图,就多了很多后来者。

后来者和先行者的心态不同,完全冲着挣钱来。所以,凡是能够削减的成本,他们都会想尽办法削减——能用奶精的绝对不用牛奶,能放半份料的绝对不放全份。于是可以想见,奶茶的品相一定会下降。

但最可怕的是,消费者竟然完全不在乎奶茶品相变坏,好像完全喝不出来,对先行者和后来者“一视同仁”。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坚持品相的先行者实在显得太“傻”。所以,他们只有两条路可选: 要么,和后来者看齐,才能赚钱;要么,把店关了走人。

巧合的是,被我约来谈“创业”话题的汤祯兆也谈到了类似的问题,发生在香港,举的例子也是奶茶店,台湾珍珠奶茶。说完故事后,阿汤来了一句愤怒的总结——没有品位的消费者是创业最大的“敌人”!

20世纪90年代初期,阿汤也尝试过创业。他在旺角的潮人集中区开了一家电影精品店,专卖和电影相关的产品,比如海报啊、光碟啊、纪念品啊之类。

他是做事认真的人,有次费尽千辛万苦,从海外弄回一张绝版的海报放在店里。只是可惜,这样的辛苦觅不来知音,那张海报放到积尘也卖不出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时热播的电影《霸王别姬》的海报,却很受追捧。有张国荣的粉丝,为了买到一张《霸王别姬》的巨型地铁海报,不惜挥金两三千元。要知道,当时阿汤一个月的店租,也不过八千元而已。钱是这么容易赚,你能想象吗?

但是,阿汤最后还是选择结束创业,把股份留给朋友,自己远渡重洋,负笈日本。不知道阿汤身上,是否也有文人那“该死的”理想主义洁癖呢?他说,创业远非他原先所想象的那样,是为了实践理想的奋斗。“倘若只是为了赚钱,为什么不去炒股、炒楼?”在阿汤看来,所谓“创业”必须先在心中有一幅蓝图(盈利模式、服务人群、社会贡献、愿景等),然后为了试验这幅蓝图是否可行,你即便最终失败也心甘情愿,有了这样的准备,你才可以创业。

有人或许会问:“不讲赚钱,那么,创业能给我带来什么呢?”

阿汤回答:“创业给你带来的,是使你知道自己究竟是否适合创业。”

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创业的。有的人天生适合当老板,有的人天生适合当打工仔。怎么知道自己是哪一类?唯一的办法就是去试试看。

李照兴在为阿汤的新书《日本中毒》所作之序中说:

在内地当被问及香港写作人的共通点时(因早阵子出现一股香港人内地出书潮),我曾提到一个概括性的区分,以示这批香港作家跟内地书写流行文化的作家之不同。我认为香港文化人笔下的经历造就了一种体验式的书写,对于流行文化评论或生活风格文章来说,增加了感染力与说服力。这种亲身实践式的体验带评论的书写,于流行文化研究极为重要。评论者作为流行文化实践者(甚或粉丝)的趋势,在内地刚萌芽的流行文化书写中,占不可取代的位置。内地学者或评论人,书看得不少,历史的举证充分,套用名人的警句名言更多,但每当要写到文化实践,文化在成熟社会中的意义,特别是流行文化方面的亲身爱恨经历,就明显不足。

学院派的经济学家,可以旁征博引,把“创业”问题研究得鞭辟入里、入木三分;但作为局外人,终究是旁观者,读者读着这样的文章,很难有身份介入,因此也就难免有疏离感,觉得他写他的,我读我的,最终酿成误会。(请注意: 是“误会”不是“误读”,有时候是一种阶层的分离,觉得作者高高在上,无法沟通。)而香港文化人如阿汤,就以李照兴所说的“体验式书写”讲述“创业”,对这一问题自然有了更真实可感、生动鲜活的解读。

此外,阿汤治学还非常刻苦。很少见他这个年纪的人,会有这样执着的精神的。他主攻日本文化研究,着作甚丰: 《感官世界》、《俗物图鉴》、《AV现场》、《整形日本》、《命名日本》、《情热四国》……他有耐心一本接一本出书,似在手术台前解剖尸体的医生,把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拎出来仔细观察、分析、研究、记录。当然,他也评论香港。出版于2004年的《杂踏香港》,已经颇为世人承认为香港文化解读一代表之作。

然而阿汤并不学究,待人温和,说话时条理清晰、长篇大论、出口成章。听了他对创业的分析,我想,不适合创业的人,应会望而却步;适合创业的人,则会坚定信念。

■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创业情结 ■

许: 现在内地出现一些“80后创业达人”,他们受到很多人的拥戴。有的高校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尝试小型创业,政府有时候也会举办各种“创业大赛”,设立奖金作为鼓励。你赞成这种做法吗?我听说香港不少大学生也会在大学期间尝试创业,也有很多人会把大学毕业后拥有一家商店或者公司作为理想。请问真的是这样吗?

汤: 我这么看这个问题。首先,我会问: 这个所谓的创业的目的是什么?假如只是为了“赚钱”的话,今时今日这个环境,我觉得未必需要鼓励创业。因为我们有很多渠道可以选择,比如炒股、炒金等“非实体”的投资手段,已经可以帮你达到你的目标,而且,这些都比创业更加简易。假如你选择创业,随时随地都可能有风险,未必能有相当的回报。反过来说,假如你的创业不是纯粹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一个很高的理想或很好的构思,比如像脸谱网(Facebook)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那样,那还说得过去。当然,扎克伯格现在赚到钱了,但是这是后话;一开始他未必想到过,他的主意本身就很好,建立一个社交网络,供人交流。所以,关于创业,有两件事情首先要分开来讲: 你究竟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理想?

假如你问的是后者,这种创业在香港流不流行?那么,这个问题就变得很有趣了。创业永远会令人心潮澎湃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创业的情结。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或许人人都觉得打工无出路,打工永远都只能受老板的气,只有自己出来创业才有可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我想,这不仅是在香港和内地如此,在全世界各地,这都是年轻人共同的心理。但是,这种心理在香港可能尤其明显。因为香港的工作环境,已经到一个地步,就是几乎所有人都负荷不了。香港最近刚刚出台一个“最低工资条例”,规定工资不得低于每小时28元,拿这种档次工资的人,已经属于社会的最底层了,生活的压力难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萌生自己做生意的念头,是很合理的。即便不是最底层的劳工,一个普通的中层员工,他们也一样会希望有一个平台可以让他们展示自己的能力,来实践自己的理想。但在香港生活的一个讽刺是,当你想要用创业来施展自己的抱负的时候,最后都沦为“为地产商打工”——无论你做得多成功,你的收入的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都交租金贡献给地产商了。

你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或许觉得问题很简单: 租金贵,那不租就是了,用市场手段,我们杯葛(boycott)地产商就行了。香港信奉自由主义经济,大家都觉得只要这样做就可以调节。但吊诡的是,这并不能解决问题。香港作为“已发展社会”,当中有很多人已经可以不靠收入而活。香港几家比较大的财团,比如龚如心的华茂,它可以有很多楼建了十几年都不卖的,像沙田什么富豪花园之类。这些财团又不等钱用,你杯葛它,它大不了闲置,宁愿放十年不用也不卖给你,除非价格到达它心中的价位。还有一种情况,比如现在很多商场都委托给一些物业公司打理。这些公司的手段是,赶走所有低档商铺,引进高档商铺,然后加租。因为这些大财团、大公司不等钱用,今天“创业”这个游戏,已经不像过去那么简单,可以让你白手起家、慢慢做大,你做不到。所以,在这个情况底下,所有的创业都变成了一种自我安慰的假象——过去你打工,是受老板的气;现在你创业,其实是受更多的气,你根本不知道究竟哪一样东西是影响你创业成功与否的因素。于是很多人,就变成在一个循环里转圈,你只能自我安慰地告诉别人你在创业。

香港人的性格呢,又是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出自己“没事做”的,几乎所有人在正职之外都会有兼职,并以此为自豪。你随便去问一个人好了,尤其是传媒人。比如你去问马家辉他的正职是什么,他未必会跟你说他是大学老师或者是《明报》策划人。香港人就是这样,喜欢表现得自己好像是“多功能”的,好像是不受某些东西束缚的。但实际上,对大部分人来说,创业都是假象多于实质。

至于你问我,香港的大学鼓励学生创业吗?我记得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学校会组织学商科的同学进行一些虚拟的炒股啊、投资啊之类的比赛。我不觉得这样的比赛,会真的帮助学生学到如何创业。这就好比,我从来都不相信任何一个征文比赛是能够培养出一个作家的。但是你说,是不是就不需要有征文比赛了呢?我觉得又不是。大学每年收那么多钱,吐出一点来设立基金,给学生拿奖,即便只是一个“荣誉”也是一件好事嘛。但是,我劝大家现实一点来看,这类的比赛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都是虚拟的。就好像你拿了一个征文比赛的冠军,千万不要就当自己是一个作家。

许: 去年在内地热播的电视剧《奋斗》引起人们对“创业”话题的讨论。有的人说,现在社会结构如此固定,阶级成分如此僵化,除非你是“富二代”或“官二代”,否则别想创业成功。你怎么看这个观点?

汤: 这个问题这么看。我赞成一个观点: 有钱人开创的事业,不能叫做“创业”,创什么鬼业啊,亏光了都不要紧,根本就是一场游戏而已。当成功与否已经无所谓的时候,我觉得已经不是创业了。那么,一个普通人究竟有没有机会通过创业去实践自己的理想呢?这牵涉到经济学上讲的一个社会的“流动性”。香港一直以来都标榜自己是一个“流动性”很高的社会,意思是告诉大家只要通过努力,就一定能改变你的命运,一定能向上爬。但是实际上呢,香港社会现在的“流动性”是非常非常低的。

当然,这不仅是香港社会的问题,基本上任何一个“已发展社会”其实都面临这个问题。只要是“已发展社会”,就一定有既得利益者,这些既得利益者一定会用尽办法去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那么对其他人来说机会自然就少了。那么,在过去香港还处于“未发展社会”的阶段,或者可以叫“均贫社会”,大家都贫穷,你也不会很不开心的,因为大家都住在村里,物质生活都一样的时候,我们相互之间比的是幸福指数。可是当大家的生活慢慢变好,大部分人都进入中产阶级以后,“物质”就成了我们相互之间比较的一个,不说是唯一,起码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我说这些是想证明什么呢?就是中国人创业,往往都是奔着钱去的,很少有人是怀抱理想而去。而这种对金钱如此重视,什么都以钱作为衡量标准的心态,我个人觉得是与我们这个民族过去一百多年的历史留给我们的“不安全感”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的。内地自不消说,一直以来战乱不断;即便是在香港,很少有人想过会在香港住很久的,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走人,1997年之前就移民了一大批。正因为大家有这个心态,所以才会觉得我要尽快创业,尽快赚钱,就像买一份保险,当香港发生什么变化的时候,可以“安全”一点。在香港,所有老百姓都有这个梦想。但是,现在已经不是“均贫社会”,大家手里都有一点钱,因此,创业起步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你如果还只是为了赚钱而选择创业,我想你会很失望。

■ 创业中最大的“敌人”是消费者 ■

许: 照这样说,香港是个不适合创业的城市喽?

汤: 扪心而论,我由始至终觉得香港不是很适合创业。正如前面所说,因为大家都是为了赚钱,都想着要尽快回本,一定要一击即中,如果需要三年五年都觉得太久,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再好的创意也会被浪费。不要说别的产业,就算是香港电影也是如此,一定要一部电影就赚到钱,你不要跟我说什么靠两部、三部、四部……慢慢教育观众怎样去欣赏文艺片——没人会这样做的。所以,从创业者本身来说,他们的能力有,但是文化质素都是不够的。

但是,对于那些真的想实践理想的创业者来说呢,香港的客观环境又不允许他们存在。香港的消费者,是一群非常没有品位的消费者。林奕华最近在内地出书,不是还在讲这个问题吗?就是香港人这么多年来,一直被“无线”的价值观垄断,大家需要的不是新鲜东西,只要一个固定的模式,往里面填充内容,打发时间而已。香港人不知道什么叫好电影,也不知道什么叫好的文学作品。那么一般人靠什么做评判呢?靠“奖”。大家之所以觉得王家卫、梁朝伟、萧芳芳、杜琪峰厉害,就是因为他们在外国拿奖。《岁月神偷》在外国拿了个什么垃圾奖,回来就受人追捧。这些都是非常表面的东西,我们需要别人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好东西。我觉得创业最大的敌人,是你面对的一群没有自主判断能力的消费者。因为创业是需要人来欣赏你的,有“知音”欣赏你,肯为你的产品掏钱,你才能在创业中得到内心的满足。

在香港创什么业赚钱最快?通常是一些食肆,比如最近流行一些台湾的饮品,如珍珠奶茶之类。当有一家成功了以后,马上十家八家都来了——大家不断去复制。然后大家为了赚钱,大部分人都会偷工减料。只有少部分有良心的人会坚持用好的材料,而这些人最惨了。因为香港的消费者是吃不出你的材料好不好的,对他们来说都一样。那么,用好材料的商家不是不赚钱就是赚得少了,反而没有竞争力了。所以,本来有良心的商家呢,也要适应“香港模式”。

许: 你把香港说得这么“一无是处”,那么,你觉得内地创业的情况会不会好一点呢?

汤: 我不敢乱说。但是就我简单的观察,我觉得内地创业的空间可能会比香港大一点,因为很多东西还未成“规矩”。当然,内地有不少人已经富了起来。但是,很多商业运作上面,还存在着不少灰色地带。这一点很尴尬,有的人觉得是不好的,但越是灰色、越是暧昧的地方其实是有越多机会的。在香港很明确,你要申请一个品牌,要办理很多的程序;但是在内地或许都不需要,这样一来,你反而有很多空间去发挥你的创意。说回我们香港人,很多时候去内地,其实都是在消费这些“非法的”商品: 手机、iPad、翻版碟……而且很奇怪的,你去看外国的那些电影网站,他们用的链接全都是土豆、优酷。表面上他们会说“你们侵犯版权”之类的话,但是作为用家,他们其实很开心有中国内地这样的网站给他们提供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 创意版权当然是应该被保障,但是我们的创意版权是不是过分地被保障了,以至于让受保护者获得了不成比例的好处呢?或者说,是不是有人在用法律作挡箭牌,去保障他们不合理的收入呢?

■ 香港黑帮片与创业观 ■

许: 你是研究电影的专家,不如我们聊聊电影吧。前几年,好莱坞有一部电影《当幸福来敲门》,讲述了一个真实的美国黑人父亲创业的故事,感动了无数人。在香港电影中,有哪些是关于创业的呢?

汤: 香港是很少有关于创业的电影的。为什么呢?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香港电影是类型片先行,大部分的电影都是在往一个框架里套。因为类型先行呢,所以香港电影通常是不现实的,香港电影是很不擅长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的,很少让你看到真真正正的香港人的生活面貌。因此,为什么许鞍华的“天水围系列”拍出来之后,会得到文化界这么高的肯定,说她有人文关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香港以前一直没有这样的电影。

那么,香港电影里完全没有创业题材吗?我觉得也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曾经有过,但也不是以现实主义的方式来表现的,比如许冠文的电影。许冠文过去是非常出色的演员和导演,他和他的弟弟许冠英、许冠杰一起演了不少以“打工”为主题的电影。像是《卖身契》啊、《摩登保镖》等,在这些戏里,许冠文自己通常会演一个老板,他的弟弟演员工。他通常会将自己“丑化”,变成一个非常刻薄、尖酸、势利的老板;而他的弟弟通常是比较正面的小人物,整天被人欺凌,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想办法反抗。这些电影虽然都是喜剧化的,但是也从某个层面反映出,香港人在面对社会剧变的时候给出的反应。而这些电影所表现的一个核心价值观,也是非常香港的,就是: 奸。要尔虞我诈,不要循规蹈矩,做老板一定要像许冠文所演的那样,才能赚到钱——这基本上已经成为香港的一个“铁律”。我不知道内地什么情况,但香港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个观点,就是:“我要赚钱,同时,我要令身边所有的人都得利。”在香港人的字典里,没有“双赢”。如果蛋糕是那么大,没有人会想办法让蛋糕变大;而是想着,我多从你那里抢一点,我就多一点,总之我不能被人拿走我的蛋糕。这不仅是香港人的心态,也是全中国人的心态。因为有了这样的心态,所以香港电影所反映的“创业观”也是一样的,但并没有多少人看,现实每天在上演,谁还要看戏?

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香港电影的“创业观”用了另外一种内容去表达——黑帮片,通过黑帮伦理,去表现创业,因为黑帮片在香港永远是最受追捧的,而传统的黑帮片那种讲浪漫英雄主义的内容已经没人看了,于是就加入了新内容。黑社会的那种尔虞我诈、残酷竞争,其实跟创业中的价值观是相当吻合的。在所有这类黑帮片中,我觉得杜琪峰的电影是拍得最成功的,像《黑社会》第一部、第二部。《黑社会》里最经典的镜头,是任达华在敌人儿子的面前,将敌人杀死。这反映出什么呢?就是过去许冠文时代,残酷竞争还是摆在台面以下的;到了90年代后期,商场上的残酷竞争完全可以拿到台面上来讲了。这一点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地产商,已经没有人再要扮好人了,摆明了说谎他们也不在意,就好像李兆基开出一个楼盘说每平米70万,其实根本就没有买家。你不服气又能怎样?奈何得了他吗?所以,你可以看得出现在在商场、创业中,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道德伦理可言了。更可怕的一样东西呢,是其他人也不会因为你不要脸而看不起你,只要你赚到钱,大家就崇拜你。这就是香港电影里赤裸裸的“创业观”。

许: 有人说周星驰的电影也是一种“创业电影”,比如《喜剧之王》,讲述一个小人物从底层往上爬,最终成功的故事。你认同吗?

汤: 我从来不觉得周星驰的电影讲的是“小人物”的成功故事,更不觉得它是“创业电影”。原因很简单,你看他的电影,其实他所有的电影里唯一的主题,就是“成就自己”。你可以看到,在他的电影中,最终成为“英雄”的那个人,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自己(无论是学了什么功夫也好,拿了什么奖也好,得到多少人的拥戴也好);而他身边的那些人呢,比如吴孟达经常扮演的角色,他们只是那个“英雄”的棋子,最终成就的只是“英雄”一个人。这种价值观,是很典型、很香港的。每一个香港人看周星驰的电影,都在投射自己就是那个“英雄”,大家也认同这个价值观,那些帮他的人自己活该。所以我说,周星驰的电影其实是一种“精神鸦片”。这种价值观,是完全违背创业讲求“双赢”的理念的。

近年,有一些香港新导演已经在反思这个问题。最近有一部电影叫《打擂台》,导演叫郭子健。故事讲的是几个小年轻找不到自我,突然有一天遇到几个武林高手,就跟他们学功夫。假如用周星驰的逻辑呢,他们大概就会慢慢练功,最后也成为一个武林高手,称霸天下。但是《打擂台》的逻辑呢,是最后你练功,练练练练练,练到最后你发现自己根本就是个废物,根本不可能成为高手。于是,你慢慢改变了练功的初衷,发现练功有助于强身健体,有助于你改善和身边朋友的关系——练功不再只是为了成就自我。这是香港人整体心态一个很重要的转变,年轻人已经清楚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英雄”,大家渐渐开始学会去关心身边的人。回到创业上呢,就是大家慢慢开始懂得,做生意不是只要自己赚钱,同时还要照顾到身边其他的人,要“双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的转变。但是这一转变其实是很难的,你看全世界好了,几乎所有人创业都是为了自己赚钱。表面上他会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什么为了全人类啊之类,但是实际上呢,你卖iPhone,为什么先出黑色再出白色,为什么不一次出完?不就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吗?

■ 没料的人才到处宣讲创业经验 ■

许: 因为大家都希望创业(其实说白了就是希望发财),所以各种“创业精英”也开始贩卖起他们的“创业心得”来,比如马云、唐骏等,到处演讲、出书。唐骏的那句“我的成功可以复制”更是成为名言。请问香港有没有类似马云、唐骏这样的人物,可以成为万众倾慕的“创业偶像”?

汤: 应该这么说,这类人物,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面都会很多的。香港来说的话,比如曹仁超啦,他在香港随便开一个讲座,人都会多到爆棚。

许: 但是曹仁超讲的是投资,不是创业,和马云、唐骏的情况不太一样;马、唐本身是成功的“创业家”,出来分享心得。

汤: 要是这么说呢,香港人除非是需要出来见人以加强他的社会资本,否则他们都不会出来露面的,应了中国人那句老话: 人怕出名猪怕肥。香港人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赚多少钱的,尽量要掩饰这一点。基本上,你要跟人分享你自己的创业心得,对你自己来说是没有好处的,你不会真的把自己成功的秘笈告诉别人,你上去讲,基本上也是讲一些人所共知的常识,或者你是在进行一种表演。香港的例子呢,比如说阿苏(苏施黄,节目主持人),她平时在电视台主持美食节目。最近,她在香港租了一个戏院,一个人在上面讲,教你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到第一桶金。她虽然不是什么公司老板,但是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到现在这样妇孺皆知,也算成功了,所以也可以算是一种分享“创业经验”啦。但是她不见得只是在分享自己的成功经验,同时她也是在赚取自己的知名度。对于那些真真正正创业成功的人来说,他们是没有必要站出来跟人分享这些东西的;而那些站出来的,通常又是些没有料的人物。像阿苏讲的那些东西,像脱口秀一样,嘻嘻哈哈一个多小时。

香港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被教育狂。其中的原因,就是我之前所说的,香港人是没有判断力的,是无知的。因为无知呢,导致香港人有一个表现,就是什么都要学。香港人会希望通过学习,读一个莫名其妙的学位,大家都知道读这个学位没有用,但是大家同时又觉得读了一些东西会安心一点。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基本上已经到达一个非常疯狂的地步了,每一晚都要去上课,假如不去上课,他就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所以,你不要说马云、唐骏这些名人,在香港随便办一个班,都有很多人涌去报名。这个现象能够让我们看到社会上的人是多么没有安全感,只能找一些外在的东西帮自己打气,就算这些东西没用也没关系,香港人喜欢用“努力”来换取自己的价值——我努力了,我付出了,如果还不行不关我的事。在现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大家就是用这种心态来平衡自己内心的不安的。到最后,比如说我老婆责怪我赚不来钱的时候,我可以说:“别骂我啦,所有的课我都已经听了,所有可以做的事我都已经做了,我已经尽力了。”

许: 那你觉得在内地,人们对马、唐趋之若鹜,是不是也有类似喜欢“被教育”的心态?

汤: 我觉得这种模式在内地应该是更加成功的,因为在内地,资讯没有香港这么流通。每一个“成功人物”,基本上都有很多“灰色故事”,这一点相对来说在香港非常难,传媒那么发达,什么老底都被挖出来了。但是在内地,由于这些“成功人物”很神秘,所以就比较有吸引力。加上因为神秘,反而就有很多传说,这些传说可能会变成“传奇”。

■ 创业有可能变成一种生活方式吗? ■

许: 我在生活中遇到过这样一种人,自己在企业或政府里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有了这份工作作为保障,他又在外面经营了一份自己的生意(比如开书店、服饰店),完全作为自己的爱好。对于他们来说,上班是职业,创意是事业,两者分得很开。您觉得创业能否作为一种爱好而存在,在有机会的时候不妨一试,没机会的时候还是先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养家糊口?

汤: 或许我可以分享一下自己创业的经验。我大学毕业之后和朋友开过一家店,是专门卖电影海报的。最早开在旺角一个潮流集中地,你在香港想买什么流行东西那里都有。店开了差不多一年之后,我们又增加了两家。现在你去油麻地的百老汇中心,里面的那家电影精品店,原先就是我们开的,后来他们收回去自己经营。

我开店有什么样的感受呢?第一,之前也讲过,收益的九成都给了地产商。当时是1994年,我那间七平米的店面,每个月要交8000港币租金。做了不到一年我就撤股了,把所有股份都留给我的拍档,他做了几年之后也全部倒闭了,结果就转向在网上做,还是卖电影产品。第二,我从一开始创业的时候,我的想法就不是为赚钱而去的,我也不相信做这门生意可以赚到第一桶金,假如要赚钱不如跟曹仁超去学炒股啦。那么,说回你的问题,可不可以把创业当成一种兴趣。我觉得,如果有条件,还是可以而且应该去尝试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你不去尝试,你不会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真的是你的兴趣所在。创业其实是一种“鸦片”,有创业冲动的人都会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觉得自己被老板压迫,觉得自己有能力杀出一条血路。但是你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尝试。尝试的结果有两种: 一,失败,二,成功。但是成功之后你还是会发现(就好像我一样): 把人生中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在里面,其实是很不值得的,一开始是兴趣,做到后来变质成一种负担了,不一定会给你带来快乐。这就好比,全世界不知有多少亿人都说自己有兴趣写作,但是真正有几个人能写好呢?所以,创业是值得尝试的,尝试的目的是为了让你更好地了解自己,而不是赚钱。

许: 如果能成功,恭喜你,可以把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汤: 对。但是一开始的时候,对自己要求不要太高。简单来说,我觉得创业的前提是: 全部亏光,你不紧张。

许: 你当时为什么撤股?是不是觉得创业变成你的累赘了?

汤: 当你经营一家店的时候,自然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伙伴之间未必配合得很默契;比如,大家对发展的规划不太一样;又比如,我卖电影精品是怀抱理想的,当我找到一份极其珍贵的电影海报的时候,竟然发现没有人识货,没有人愿意掏钱来买,相反,随便弄来一张《霸王别姬》的海报,就可以卖两千多块——你说,这种情况是不是让人很失望?原来他们根本不管东西的好坏,他们买的只是一个名声。你作为老板,你的品位无法帮你赚到钱,你千辛万苦找到的一张海报没人赏识。没错,你是可以赚到钱,但是我告诉自己我不想赚这样的钱,于是就不玩了。另外,因为这样的事情与朋友发生理念不合,我会想,朋友永远比生意重要,何必为生意伤了友谊,不如我撤股啦。

许: 当时一张海报可以卖到两千多块,是不是跟香港经济好有关?

汤: 其实香港经济一直都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当然,最好的时候是20世纪80年代,那个年代的关键词是“鱼翅捞饭”。每个人,今天赚来的钱今天就花掉,因为明天一定能赚到更多的钱,这种情况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都是如此。我记得我从日本留学回来,在报馆工作的时候,做了不到三个月,工资就涨了一半。当时自己没做什么啊,在公司里糊里糊涂的,但是不理你的表现,反正有钱大家一起赚,于是大家也都不认真工作。

许: 这种社会就很适合创业啦。

汤: 对呀,所以很多人都会搞一点产业,反正亏了也没关系。

许: 这种情况跟现在的内地很像,反正大家赚钱容易,也愿意花钱,对奢侈品又都没什么概念。有人随便找来一瓶红酒,说这是法国来的,就可以卖几千几万块。

汤: 这也和我之前所说,内地存在很多灰色地带有关。你如果在香港这么做,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瓶酒从哪里来,价值多少钱,很容易就可以查到。

许: 为什么现在的媒体总是一味地宣传创业成功的案例,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只要你去创业,就一定能赚钱似的。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股市上,媒体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但是主力还是放在宣传一些人如何一夜暴富上。然而,实际的情况是,根据2010年上半年《解放日报》的报道,各省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最高的浙江省也只有4%而已。为什么现实和媒体的报道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汤: 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 我们总以为媒体是希望反映现实的状况。但是我们常常忽略了一个事实: 媒体本身是一个商业机构,它本身也是需要通过提高收视率、卖广告来赚钱的。其实,媒体所宣传的很多东西,媒体自己也不相信的。但是他们就是要给观众“造梦”。当一万个创业的人里头有一个成功了,通过媒体把他放大出来,制造一种幻觉,这个人就可以给其余的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希望,大家都觉得可以朝这个方向去尝试。这真是蛮悲哀的。悲哀的地方在于,我们现在的媒体已经发展到一个地步,他们不再帮助人们去认识这个社会;相反,只从他们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去报道。

【采访时间】2010年11月11日

【采访地点】香港沙田新城市广场UCC咖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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