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的另一个名字是普杰。”
有许多学生知道哥大的杰克?普克尔顿,每年月日都有相当的学生报哥大是为了进普克尔顿开设的写作班。但是,至少有10倍的人知道普杰,他被誉为”带血的利刃”,皆因其的文字评论尖锐、深刻。他是这方面的天才,鉴别文章就像是最精明的书画鉴赏家,斤斤计较得比在市场上买菜的主妇还要过份。但不可辩驳的是,他也是有个人偏好莱坞,而且他最为颀赏的书,就是那本《谁模仿了谁》。他写了好几篇评论文章,对《谁模仿了谁》大肆赞赏,把书作者金恩?由比作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的菲茨杰拉德。李舒也乐于看到这样的情形,毕竟这使得她的书卖出了20万册,在短短的七个月内。
“你主修物理?”
“数学。”塞雷说,“其实我准备去斯坦福的,但不知怎么,我不想离开曼哈顿。”
“其实你并不欣赏这儿。”人生就是如此,无论你怎样的厌恶,一旦离开便会想念,而且这种想念还会要了你的命,令你欲罢不能,而如果你选择留下或是回来,便会发现一切都没变,还是令你不愉快。
“也许是,也许不是。”
“遇上李舒,很倒霉吧。”
“你不是学理科的吧,而且我想你也不是学文学的。”塞雷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放在椅背后,”李舒她在这两方面都会令人觉得惊奇。我常常在想,和她相比,我算什么?”
“她可不在乎这些。”
“她什么也不在乎,除了她自己,和她那心血来潮的兴趣。我告诉你吧,我上二年级时,也就是她上四年级时,卡洛?弗尔写好了推荐信,准备送她去加州理工,她却说是否能够上三十年前的加州理工,卡洛说现在的加工也是可以,不比三十年前的差。”
“那我问你,费曼还活着吗?”
“不,我想没有。”
“那,我为什么要去加工念研究所,为什么我不去芝加哥?”
“哦,你想去芝加哥,你早说嘛,你可以去念物理,芝加哥的物理也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