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闹钟刺耳的响起。
床上的人一边嘴里叫着“糟了,要迟到了!”,一边穿着衣服,可是在套上T恤的时候却想起来昨晚所经历的一切,原来自己是不用再去上班了呢。
默默的拽掉刚刚套到头上的T恤,一头又扎向了绵软软的床。
再睁开眼睛时,太阳已经红火火的挂在了半空。自己昨天不是还和沈括打着电话的吗,这才到处找手机,等到找到躺在地上的手机,林殇又在心里为自己汗了一把。
电话已经挂断了,显示挂断的时间正是自己第一次起床的时间,突然间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简单的冲了个澡,又趿拉着拖鞋为自己做了一份蛋炒饭,就盘着腿坐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默默地吃了起来。
依旧是狗血的偶像剧,男主正歇斯底里的向女主表着白,恨不得女主不答应就弄死她的样子。
可能盐放少了,蛋炒饭吃起来索然无味的。其实自己这么懒,真的想泡个方便面就算了的,可是一想起每次木子打电话那絮絮的唠叨,林殇就放弃了。
“ILOVEYOU~~~”电话铃声响起时林殇都快要吃的睡着了。
“喂……”
“吃饭了吗?”电话那端沈括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
“正在吃啊……你昨天怎么不挂了电话,多浪费电话费啊。”
“后来我也睡着了啊,还是被你杀猪似的声音吵醒的。”那边的笑意更明显了。
“沈括,你够了!”
“好了,我还没有吃,能让我去你家蹭饭不?”
“你来吧,正好做多了,吃不了。”
本来经历了昨天的事情,林殇是不想见到沈括的,可是想到沈括昨天是用手砸的车窗,也不知道手怎么样了。自己昨天一吓,竟然连他受伤的事都忘记了,也不知道严不严重。
又切了些火腿和葱花,重新为他炒了一份蛋炒饭,这份无论卖相还是味道都比自己刚刚吃的那份要好的多。
林殇对自己的蛋炒饭赞不绝口的时候,门铃声响起,沈括来了。
趿拉着拖鞋给沈括开了门,便骄傲的指着茶几上的蛋炒饭说:“怎么样,本小姐的厨艺不错吧?!”
沈括忽略掉蛋炒饭上那一个个的黑点,赞叹着:“嗯,真不错,能尝到林大小姐的手艺,我真是三生有幸啊。”
“那是,你知道就好,赶紧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等到沈括端起碗才知道那一个个的黑点是什么东西了,原来是葱花炒糊了杰作。默默忍着心底的笑意,拿起筷子就要吃,却被林殇握住了拿筷子的手。
“怎么伤的这么严重?你昨天怎么也不跟我进来包扎一下再走,我一吓都忘记你受伤这回事了,可伤口在你自己身上,你都不会疼的吗?”
看着他那只包的像粽子一样的手,林殇说不出自己心里什么滋味,只是热量涌到了眼眶,模糊了视线。
“没多大的事,只是皮肉伤,又没有伤到骨头。你赶紧松开,还让不让我吃饭了?”
“都成这样了还能用筷子吗,你等着我去给你拿个勺。”
电视上的偶像剧依旧不知疲倦的放着,男主和女主终于冰释前嫌的走到了一起,可是这时候男主却要顺应家里的要求去国外留学。
本应悲伤的场面林殇看着看着却笑出了声,因为面前的沈括正用那只包得像粽子一样的手扒拉着盘子里的炒饭,样子滑稽的就像哆啦A梦没有手指的手突然会用筷子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