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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进京之路

明正统十三年春上,寒风依然肆虐,积雪尚未融化。困扰北方多日的疫情丝毫没有缓解。离京城一日路程的直隶保定府的官道上,举目望去,一片凋敝。

此时已近黄昏,云迷雾罩的四野一片肃杀之气。虽说天寒地冻,但仍挡不住猎食者的步伐……由远及近掠过两只苍鹰,在低空飞旋,突然似箭般落到雪迹斑驳的路边,叼起猎物又直飞冲天,眨眼消失在灰暗的天际,路边雪地上现出一堆残缺的森森白骨。

一阵清脆的铃声,伴随着沉闷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官道上驶来一辆马车,素蓝帷幔盖顶,轿帘紧闭,赶车之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汉,他迅速瞥过路边的白骨,紧着甩动响鞭催马快跑。

“管家,辰时可能赶到驿站?”素蓝轿帘掀起一角,露出一张老妇灰暗憔悴的脸,她两鬓已斑白,目露惶恐,担忧地望着前方。

“老夫人放心,前方就是虎口坡,过了虎口坡离驿站就三里路程了。”老管家张有田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安慰老夫人。

李氏点点头,一路的劳顿和凶险让她忧心忡忡。半个月前,她和老管家从京城出发赶往山西代县夕山观音庵,之所以风雪兼程,赶在这个时节出门,是因为突然得到李如意还活着的消息。这突降的喜讯,让李氏不顾一切都要前往。一路上经历了雪灾和疫情,终于赶到夕山,接回了失散六年的小姐。

“我要下车——”身后传来一声少女清脆的喊声。

李氏急忙转身,紧紧拉上轿帘。座上一个青色衣衫的少女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她梳着简单的双螺髻,俏皮可爱,乌黑的发丝从脸颊边垂下来,肤白似雪,明眸皓齿,看年纪不过及笄之年,但双目炯炯有神,流露出超出常人的聪慧,说话间神采飞扬。

“我要下车。”少女说着就去扶轿门。

“我的小姐呀,”李氏忙阻止,“此处离京城已近,需处处小心才是呀。”

“走了这一路,就只能坐在车上,我连外面的风景都没看一眼。”少女委屈地噘起嘴。

“有啥可看的,除了野狼就是死人的白骨,不看也罢。”坐在车头的张有田叹口气高声道。

少女又坐回去,无奈地从一旁拿起一本书,翻看起来。李氏爱怜地望着她,不放心地嘱咐道:“小姐,此次接你回京,你宵石哥哥再三叮嘱,不可暴露身份,你可有记住?”

少女的目光从书本上抬起来,瞬间布满寒霜,她语气急促地说道:“昔日的李如意已从这个世上消失,我叫明筝。”其实根本不用姨母提醒,她早已学会了隐藏身份,因为她是罪臣的女儿,她死里逃生从京城一路逃到山西,至此已六年。一想到这些,明筝再不想看见姨母为自己担忧的样子,安慰道:“姨母,你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

李氏扑哧一声被逗笑了,明筝小小年纪说出这样的话,不由得她不爱怜她。

“宵石哥哥为何不来,倒让姨母舟车劳顿前来接我?”明筝不满地问道。

李氏面露尴尬之色,犹豫了片刻,方道:“你宵石哥哥脱不开身,他如今叫柳眉之。”

明筝咧了下嘴,笑道:“好古怪的名字,倒是跟我尼姑庵里隐水姑姑有一比,隐水姑姑的法号叫知眉。不过,我还是要谢谢宵石哥哥,”说着,明筝举起手里的书,“他从哪里得到的这本书,太有趣了,我都看两遍了,却怎么也看不够,简直都要背下来了。”

李氏听她如此一说,眼里突然闪着泪光,不禁感慨:“明筝呀,我还记得你五岁时李府开的神童宴,那时你父亲还是工部尚书。你三岁通晓唐诗宋词,四五岁能背诵四书五经的大部分,当时在京城传为一大奇事。那些大臣来家里见你,只为考你,他们拿出自己写的文章,你只看两遍,就背诵出来,惊煞了多少人呀。”

提起往事,两人都静默了,似乎那道旧疤本来藏得好好的,突然被揪起来,两人心里都一阵阵刺骨的痛。

明筝先打破僵局,笑着道:“那都是雕虫小技,我从小记性好而已。”明筝本想说,我的真本事是跟隐水姑姑学的剑术,但是她把此话咽了回去。

她此次决定跟姨母进京就是要为父母报仇,这个仇恨埋在她心里已经六年了,当年事发时她虽然懵懂无知,但是她自小跟随父亲,知道父亲忠厚仁义的性格,父母的死太蹊跷,如今她已长大成人,定要为父母讨回公道。她知道姨母胆小怕事,所以她的心思半句也不能透露,只能咽进肚里。

李氏看她又低下头看书,突然想起来宵石的叮嘱:“明筝,你宵石哥哥特别交代,此书不可让外人看见,他还说,这是本奇书,对,是这样说的,说是天下奇书。”

“姨母,怎么没有书名呀?还是遗失了?”

“宵石交给我时,就这样的。”

“吁——”管家勒住马缰绳,回头道,“老夫人,路过茶水坊,要不要歇息一下?”

“要的。”李氏一口答应下来,明筝欢呼着站起身,但李氏一把按住她,道:“明筝,你不可下车,坐车里等着。”

明筝拧着眉头噘起嘴问道:“为什么呀?”

“不可下车就是不可下车。”李氏爱怜地哄着她,“有狼——”

“我才不怕呢。”明筝笑起来,差点把她跟隐水姑姑上山打过狼、赶过野猪的事说出来,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不想惹姨母生气,只好乖巧地点了下头,“好吧。”

路边一个茅草房上挂着一个破旧斑驳的幌子,上书一个“茶”字。管家取出车上的水壶,与老夫人一前一后走进去,屋里三张方桌空荡荡的并无客人,火炉边坐着一个相貌丑陋的矮胖男人袖着手打盹儿。

“伙计,取一壶茶来。”管家冲男人叫道。

那人一惊,忙睁开眼,双手从袖中抽出来,望着进来的两位客人,眨着眼道:“没有伙计。”

“那——你是?”管家没好气地望着他。

“掌柜的。”矮胖男人脖子一梗站起身,却是个罗锅,站起身和坐着没有太大差别。他看进来的是一对皱巴巴的老头老太太,有些奇怪,心想,这么大年纪真是活腻了,兵荒马乱的还四处走动。他从炉边提起一个铁壶走到他们面前,一边往递上来的水壶里倒水,一边问:“要不要住店?”

管家与李氏互望一眼,摇摇头。

“此时已晚,你们还赶路,不要命了?”掌柜仰脖向他们瞪起一双金鱼眼,“外地的吧,你们不知道虎口坡这一带不太平吗?闹匪。今儿早上一队队的官兵,不,是京城里来的锦衣卫,锦衣卫知道吗?个个都是高手,抓逆贼叛匪,把这一个镇都惊得鸡飞狗跳……”掌柜看见这一对糟老头糟老太太听见他的话,像被雷劈了似的呆若木鸡,不由得意地笑道:“只收你俩十个铜板。”

“请问掌柜的,哪里来的逆匪呀?”李氏吃惊地问道。

“听说是从南方流窜到这里的,会吃人的狐族,白天是人,晚上就变成狐狸,一口就能吃一个人,你没看见这里的村舍,家家户户紧闭大门,连街边的店铺都关门了,方圆几里就剩我这一家店开着门,我这模样连鬼都惧怕三分,才不怕什么狐狸呢,没准遇到个狐仙,那可是人间不曾有的美人啊……哈,哎……人呢?”

没等掌柜的说完,管家放下两个铜板,提起水壶搀起李氏就往外跑。

李氏吓得声音都变了调:“快走,这里闹匪,快走吧……”

“老夫人,不要惊慌,那个掌柜的心术不正,没准儿就是唬咱们的。”管家赶紧安慰她道。

“还是谨慎点好,不管是匪还是官兵,咱都不想遇到。”李氏手脚麻利地跳上车,突然发出一声惊叫。管家老张头被叫声惊得水壶落地,差点坐到地上。

“明筝——”李氏惊恐地探出头,“小姐,不见了……”

两只苍鹰一前一后穿过黑云,俯身向山坡冲去,那浓烈的血腥味刺激着鹰仰脖长啸,尖利的啸声响彻天际……虎口坡下的山谷正经历着一场酣战,战马嘶鸣,兵器相交,声震山谷……

明筝趴在坡上一处雪窝里,看了半天,才看出一点眉目。

刚才她坐在轿车里就隐约听见这边的厮杀声,哄着姨母走后便跳下马车,穿过山道越过土坡跑到这里,只想过来瞧一眼就走,但是这一眼就把她牢牢地吸引住了。虽然她从十岁就跟着隐水姑姑云游四方,也见识过一些江湖场面,但今天这种大阵仗还是把她惊得目瞪口呆。

酣战的双方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身法奇绝,双方缠斗在一起,只见一片刀光剑影,一时分不出胜负。她再细看双方的着装,这才看出点门道。

一方着锦衣卫的官服,手持绣春刀,有十几人;另一方只有七八人,但无论着装还是兵器都五花八门,着实让人眼花缭乱。单从着装来看,他们不像北方人,倒像是南方某些少数民族族群。他们身披黑色大氅,大氅上以五色丝线绣着奇异花朵和五色狐狸头,人人戴毛皮头饰,头饰上插满各色羽毛。

其中一个骑白马的族人尤其引人注目,他手持长剑,身法奇快,长剑闪着银光,上下翻飞,似风火轮般横扫对面的锦衣卫,他一人将锦衣卫几名高手打翻在地,诡谲的身法使得锦衣卫阵脚大乱,节节败退。眼看局势已向这群神秘的族人倾斜,剩下的几名锦衣卫已渐无招架之力。

突然,从谷口拥进几十匹战马,马上之人嘶叫着冲向这里……被困的锦衣卫看见援军已到,兴奋地大喊:“宁大人来了,宁大人来了……”

白马族人刀刻般瘦长的脸上,一阵慌乱……突然一挥长剑,向后退去,大叫:“不好,上当了,保护狐山君王……”

族人中一个白髯老者对白马上的人大喊:“林栖,撤——”

援军中一匹黑色战马似箭般冲在最前面,马上之人冷目铁面,凌厉中带着股阴鸷。被困的锦衣卫看见此人一马当先冲过来,一阵欢呼,士气大振。骑黑马之人对四周视若无睹,眼神犀利似鹰目般紧紧盯住那匹白马,厉声喝道:“抓住狐山君王者,赏银百两……”他身边突然蹿出一匹马,马上之人衣饰竟然跟对手的衣饰一样,也是穿着黑色大氅和戴着皮毛头饰,那人一脸惊恐地大叫起来:“宁大人,骑白马之人不是狐山君王,是他的护卫林栖。”

援军呼啸而来,团团围住那群族人。援军里还有三个蒙古勇士打扮的凶悍男人,他们啸叫着围住那群族人。那群族人且战且退,锦衣卫紧追不放,双方渐渐离了明筝的视线……

明筝从雪窝里站起身,愣怔着盯住那一片铁骑荡起的雪尘,半天回不过神来,她白皙的面颊被刚才所目睹的血腥刺激得绯红,她双目圆瞪,没有想到还没走进北京城,便目睹这般残酷的厮杀,心头不由掠过一片阴霾。她抬头望向坡下山道,这才想到姨母还在等她,便心里一阵惊慌,抄近道向山下跑去……

一匹马从明筝经过的坡上飞驰而过,马蹄踏下雪片飞溅……突然,马上之人身体一晃,一头栽下来,明筝吓得止住脚步,她前后看了一看,听见身后急促的马蹄声,再看雪地上的那人,后背和肩胛中了两箭。她认出是那群族人中的白髯老者,只是不知为何不见其他族人,只剩下他一个人,那匹马似受到惊吓径直向前飞蹿……

明筝再不敢迟疑,迅速跑到伤者身边,把白髯老者拉进身边雪窝,堆起雪盖住他的身体,又拽过一些干枯的树枝隐藏住自己。白髯老者仍然有些意识,他突然瞪大眼睛盯着明筝,明筝调皮地对他眨了下眼睛,将一只手指放在嘴上,示意他别出声。片刻后,急促的马蹄从他们头顶疾驰而过,明筝看他们的衣着,认出是锦衣卫……

锦衣卫消失在山道上,大地又归于一片死寂……

明筝从藏身的雪窝向坡下山道跑去,一边跑一边寻思,若是不出手相救,这个老者定会死在此地。

山道边的树林里,管家老张头缩手缩脚地跑出来,左右查看动静,认定官兵走了,这才敢跑回树林把小马车拉出来。车厢里传出李氏悲切的哭声,一边还埋怨着:“唉,就不该在这儿停车,怨我,不该下车,这丫头跟着隐水姑姑野惯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这可如何是好呀……”

“你能看得住吗?腿在她身上长着。”管家安慰李氏,“老夫人,她不会走远的……”老张头说到一半便看见明筝从山坡跑过来,忙叫住李氏。

管家和李氏迎着明筝跑过去。李氏看见明筝身上有血,腿一软就瘫在地上,管家急忙拉住明筝:“小姐,你身上哪儿受伤了?快让老夫看看。”

“不是我的血。”明筝说着,一把拉住老管家,“张伯,快跟我去救一个人。”

李氏听两人如此一说,方清醒过来:“回来,不要惹事啊……”李氏想要阻止,发现两人已向山坡跑去。

山坡背阴的地方积雪很厚,明筝领着老管家踏着雪向刚才藏身的地方跑去,远远就看见雪地上一片殷红,伤者失血过多昏迷过去,两人七手八脚把白髯老者拉出雪窝。

“还活着。”老管家试了伤者尚有鼻息。

“不可——”李氏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我的小祖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此人来历不明,穿着如此古怪……不可呀,快快离开吧……”

“姨母,在这荒山野岭,如果我们撒手不管,此人必死无疑。”明筝俯身查看伤者两处箭伤,“好在都不是要害,车上有止血膏。”

“要不这样,”老管家知道明筝自小混迹江湖,满脑子侠义,遇上这事她必管不可,但也明白李氏心性谨慎,只好在中间和稀泥,“咱们把他带到前方驿站,送医馆可好?”

明筝立刻点头同意,李氏也不好再反对。三人连抬带拽,把伤者顺着坡拉到马车边,幸好地上积雪未融化,降低了他们行动的难度。

李氏一边喘着气,一边抱怨:“这个白胡子老头,沉得像头牛……”

“人家是习武之人,身板硬……”老管家说,“看年龄在我之上,体重却可抵我两个,真是奇怪……”

三人几经周折才把白髯老者拉上马车。马车里空间狭小,明筝和李氏尽量给伤者挪出更多空间,让他能够半躺着。直到此时,明筝才看清这位老者的真面目,灰暗的皮肤毫无光泽,皱皱巴巴,像极了一枚落满尘土的山核桃,下巴上浓密的胡须却白得耀眼,看着总觉哪里不对头。再看老者鬓角竟然夹杂着几缕黑发……

哦?明筝转念一想,早听闻江湖上有易容术和假面一说,今天竟让她遇到了,她调皮地一笑,伸出手去揭老者的假面,突然被映入眼帘的一个东西吸引住了,手在半空停下来。那是老者胸前挂的一个护身符。明筝拿起端详着,她从未见过如此奇异的护身符,上面缀满五色的石头、玛瑙、琥珀,还有……一旁的李氏本已打瞌睡,被明筝晃醒。

“我知道他是何人了。”明筝像捡着宝似的,指着老者胸前的护身符对姨母低声道,“不错,与书中记载的一样,这里是一只狐狸头,符上有五彩……”明筝双目放光,惊叫着,“姨母,他是狐族人。”

“啊……你是如何得知?”李氏突然想起茶坊里罗锅掌柜的话,心下大惊,颜面失色,一下子站起身,忘了身在车厢里,头猛地撞到一旁木框上,疼得她急忙捂住头。

车身一晃,白髯老者随着车厢的颠簸动了下胳膊,胸前的护身符隐入大氅中。明筝急于证实自己的想法,低头找符,符却不见了,正要伸手去掀老者的大氅,被李氏抓住手:“明筝,我问你是如何得知的呀,你知不知道狐族人都是吃人的异类呀?”

明筝大笑,她回身取出一直看的那本书:“姨母,这本书里有一部分记载了大明境内十大神秘族群,其首就是狐族,不是你说的那样,其实狐族人世代生活在湖南檀谷峪,与世隔绝,直到太祖率大军经过被敌所困,受其粮草接济,方转危为安,太祖感念其相助之恩,封其为王,因其族人供奉九尾狐,才称狐族,其地封狐地。你看,姨母,他不是来历不明吧。”

“这本书上是这么说的?”李氏摇摇头,“那为何被锦衣卫追杀?”

“待他醒来,一问便知了。”明筝乐呵呵地说道。

“书上还说了什么?”

“那可多了,我现在总算知道宵石哥哥为何称它为天下奇书了,里面记载了太多有趣的事。就说狐族吧,檀谷峪与世隔绝,书上说是世外桃源,山清水秀之地,得天地之精华,因此狐族人男子精壮,善于骑射,女子柔美,善于歌舞。狐族之所以传承繁衍不息,全凭镇界之宝狐蟾宫珠,书中说此乃世间罕有的宝物。”

“真乃闻所未闻呀!”李氏好奇地问,“此宝物有何好处?”

“书上说,此珠在不同时节会呈现出不同色彩,宝珠里隐现一只九尾神狐,会随宝珠转动而飞舞。神狐是狐族的图腾,九尾狐又是祥瑞之狐,喻示子孙繁盛,你说是不是宝物?”

“确是世间宝物呀。”李氏点点头。

在明筝和李氏谈话的间隙,白髯老者已缓缓睁开眼睛,他眼里寒光一闪,又迅速被皱巴巴的眼皮遮蔽住,只是一只手臂不由自主地伸向腰间,大氅遮住了他的手臂,但是剑鞘的一端却露在外面。

马车在颠簸中前行,明筝和李氏显然都乏了,渐渐打起瞌睡。白髯老者犹疑地盯着面前这一对安然而眠的母女,眼中的寒气消散,他眼皮眨了眨,叹了口气,握剑的手悄然放下。

突然,车窗外响起几声鸟鸣,甚是怪异。明筝被鸟鸣惊醒,她看见白髯老者依然昏睡着,便好奇地掀开窗帘,向窗外探出头。后面漆黑的夜色里,蓦然跃出两匹马,明筝一声惊叫,似是被发现了,两匹烈马嘶鸣几声,渐渐隐入夜色里。

“张伯,何时能到驿站呀?”明筝不安地大声问道,她感到一路上都十分古怪。

“快了,小姐。”老管家回了一句,又甩了下鞭子,忍不住自言自语:“此处怎不见灯光,小镇上的人呢?”

马车在漆黑的街道上独自前行,老管家丝毫不敢大意,谨慎地驾着马车。明筝看着两旁黑漆漆的房舍,心里的不安更重了。一侧黑暗的屋脊上,突然窜出两条黑影,黑影在屋脊上飞跃,跟着马车一路向前。

“张伯,你快点……”明筝失声叫道。

“好嘞……”管家紧甩着马鞭,马车向前猛地飞奔起来。

小镇一片死寂,仅有的几星灯火也在马蹄声中瞬间灭掉,人们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着什么……

马车停下,老管家从马车上下来,走到最近一户人家门口。虽然此户人家门户紧闭,漆黑一片,但是他看见屋檐下挂着几串辣椒,门口堆满木柴,心想屋里肯定有人。他拍了拍门,大声问:“有人吗?叨扰了,请问镇上驿站在何处?”

静默了片刻,屋里传来闷声闷气的一句话:“出镇,西头就是。”

小镇如此荒凉,往前走不远,是一片黑漆漆的树林,狂风卷着枯叶打在车厢上,噼噼啪啪乱响,从远处传来一两声狼嚎,听来甚是瘆人。

马车停下来,老管家吆喝着马,马喷着响鼻就是不挪窝。老管家急了,使劲甩着鞭子,但马车仍然未动。老管家怒气冲冲地跳下车,用鞭子甩打马背:“不中用的东西,一声狼嚎就把你吓成这样了,走呀,驾……”

明筝从车厢里跳下来大叫道:“张伯,别打啦,拉着它走过这一程就好了。”明筝走到马前拉住马嚼子使劲往前拉。

老管家一声惊叫,马鞭指着前方不远处:“小姐,那是什么?”只见树林边缘,晃动着几条黑影,虎视眈眈地望向这里。

“不好,是狼……”明筝顺着老管家指的方向看见黑暗中闪动着几星幽蓝的光,那是狼眼。明筝反身跑回车厢一侧,从行囊里抽出一把剑。老管家拉住明筝死活不让她上前,李氏被刚才的狼嚎惊醒,从车厢爬下来。

“小姐,有老夫在,岂能让你上去……”老管家拉住明筝,李氏也跑过来,一把抱住明筝。

“张伯,你守在马车这儿。”明筝说道,然后身子一晃,就躲过老管家和李氏,冲到马车前。

一团黑影似箭般冲到明筝面前,狼眼里闪着饥饿的凶光,此狼个头儿巨大,像是头狼。明筝知道已无退路,只要她一犹豫,头狼就会扑过来。在山西那几年,跟着隐水姑姑行走江湖没少遭遇狼群。她主意已定,一手持剑向头狼刺去……

月光下,一人一狼激烈交锋,头狼异常凶猛,少女持剑只能避其锋芒,左躲右闪,头狼渐渐占了上风,猛地向明筝扑来。突然头狼嚎叫一声,向一旁踉跄了一下,似是被什么东西击中,明筝得以喘息稳住步伐,她心生奇怪,四周除了老管家和姨母,是何人出手相帮?正在暗自诧异,只见头狼又一次向自己扑来……

突然,明筝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道黑影似闪电般几个跃身已飞身到头狼身后,绣春刀寒光一闪,一刀封喉,刀起处狼应声而倒……头狼来不及叫一声,就命丧黄泉。只听见树林边的群狼一阵阵哀嚎,渐渐不见了踪影……

明筝瞪着又大又圆的眼睛,被刚才的一幕深深震住了,她从未见过出手如此之快的人,连人影都没看清,狼已被除掉,而他诡谲的身法又似曾相识。突然,明筝想起在虎口坡看到过此人,正是后来赶到的锦衣卫头目,当时他骑着一匹黑马。

一阵风过,此人已到她面前,阴鸷的双眸冷冷地凝视她,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块白色丝帕轻轻擦拭绣春刀上的血迹,阴沉沉地问道:“姑娘,你这是要到何处去呀?”

老管家和李氏连滚带爬地跪到他脚下,忙着叩头:“谢大官人救命之恩。”

明筝这才回过神,忙收剑行礼:“谢过官人。”心里不免一惊,一想到他追杀的人此时正躺在离他不足十步的马车里,明筝不由出了一身冷汗。

“回大老爷,”李氏担心明筝说错话,急忙上前挪了一步,仍然跪着道,“只因走亲戚,错过了时辰,前去驿站投宿,不想半路遇见狼群,承蒙大老爷相救,才保我一家平安。”

那人阴沉着脸,根本不理会跪在地上的两个老人,却只盯着明筝,对她手中的剑很感兴趣:“姑娘好身手呀。”

李氏紧张地抬起头:“我家小女生在乡野,挥剑舞棒让大人笑话了。”

“车上还有人吗?”他的目光掠过马车,问道。

李氏一抖,老管家急忙向她眨了下眼,李氏急忙答道:“我家老爷,赶路乏了,睡着了。”

锦衣卫头目身后的副将,二话不说大步走到车前,拉开轿帘向里探看,见一老汉蒙头大睡。两人交换了个眼色,头目返身跃上马,目光再一次从明筝脸上掠过,嘴角漾开一个古怪的微笑,然后转身吩咐道:“上马,继续搜——”十几个人翻身跃上马背,绝尘而去。

明筝长出一口气,立刻扶住李氏上马车,两人一落座,李氏便拍着胸口直摇头:“唉,此番甚是凶险,离京城越近,我这心里越是七上八下的。”

白髯老者去掉蒙头的被褥,吃力地坐起来。见伤者醒过来,李氏急忙双手合十嘴里念了几个阿弥陀佛,明筝一笑:“你可醒了。”

“惊扰两位恩公了。”白髯老者说着便要跪,被明筝止住。李氏不放心,便追问他为何被锦衣卫追杀。白髯老者一阵叹息,只说被奸人陷害,听到此明筝和李氏便不再追问,世道无常,她们何不是为奸人所害四处躲避呢。

“敢问恩公尊姓大名,日后好去拜谢。”白髯老者接着说道。

“我——”明筝快言快语,刚要作答,被李氏打断:“不必客气,有缘相遇,举手之劳。我们送老先生到医馆,咱就此别过,我们还要赶路,老先生看可好?”白髯老者急忙点头致谢。

镇西头是一处缓坡,隐隐约约看见坡上有一处院落,一盏竹篾扎成的大灯笼高高挂在竹竿上,上书一个“驿”字。马车停下来,车里的人都松了口气,总算找到驿站了。

这时,从院子里跑出来一个伙计,向他们摆手,大声道:“客满,请别处投宿吧。”

老管家上前理论:“小二,这个时辰,你让我们去何处投宿呀?”

“不行,客已满。”小伙计仍然挥着手。

明筝跳下马车,跑到小伙计面前,面露难色道:“小二哥,车里有病人,实在不能走了,你随便找间房就行了。”

“不是我们不留你,是没有空房间,一间也没有。”小伙计也是一脸为难的样子。

“你这伙计,哪有半夜拒客之理?”

一声洪亮的呵斥从院里传出,明筝看见一个商贾打扮的中年男子走出来,他方脸浓眉,双目炯炯有神,中等身材,身姿挺拔,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凛然之气。

小伙计忙上前答道:“于先生,小店确实无空房了,近日小镇闹匪,几家客栈都人走房空,方圆几里就剩下咱这小店了,能不满吗?”

明筝看这位于先生替他们说话,急忙走上前搭讪道:“劳烦这位先生,帮我们给掌柜的说说,我们实在是走不动了。”

“嗯,伙计此话不假。”于先生点了下头,他捋了下下唇短须,看着明筝问道:“这位姑娘,你说马车里有病人?”

于先生身后的随从说道:“这位姑娘,不要着急,你们遇到我家老爷真是幸运,我家老爷正是郎中,可让我家老爷给你家病人把把脉……”

明筝一愣,随即下车的李氏也愣住了,老管家倒是机灵,他担心让这位郎中发现是箭伤疑心,忙上前一步道:“谢这位小哥了,我家主人是旧疾复发,备的有膏药。”

“这样甚好。”于先生笑着说道,“这样吧,我命仆人腾出一间房,你们将就一夜吧。”

“那敢情好。”小伙计看问题解决了,回头对明筝道,“你们还不快谢谢这位先生!”

明筝一阵欣喜,想到夜深不用再赶路,不由对面前这位器宇轩昂的于先生心生敬意,忙上前行了一礼:“谢谢先生……”

明筝和李氏又一阵拜谢,方去马车里扶着白髯老者回房。白髯老者早已换上管家的大褂,与一般老翁并无差别。安顿好白髯老者,明筝便拉着姨母非要下楼用饭。刚才一进客栈,她便看见正中堂屋灯火通明,想必是客人用茶点的地方,而他们赶了一天路,早已饥肠辘辘。

明筝扶着姨母走进大堂,此时虽已入夜,但里面却是座无虚席。大堂的四角挂着四只竹篾扎成的灯笼,灯笼随风晃动影影绰绰。座上客人的装束五花八门,可以看出大家来自天南海北,如今却只有一个目标:进京。此处是离京城最近的一个驿站,明天便可到达京城……

明筝拉着李氏找了半天,终于在靠墙边找到一张空桌子,身后跟过来的老管家一边左右张望,一边啧啧称奇:“一路上没遇到几个人,怎么在这里会有这么多人?”

“这是进京的必经之路。”李氏说着,望着满屋子的人还是有些后悔,带明筝来这种地方真不明智。明筝却出奇地兴奋,伸长脖子找伙计,她饿得不行了,却不见伙计的身影。

旁边一桌坐着一个皮货商和三个茶叶商,谈得正欢,由于经常往来于各地,他们个个能言善谈、见人就熟,聊以闲谈打发路上的寂寞时光。

“你们听说了吗?驸马府都尉被囚禁起来了……”

“谁敢这么干?那可是皇亲呀!”

“谁?皇上身边的人呗,那个大太监王振就敢……”

“喂,各位,”一旁桌上一个中年人回过头,压低声音道,“莫提国事,这要是被东厂的人听到,要砍头的……”

“是呀,你们没看见一路上什么光景?听说,这个镇上十户人家走了九户。为避匪祸,这次是锦衣卫指挥使亲自带队前来剿灭。”

“你是说宁大人?”那个皮货商惊叫了一声,“宁骑城在京城可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若是谁家娃子不听话,喊一声宁大人来了,准保听话,一把御赐的绣春刀独霸京城。”

“唉,听说他是那个大太监王振的干儿子,真的假的?”

明筝听着这几人的谈话心里不觉一动,难道他们所说的锦衣卫指挥使宁骑城便是刚刚一刀斩掉头狼的骑黑马之人?想到他们明天就要到达京城,能打听点京城的消息也是好的,明筝便转身笑着问道:“这位老哥,我初来贵地,不知你们说的匪是些什么人呀?”

那位皮货商起身,煞有介事道:“你们不知道,满镇都贴有告示,海捕文书上说,狐族是匪,他们的头目狐山君王是朝廷要犯。听说那狐族人是异类,专吃小孩和妇女,长得青面獠牙,可怕极了……”

“啊!怪不得锦衣卫都出动了。”一旁的茶叶商摇头叹息,好奇地说道,“这里来自京城的消息倒是很多呀。”

“那是,这里离京城不过一箭之遥,什么消息听不到?”皮货商道。

“这位先生,”这时中间一桌上一位年轻人站起身好奇地转向他们,匆匆行了一礼,问道,“在下李春阳,此番进京赶考,敢问先生可有科考方面的消息?”

皮货商一乐,说道:“哦,这倒是没听说,你们几位是一同来赶考的吗?”

“也是碰巧在这里遇到。”李春阳笑着说。

“这位小哥最有趣,”伙计端着托盘一路笑嘻嘻地走过来,“人家赶考担着考箱,他担了一扁担菜刀进京,边卖菜刀边赶考……”

席上众人一听此话,哄然大笑,中间桌上一个方脸的年轻人,立刻红着脸低下头。

明筝看不惯伙计嫌贫爱富的可恶嘴脸,突然对伙计叫道:“你一个端盘子的凭什么看不起人家卖菜刀赶考的,人家没偷也没抢,有什么可笑的,赶明儿金榜题名做了你的县官,看你还有什么话说。”

“你……你……你这个小姑娘好生……”

没等小伙计说完,明筝站起身对那个红脸的年轻人说道:“那个卖菜刀的,我买你五把菜刀。”

“我的小祖宗,”李氏急忙去拉明筝的衣袖,“你买那么多菜刀干什么用呀?”

“这位姑娘,”红脸的年轻人虽然尴尬,但是对明筝的好心还是心存感激,他施了一礼道,“姑娘,我叫张浩文,家父是打铁匠,因凑不齐盘缠才出此招,让姑娘见笑了,谢你好心,菜刀就不要买了吧。”

这时,大门发出“嘭”的一声巨响,一阵寒风卷着雪花扑进来,随之而到的还有几个高大的身影,他们个个身披重甲,面貌肃穆。屋里的食客惊愕地放下竹筷,紧张地注视着他们,有人失声叫出来:“是锦衣卫……”

“搜——”从这些人中走出来一个身披大氅的人,阴冷地吐出一个字,就把一间热气腾腾的屋子变成阴寒恐怖的所在。听到指令,几个锦衣卫校尉迅速跑进来,挨个桌查看,他们手拿海捕文书一个人一个人地核对。

明筝听到这个声音,手里的大饼都惊掉了,她不用看便知道是那个锦衣卫头目,叫什么来着——宁骑城,又碰到了。她的目光掠过众人,看见宁骑城隐在头盔下模糊不清的脸。宁骑城径直朝这里走过来,他身后的那个随从紧跟着,在宁骑城耳边低语了几句。明筝急忙低下头,大口咬着大饼,她对面的姨母双手在桌面上抖个不停,难道他看出来马车里藏有逆匪?

明筝心下大乱,正胡思乱想,身边掠过一阵冷风,沉重的脚步从她身边走过,停在她身后,随后听见一句阴阳怪气的话语:“于大人,下官这厢有礼了!”

这边的动静,引来不少人张望。

明筝偷偷回过头,看见那位于先生与随从正坐在她身后的桌边,于先生神情坦然地站起身,看着宁骑城淡淡一笑道:“宁指挥使昼夜公干,劳苦功高呀。”于先生话中带刺地回道。

“于大人耽搁在此,有何公干?”宁骑城并不理会他话里的讽刺,冷着脸问道。

“我此番是奉旨回京。”于先生不冷不热简短地回道。

此二人的对话让四周的坐客听得咋舌,那个皮货商回头一阵乱瞄,压低声音与邻座说道:“是于谦,于大人……兵部侍郎,我一个亲戚在他手下……”四周的人个个吓得缩头吐舌,直后悔刚才多言多语,现在只想找个地缝往里钻。不一会儿工夫,座上宾客已溜走大半。

明筝没想到给他们让出客房的原来是个朝中大员,她震惊于此人的做派与那些官员如此不同,不由对他产生不少好感。

宁骑城的脸阴晴不定,冲于谦点了下头,算作告辞便转身走到屋外,大声吩咐手下人:“听着,除于大人的房间,其余房间一间不落,搜一遍。”

十几个人足足折腾了半个时辰,仍然一无所获,这才飞身上马,向下一站疾驰而去。

明筝看锦衣卫走了,心里暗暗庆幸他们的房间是在于大人名下,算是躲过一劫。她和李氏、老管家回到房间,看到白髯老者服下药仍然酣睡不醒,三人不由唏嘘不已,这位于谦大人竟然在无意间救了他们四人的性命。明筝心想,明天一定要前去拜谢……

当夜,又发生了一件奇事。夜里明筝靠着墙坐在一条木凳上打盹儿,却总是被噩梦惊醒,一会儿是与锦衣卫厮杀,一会儿是掉进狼窝……等她又一次从噩梦里醒来,已是四更天,她看大炕上三位老人和衣而卧睡意正酣,不忍打扰,就闭目养神。

“嘎……叽……”

突然,屋外传来几声诡异的鸟鸣,明筝猛地站起身,此声如此耳熟,甚是奇怪。如此寒夜怎会有鸟禽飞过?接着,又传来几声鸟鸣,似乎越来越近……

明筝忍不住好奇,轻轻拔掉门闩,刚露出一条缝,一股寒风夹着雪片就涌进来,外面被雪光映照得明亮异常。明筝向外一瞥,便看见院里飞身而下两个黑影,一个瘦高条,一个矮胖。两人谨慎地向客房靠近,那个矮胖似是崴了脚,有些踉跄,一边嘟囔着:“我说林栖,你能不能慢点,你主人死不了,不是被这家人救了吗?再说了,你主子命咱们分头进京,你这会儿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你不怕他责罚我还怕呢……”

瘦高条突然梗着脖子回过头,怒喝一声:“盘阳,你给我闭嘴!”矮胖子被呵斥得直翻白眼,嚷道:“你个奴才,毫无奴才样,敢呵斥我,你……”

突然,明筝面前的木门“咣当”一声被合上,白髯老者端着油灯站在她面前,温和地说道:“恩公,夜里风大,还是关上吧,小心受寒。”明筝回过身,她刚才看得太投入,竟然没发现白髯老者也醒了,明筝一阵尴尬,没话找话地说道:“我刚才听见鸟叫声,很好奇这大雪天哪来的鸟呀,便看看……”

明筝说完走到窗前,看见院里已空无一人,那两个黑影早已无影无踪了,但他们的名字却留在明筝脑中,难道他俩是冲着屋里这位老者而来?正思索便看见白髯老者端着油灯放到木桌上,道:“我也是被鸟叫声惊醒的。”说着,吹灭了油灯。

屋里又暗下来,黑暗中传来姨母和老管家均匀的鼾声。明筝扫兴地靠在墙壁上,盯着白髯老者的方向,她的眼睛很快适应了屋里的黑暗,看到他重又躺下,心里的疑惑越来越重。刚才院里那两个人的谈话,她听了大半,难道他们是一伙的?那个名字很熟悉,林栖,不正是在虎口坡骑白马的那个神秘族人吗?

明筝再无睡意,心想还没进京便搅进莫名的是非之中,不是好兆头,还是听姨母的,明日一早赶紧进京才是。

明筝迷迷糊糊中被老管家的叫声惊醒,这才发现天色大亮。老管家手里提着两只滴着血的野山鸡站在门口,原来老管家开门时,看见地上雪里两只野山鸡扑腾着。姨母倒是很镇定,直接命老管家拿去厨房炖鸡汤,老管家一时犹豫着,明筝跑到外面一看,一夜的大雪,院里干净得如同一张白纸。明筝心里七上八下,又不好明说,只得对管家道:“张伯,雪停了,早点动身吧。”

“唉,”姨母走上前,说道,“喝完热腾腾的鸡汤再赶路。”

明筝一听又气又好笑:“姨母,这野鸡来历不明,不能吃。”

“怎么来历不明?放在咱们门前,摆明了是给咱们的,客栈里的人都知道咱屋里有病人,没准儿是于先生让随从放这里的。”姨母喜滋滋地从管家手里抢过野鸡向厨房走去。

只有坐在炕上的白髯老者不为所动,仍然闭目养神。

明筝听姨母提起于先生,方想起应该去拜谢一番,便走出去,沿走廊走到于大人房前,店里一个伙计正巧路过看见她探头探脑,叫住她:“这房客人一早就启程了。”明筝有些遗憾,没能与恩人辞别。她慢慢吞吞地沿走廊往回走。

此时屋里只有白髯老者一人,她进来时,看见他正在翻她的行李包裹。明筝咳了一声,白髯老者回过头,甚是尴尬地一笑,道:“噢,明筝姑娘,你回来了,我……我想找点吃食。”

“你是想找吃的,还是想偷东西?”明筝毫不客气地回了一句。

白髯老者被呛得愣住,望着明筝半天无语。

“鸡汤来了。”这时,老管家和李氏端着一陶罐鸡汤走进来,鸡汤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明筝不再理会白髯老者,走到方桌边陶罐前。李氏从竹篮里取出四只碗,分别盛上鸡汤。老管家也请白髯老者坐下喝汤,白髯老者也不客气,当即坐下,他伸出手去端碗,明筝放下调羹,她瞥见白髯老者白皙强健的手掌,明筝一时愣住。白髯老者那只手刚伸出衣袖,就立刻缩了回去,他的目光与明筝碰到一起,又急忙跳开望向别处,老管家把鸡汤端到白髯老者面前,他并不急着喝汤,而是用嘴吹着汤碗。

热汤进肚,李氏脸上有了光彩,她吩咐明筝收拾好行李,准备上路。白髯老者起身相送:“三位恩公,就此别过,有缘再见。”

明筝斜眼盯着他,想到此人身上虽然疑点重重,但就要在此分手,相忘于江湖,心下也坦然多了,调皮地回了一句:“下次再被追杀,希望你依然好命……”

“这孩子……”李氏嗔怪地拍了下明筝的背,三人哈哈笑着走出去。

白髯老者目送三人走出驿站,马车早已套好,还有半日他们就可到京城,他看着马车消失在官道上,方返回房间。他立刻紧闭大门,盘腿坐到炕上,开始闭目打坐,以内力疗伤。

“嘎……叽……”突然,窗外几声鸟鸣,接着紧闭的窗户从外面被撬开,探进一个头来,倒吊着,头上的羽毛在风中晃动,凸起的鹰钩鼻下一双细长的眼睛盯住炕上之人。白髯老者一动不动,依然闭目打坐,只是淡淡地开口道:“下来吧。”此时他已恢复正常,话音清晰简短。

窗上之人身法奇诡地从外面翻入房内,接着又一个身影跃上窗台,只是这人却没有他顺利,矮胖的身躯卡在窗框上,身体一半在外,一半在内,急得大叫:“林栖,快帮帮我……”

林栖大咧咧地靠在墙边,抱着双臂根本不为所动:“谁让你跟着我。”

盘阳哭丧着脸:“好,以后不跟着你了,你看我现在挂在这儿,合适吗?”

白髯老者长出一口气,把体内气息调整顺畅。林栖看白髯老者打坐完毕,迅速出手拉出卡在窗框上的盘阳,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大炕前。白髯老者伸出一只手,抓住头顶发髻往下猛一拉,一张皱巴巴的人皮面具被拽下,露出一张年轻清俊的面孔。

林栖和盘阳一起跪下,齐声道:“参见狐山君王。”

“起来说话。”终于摘下面具,他松了一口气,虽然身中两箭,但在明筝的救治下,已恢复大半。他望着面前的两人,急忙问道:“外面情况如何?”

“伤亡的弟兄,都已埋葬,其他人也陆续进京。”盘阳回道。

狐山君王消瘦的脸颊由于刻意压抑而抽搐了一下,他缓缓站起身:“此次行动失败,伤亡太大,这次潜入京城定要重新谋划,切不可再轻举妄动。现在江湖上都知道狐族发了狐王令,绞杀王振,想必王振也已听闻,必会处处小心谨慎,再想寻他的纰漏下手,已非易事,因此这段时间对王振停止所有行动,进京主要是寻找青冥郡主。”他目光坚定地望着两人,“我在老狐王坟前发过血誓,此番不救出青冥郡主、夺回狐蟾宫珠,我萧天誓不为人。”

“主人……”林栖听狐山君王一番决心,突然伏地抱住他双腿就哭。狐山君王深知林栖对老狐王的感情,也不苛责他,拍了拍他的肩,接着说道:“此番进京,异常凶险,咱们都是海捕文书上被通缉之人,好在咱们狐族的易容之术让咱们可以躲过东厂和锦衣卫的搜捕,但是有一个人,蒲源,只有他认识咱们所有人,这个心腹大患必须除掉。”

“蒲源这个内奸,已被咱们的人盯住,狐山君王放心,他活不过两日。”盘阳说道。

“到了京城,必须隐瞒身份,以后你们不可再称呼狐山君王,我叫萧天。你们两个直接去上仙阁,我已告知兴龙帮大把头李漠帆,让他安排你们做店伙计。”

“我不去上仙阁,那个李漠帆心术不正。”林栖一蹦多高,一脸怒火地叫道。

“人家咋心术不正啦,李把头把帮主之位让给咱们狐山君王做,那是出于感恩。”盘阳一本正经地说道,他回头望着狐山君王:“君王,你说是吧。”

“凭什么,狐山君王就是狐山君王,不是什么帮主。”林栖拧着脖子吼道。

对于这个一根筋,两人相视一笑。

“说到我这个身份,此次进京倒可以帮咱们。”萧天走到窗前,突然想到一事,“还有一件重要的事,你们两人立刻起身跟随那辆马车,切记不可伤着他们,秘密护送他们进京,务必探清他们的落脚点,这家人对咱们非常重要。”

“这一家人,除了小丫头会点武功,老头、老太太就是一对棺材瓤子。”盘阳不以为然地摇着头。

“明筝姑娘手中有一本书,我怀疑是《天门山录》,”萧天忧心地说道,刚才他在明筝行囊里没有找到那本书,已猜出她必是随身带在身上,小丫头鬼怪精灵,颇不好对付,又不想伤到她,错失了时机,“此书如何会落到她手中,我必须去探清虚实。”

“什么?”林栖大惊,瞪着萧天,怒道,“主人,你为何不早说,我定不会让这一家人活着走出这间房……”

萧天突然翻脸,厉声呵斥:“放肆,我狐族虽被污为逆匪,但善恶分明,是非明晰,岂可滥杀无辜。”他缓和下语气,“这本书出现在我面前,也是天赐良机,以我的观察,明筝姑娘似乎并不知道此书的来历。”

林栖恨得咬牙切齿道:“我狐族的灾难就始于这本《天门山录》,那个老道士吾土,是我救他于崖头,背进寨子。我真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我族待他如友人,他却把狐地的秘密都写在那本书上,让王振得到此书,搅得整个江湖血雨腥风。狐地也遭灭顶之灾,族人被屠,郡主被掠,镇界之宝被夺,我林栖死不足惜,只是背负这滔天大罪我愧对先祖。”

萧天抓住林栖的手臂,他知道这个年轻人被仇恨折磨得几近疯狂了,但是面对痛苦,再多的语言也显得苍白,他猛拍他的肩膀,大声说道:“林栖,这不是你的错,绝不能再让这本书为祸江湖了。”

林栖听萧天如此一说,渐渐冷静下来,坐到桌前。

萧天转身问盘阳:“京城那边如何?”

“翠微姑姑传来消息,内廷选秀提前了,狐族女子有四人进京,在翠微姑姑的调教下,学习宫廷礼仪和歌舞。只是……宫里仍然没有青冥郡主的消息。”

萧天点点头,看着他们说:“好吧,你们出发吧。”

“主人,那你……”林栖没想到萧天不跟他们一起走。

萧天并不回答,向他们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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