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169600000046

第46章 广东首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像官司(2)

我至今记得很清楚,老关获悉我决定与校方对簿公堂后,还特意来到我的办公室,鼓励我说:“我已做了近二十年的记者,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恶劣的学校,他们根本不配教书育人!你这场官司,将是广东省首次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象的官司,意义非凡!石野,我代表报社全体员工大力支持你!请你放心,你的这场官司,不仅是你个人的事,更是我们整个《南方都市报》,是整个《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事!我们全力支持你!”主编的话,不仅使身陷诽谤迷雾中的我备受鼓舞,更增强了我伸冤昭雪的信心。

与此同时,编辑部同仁们对于金雁小学的鄙劣行径愤慨之余,对我不畏阻力勇于为弱者伸张正义的行为表示赞赏。在报社领导、编辑部及采访部几位热心同仁的支持和帮助下,6月7日,(星期日农历五月十三)这天,《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以数十万羊城读者广为瞩目的特大号标题《金雁小学公然诬告本报记者愤起反击》(副题为:《女教师抽鞭抽打学生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向全社会披露了金雁小学诬陷记者,记者被迫利用法律武器愤而反击的新闻,报道如下——

金雁小学公然诬告本报记者愤起反击

5月29,本报头版以《女老师挥鞭抽打学生》为题,公正客观地报道了位于广州海珠区洛溪桥附近的金雁小学女教师梁某挥鞭抽打年仅8岁的小学生蔡朝林头部,以致鲜血染红蔡的衣服一事后,激起了广大读者的公愤。然而,令人不解和遗憾的是,金雁小学拒不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不但不采取积极措施处理此事,反而纵容、包庇打人的梁某。该校有关负责人公然在校园里辱骂、威胁上门讨公道的蔡朝林家长,将他们拒之门外。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校方有关领导人竟然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诬告小朝林伸张正义的本报记者。为此,本报记者石野已决定走上法庭。

6月4日下午,金雁小学董事会主席邵某与校方一负责人手持校方和“受害者”梁某的一迭长达数千字的所谓情况反映,到本报找有关领导人状告记者“捏造新闻”、“歪曲报道”,并声称记者伙同蔡朝林家长,企图敲诈勒索金雁小学10万元。校方材料称,梁某在上语文课时因发现蔡朝林违反纪律,便上前拉他上讲台作检讨,不想用力过猛,使蔡碰到讲台与教师备课桌之间模放的铝制尺一端,因铝制尺边不平,使蔡头上磁破0.5厘米表面伤口,沁出了一点点血,后来梁才发现朝林肩上有血,马上为其擦干涂药,并称小朝林摇头表示不痛。材料称当时梁因怕被学校批评而没向学校汇报。但据受害人蔡朝林一家人再三指证,梁某是持一条铝合金条打人。更令人可笑的是,校方还出示了一份由校方安排专人提问、专人记录,后又由5名小学生联合签名的所谓“学校调查”,以便包庇梁某。

蔡朝林父母蔡景表夫妇前天上午特意赶到报社找到本报记者、《女教师挥鞭抽学生》一文的作者石野称,在该校小学三年级就读的朝林的姐姐蔡彩林曾被叫到办公室,由区较长念一句让她写一句,就这么写了一份当事人证明材料。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梁某和校方在他们所提供的控告材料中称记者与蔡朝林之父蔡景表是多年的好朋友,此次串通合谋,目的是敲许勒索,并指责记者是在索赔不成的情况下才擅自发稿。

而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呢?5月21日上午,本报记者石野接到客村一读者报料称有女教师打伤了小学生,记者当即前去采访,辗转寻到住在客村某出租屋的蔡朝林家了解了有关情况,并欲于次日赴学校采访。当记者傍晚时得悉金雁校方及梁某已到蔡家慰问时,遂冒雨赶往采访。为采访方便,记者只称是蔡家熟人,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真实情况,当梁某及校长区某最后获知记者真实身份后,显得很惊慌,并再三要求记者不要见报。记者回报社后,区某又CALL记者,并要求见记者会各界朋友对此事持何种态度,有何看法,请随时与石野联系。

在这篇近两千字的报道中,记者以较为详尽的事实和有力证据,向广大读者介绍了我采访小朝林被金雁小学女教师打伤一事及报道发表的前后过程,同时亦向全社会揭露了金雁小学校长邵海强等人为了打击报复为小朝林执言仗义的记者而采取种种鄙劣手段进行诬告的事件始末。在文章的后面,编辑部还特意刊出了我的联系方式,以便广大读者发表对此事的看法和意见。

同时,在这篇报道的后面,又发表了我采写的一篇题为《谁来帮助我的儿子》的报道,文章中披露了5月20日被老师打伤的小朝林医药费至今无人理睬,校方态度粗暴横蛮,至今小朝林举家陷入求助无门的窘迫之境。在这两篇报道之间,还刊登出一张满脸无奈的蔡妻正为小朝林涂抹头上伤口的照片。

当天的《南方都市报》一上市,马上在羊城热销,广州地区十多万份报纸很快就被广大市民抢购一空。与此同时,我办公室唯一一部电话和我身上的传呼机响个不停,虽然我早对读者们的反应早有预料,然而在社会各界激起如此强烈的反响还是让我感受莫大的鼓舞。一些性急的读者为了打进电话,还特意通过我隔壁办公室的两部电话发表意见。当时正跟随我实习的中山大学中文系学生李雪亮及她的同班同学,另一实习生沈亚琴,当天从早到晚在办公室里帮助我轮流接应热心读者的电话。从6月7日上午开始,我和两名实习生轮流守在办公室接听各地读者电话,截止9日晚上,我和报社编辑部先后收到全国各地数百位热心读者的电话、传呼近300次,另有各种传真数十份。

69日的《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又以《本报记者反击金雁小学诬告事件有续闻数百读者来电声援》为题,发表了以上有关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反响情况。同时,编辑部又一次在报纸上公开了我的电话、传呼和传真,进一步恭候广大读者发表对此事的有关看法,欢迎社会各界继续来电讨论。

因为直忙着记录电话内容,小李和小沈的双手都累得麻木了,我当时直庆幸手机号码没有刊登在报纸上,否则,那接连不断的热线电话,必定会为并不富裕的我带来一大笔的电话费。

在前后数天时间内,我们先后共接到来自天南地北电话近两千个,收到各行各业的新闻线索数百条,重大新闻线索四五条,其中如后来曾轰动全国的阳江市“死人”曾传耀夫妇状告公安局的特大新闻,就是当事人曾传耀在读到我与金雁小学抗争的有关报道后,老人家特意致电给我请求施以援手,于是有了我随后深入阳江长达四天的采访,以新闻连载的方式,在《南方都市报》连续8天刊载了这宗题为《恶儿媳妇谋财害命七旬公婆活人变死人》的长篇报道,使《南方都市报》在阳江一时洛阳纸贵,影响巨大。此后,随着案情发展,我先后又在《工人日报》、《长江日报》、《齐鲁晚报》和《深圳法制报》等全国100多家报纸上,以整版篇幅再次披露了此宗人间离奇案件《南方都市报》展开如此强烈的声援攻势,金雁小学校方同时也紧锣密鼓地行动,他们变本加厉炮制了大量诬陷诽谤材料四处散发。

至此我已是付诸一笑。但是我没有预料到,这场善恶黑白的较量仅刚刚开始,还会有更大的风暴在后头。

《广州商报》助纣为虐

6月8日早上,正是《南方都市报》于头版刊登出金雁小学公然诬告记者有关新闻后的第二天,我正在报社准备起诉材料,我的一位热心读者谢崇宣突然急急忙忙致电办公室,称今早《广州商报》有篇题为《“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新闻,其言辞偏袒之心昭然若揭,直指我敲金雁小学10万元竹杠!

在当时的广州,各种各样的报纸五花八门,大小近百家,《广州商报》属于广州某报旗下一份子报,我虽然听说,但从未见过。如果不是老谢提醒,我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知晓。老谢说他手头有一张,马上骑摩托车送到我办公室来。说实在话,这份报纸当时一般报亭还真很难买到,若我自己去找的话,怕是要大动干戈。

老谢告诉我,那篇为虎作伥的失实报道是一位叫李树森的人所写。我突然想起几天前,蔡景表来电对我说,有名自称《广州商报》李姓记者曾到他家采访,当时此人一直追究蔡与我到底是否存在亲属关系,蔡家是否曾给过我钱或许诺给我什么好处,同时再三打听我的住处,最后又软磨硬缠要去了我办公室电话。在采访过程中,这个留着小分头的年轻记者还多次暗示老蔡请他去附近酒店吃饭,后来见老蔡没有表示只得作罢。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篇稿子十有八九正为此人所写。

我从老谢手中拿到这份当日《广州商报》,第四版下方,我看到这篇题为《“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所谓报道。我强压着心头怒火读了一遍,这个名为李树森的记者在此篇千余字文章中,竭尽胡编乱造之所能,不仅一边倒向着校方,歪曲小朝林被打事实,还完全采纳金雁小学诽谤之说,故意捏造事实大加发挥,对我进行歹毒的人身攻击,严重侮辱了我的人格和职业操守。

该文称:5月20日,广州海珠区的一所外来工子弟学校金雁小学女老师梁禧颜因8岁的一年级学生蔡朝林不听话,气得她用力拉蔡朝林时,致使其头皮被讲台上的一铝皮尺子“碰伤”,事后学生家长蔡景表请来了“朋友”广州某报(指《南方都市报》)的一位记者(明眼一看就知道,这实际上是指的我),趁机向校方敲诈勒索10万元等等。此文失实如下:

1、李树森我经过细心寻找,认定在报道蔡朝林一事首先毫不客观。文中称蔡朝林由于让姐姐帮他做作业,老师梁禧颜生气地用力拉他,致使他一头碰在放在桌子边的铝皮尺子上,当时头皮有小面积损伤,梁老师拿万花油帮他止痛,事实上是梁老师是生气地拿起那把铝制的尺子,打了蔡朝林的头,致使他头部有三处损伤,其中有一处经医生证明有0.5cm的头皮裂伤,当时流了很多血,血染红了校服。梁禧颜帮小朝林洗去血渍,并警告他不要告诉家长,否则开除等等。

2、文中称5月21日梁老师与该校校董事会领导、校长等5人到蔡景表家去看望蔡朝林,又称家长说已带蔡朝林去医院诊治和检查是皮外伤,擦一点消炎药就没事了,当时蔡朝林正在与一些小孩玩牌。事实上是,当晚去蔡家的人只有梁禧颜、校长区宝琼和另外一名办公室职员。当时天正下着大雨,身心受到创伤的蔡朝林畏缩地躲在床角边,怎么可能跟一群小孩在玩牌呢?而且蔡景表根本就没说过蔡朝林擦一点消炎药就没事了。

3、李树森偏听金雁小学单方面提供的材料,称报道蔡朝林被打一事的记者是蔡景表的朋友,以报道此事要挟学校,伙同家长勒索学校10万元,并称本人冒充《羊城晚报》教育部记者,多次打电话给校长和梁老师。而事实上我与蔡景表素不相识,我接到读者举报之后赶到蔡家采访,碰到校长区宝琼、教师梁禧颜以及一位自称是金雁小学办公室人员赶来慰问蔡朝林。为了解事情的真相,我一开始才没有表明自己的记者身份,等了解到情况后才说出自己是记者,校长区宝琼等都十分惊慌,要求不要见报,但我本报顶住各方面压力,还是真实报道了此事。

4、文中称蔡景表一方面不让其子蔡朝林去上学,一方面又向校方提出要求帮其子转到公办学校就读,以后从一年级至六年级所有费用由校方负担。事实上,蔡景表根本没有提出这样的非分要求,只要求校方退还一年级学杂费,并由校方安排,将蔡朝林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因为蔡朝林被打之后再也不敢去此校上学。

5、李树森有意对蔡朝林的伤势轻描淡写带过,称:“蔡父抓蔡朝林的头像是抓虱子一样,找了老半天才找到一个小红点,”不过,文中也出示了蔡朝林在广州海员医院就诊的病历记录:头部无昏迷,无呕吐,伤口无红肿,未风血肿,无骨折症,CT检查未发现异常,但唯独不出示蔡朝林被打的伤口确有0.5cm的头皮裂伤。

这是一篇态度极端有问题、居心叵测、毫不客观的报道!

气愤至极的我当即对这个基本新闻道德彻底沦丧的记者李树森有关背景进行调查,获知此君今年仅22岁,于几个月前应聘到《广州商报》,本名李绍钊,常以“李树森”之名发表文章。此人文章虽然写得极其一般,但据说很会拉广告、写软性有偿新闻,不但常为报社经济创收,而且自己也赚了不少外快。

我在翻阅近期《广州商报》有关此人所发表的文章时,意外地又发现了一篇大力鼓吹金雁学校教学水准的报道。值得注意的是,在《贫》文发表之前一星期(即6月1日),《广州商报》以近于一整版,为金雁所做一篇长达数千字的“专题新闻”,这篇题为《“贫民”学校“贵族”师资》一文正是出自此君之手!据蔡景表说,李树森登门蔡家采访时,只一味对蔡与我的关系感兴趣,根本不提小朝林被打伤之事实,更未表示慰问,最后仅复印了一份病历而已。在采访期间,此君还多次暗示蔡景表前往东江海鲜酒楼吃饭,并要求蔡付车费,未果,怏怏而去。

如果说,校方将诽谤我的魔爪控制在小范围内,我倒还能一笑置之,毕竟我的报社同仁与领导是了解我的为人的,而且有关事实真相他们早已调查清楚。然而,校方不但将这些恶意捏造的控告材料除寄往广东省及广州有关部门重要领导,还公然向多家新闻单位大面积传播,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已严重侵害到我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简直视国法。天良如同儿戏!尤其令我难以容忍的是,《广州商报》这位记者竟公然置事实与道德于不顾,为金雁学校大肆开辟另一诬陷攻击我的途径,此助纣为虐之举,不但严重违反了一个新闻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同时亦触犯了我的合种权益!

对簿公堂已一触即发。在这紧要关头,富有正义感的新闻同仁加大对我的支持力度。主编关健,副主编程益中,采访部主任任天阳等人均对此事再三表示极大关注。为了维护报社和新闻记者的尊严,一向以仗义执言为已任的《南方都市报》决定用铁的事实对金雁学校和受其支配的《广州商报》进行反击!

在领导的周密布置下,采访部特意派出骨干记者邓世祥和卢嵘两人前往有关部门及《广州商报》社采访,但心怀鬼胎的李树森闻讯后却数次东躲西藏避而不见,该报社的有关责任人居然对此事不以为意,称他们在文中根本没有点名,还责怪《南方都市报》为何要对号入座!并居心难测的加上一句:“如果没有做这样的亏心事,我们就是写敲诈100万元也不用怕嘛。”直到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在办公室里好不容易才用电话联系到那个李树森,当我提出文章失实之处与之交涉时,这个所谓的记者竟振振有词地回答:“我只是说蔡景表诈了学校10万元,又不是指你石野,你又何必大惊小怪呢?”

这下真叫我彻底领教了此人的流氓嘴脸,不得不信,这个胆大包天的李树森不单单出于偏听偏信而杜撰该文,他在助纣为虐的同时,也想趁此为借口置我于死地!

6月14日(星期日农历五月二十),当天《南方都市报》在头条显著位置刊登出由本报记者邓世祥和卢嵘共同采写的一篇题为《金雁小学捏造事实广州某报推波助澜》的报道,内容如下:

本报讯:(记者邓世祥卢嵘)本报记者石野经过深入客观采访,披露了广州市海珠区金雁学校教师梁禧颜挥鞭打伤学生蔡朝林头部的事情后,金雁学校某些领导向社会四处散发所谓《记者石野伙同家长勾结敲诈学校10万元》的书面材料,而《XX商报》在未经客观采访的情况下,只听一面之辞,发表了《“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文章,虽未点名但事实上构成了对本报和石野的诽谤和伤害。为维护本报的声誉以及记者自身的名誉,6月11日,石野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金雁学校某些人和《XX商报》严重侮辱原告人格,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东山区法院已经受理《XX商报》的记者李树林偏听一面之辞,未调查核实基本事实,就在6月8日的《广州商报》上发表了《“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报道,其文中的内容与金雁小学散发的诬陷材料“异曲同工”,这篇该记者自称是“事实”的报道,不要说没有一点蔡父的说法,连其中所指的某报记者,李也从未采访过。

明智的读者可以看出,广州商报6月8日出版刊登的《“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一文的出笼完全是有背景的,因为此文刊出前的7天(即6月1日),该报刊登了金雁学校一篇形像宣传文章,题为《“贫民”学校“贵族”师资》。而这两篇文章的作者都是李树林。李树森由此便站歪了一个新闻记者的立场。李树森替金雁学校方“捉刀”的一文《“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遂出现了颠倒黑白的强盗逻辑。可见李树森在花大量笔墨描写的学生蔡朝林被老师用铝鞭打得头破血流的事实是套用了这样的一个逻辑。即“一向成绩不好,在校表现不良”的一年级学生蔡朝林在梁老师的“教导”和“照顾”下“站到黑板前作为惩罚”……由于学生不听话,梁老师气得“由于用力过大”致使学生蔡朝林的头碰在铝皮尺上致使“头皮小面积损伤,擦一点消失药就没事”,然后接到家长投诉的记者前访便是“敲竹杠”。李树森心中有鬼,为了证实其强盗逻辑的合理性还篡改了学生蔡朝林的病历,特意略去蔡朝林“头皮裂伤0.5cm”客观事实。另外据学生家长蔡景表向记者证实,广州商报记者李树森根本没认真的采访他,而是手拿冰淇淋边吃边说蔡景表不识相,不该向《南方都市报》投诉校方,并多次要求学生家长蔡景表到附近酒楼请他吃饭,遭到蔡景表的拒绝,以致于蔡景表夫妇对其新闻记者身份产生质疑。

记者就李文是否客观公正采访《广州商报》负责人,该负责人在承认李的采访有疏忽时,竟然说:“我们只是报道了一种社会现像,又没有点名,何必对号入座。如果未做这样的事,我们写敲诈100万你们记者也不用怕。”记者又问:“按照这种讲法,是否可以在不点名的情况下,也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就可以随便见报呢?”该负责人则说:“我们也是反映了一方(学校)意见啊,这些内容都是学校提供的,学校要为他们的讲法负责。”

当石野再就此事同李树森交涉时,李以“我只是说家长敲诈了10万元,而不是指你(记者)。我只是用了另一种角度来讲此事”等来推托其不实报道的责任。

为维护记者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和名誉权,记者主动走上法庭,这在广州新闻界尚属首例。同时,在当日此篇报道下面,亦发表了一篇由我和同事卢嵘共同采写的题为《律师声援本报记者》的报道,记录了广东省各地的几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对我的这场官司的声援。

维护清白怒上法庭

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金雁小学有关责任人及为虎作伥的《广州商报》和记者李树森讨一个说法!

我停下手头所有工作,通过不同途径搜集到了校方诬陷和诽谤我的材料,连同那份胡编乱造的《广州商报》,受邀与广州市司法局著名专职律师朱小斌见面。朱律师看完所有材料后,十分震惊。他明确指出金雁小学有关责任人的所作所为已切实侵害到我的合法权益,严重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他分析,金雁小学的有关责任人邵海强、区宝琼、梁禧颜等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颠倒黑白等诬陷行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广州商报》及李树森的行为不仅是助纣为虐,而且也完全丧失了一个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恶意编造虚假新闻造谣中伤同行,同样也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为了依法维护新闻记者舆论监督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我理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诉讼请求。

朱小斌律师说:记者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发表客观报道,批评落后和丑恶现像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权力。作为被批评的对像,对待舆论监督应虚心接受,积极加以改正,但金雁学校有关责任人不但置若罔闻,消极抵抗,而且还捏造事实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这种行为已是一种违法行为。随后,他又当即表示愿做我的代理人,免费为我提供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通过《南方都市报》看到有关报道后,连日来,省内多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纷纷就金雁小学教师鞭打学生一事发表看法,并对我表示声援。先后有十三家律师的事务所表示愿意为我提无偿法律援助。

深圳某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致电记者表示声援:石野记者勇为一小学生伸张正义,敢于揭露金雁学校女教师打人的丑恶行为,理应受到社会各界支持,但令人愤慨的是,校方为了包庇打人者,发泄私愤,竟然向有关政府部门散发谣言,恶毒攻击记者,还向前往采访的其他新闻单位记者歪曲事情,企图掩盖事情真相,其行为已触犯了有关刑法。

佛山某律师事务所的几名律师派代表致电报社主编关健及我本人说,他们看了有关报道后,对金雁校方有关责任人的恶劣言行深表愤慨,这位张律师说,他已干了十多年的司法工作,像记者为弱者伸张正义而遭人诬告,还是首次遇到,他认为金雁校方有关责任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记者的声誉,侵犯了记者作为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他认为,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应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也关系到新闻媒体崇高而神圣的声誉。他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法规,充分保护新闻工作者在履行正当舆论监督工作时的应有权益。

1998年6月11日,这是个炎热的日子,这天下午,我在朱小斌律师的陪同下,怀着极为无奈的心情来到了原位于广州东山区恤孤院路11号的东山区人民法院,向立案庭递交了一份沉甸甸的起诉状,经过审查,法院当即受理了此案,并为我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与人打官司。我的心情是极为复杂的。我在这份沉甸甸的起诉状中写道:

民事起诉状

原告:石野,男,26岁,汉族、《南方都市报》记者,地址:广州大道中289号

邮编:510601

第一被告:邵海强、男、广州海珠区洛溪桥北沥窑村南洲路荣祥坊1号

第二被告:区宝琼、女、广州海珠区金雁小学校长

地址:广州海珠区洛溪桥北沥窑村南洲路荣祥坊1号

第三被告:梁禧颜、女、广州海珠区金雁小学教师

地址:广州海珠区洛溪桥北沥窑村南洲路荣祥坊1号

第四被告:广州商报社

地址:广州市诗书路65号、邮编:510120

第五被告:李树森、男、广州商报记者

地址:广州市诗书路65号、邮编:510120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2、赔偿精神损失费;

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8年5月21日下午,原告在报社接到海珠区客村一位读者投诉称有女教师打伤了8岁的小学生。原告当即赶往客村采访,找到了住在某出租屋的学生家长蔡景表及8岁的蔡朝林了解了有关情况,并准备等拿到医院的有关伤势诊断后再去校方采访。当晚七时许,原告又获悉金雁学校校长区宝琼及打人的梁禧颜已到蔡家慰问,于是又冒雨返回采访。为采访方便,原告佯称蔡家熟人,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真实情况,当时梁禧颜和校长区宝琼均承认了打人之事。但当区宝琼和梁禧颜最后获知原告的记者身份后,显得很惊慌,并且再三要求不要见报,称这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事,记者不要乱插手。原告回报社后,区宝琼即call机,要求与原告见面,并说他们领导有话要同原告讲,随后一自称姓邵的男人在电话里再三邀请原告外出吃饭,原告不答应,他又提出前往报社看原告,遭到拒绝后,便恶狠狠地说:“我是广州市委的,省里都有我的关系,你们报社的领导我都认识,如果你敢乱发报道,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当原告的同事邓世祥打通邵海强手机,想进一步了解有关领导对打人之事的看法时,同样受到对方的威胁。随后校方多次致电本报有关领导人,诬告原告在采访时曾企图敲诈勒索10万元,有关领导找原告调查核对后,在事实求是的前提下,于5月29日终于刊登了题为《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的报道。

在报道见报后,6月4日下午,金雁小学董事会主席邵海强与校长区宝琼手持校方和直接责任人梁禧颜所写的一迭长达数千字的所谓情况反映(见附件1、2)到原告报社找有关领导人诬告原告“捏造新闻”、“歪曲报道”,并声称原告伙同蔡朝林家长,企图敲诈勒索金雁小学10万元,同时将这些毫无根据指责、诬告原告的材料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散发,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引起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对原告的指责。第一、二、三被告还通过6月8日《广州商报》发表李树森的《“贫民”学校被敲10万元杠》一文(见附件3),歪曲报道了小朝林被打的事实,片面报道金雁小学提供的情况,严重侮辱了原告的人格。

原告认为,被告邵海强、区宝琼、梁禧颜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颠倒黑白,诬告、陷害原告的丑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广州商报》及李树森的行为不仅是在助纣虐,而且也完全丧失了一个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起码的职业道德,并且编造假新闻造谣中伤原告,也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为此,特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依法维护新闻记者舆论监督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此致

敬礼!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石野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

接到我的起诉状后,不甘示弱的金雁小学马上采取了行动。6月23日,金雁小学的邵海强、区宝琼和梁禧颜等三名被告人一边向东山区法院递交答辩状的同时,亦罗列了一大堆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落递交了一份民事诉讼状,由于我和邓世祥只是《南方都市报》的员工,而《南方都市报》又是《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下属的一份子报,无法人代表资格,如果对方要告《南方都市报》的员工,按有关法律规定,得先告《南方都市报》;而要告《南方都市报》,得先告《南方日报》社,所以在金雁学校的这份诉状中,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分别是《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我和邓世祥则成为了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

三位被告在这份民事诉讼状(应该是民事反诉状)中称:由我和邓世祥撰写、发表的《女教师抽鞭抽打学生》《金雁小学公然诬告本报记愤起反击》及《金雁小学捏造事实广州某报推波助澜》等文章对三原告人“极尽诬蔑、诽谤之能事,内容充满谎言”,指出“其中对蔡朝林的伤情作了夸大的渲染,而对致伤原因及梁禧颜的行为、其他原告人的行为的描述,均属歪曲和捏造……”

他们还指出《南方都市报》的“虚假宣传,使许多读者上当受骗,纷纷指责原告人,原告人的名誉因此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仅当事人感到心理受到伤害,其他老师也个个精神恐慌。而社会上不少人听信谎言而不敢把子女往金雁学校送,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生源……”

三位被告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令被告人立即停止侵害,并在《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以不小于三分之一的版面发表文章,为原告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原告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人金雁学校名誉损失费20万元,原告人邵海强、区宝琼、梁禧颜名誉损失费各5万元。

此时,由于我的报道不仅自己官司缠身,同时也连累了《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成为被告,报社里个别不愿惹事的领导对我颇有微词,这就迫使我不但要承受来自金雁学校变本加厉的新一轮恶意攻击,同时还要承受来自报社内部个别领导的强大压力。不过,令我稍感释然的是,《南方日报》高层领导对我这场官司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当时身为《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的范以锦同志不但多次致电安慰我,还特意在这场官司开庭前,两次特意将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里,详细了解了有关报道的情况,同时对我嘘寒问暖。

范总明确表态,“《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日报》子报,你们的工资都是《南方日报》发的,怎么不能称是《南方日报》的记者呢?只要你对这宗新闻进行了深入采访,只要所有的事情都是事实,我们就不要怕!记者打官司也并不都是坏事,像你这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像的官司,在我们广州地区的确还是第一次,意义很大,你要有信心!”

老领导这一番话令我没齿难忘,至今声声句句如在耳畔萦绕,还有什么比雪中送炭的关怀更令人感动的呢?有了领导支持,我对于将真相昭示天下信心大增。

7月13日上午8时许,我诉金雁学校的三位责任人及《广州商报》和李树森的官司正式开庭,由于金雁校方反诉《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以及我和邓世祥的官司属同一件事情,因此法院决定在同一天同一时间共同审理这两宗早就在广州及港澳地区炒得沸沸扬扬的官司。由于此事《南方都市报》早就作过连续报道,由于金雁小学早已对我四处诬告弄得风生水起,由于曾为金雁学校做过整版广告的《广州商报》为此宗“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事件更起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之用,由于此事同时牵涉到广州两家新闻媒体,特别是,由于此案是广东省有史以来首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像的官司,所以开庭这天吸引了广东省电视台的《珠江档案》(后与“新闻纵横”栏目合并)、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信息时报》、《广州法制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广州地区十多家新闻媒体,以及特意从香港和澳门赶来的《东方日报》、《日月报》及《澳门日报》等多家澳港媒体记者,他们一大早就来了法庭,数十位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的羊城读者也分别从不同的地方聚集一堂。颇耐人寻味的是,这个时候的金雁小学更是八面威风,也不知他们从哪儿叫来了这么多“声援者”,三、四十位自称是金雁学校老师的男男女女一哄而上,抢先把本来就小的旁听席挤得满满的。广东省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及广州商台等四家电视台直接把摄相机摆放在法庭的中央,各家报社的摄影记者们则将“长枪短炮”对准了原告和被告。旁听席上最引人注目的是8岁的小朝林,耷拉着小脑袋在蔡景表夫妇的带领下坐到了前面。后来,香港一家报纸还发表了这名小学生在法庭上的照片。

在这特殊的一天,我其实很疲惫。主要是因为头天晚上子夜时,我去广州火车站接了位首次到广州的远方朋友,一切安排妥当后仅仅抽空睡了两三个小时。大早起来,我用冷水冲了一个澡刺激精神,但仍在嗜睡状态,阵阵困意不时袭来。再加上这一段时间我始终处于金雁学校诽谤的阴影之中,神情憔悴。为了不使大家看出我的不佳状态,我特意随身带了盒风油精,不时往太阳穴抹上几滴,以提神驱乏。

这场引人注目的官司我自然是最重要的主角之一,这天,我穿了一件毫不起眼的短袖黑白条纹T恤,下身一条已褪了色的牛仔裤,强迫自己在原告席上抖擞精神。我的左边是同时成为了被告的邓世祥,右边则是《南方日报》代理律师,同时还有采访部主任任天阳、报社办公室主任宋季华和同事魏东等人。

在我们正对面端坐着神气活现的金雁学校法人代表、现年57岁的邵海强,我不由多瞧他几眼。此人长得精瘦,傲慢不堪地抓住一切对视之机朝我鼓眼睛。与他紧挨在一起的那个着一件花纹时髦T恤、皮肤白皙的小分头,想必正是我一直想见而又老是找不着的李树森了。没想到在法庭上,此人更加不可一世,不仅当众冲我横眉怒目,在法庭上几次冲我吹胡子瞪眼睛,而且还数次向我挥拳示威,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在这两人旁边,依次坐着从近视眼镜片后瞪视着我的区宝琼,愁眉不展且低头不语的始作俑者梁禧颜,以及校方和《广州商报》两名代理律师。

8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按照法定程序,先由我向法庭陈述我的诉讼事实及理由,接着是被告方金雁学校及邵海强、区宝琼和梁禧颜等人进行答辩。

邵海强,这位广州市培才职业高级中学附属金雁学校董事会主席,代表金雁小学校长区宝琼和金雁小学老师梁禧颜辩称:他们只是依正常的组织程序揭露了原告人利用记者身份和新闻权力配合当事人向金雁学校无理索取巨款的行为,手段合法,内容真实,根本不是侵权行为。

对于诬告问题,邵辩称“只是向有关组织报送反映原告人错误之行的材料外,并没有大量散发批评原告人的材料,更没有向新闻单位散发材料。”

同类推荐
  • 海明威诗集

    海明威诗集

    海明威以小说家知名,从来不希望被众人认为他是一个诗人,他把毕生的精力都用在小说创作中,一生仅发表过25首诗。本书收集了海明威生前发表的诗,每一首诗都有它独特的艺术价值。作者在诗中运用了多种概念与意象:性与欲望、战争与后果、猫、斗牛、杜松烧酒等,表达了对桃乐西帕克、埃德蒙威尔逊等人的愤怒与反感,其中部分诗诙谐地模仿了拉迪亚德吉卜林、乔伊斯基尔默、罗伯特格雷夫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格特鲁德斯坦因……
  • 常春藤诗丛武汉大学卷·远洋诗选

    常春藤诗丛武汉大学卷·远洋诗选

    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大地上如地壳运动一样,崛起了一座座诗歌山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及华东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当之无愧的诗歌重镇。在这一时空节点上,诗人们所具有的探索、独立、低调的写作态度,朴素、豁达、真挚的诗风,构建和丰富了当代诗人特有的诗学与美学传统,并取得有目共睹的诗歌成就。就整体成就而言,可立于世界诗歌之林。《常春藤诗丛》呈现了20世纪80年代活跃在中国,且至今仍在全国诗坛具有影响力的诗人的成就以及他们诗歌创作的面貌。
  • 生活的颤音

    生活的颤音

    《浙东作家文丛(第10辑):生活的颤音》是生活给我的馈赠,也是我对生活的感恩和回报,[美是生活],我信奉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这一命题。
  • 桑克诗选(中国21世纪诗丛)

    桑克诗选(中国21世纪诗丛)

    中国新诗自“五四”发轫,至今已近百年历史。本书全部收录了诗人桑克的代表作品,力求系统地收录桑克迄今为止的主要作品以及创作风格。书前附有诗人生活照片二帧,书后附有“诗人简历”,以说明诗人生活与写作之基本情状。
  • 世界现代文学简史(世界文学百科)

    世界现代文学简史(世界文学百科)

    本套书系共计24册,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文学大师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著名作家、中国现代著名作家、世界古代著名作家、亚非现代著名作家、美洲现代著名作家、俄苏现代著名作家、中欧现代著名作家、西欧现代著名作家、南北欧现代著名作家等内容;第二部分“文学作品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著名作品、中国现代著名作品、世界古代著名作品、亚非现代著名作品、美洲现代著名作品、俄苏现代著名作品、西欧现代著名作品、中北欧现代著名作品、东南欧现代著名作品等内容;第三部分“文学简史篇”,主要包括中国古代文学简史、中国近代文学简史、中国现代文学简史、世界古代文学简史、世界近代文学简史、世界现代文学简史等内容。
热门推荐
  • 我们——平行线

    我们——平行线

    阿瑞,你或许已经离开,但是,我言若语,还是爱你,不论结局如何,请你回头看一眼,我还在原地等你。
  • 十字军骑士

    十字军骑士

    14、15世纪之交,十字军条顿骑士团百般蹂躏波兰,残暴卑劣的行径激起从王公到平民的强烈仇恨。著名骑士尤兰德为救女儿达奴霞,只身闯入虎穴,被十字军骑士灼眼割舌剁臂,达奴霞也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父女双双饮恨身亡。深爱着达奴霞的年轻骑士兹比什科身负国恨家仇,汇集到反抗十字军的民族洪流之中,经格隆瓦尔德之战,大败条顿骑士团……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良婿谜情

    良婿谜情

    入赘何其不易?堂堂男儿,反嫁女方,受尽白眼,冷嘲热讽。天意还是命运?是福不是祸是福躲不过。天财说:欠债还钱,欠爱还情,将心比心,我欠你一生一世,就用今生今世来还。这是天财心里认定的做人准则的基本道理。这基本道理也是他做人的基本原则。这基本原则也是给他丰富多彩的人生阅历带来了无数的迷情。
  • 启爱

    启爱

    谨以此片献给学生时代有着暗恋、初恋经历的童鞋们,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学生时代他们的爱情启航,为了他,她离家出走,单亲为娘,终于等到他的回归。她理应幸福!可是命运再次将她捉弄,为他,她献出了生命,但是,爱没有终结。她被他的才能、深情所沉醉,无法自拔的爱上他。她想放弃,可是,她请求了她。为了他、她,她不顾闲言碎语,做了完美后妈。她续航了她的爱,也得到了自己的真爱!二个完美的女人被他遇到是上天的眷顾,且行且珍惜。他一定要幸福!为了她、她……
  • 人道将倾

    人道将倾

    喜欢我的朋友请移步至新坑——一起快活呀????
  • 穿越之鬼魅丐帮公主

    穿越之鬼魅丐帮公主

    在一个假日里,上官媚儿带着另外三个姐妹去野外探险,却离奇地走进了一个奇怪又诡秘的山洞里。在洞中她们经过了一场惊魂失魄的逃命后,最后穿越到了古代一个国家里。别人穿越都进了皇宫当公主或妃子,而她们却倒霉地穿越到了丐帮里面去,当了个女乞丐。穿着破烂的衣服,住着四面通风的茅草屋,还要整天提防别人的陷害和追杀。而这一切是因为她们的真正身份并不一般。她们又该如何运用现代社会所学的知识,和山洞里得来的异能,扭转被动为主动,来完成自己的使命呢。
  • 犬猫相会

    犬猫相会

    方煜在娱乐圈如火如荼,因讨喜的性格以及超强的接梗能力成为了一位综艺咖,但他其实外热内冷,熟悉后他就是一个忠犬撒娇鬼。姜泠是个学牙科的追星少女,总是像小猫一样懒懒的又软软糯糯的。当两个恋爱脑相遇,会产生什么样的故事呢?“姜姜,跟我交往好吗?我会对你好的。”姜泠转过脸看着他,像是发呆一样愣了两秒。方煜继续说:“我会对你很好的,我给你买好吃的。你看我长得又好看,身材又好,还给你买吃的。你对我不心动吗?”
  • 如果到那时候

    如果到那时候

    “小白”“闵爷”冉闵回顾一生不多不少……谈一场恋爱够了!哪怕……哪怕最后只剩下她自己……不过她马上就要去找属于她的小白了!毫无颜色的嘴角淡淡的扯出一抹笑!脑子里的画面停留在了她和白墨坐在他们栽的树苗旁看夕阳的画面……
  • 青春的狂傲

    青春的狂傲

    故事讲述了来自农村的男主人公(陈光)来到这座城市。是如何在这座充满看不见硝烟,尔虞我诈的城市中奋斗。又是什么原因让他的事业由衰到盛,又由盛到衰,最后放弃一切,去做回一个平凡的人的爱恨情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