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免不了要说一些傻话。但可悲的是那些存心这样做的人。
没有人不痛恨背信弃义的行为。蒂拜尔就曾经拒绝使用背信弃义的手段,因而蒙受了极大的损失。有人曾经从德国写信告诉他,如果他认为合适,可以用毒药为他除去阿尔米尼乌斯。但是他却回答说:“罗马人历来都是以光明正大的方式,手持武器向敌人复仇的,绝对不会用偷偷摸摸、欺诈蒙骗的办法来达到目的。”他放弃了功利主义而是选择了光明磊落。也许你会说:“这个人是一个伪君子。”这一点我也相信,因为在他这种人的身上,虚伪是并不稀奇的。仇恨德行的人也可以满嘴的仁义道德。尤其是因为事实的真相迫使他们不得不讲究德行,即使他在内心里并不想接受,但是至少要用它来做外衣装扮自己。
我们的组织,不管是社会还是家庭,都充满了缺陷。但是自然界没有无用的东西,甚至不存在所谓的无用。宇宙万物都是各得其所的。我们人类具有那种根深蒂固的病态品性,诸如野心、嫉妒、羡慕、报复、迷信、绝望,它们就隐藏在我们的体内,并且是极其自然地控制着我们,即使是在牲畜的身上也能够看到它们的影子。另外,还有残忍,这种极其违背自然的恶行。
是的,我们在同情别人的时候,在看到别人受苦的时候,内心就会感到一点难以言表的幸灾乐祸的复杂滋味,就连孩子们也可以体味到这种感情。卢克莱修的比喻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当狂风在茫茫的大海上掀起波涛的时候,在陆地上观看别人遭受颠簸是多美妙的啊。
如果谁消除了人类身上的这些病态品格的种子,那么他也就破坏了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同样,任何政府都有一些必要的机构,这些机构不仅是卑鄙的,而且是腐败的。恶行在那里滋生繁衍,并被用来维持这个社会,就像毒药被用来维护我们的健康一样。虽然这些机构有了存在的理由,就是因为我们需要它们,但是共同的必要性却掩盖了它们真正的性质。这些工作应该让那些比较刚强、比较胆大的公民去做。他们可以牺牲自己的诚实和良知,就像古人为了保卫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我们这些比较脆弱的人,最好还是去承担一些比较轻松、风险比较小的角色吧。公众利益要求人们要背信弃义、颠倒黑白、杀戮同类,那么就让我们把这类差事交给那些更听话、更机灵的人去干吧。
里齐玛克国王问菲力彼代斯:“在我拥有的财产里,你希望我给你什么呢?”菲力彼代斯明智地回答道:“随便你给我什么,只要不是你的秘密。”我知道,假如别人用我们但是又不愿意告诉我们事情的底细,或者对我们隐瞒了事情的内在意义,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愤愤不平。至于我自己,我倒是乐意人家不要告诉我,不要我插手他的事情。我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超越和限制我的言谈。如果我必须被人当做欺骗的工具,那么至少不要危及到我的良心。我不愿意当那种热心、忠诚得可以为了主人而出卖别人的奴才。谁要是对自己不忠实,那么他也就可以对主人不忠实。
然而,君主们不愿意接受那些三心二意的人,鄙弃那些有限度、有条件效力的人,这是无法改变的。我开诚布公地向他们申明了我能够效力的限度,因为,即使是作为奴隶,我也只应该做一个理性的奴隶,何况连这一点他们也不能够完全做到。而他们也不应该要求一个自由人像他们生养的子女或者买来的奴仆那样,或者像那种出于特别的原因而把自己的命运与他们的命运明确地联系在一起的人那样,完全地隶属于他们,为他们尽一切义务。社会法律为我消除了很大的麻烦,它为我选择了服务的对象,也为我指定了主人,任何其他的权威和义务都必须以它作为依据,并且应该退居其次。所以,社会法律规定我做的事情我一定会立刻就动手去做,即使我的感情是另有倾向的。感情和意愿只会向自己发命令,而行动则必须接受社会的命令。
我的这套行事方式和现在的规矩有点不一致。它可能并不会产生很大的作用,也可能顶不住社会的风气。因为即使是再纯洁无暇的人也无法做到在谈判中毫无矫饰,在讨价还价中毫无谎言。所以,公共事务是绝对不会合乎我的脾性的。我的职业对我的要求,我会尽力而为,并且是尽量以自己的独特方式去做。我从小就受到这种思想的熏陶,而且效果十分明显,因此我很早就远离了社会事务,避免去过问,也很少接受,更不会主动要求,因为我不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然而我也不会像划桨者那样以退为进。我之所以没有卷入公务,与其说是归功于我的决心,还不如说是归功于我的运气,因为世上也有与我的兴趣相同而且较为符合我的能力的途径,如果过去命运召唤我通过这些途径去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获得社会声誉,那么我想我可能也会不顾理智的逻辑而去听从命运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