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治世、女娲补天的时候,女娲捏了好多好多泥娃娃,捏得很完整,很好看,啥病也没有。有一天,把泥娃娃正放在太阳下面晒,忽然来了一场大雨,先抢进去的泥娃娃,没有病。后来抢进去的泥娃娃,(被)雨下得周身是病,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没头发,有的头扁脸长,有的眼睛睁不大,有的耳朵张不开,有的外面好好的,内脏里受了症,有的很不好看。反正,多多少少总有些病症,这就是现在百人害百病的来由。
这则神话与《风俗通义》中的女娲造人的神话在捏制泥人这一核心情节上是相同的。不过结尾没有了“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姮人也”之类的有明显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解释,表明传播者大都是民间普通的百姓。因下雨而收拾不及使泥人致残,并以此解释人的残疾的原因的情节,是现代此类造人神话比较常见的结尾形式。因此,与《风俗通义》佚文相比,这一形态也许更古朴一些。但是,这则神话依然免不了后代人的铺陈,比如此则神话提到“三皇治世,女娲补天”,说明它不可能早于秦代,因为在五帝之前再加上三皇,女娲作为三皇之一,这是秦以后才见诸文字的观点,虽然这种观念在民间可能早已流传。由此可见,具有几千年流传历史的神话传说,在流传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打上时代的烙印。然而,尽管神话传说在时间上限、故事细节、开头和结尾,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但是女娲造人,作为核心情节却依然保持着完整和质朴的风格。这正是神话自身的神圣叙述造成的不可变异性,无论神话传说如何在流传中变化,这一核心情节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否则就不再是女娲神话了。这也就为我们寻找神话的原初形态提供了可能。
与女娲造人神话相比,女娲补天神话的变化程度更大些。在《淮南子》中记载的女娲补天的神话,是目前能够读到的文献记载中距今比较久远的,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见于文字,或者直接面对口头创作,所以在情节上也比较完整。它先描写了一场毁灭性的宇宙大灾难,然后记录了女娲神补天、立四极、止淫水、杀黑龙四大功绩。《淮南子》的文字记载,将这四大功绩看作具有内在联系,并旦相辅相成的内容,是平息和整治这场宇宙大灾难过程缺一不可的。这显然经过综合性的整理。然而,2000多年以后的今天,在现代依然流传着的民间神话中,却几乎没有完整讲述女娲这四个方面业绩的。在不同地方流传的女娲神话,会着重讲述这四个方面的功绩中的某几项。比较常见的是炼石补天和立四极,还有个别神话只讲述积芦灰止淫水的情节,而杀黑龙的情节却非常少见。那么,女娲补天神话的这种情节上的不同,是原初的情节在流传过程中增加的呢?还是完整的记述在流传过程中发生情节佚落呢?笔者认为,汉代的《淮南子》对女娲补天神话是做了综合性的记述的,它可能面对各种不同形态的女娲补天神话传说,将其中不相重复的情节集中起来,形成完整的补天、治水、立极、杀龙等四大核心情节。而民间传说却继续沿着自己独立的形态流传,从而形成对女娲补天神话某一或某几个情节的单独发展。由此可知,《淮南子》的记载,已经不是女娲补天神话的原初形态,而是文人第一次对女娲补天神话的综合整理。
今天搜集到的民间流传的女娲补天神话,基本上没有一种形态是包含女娲的四大功绩的,这说明《淮南子》这部记载古代神话的文献对民间传说所产生的影响并不大。民间的女娲神话传说依然按照这第一次整理之前的形态的独立发展。而且,这些各自独立形态的女娲补天神话的绝大多数在后世不断流传过程中,在形态上都有很大的发展和变化,有些是与其他母题和主题结合,不再是单纯的女娲补天神话;有些甚至将核心情节加以改变,衍生出新的故事;还有一些添加了不少新材料,改变了神话的原初形态。
(二)变化的四个方面
女娲神话的后世的变异,情形是比较复杂的,每则神话的变异情况各不相同,呈现出地区和时代的特点和差异。通过对各种变异体的分析,并且以《淮南子》中的女娲神话记载的四大功绩为标准,女娲神话在后世流传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大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第一,独立女神变成兄妹成婚的主角。女娲在汉以前一直是以独立女神的姿态出现的。这当然是原初形态。《独异志》记载的女娲神话故事,在天地开辟情节的基础上,加上了女娲兄妹成婚以繁衍人类的神话,这是我们目前能看见的古代文献中对这类神话的最早的文字记载。女娲从独立女神变成兄妹成婚的主角,在民间传说中一定很早就出现了,但是这一源自古老年代的神话,流传到文明发展到相当程度的时代,人们已经很难理解这种血缘婚形式,所以很长时间没有被文人记载到古代文献之中。迟至唐代才见诸文字的这一神话情节,第一次将民间传说的神话情节中那些被文人所不齿的内容记载下来,但并未为女娲增添神格。
女娲从独立的始母神变成血缘婚的对偶神,造人的方式从抟黄土变成两性结合而后孕育人类。这种情节上的巨大变化,表明这两个神话产生于不同的时代。从社会发展的形态上来看,女娲作为独立女神出现,反映的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情况,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当对偶身份的神格出现的时候,反映的是人们认识到人类的繁衍是两性结合的结果,而且男性的地位开始上升,并且与女性基本居于平等的地位,母权社会开始动摇。所以说,这样的神话形态的出现已经不完全属于女娲神话自身的流变问题,而是社会形态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虽然对偶神较之于独立女神,要晚出得多,但是对偶神话相对于这类神话产生的社会条件而言,也有自己的原初形态。对此我们将在中编中再做详细讨论。
第二,不同阶段的女娲神话的串联组合。在后世的女娲神话传说中,这是最常见的变化。在《淮南子》中记载的女娲神话的四大功绩,大都是独立存在的,但是经过不断的流传,这些功绩逐渐被组合在一起。比如河北高邑县的一则神话说:
盘古开天后的十万多年,天又塌了下来,把地也砸塌了。天上的神仙女娲看见了,就找了琉璃石,炼成七彩石来补天上的窟窿,补了九九八十一年,才补完。可怎么支地呢?有一天,女娲正坐在河边想办法,游来一只大鳖,听说了女娲的难题,就出主意说:要是找不到其他的东西来支,就砍下我的四条腿来支吧。女娲不忍心,又去找别的东西,终于没找到。无法,只好砍下大鳖的四条腿把地支了起来。以前地是平的,用大鳖长短不一的腿一支,地变成西达高、东边低了。
女娲支好地后,就住在地上。一天,她觉得没意思,就和了泥,照她的样子捏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一连捏了几十个。过了一晚上,泥人都变成了真人。第二天,女娲捏了一会儿泥人,嫌太慢,就用柳枝沾了泥浆一甩,泥点也变成了人。有的大,有的小,有的高,有的矬,也有缺胳膊少腿的。地上的人多了,女娲就又上天了。女娲捏的泥人成真人后,都是富贵的人;柳枝甩的,都是容易受罪的百姓。甩的人比捏的人多,所以现在,也是老百姓比当官的多。
其中提到盘古开天地,说明这则神话黏合了汉代以后的内容。这则神话将女娲补天、立极和造人的情节组在一起,虽然单个核心情节依然比较质朴,但在神话故事中加上了支地的情节。女娲神话在发展过程发生组合现象是比较常见的。不同之处在于,所复合的事项不尽相同。例如湖南流传一则《伏羲和女娲的故事》,就将女娲补天、杀黑龙、捏泥人以及与伏羲兄妹结婚等情节糅合到一起,也就是将女娲神话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阶段的内容相互叠加,并使两个不同时代的神话,发生了时间上的重合。
然而,在有关女娲神话的古代文献中没有记载这一类复合形态的神话,这说明这类神话形态是在民间流传中不断形成的。也就是说,女娲神话的不同情节和功绩,会在民间流传的过程中,逐渐组合为完整的神话故事,并且在不同的功绩之间,形成内在的逻辑联系。然而,这样的联系由于两类不同神话故事发生的时间相距太远,而显得牵强。
第三,衍生新情节或添加新材料。女娲神话在流传过程中,还会出现添加新材料和增加新情节的现象。在上文提到的女娲神话自身的组合中,就已经提到在补天之后支地的情节。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河南西峡县的《太阳为什么东出西落》是这样讲述女娲神话的:
传说,盘古开天辟地后,共工撞倒了天柱不周山。天破地裂,洪水遍及天下。女娲用五色石补好了天,但用什么做擎天柱呢?女娲想不出办法。她看到儿女们在洪水中向她呼喊,不由得伤心地流下了泪水。一只大鳖驮着大山走来,问女娲伤心的原因。女娲告诉了它。大鳖想了想,说:“有办法了。”女娲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大鳖就已咬下了自己的四条腿,递给女娲作撑天柱。女娲忙撕下自己的罗纱,绑住大鳖的四肢,一刹那变成了四支鳍,大鳖游起来比以前更方便了。女娲用鳖的两条长腿放在东边,两条短腿放在西边,撑住了天,从此,形成了西高东低的地势,太阳便东出西落。这显然是在女娲神话的基础上,发展为民间文学形式了。本来《淮南子》中的“断鳌足以立四极”简单的七个字,经民间文学创作者的加工之后,变得细致而生动。虽然有了如此繁复的发展,但是它依然保留了原始思维的特点,讲述风格朴实而清新。然而,这类衍生的神话,虽然大部分以女娲造人、补天、治水等事件为基础,但是女娲神话原初形态越来越不清晰了。
第四,将女娲的功绩归于其他神只。在女娲神话传播过程中,还形成了另外一种形态,本来属于女娲神话的母题,逐渐演化为其他神只的功绩。比如:炼石补天、断鳌立极、抟土造人等神话功绩,其行为的实行者不再是女娲,而被改变成其他神只,如盘古、王母娘娘、玉皇大帝、伏羲、弥勒佛等。这些变化自然是后世不同文化相互融合的结果。盘古是汉以后才出现于文字记载的神只,王母娘娘和玉皇大帝则是道教形成神谱之后的主神,而弥勒佛则是佛教中的未来佛,在汉晋时期中国北方曾经出现过弥勒崇拜。所以,弥勒佛造人自然是晋以后佛教徒的编造,即使是佛教元典所出,也是汉代以后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的事了。这类变化,虽然使得女娲神话的原初形态变得更加模糊,但是也将具有这些变异的神话从原初形态中排除。同时可以使具有原初形态的女娲神话更加明确,更加容易确认。
(三)演变的不同方式
神话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变异,虽然纷繁复杂,但还是存在一些普遍现象和共同性的。这些普遍现象和共同性主要表现为神话形态变化的基本方式,例如粘连与复合、地方化、世俗化以及宗教化等。这几种变异形式是从大量的异文所普遍表现的倾向中概括出来的,具体的作品不免又有不同的侧重。例如地方化的倾向,就并非所有女娲神话的异文都具有。一般地说,这几种形式是相互联系的,有时可以共同存在于一个神话中。
所谓“粘连”与“复合”是民间文学研究领域使用的词,主要指口头文学在传承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主要特征在于,本来没有关联或关联不大的人物、事件、情节或母题,在流传过程中逐渐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
中国民间故事的粘连与复合现象更为严重,比如神话中的西王母,本来是人首兽身,司掌刑罚的神只,经过与周穆王和汉武帝故事的粘连与复合之后,不仅变成一位美丽的女神,而且有一位做东王公的丈夫。关于黄帝的神话也是如此,从用玉作兵器、造舟车弓矢、服染色衣裳、发明指南针到与蚩尤作战,后来干脆将所有上古文明制度的发明都归于他,最后尊他为中华民族的祖先。
最典型的就是前文提到的女娲、伏羲兄妹成婚的神话。这是产生于不同时代的女娲神话情节之间发生的黏合,使女娲神话发生重大变异。正是这种变异,使女娲神话发展的不同阶段被淹盖,女娲的神格更加复杂。
在原初神话的基础上,添加和附会原本没有的事物,这也是使女娲神话发生变异的重要形式。这种附会往往存在于神话传承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新事物与新观念黏合于古老的神话之中,从而造成神话自身的变化。女娲从独立的始母神,再到创世神,后来演变为文化英雄,这些变化使女娲的形象越来越丰满,其神话情节像滚雪球似的不断丰富。但是,这种附会内容虽然复杂,却只是细节的丰富,而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女娲的神格,因为它并没有将神话本身的原初状态遮蔽掉。这些附会的细节,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地域性,所以很容易识别。只要我们把握住女娲神话自身的原初特征,就能够在名目繁多的附会内容的背后,确认女娲神话的原初神格。
所谓“地方化”,主要指那些本来没有地域特征的神话,在流传过程中,逐渐带上鲜明的地方色彩,甚至使神话向民间文学或者民间传说的方向转化的过程。前文已经提及,女娲神话在传承过程中,通过黏合的方式增加了许多附会的内容,这些内容因其具有地域性特征,所以很容易将其与女娲基本神格相区别。比如浙江建德县的女娲造人神话具有鲜明的浙江的地方色彩:
盘古开天辟地后,女娲开始造人。最后造来造去,造到我们浙西山区,女娲没有多少力气了,山里的土质又差,所以她把男人的身子造得大的大小的小。现在我们山里人壮瘦长短不整齐,都是女娲造人造得勿好的缘故。
女娲造人成了一个流动的过程,从一个最初造人的地方,来到了浙西。这显然表明,浙西不是女娲最初造人的地方,那自然也就不是女娲神话的起源地了。浙西一带的土质差,从而影响了女娲造人的质量,直接导致当地男人的身材的高矮不齐。这种附会不但增加了女娲神话的地方性,还表示了对女娲这位始母神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