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对我一直不冷不热,常常为了一点小事将我骂得狗血淋头,不过好在我听不太懂他的话,即使看着他的表情抽搐,我也只是低头说:“Sorry……”在工作的这段日子里,Lucky是我让我撑下去的动力之一,每次他看见我从老板办公室哭丧着脸出来时,就会帮我泡一杯咖啡,然后说:“辛苦了。”对于Lucky,我总是报以微笑。
午餐时间,我和Lucky在写字楼附近的快餐店吃饭。Lucky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那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带着棒球帽,卷卷的头发垂到肩。照片是坐在农庄的木椅上拍的,和煦的阳光落在她的衬衣上,Lucky笑得很灿烂,然后说这是他高中同学,前段时间联系到他,两个人出去约会然后彼此聊到都还没有喜欢的人,于是关系近了一层。
“所以说,还没有表白,只是喜欢吗?”
Lucky像一个大男孩,猛点头,然后嘴凑到吸管前吸可乐。
“说来,其实我也没什么经验可言,如果你真心喜欢她,就告诉她吧,不管结果如何,至少还是有在一起的可能性的。”
Lucky用生硬的汉语说:“我喜欢她,但是,担心……你的first love是你的husband吗?”
“很复杂……”
“有故事?Tell me?”
“说起来总是不好意思。”
看着他望着我好奇的眼神,关于初恋的事情,我一时间还真不知道和Lucky从何说起。记忆像是被撬开的汽水瓶,过去的事情又不断涌现了出来。
遇见叶少修的时候,正是我处于困惑期的一段时间。
四月末尾的一天夜里,距离奶茶店打烊还有半个小时,叶少修和一群男生吵闹着走了进来。他们叫嚷着,彼此谈论着自己的话题,我完全没有询问他们要喝什么的时间。一个大胖子跷着二郎腿,手在桌上一拍,“少修,那群人太欺负人了,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他盯着那个名为叶少修的男生,穿着红色Adidas的短袖上衣,干练的短发,左耳有个耳钉,个子非常高,如果我没有记错,是那个在上次校篮球赛扣篮的家伙,体育系的学生。
“少修……”跟着一个染了黄头发的男生叫了他一下。
他突然转过头,让我的目光显得有些不知所措,“麻烦来四杯原味奶茶,一杯烧仙草。”
“哦,好的。”
我发誓我不是有意要听他们谈话的,何况体育系这帮人一天在外面惹是生非,与我也没有任何关系,在我看来,我和叶少修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少修,那个人抢了你女朋友,你怎么没啥反应啊……”黄头发男生语气总有些义愤填膺。
“心不在我这里,留着也没用。”叶少修点了一支烟,然后转头,“能快点吗?”
“就来——”
我承认我有些被吓到了,慌张地把第一杯奶茶倒在了他身上,这样泡沫剧的剧情实在不应该在此刻发生,那个大胖子差点吼出来,“怎么做事的!”
“对不起,对不起……”
叶少修用纸巾擦了擦衣角,“算了,估计她是被我们吓到了,哈哈……”他的目光像是犀利的野狼,“喂,你叫什么?”
“我?”
“这里除了你,其他人我都认识。”
“干嘛?”我实在不想和这帮人有任何瓜葛。
黄头发男生“啧啧”了两下,然后说:“叶少修,你调戏别人干嘛,看把她吓得,脸都红了。”
“哈哈,我哪有那么坏,只是,作为刚才把奶茶泼到我衣服上的赔偿吧。”
我真担心看见他的眼睛,“我叫程晨……”
“噢,哪个系的?”
受不了他的得寸进尺,然后我没有再说话,帮他们端来剩下的几杯奶茶。后来他们谈论的都是一些打架闹事的话题,我没有丝毫兴趣,收拾好台前的配料,准备进屋和老板说下班的事情,这时候,他们也都起身准备离开了。
叶少修回头看看我,然后说:“奶茶妹妹,方便留个电话吗?”
“不好意思,太穷,没电话。”
“没意思,真不给面子。”
第一眼看见他,就像遇见了瘟神。
后来发现他果然是瘟神。
在我与老板告别后,走在回寝室的路上,刚刚路过最阴森的第五教学楼,叶少修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跳出来。
“啊——”
“哈哈哈……”
“神经病!”我惊魂未定,一肚子气,没有理会他,拼命向前赶。
“喂,给点面子好不好?”
“我脸皮薄,给不了。”
“程晨!”
真后悔告诉了他名字,“干嘛……”
“留个电话吧,交个朋友什么的,对了,我叫叶少修。”
“没兴趣。”
“小心我打你啊,你知道我是体育系的。”
“打吧!”
“真服了你了,没意思。”
那天,他就傻傻地跟在我的后面,什么话也不说,一直把我送到寝室楼下,“真不给啊?”我没有理他,准备上楼,然后他说:“那我就每天去奶茶店烦你。”
“变态!”
“体育系的人都是变态!”
“恶心!”
“那是我的风格。”
我知道我越说他越得意,所以我还是闭上嘴,直接上楼了。从寝室的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他还在楼下徘徊,那件红色的Adidas太打眼了。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魏兰她们看我坐在窗台前坐了半个小时,都问:“程晨,你是不是傻了,在那里喝西北风吗?”正在这个时候,楼上不知道是谁,一不小心碰掉了花盆,整个花盆掉了下去,楼上的女生尖叫了一声,叶少修张着嘴望天,“啊,谋财害命啊……”
我突然被他弄笑了,然后打开了窗户,“喂,你回去吧,别在那里了,小心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你不给电话,我就不走了。”
“算了,我服了你了,1363876XXXX。”
回头魏兰,卢菲菲和乔爽三个人看着我,“那人是谁啊?”
“抽风的神经病。”
“啊,程晨,又有新的爱慕者了?你真是……左右逢源啊……”
“什么跟什么啊?”
自从那次比赛之中,我发现有些东西变得很奇怪,比如我与张祥森,我口上明明说放弃,心中却依旧惦念着,不管上课还是下课,总是希望能够在教学楼的楼道间遇见他,或者在食堂甚至操场偶遇也好,而这样的心理是在暗示自己,我根本没有放下这段感情,反而更加在乎了。与张祥森不同的是,我发现靳海阔似乎在处处躲我,于是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他讨厌的事情,这个问题困惑着我,有时候下课想过去问问,但他总不在座位上,久而久之,我想这也不是什么问题了。因为我和靳海阔,到底只是普通朋友,虽然常常在一起疯,但是我们却很少谈心,他从不告诉我他心里的想法,当然我也无权过问。
人在几次欢愉之后突然遭受冷清,就会发现人世间有“孤独”这个词语。
我拿着手机,常常想发一条短信问问靳海阔到底在做什么,或者有没有时间出来玩玩,可是打开编写短信的窗口,手指就无所适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和魏兰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魏兰说:“其实你不用刻意去联系,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了,就拜托他帮下忙,这样自然多了。”
问题是,在那之后,我真的没有遇上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无助少女不再无助,是不是就不需要无敌超人了呢?
我喝下了我杯里的咖啡,Lucky目不转睛地望着我,“Then,你和叶少修在一起了?”
“我不太清楚初恋的定义,到底是第一个喜欢上的人,还是第一个与你在一起的人。”
“So complicated!之后呢?”
“叶少修在三天后向我表白了。”
“程晨,做我女朋友吧。”
那时我正在为客人调奶茶,叶少修趴在台子上望着我,“做我女朋友吧。”
“又抽风了吧你。”
“说真的,据我了解,你没有男朋友,那天晚上你也听到了,我女朋友跟别人跑了,所以,我们都是单身,顺理成章可以在一起。”
“不要乱用成语,我可不想顺理成章,我不喜欢体育生,神经大条,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好吧,那我做你男朋友吧。”
“不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要求你做我女朋友可能你不会答应,但是我做你男朋友,只要我答应了就可以了。”
“什么逻辑。”
“体育生的逻辑……”
“烦死了,别耽误我工作,呆会儿客人急了,我又要被骂。”
叶少修突然钻进内台,“来,我来帮你……”
“不要。”
“说了,如果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每天到这里来缠着你。”
“恶心!”
“像鼻涕一样……”
“果然是恶心啊!你太主动了,太主动的男生找不到老婆的。”
“找你就可以了。”
那天下午,叶少修坐在奶茶店里一直等我下班。我第一次遇见像叶少修这样难缠的家伙,他笑着咬嘴唇,然后像小孩一样跟在我的身后,“程晨!答应我吧。”
“考虑下。”
是的,我说的是“考虑下”而不是“不要”,那是因为叶少修的主动确实打动了我,在我最无助最低潮的时候,向我表白的第一个人,着实让我内心温暖,为什么不呢,我当初要到奶茶店来工作,目的不就是希望能够开始一段新的恋情,然后忘记上一段不开心的过去吗?现在老天爷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为什么不珍惜呢?
“那就是说我有机会了?”
“叶少修!”
“在!”
“每天来接我下班吧……”
“嗯!遵命……”
那时候的我是不是太寂寞了,寂寞到我可以这么轻易地开始一段恋情,轻易到我根本都不了解对方,轻易到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是我何必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呢?只要能够忘记,什么都好。
当我与叶少修紧紧相拥的时候,我知道我眼角的泪不是为了张祥森,一定不是的,可是,我何必自我强调呢,这些情绪明明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说到底,我还是一个自私的人,为了忘却而利用着别人,我爱叶少修吗,我不知道,只是此刻,积蓄了太久的情感在瞬间像山洪一样爆发,既然无法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何必不给喜欢自己的人一个机会呢?
叶少修,你喜欢我吗?你是真的喜欢我吗?这个白痴问题我应该问谁,当我已经接受这份感情的时候还在反复疑惑它存在的真实性。
但是当叶少修说“程晨,我喜欢你”的时候,我的鼻子猛地酸了一下。或许我的骨子里需要一个人来提醒我,我也是有人喜欢的,而那个人应该是叶少修。
张祥森,如果你觉得我的纠缠让你所困,那么现在,我宣布退出,从此分道扬镳,各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