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呢,你不能让你的朋友骗她说她永远都需要爱情。”
“我有三个月时间。”风昊说但并不坚定。
“也许,”洛悬闭上眼睛,随即又睁开,“我也给你三个月。”
这就像个赌注,为期三个月,谁是最后的羸家,却难以说清。不过,洛悬这回下一步定了决心,三个月一过,他便要采取主动。
风昊知道他不会失去这个朋友,但他并没有把握不会失去李舒,信心在此已显得不够,如果不愿欺骗自己的话。
罗兰和风昊是朋友,其实还有点亲属关系,风昊的母亲是居美的英国人,而罗兰是他母亲这边的亲戚。虽然他们相差七、八岁,但都是那种善于控制大局而又喜玩乐的人,当然,他们都是,可这种人不会对爱情太认真,何况他的条件又是那么好。
“她是个意外,总之,你帮不帮忙。”
“你知道这有违原则,但,谁让你是我那高傲而可爱的表弟呢?”罗兰在风昊面前从来就严肃不起来,风昊把这称为轻度交际不适症。
“就是帮忙了,非常好。”风昊显得很高兴,“我们来喝酒吧。”罗兰却没有他那么神彩飞扬,“我想我得提醒你。”
“还有什么废话。”
“你想必听说过《谁想模仿谁》这本书吧,也许你还看过,你觉得怎样呢?”罗兰给自己倒了一杯1940年份的红酒。
“我读过,写得很好,但你知道,我并不是专家,我说不出有多好,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好。难道那个金恩?由是李舒的笔名吗?”
“否则你以为我会用一个23岁的刚刚从大学毕业的黄毛丫头来写这个剧本吗?”
“真的是她?”
“真的,不过不是她自己告诉我的,我和出版社有些联系,你很难以置信那样的一本书出自一个二十岁的女学生之手。我并是说她写得十全十美,但她当时还是个除了玩乐和考试外就什么也无所谓的学生,她有才华,有甚至连菲茨杰拉德再世也会忌妒的才华。并且,她更幸运,你知道在金恩?由的名下有多少钱吗?整整一百万美元。但这还不是全部,纽约的一个出版商出价一百二十万美元买下她的一个长篇,她还没有决定好,但她已经写了。
“写了?”
“也许。”罗兰露出高深莫测的一笑。”如果她想放弃成为一个剧作家,她可以马上带着两百万美元走,任何地方都可以,如果她已经觉得够了的话。“他接着说。
“三个月,我需要三个月。”风昊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半躺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