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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有谁记得年少的墨香

我已经许久没有捧书夜读的习惯。我上网,浏览一个个如过眼云烟般的网站,看最时尚的小资杂志,我的眼睛,只是飞快地扫视,而手,亦跟随着这电脑时代培养出的E速度,快速地翻动。偶尔,那些缤纷的东西,会进入我的脑中,将我本就堵塞的大脑,塞得愈加地结实。但很多时候,它们都被过滤掉了,像那些菜叶、枯枝、旧的拖鞋、塑料袋子,一场雨来,便哗一下冲进了下水道,或是铲进了垃圾箱,自此,与我再不相干。我时常觉得饥饿,不是身体上的,因为当我拼命地吃下许多个汉堡,那种无所适从、迫切需要抓住点什么的饥饿感,依然将我紧紧地捆缚住。我像一只茫茫大海上的蚂蚁,绝望地爬啊爬,却发现,始终无法触到安全稳妥的泥土。

是到有一天的夜晚,我捧一本N年前的旧书,在泛黄的书页里,我看见自己在某个初夏,放入的一朵小小的茉莉花,当我将它轻轻捧起,放在鼻翼之下,我终于知道,让我焦虑茫然的,只是因为,我忘记了书本的墨香。

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个孩子,在一所小学里,跟着读一年级的姐姐,旁听。大家都有课桌,唯独我,搬着自己绿色的小板凳,背着母亲手缝的布书包,像个真正的学生,将手放在身后,仰头跟着讲台上的老师念:秋天来了,天气凉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

那时的我,多么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本书呵!我为此想过许多的办法,我将自己攒下的糖块、火花、糖纸,一咬牙全都交给姐姐,任她挑选,这样我就可以在周末她的“监控”下,洗净了手,坐到桌旁,小心翼翼地翻看她新发的课本。我会隔着粉色的塑料封皮,看一眼真正的封面上,朦胧的“语文”两个字。偶尔趁姐姐去上厕所,我还会飞快地拆开她精致包装的封皮,看上面两个衣着鲜艳的小孩子,在草地上奔跑着放风筝,有一只小猫,正从他们脚下,快乐地穿过。天正蓝,树正绿,多么美好的季节。可是我,却只能在墨香里,这样匆匆地将它们翻过。姐姐的每一本书,都用书皮包着,有些是彩色的挂历,有些是看过的报纸。我喜欢看姐姐在桌子前,一丝不苟地包装她的新书。她准备了小刀,尺子,胶水,还要用一张大大的报纸,铺满整个桌子,以防书被弄脏。她从来不允许我在她没有包好之前,碰一下她的新书。如果我胆敢翻了,她定会与我吵个天翻地覆。尽管,事实上,我每次坐在一旁,都会自动地把手洗净,虔诚地看完整个包书仪式。

我在苦苦盼了两年之后,也终于可以上学了。我记得当我把书本捧回的那天,我重复了姐姐做过的一切:洗手,包书,不让她触碰一下,然后便坐在院中,带着浓郁的炫耀和骄傲,大声地朗读,一直读到天渐渐暗了,邻居家的树上,挂起明亮的灯盏,而我的肚子,在没有发觉时,就已经抗议了许久。

我记得一切与书有关的过往。我与姐姐分享最漂亮的包书的方法;我微闭上双眼,深情地嗅着书中的墨香;我采摘形状最美的树叶、花朵、小草,放入书中;我在下雨的路上,脱下衣服,将书一层层地包裹住,又抱在胸前,不允许任何的雨滴,落在上面;我每年收到新书,总是贪婪地将所有的课文,都提前看完;我曾因为太过投入,被蜡烛的火焰,烧去了半截秀眉;我几次溜到邻居家门口,想将那本被邻居哥哥偶然落在墙头上的书,趁无人注意的时刻,偷回家中,看完后再悄无声息地原样放回。我记得这些点滴,就像记得书中的文字一样。是它们在我缺少书读,却对书如饥似渴的年少时光里,慰藉了我的心灵。

书的贫乏,却反而点燃了我心中对书的狂热。我在无书可读或是买不起书的岁月里,却有无穷无尽的激情和聪慧,找到书读。我甚至在高考的前夕,还将一本从同学手中借到的盗版的《平凡的世界》,熬夜一口气读完。我还利用下课的间隙,将一本《红楼梦》,断断续续地看完。当我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扭头回望,才发现,我竟然在最繁忙的高三,读了最多的书,做了最厚的一本摘抄本。

而今,我早已离开了校园,可以挣到不菲的薪水买书,居住的周围,亦开满了书店,自己,也开始写书。可是,我却悲哀地发现,我已经许久没有读书的习惯了。我翻阅快餐似的杂志,我上网去当当书店里一本本地购书,我每天都会路过书店和图书馆,看到那些年轻的面容,捧一摞书,欣悦而去。我还为自己购置了书房,买到木质最好的书架,但最后,我却发现,我的书架上放满了书,自己买的,别人赠的,朋友送的,借来忘还的,可是,我却很少与它们中的某一本,有过亲密的畅通无阻的接触。它们何时,从我的至爱中,无声无息地退出,转而穿一件尘埃织成的厚重的袍子,等我有一天,路过,淡漠地看上一眼?

究竟这一切,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究竟我的心,又是何时,被俗世的物欲、繁杂、贪婪、惰怠拥塞,忘记那最初滋养了我的明净的水域?我以为我的种种烦燥、无助、失落、惶恐,只是因为我所处的环境,对我不公,却是忘了,那原是我自己,将最清澈的那泓清泉,给丢掉了。

还好,我知道那泓清泉,还在来时的路上,安静等待着我,我只要在某一个独处的夜晚,捧起带了墨香的书,就可以折身,回到它的身旁。

有一段时间天天着急,因为一些琐事,还有所编著的自以为了不起的一套丛书。每天赶早地起来,就坐在电脑前忙碌,或者给不同的人打着电话,为一些细小的边角彼此磨合说服,说到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啰嗦,甚至是遭人厌烦。泡好的一杯普洱茶,就那样在桌子上放着,等着我有闲情逸致了将它们饮下去。可惜我错过了与它们温柔絮语的上好时光,总是看到它们那黑亮的色泽,逐渐黯淡下去,一杯茶,也没了温度,这才端起来,如喝白水一样地大口喝入胃中。

所以唇上的燎泡,始终在我的急躁里,固守着一方阵地,击退不得。而身边的朋友,也将我当成一株无法靠近的蒺藜,小心翼翼地绕道而行,以防一不留神,被我怒发冲冠的尖刺,扎出血来。同居一室的舍友,看到我焦头烂额地忙,也自动噤了声,将每日好玩的见闻,闭锁在肚子里,或者跑到隔壁去找别人倾诉。

但还是有事情忙里添乱。是我所用的网络,不知为何在一天清晨起来始终无法登陆。试了许多种方法,又快将电脑敲打坏了,还是无法使用。我急火攻心,抓起电话便打给了网络公司,气势汹汹地要求他们必须、马上、务必现在就派人赶过来,为我检查网络问题。

接电话的是个声音甜美的女职员,听我如此气愤难平,并没有着急,而是不急不躁地解释说,让我耐心等待,现在员工都已经派往各个地方,暂时没有人能够腾出手来,但她保证今天肯定能过去帮我修理。

我一听即刻更气,几乎是吼叫起来:你们的服务宗旨不是客户永远是上帝吗?上帝的问题你们不给马上解决,那还叫什么上帝?!实现不了承诺你们干脆关门歇业算了!

我在这边气得肺要炸了,电话员却还是一副好脾气,安静听完我的一通训斥,照例轻言慢语,说,还请我多多包涵,他们的确是忙得抽不出人手。最后还温柔地向我建议,不如打开电脑,听一首班得瑞的曲子,喝一杯祛火的菊花茶,或者跟家人聊聊天,与朋友叙叙旧。再不然,就睡一会儿吧,不过是几个小时,怎么着都好打发的。

我却是听不下去她的好心相劝,而且总觉得她有假慈悲以便逃避责任的嫌疑。所以愈发地上火,最后几乎快要将国骂脱口而出的时候,电话员及时地说了再见,轻声挂了我的电话。

我啪地将手机丢在电脑桌上,而后闭目想了片刻,决定再打。就在我欠起身去捡手机的时候,我看到电脑后面网线的插头,如一件松垮的衣服,搭在插口处。当我向接口处轻轻一按的时候,电脑的线路,即刻是畅通无阻。

我的脸,也就在那时,有火烧火燎的疼痛。我想了又想,最终还是决定打电话给网络公司。接电话的还是那个声音甜美的女职员,当我尴尬地说出网络不通的原因,并小声说了句“抱歉”的时候,她并没有反过来将我讽刺一通,而是微笑着说,其实她早就听出来,我是心内积压了太多的火,而不是单纯因为网络问题,所以需要找一个地方发泄一下。

我一脸地歉疚,说,那我也不该将你当成自己的出气筒,说话如此尖酸刻薄。而她则自我解嘲说,每天都有上帝来朝我们发脾气,其实早就习惯了,况且,能为上帝当出气筒,解一时之烦恼,也算是一种荣幸吧。

我其实很想问一下那个女职员,天天这样在电话里被人凶神恶煞地训斥和投诉,她会不会也像我一样烦躁不安,想要与什么人大吵一架?但还是忍住了,想,其实烦恼充斥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只不过,有些人还它一个淡然的微笑,而后坐下来喝一杯茶,静待时间流过,烦恼亦随之轻烟一样散去。而另外一些如我一样的人,则在躁乱不安中,将那些微尘般的烦恼,自我发酵成一团又一团的雾气,直到自己陷入其中,找不到走出的路途。

寻不到路途,其实也一同丢失了自己。

我叫她唐姨,叫她艾姐。但其实她们两个,差不了几岁,都是奔5的女人,只是因为唐姨位低,艾姐位高,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便很微妙地,用称呼上的差异,将两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区别了开来。

唐姨是一家超市的经理,掌管着十几号人,但依然像一个小姑娘般,有着让人喜欢的甜美和温柔,哪怕是员工们受了她的训斥,都觉得心底温暖,犹如落下一小片春天的阳光,或者被一支羽毛轻轻地抚过。我去她的超市里买东西,喜欢驻足片刻,分享她工作时的快乐与喜悦,觉得在她的身边,做一只眯眼睡觉的小猫也好。唐姨没有学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研究所的食堂里打工,因为开心果一样地天真可爱,被许多研究员们喜欢,这其中就有刚刚参加工作比她略小几岁的艾姐。

在唐姨的描述里,那时候的艾姐还是个胆怯羞涩的姑娘,刚刚大学毕业,在众多老资格的研究员中,她的资历最浅,所以也便没有话语权,常常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去食堂吃饭。唐姨看到了便每次都热情地招呼于她,并在那些来吃饭的领导面前,主动为她说一些好话,这样的善行,果然换来了艾姐的回应,她开始喜欢上这个没有多少文化但却可以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而且同为女人,两个人竟是有了许多外人无法知晓的私密话。一个是做学术的知识女青年,一个则是食堂卖饭的打工妹,两个身份层次相差很大的女孩,就这样因为其中唐姨的真纯与善良,而换来了一份至今已经近30年的友情。

看得出来,唐姨很喜欢这个艾姐,将她的儿子都称呼为“我们的儿子”,见到了比自己女儿都亲,常常是一通拥抱亲吻还要将买的好吃的东西全塞给他。在没有见到艾姐之前,我每次都会艳羡他们的这段情谊,并真心地敬佩这个做了研究员有了很高身份和地位的艾姐,想着她能到而今还未曾忘记唐姨,或者自动地远离位卑的她,当是有足够高的修养吧。

后来无意中与她们两个在饭馆相遇,出于礼貌陪着小坐片刻,就是这样短短的相聚,让我突然间发现,很多时候,女人间的情谊,远没有男人间来得可靠,那些“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箴言,说给男人们听,有一种江湖气,而告诫给女人们,不过是那廉价的脂粉,风一吹过,便扑簌簌地落了满地。

艾姐17岁的儿子,比唐姨的女儿,小不过三岁,可是却像一个被宠坏了的皇帝,不仅仅是在我面前表现高傲,见我坐下,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兀自懒洋洋地切着手中的牛排,那下手时的狠劲和冷漠,让你觉得他不是来赴唐姨的约会,而是见一个于他完全是个累赘的清洁工之类的小人物。唐姨几次抚摸他的脑袋,叫他“儿子”,他都烦乱地躲开去,对于唐姨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见见干爸,也带搭不理,好像领导应付下属毫无必要的饭局,能够躲避一场,那简直是件幸事。

而对面的艾姐,与唐姨淡淡的相聊中,则有一股子教授的清高与骄傲,女知识分子的那种优越感浸入了骨髓中,刀锯斧钺都去不掉。对于唐姨向她展示的刚买的衣服和首饰,她只是微微一笑,不做评价,但那神情里的距离感,却足以让人明白,她对唐姨的一切,其实并不怎么关心的。她更愿意朝唐姨炫耀自己刚刚买下的房子和新车,还有攻下的博士学位,以及连生三级的丈夫。而也只有这些内容,可以让她在唐姨面前,有被人奉承了的愉悦和惬意。

不过是短短的二十分钟,但我却很想将唐姨和她乖巧的女儿拉到一旁去,告诉她们,不必将这样盛烈的热情,给予一个在高枝上冷漠俯视的女人,她有她的荣华富贵,而你自有你的舒畅人生。我相信让很多人喜欢的唐姨,有很多份平等的真情,他们喜欢唐姨,而且不会因为她地位的卑微,便忽略了她那颗善良感恩的心,她的快乐与欣喜,完全可以给那些更懂得珍惜感激的人,而不是一个虽然走过了近30年,但却因为地位的变化,而已经不再需要她的情谊的艾姐。

但我终没有说破这份失衡的情谊,或许依然不失一份天真的唐姨,当她一厢情愿地认定并喜欢一个人时,她也有一份外人无法理解的一厢情愿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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