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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听闻秘辛

在守墓者与矮人缔结盟约的那个夜!

灭世森林深处!

“你说什么!这不可能!”一个声音倏的响起,在这寂寥的深夜,如同平地炸雷一般。

“撒克总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一个微弱的声音传出来,回应着,而它的主人正跪在地上,他的头低着,不敢直视那人充满了怒气的眼神,他终于知道了通常平易近人的撒克总管发起火来竟也有如此威势,丝毫不比大当家的差!

“一百多的兄弟,进去了就这样的没了,你要我如何相信!难道那里是死神的辖区不成?麦尔斯,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你开的玩笑,是不是?”这一次,撒克的声音里多了一点深沉的悲伤。

那麦尔斯没有回答,但他轻微的哽咽声却足以说明一切。

撒克瘫坐在椅子上,他的面容憔悴,眼里布满的血丝,这是他第几个不眠之夜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费尽了心血,机关算尽,到头来却还是让这么多的弟兄不明不白的死了,他们的尸骨大概还在那片该死的林子里受着虫蚁的盯咬,而他却无能为力!

“你给我说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一次的声音不再洪亮,而是犹如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麦尔斯抬起头来,他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

“……就这样,我们的人进去之后,只是传出来几声哀号,之后就没有任何声响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派一批又一批的人进去呢?你明明知道那是一块死地,为什么还要那样做?为什么你不立即回来告诉我,而是要拖了这么长时间?”撒克猛的站了起来,质问那个跪着的人。

“属下以为……”麦尔斯刚想辩解,但他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

“你是不是以为堂堂疾风盗贼,纵横大陆十数年,无人能挡,如今却被这一片小小的林子挡住了,是不是觉得的很丢脸,所以你才要不管一切的想要征服它,不管搭上多少条人命,是不是!”

“属下知罪!”麦尔斯如捣蒜一般的磕着头,嘴里不住的说着这四个字。

“你呀!”撒克叹了一口气,刚想让他下去好好反省一下,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张口,一股强劲的杀气涌来,很霸道却也很熟悉。

接着,麦尔斯的人头竟不可思议的飞了起来,鲜血从断口处狂涌而出,溅的四处都是,而麦尔斯的人头的掉落在血泊中,他还没有来得及闭上的眼里充满了惊异和不解。“疾风盗从不需要没有用的废物!”一个撒克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响起。

“大当家,你……”撒克说到这里就说不下去了,他不敢相信这眼前的这一个就是昔日里对待下属如同亲出一般的他的大当家。

“撒克,你也要好自为知!”声音渐行渐远。

撒克却呆立在原地,许久之后,他也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在经过麦尔斯身首异地的尸体时,他抬起头来,也不知道是对谁说了这样一句。

“你真的变了。”

同一个晚上!

守墓村!

一个苗条的身影在黑暗中穿过,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致于巡夜的守墓者竟毫无知觉。身影避开了所有的守卫,直奔守墓村的神坛。

许久之后,身影再一次出现,只是这次它走的很慢,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为什么这里也会有同圣教一模一样难以看懂的字符呢?”一个娇嫩的声音响起。

接着又是一闪,黑影彻底的消失了。

但这一切,却被躲在暗处一双眼睛看的一清二楚,在黑影离开后,他也爬起身来,朝着一间房子跑了过去。

矮人村落!

第二天清晨,混混一起身就去找了劳伦斯,他不想耽搁,他必须立即回到守墓村,他知道八阵图虽然精妙,但在这任何事情都会发生的异世界他也不敢保证那帮人一定破不了阵。

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先把劳伦斯允诺的那批矮人锻造师给一同带了回去,在他的意识里,只有真正吃到嘴里,煮熟的鸭子才不会飞了!

当他来到劳伦斯的房间时,却被那个矮人族长硬拉着要听他讲一个故事。

混混当然不肯,开什么玩笑,现在差不多都火烧屁股了,他哪有心思听他讲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故事!

只是下一刻,他就乖乖的坐了下来。干什么?听故事,为什么?因为他只听了一个开头,就知道劳伦斯这竿子绝对是打着了!

——他讲的正是那把怪异兵器的事,就是混混从神墓带出来的那个铁疙瘩。

“你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吗?”劳伦斯问混混。

“不知道!”混混当然是摇摇头了,他哪知道,他要是知道就不用叫它无名了。

“它叫止戈!”老头子看来还真知道点什么,一下子就报出了它的名讳。

“止戈?”混混细细的咀嚼这两个字,他知道这两个字绝对不简单。

“没错,它就是叫止戈,是一万年前,大英雄阿基里斯所用的兵刃。”劳伦斯见混混在思索,并没有打搅他,只是继续说下去。

“一万年前?”混混觉得这个时间好敏感,“大英雄阿基里斯?”

突然间,他的脑海里灵光闪过,一个场景浮现在他眼前,那是他在神墓里看到的一男一女相依相偎的场景。

“你不会是说……”混混目瞪口呆的看着劳伦斯,而那老头正对着他笑。

“没错了,他应该就是你们守墓者信仰的神了,虽然我没去过你们的神墓,但根据我们矮人族的典籍记载,这一把的确是阿基里斯当年灭魔时所用的兵刃。”他说的时候脸色有点沉重。

“矮人族的典籍怎么会有那样的记载?灭魔又是怎么一回事?”混混不解的问道。

其实他也已经隐约的猜到了些什么,这些事与神墓中的那些怪异的图画和晦涩的文字定有莫大的关联,只是他一时间不敢确定而已。

劳伦斯走到了窗口,望着窗外。许久,他叹了一口气,接着道出了一个被历史掩埋了万年的故事。

“一万年前,这个大陆并不是现在的模样,她是一个充满了生机的大陆,在这片大陆之上,有数不尽的种族共同生活,哪里像现在这样由人类一家独大!”

“其实那时的人类还很弱小,根本不足以称雄大陆,他们只有一些散碎的城市,而且也没有像现在那样繁盛的人口和强大的实力,他们在各个势力之间艰难的生存着,而真正统治大陆的是六大种族,分别是我们矮人族,巨灵族,精灵族,兽人族,龙族,和不死族,这六大种族都是跺一跺脚都会让圣玛大陆颤三颤的强大存在,其他的各个种族根本不足为道,只有俯首称臣,才会有资格在这个大陆延续自己的血脉。”

“有不同的种族共同存在,就会有矛盾,有矛盾就会有斗争,千万年来,这六大种族无时无刻不在争斗,为了权力,为了领土,为了野心,或者是为了那些冠冕堂皇的所谓的荣耀,他们煽动着自己的人民,举起武器,去拼杀,去相残。”说道这里,劳伦斯脸上的神情很是复杂,有无奈但更多的是惋惜。

混混却是一点也不奇怪,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这一切他早以看透,任何一个世界,都会有强有弱,强者要弱者屈服,以炫耀自己的威势,弱者要反抗强者,不仅是为了生存更是为了使自己变强,然后再去欺侮比自己更弱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征服,反抗,再征服,再反抗,这就成了一部历史。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河泥,这就是政治,吃与被吃,就这么简单!

有一句说的好,有人的地方,哦不对,应该是有生物的地方,就是江湖,而江湖是险恶的!

劳伦斯的故事在继续:“这一场混战持续了几千年,六大种族因此元气大伤,好几个种族都出现了分裂,实力大不如前,渐渐的无力左右大陆的局势了,而在这个时候,人类凭借着强大的繁育能力以及六大种族都没有的强大的凝聚力,逐渐强盛起来,而他们也步了六大种族的后尘,强盛了,他们就不甘再被压迫,再被奴役,他们想要问鼎天下,主宰沉浮。”

圣玛大陆的铁一般的事实一次证明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混混想道。

“而正当这个时候,人类社会里产生了一个名叫穆林圣教的宗教组织,它号召所有被压迫的人类都站起来,拿起武器去反抗,而他们的理由就是神的旨意,是神让他们这样做的,因为神说,众生平等,任何一条生命都有权利过自己的想要的生活,而不是在生死间苦苦挣扎。”

“就是这样的一句空话,蛊惑了众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民,他们举起了简陋的武器,高呼着“我们要土地”“为理想而战”之类的口号,向其他种族发动了攻击,一时间,大陆风起云涌,局势动荡不堪,到最后,人类社会的骑士阶层,贵族乃至皇室都参与其中,形成了一场浩浩荡荡的运动,他们称之为“换世”运动!”

“‘换世’运动,这是什么意思?”混混插了一句嘴。

“所谓‘换世’,就是换个世界,换个人间。”劳伦斯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玄机。

“呵!好大的口气啊!那后来怎么样了?”混混逐渐被这个故事吸引了,根本没有察觉劳伦斯说到现在压根就没提那把“止戈”的事。

“你不用急,听我慢慢道来。”劳伦斯接着说道:“六大种族自然不会甘心权力旁落,他们也组织了所谓的“讨奴大军”。之所以称为讨奴,是因为在他们眼里,人类只是卑微的奴隶,而现在那群奴隶却造反了。他们以为人类不堪一击,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真正不堪一击的是他们自己,他们更没有想到人类会有这样的决心,或者可以说是一种疯狂!”

“当人类的魔法师一自己的生命为代价释放禁咒的时候,这一场战争的结果已经注定——六大种族就算不被灭族,也会因此一蹶不振!”

混混听了也是感慨万千,这一场圣玛大陆的纷乱与欧洲的十字军东征多少有些相似,一样的由宗教出面拉拢,一样的用神意蛊惑人心,一样的使天下生灵涂炭,一样的是由人心欲念驱使,标榜着正义的,莫名其妙的战争。

“要不是那一场浩劫的话,恐怕这一场七族之乱还会持续很长的时间。”劳伦斯继续说着。但是说到浩劫这两个字时,他的脸上露出了不自然的神色。

混混看的很清楚,劳伦斯脸上的神色是恐惧,是一个深深的恐惧,他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会让一个历经人世沧桑的老人露出这样的神色。

他问道:“是一场怎样的浩劫?”

“那是一个噩梦,是留给圣玛大陆的一条永远的伤痛”。老者的声音里满是悲慨。

“那是一个噩梦!”劳伦斯翻来复去的重复着这一句话。

“或许是上天为了惩罚他那些不听话的子民,他诞生了一个恶魔。”劳伦斯好不容易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又接着说了下去。“他是一个真正的恶魔,残暴而嗜血,他到处杀人,并以此为乐,不管是男女老幼,只要是活的都不会逃脱他的魔爪。”

“他杀人的手法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他从来不会一刀了解别人,他会慢慢的折磨他们,让他们受尽煎熬,在常人看来,这些都是令人发指的,但在他而言,却是他唯一的乐趣,杀人如麻,血如泉涌,别人在哀号,而他却是在狂笑!”

“他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他应该是被封尘在炼狱的恶魔!”

“他犯下无数的罪恶,就算是倾尽沧澜江的滔滔之水,也洗不净他屠刀上的斑斑血迹。”

劳伦斯断续断续的说着,一句接着一句,仿佛要用这些零散句子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悲愤。

混混听了却是不以为然,世间出了一个杀人狂魔,他们就怨天,为什么不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的所做所为呢?要是圣玛大陆没有那么多的战乱,魔又从何而来,即使来了,又何以立足?

——天作孽,尤可活,人作孽,不可活!“他不会死。”劳伦斯自然不会知道混混心中所想之事,他只是继续回忆着那段悲情的历史。

“什么!”混混听了这句话,差点没跳起来。“不会死!”他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一般,他实在难以接受,这世界上就会有不死之物这般荒谬之事。

“是的,他不会死。”劳伦斯一个字一字说着,他也知道这的确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但它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确切的说是他可以死而复生!”

“竟有这般怪事,难不成他是不死族的后裔?”混混说出了自己的猜想,这是他唯一可以想到的原由了。

“不是!”劳伦斯说的很肯定。

“我想你还是没弄明白什么是不死族。”这一句,他是对着混混说的。“所谓不死族的不死和生是有本质区别的,不死族的族人活着的时候,他们和其他生物一样,饿了要吃,渴了要喝,他们一样有知觉,伤了会流血,流血会痛,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有思想,有快乐,有贪念,有野心,他们和其他生物一样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

“只是他们厌恶阳光,所以他们更喜欢生活在阴暗的地方。但当他们死后,在他们身上就会发生所谓不死的现象,自此之后,他们不再有知觉,不再有自我的意识,不再感到疼痛,他们唯一保留的是生物最原始的本能,也就是对食物的渴望,他们会像行尸走肉一般,游荡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唯一的欲望就是进食,甚至连自己的族人也不会放过。”

混混听了倒吸一口冷气,这一帮僵尸要是成了气候,这圣玛大陆少不了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严格来说,他们算不得是一种生物,只能算是邪灵在作怪,但之前所说的天降之魔与他们又是不同的,他的不死是真正的不死,但遗憾的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可以不死,因为那些可以杀死他的人在杀死他的时候,也死了,他们是真正的死了,但他们不知道,他们所铲除的恶魔却可以重生!”

“难道就没有人出手吗?”混混知道每一个时代都会出现一些标榜了正义的英雄,而那样一个乱世,又怎么会没有英雄来救世呢?是故,他有此一问。

“当然有,当时各族之中都有义勇之士前去灭魔,但没有一个回来的,不仅如此,各族的反抗更激起了他的凶性,他不再满足于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屠杀,他开始拉拢一帮悍勇之士,但无一不是亡命好杀之徒,他们开始进入城市,所到之处血流成河,鸡犬不留,他的势力越来越膨胀,这引起了各族的警惕,但当时各族都忙于征战抢夺,并没有很好的遏止住这一股邪恶的势力,到最后,终于酿成了大祸,就是在一万年前的某一天,他们提出了一个更为狂妄的计划。”

“什么计划?”混混已经融进了这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他开口问道,“难道还有什么比‘换世’更狂妄的吗?”

“是灭世!”劳伦斯凄然一笑:“灭掉这个世界,再造一个人间!”

混混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这帮人还不是一般的牛B,这样的口号藏着腋着都怕哪天露了风声,而他们竟能明目张胆的喊了出来,这岂不是与整个圣玛大陆为敌嘛!一句话,找抽的不是!

“他们还是屠杀,夜以继日的,不停的杀,刀卷了,再换,但人却是不倦,也不知道他们被施了什么法,只知道那一夜,他们屠尽了三座城,在人类与矮人的交界处,一座是人类的,还有两座都是矮人的,典籍之上没有太多关于那夜的事,只有四个字:尸叠如山。”

劳伦斯说到这里,也不由的仰天长叹:“一夜,竟只有一夜,他们难道都是杀人的机器吗?要知道那两座城里驻扎了我矮人族近五万军队,他们都是族中最骁勇善战的戍边将士,竟然在一夜之间被杀得干干净净,无一人生还!”

“奇耻大辱啊!”

劳伦斯的声音回荡在屋子里,他是矮人族的族长,别人或许可以忘记这段历史,但他不能,他注定要一生都要背负,混混这时也明白了眼前的这个老人为什么在说起这个故事时会颤抖,会恐惧。

“那止戈是怎么回事?阿基里斯又是怎么回事?”混混看着劳伦斯悲痛欲绝,他立即叉开了话题。

劳伦斯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他转过身去,静站了一会,然后又回过身来,走到了椅子边,坐了下去。

“其实阿基里斯在那恶魔之前已经出现,一身怪异的黑色,一把怪异的兵器,一脸和煦的微笑,这就是他留给所有见过他的人第一的印象。”

“那时候七族已经爆发,而他却周游在各族之间,劝导各国各族化干戈为玉帛,但是在政治面前他所说的一切都是苍白无力的,各国的国王,各族的族长忌惮他的武技,都是对他阴奉阳违,七族之乱愈演愈烈,而阿基里斯此刻也是心灰意冷,他不在插手大陆之事,而是寄情于山水,足迹遍布半个大陆。”

“至于他手中的把怪异的兵器,非刀非剑,不开刃,不削尖,沉重而钝糙,是当年矮人族第一锻造师鬼手平生最得意的作品,而阿基里斯就想凭借这一把奇钝无比的兵刃,劝喻大陆上的人停止争斗,七族同域,异姓一家,是名为止戈!”

混混只觉得又像是听到了一个***,还七族同域,异姓一家呢!要他说是异想天开还差不多,止戈为武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要不然中国也不会有春秋乱世,孔夫子说的总比他要说的好听吧,最后还不是春秋战国乱成一锅粥!

混混信奉的是铁血手腕,惟有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其他的就算是说的天花乱坠也全是扯淡!

“其后,当屠城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后,各族不得不正视这一股新近崛起的恶势力,但那时候,已经有点晚了,一些原本不足为道的,在夹缝中生存的种族纷纷与他们结盟,七大种族顿时就被孤立起来了,在他们疯狂了进攻下,七族各自分散的抵抗显的有些力不从心,那时他们想起了阿基里斯,那个要为天下谋求安宁的男人。”

“阿基里斯不负众望,他迅速的组织起了有效的抵抗,并促成了七族联盟,自此大陆一分为二,两股强大的势力对峙起来。”

“而那个时候,穆林圣教见灭魔成为人心所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势必要分他一杯羹,于是这个时候,穆林圣女一袭白衣现世了。她与阿基里斯成为没有争议的领袖!”

“穆林圣女?一袭白衣?”听到这里,混混大抵也算明白了,所谓的阿基里斯,穆林圣女想必就是守墓村神墓里那一对男女了,而之后的那一场战争想必就是混混在神墓石壁上刻画的那个故事了。只是混混没有想到那场战争竟然会有这样大的规模,波及了整个大陆。

“那一场战争是圣玛大陆形成以来最惨烈的,大陆上几乎所有的种族都卷入其中,每一天都有大批大批的人死去,他们有的是战士,有的是平民,甚至是贵族,总之在那一个时期,生命是最廉价的东西,不管你的血统是否高贵!”

“到最后,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之后,七大种族占据了战争的主动权,当所有人都以为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一件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劳伦斯顿了顿,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没那么激动了,或许他早该像混混一样,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冷眼看待历史,看待那些早已逝去的故事。

“不死族叛变了,他们全族投向了那恶魔一边,并向昔日的友军发起了进攻,当时没有人知道原因,直到后来才搞清楚,不死族在大战之初就已经叛变,而多时的隐忍只是为了在最合适的机会给予其余六族以致命的击,因为他们认为那个不死的恶魔是他们天定的王!”

“其余六族一时间手忙脚乱,谁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这时候人类的魔法师站了出来,他们耗尽魔法释放了禁咒——裂地术,将不死族的栖息地与圣玛大陆分离,人类第一空间魔法师以生命为代价,在那片土地上加持空间魔法禁咒之空间障碍,不死族任何一人如若离开那片土地,便会被空间粉碎或者被传送到其他次空间。自此之后,不死一族在圣玛大陆绝迹,被流放在茫茫大海之中的一个死地之上,后世称之为荒灵岛。”

“后来的一切就顺理成章了,六族联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整个大陆,胜败已经注定,只是在攻打恶魔老巢的时候,各族付出了前所未有的惨重的代价,进入那片山脉的代表了当时最高水准的武士魔法师只有两人生还,其余全部战死,连尸首都找不到,而自那以后,再也没有恶魔乱世了,而我们矮人族称这场战争为灭世之战,因为它几乎摧毁了大陆近半数的生灵!”

故事的最后,劳伦斯说的很简单,混混也没多大听,因为后面的事情他比劳伦斯了解的还要清楚,至于那两个存活下来的人混混用脚趾都能想到了,肯定是那对苦命鸳鸯不会错了。

“那两个活下来的人最后去了哪里?”混混明知故问。

“下落不明!”劳伦斯淡淡的说了这四个字。“至少我们矮人族的典籍上是这么记载的,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

“下落不明!”混混怪叫一声,他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不过很快的他就想明白了,在那个年代里,人们或许只会记住那个领导了战争胜利的英明睿智的国王,而不会记住那些昙花一现的英雄。

“或者是有人刻意篡改了历史?”混混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个大胆的念头。

“连穆林圣教最后也因为教权皇权的争斗而被各国废除,定为邪教!”劳伦斯最后又说了这么一句。

“是吗?”这一点混混倒也不奇怪,历史之上,教权皇权之争多了去了,他可没工夫理那些东西,真正值得他好好考虑的是另一个问题。

“在灭世之战之后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是否与神墓中所记载的一致?

劳伦斯的故事听完了,司马空想了半天也没有解决心中的疑惑。最后索性也就不去想了,实在也是因为没有那多么多的时间供他挥霍,来考虑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他现在真正牵挂的还是处在狂风暴雨前夕的守墓村。

“既然这些问题被掩埋了千万年,那再让它们埋一会也不见的会烂。”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

最后敲定,矮人部落提供给守墓村的是一百多名优秀的男性铁匠,为什么要是男性的呢?这是混混特别要求的,其实矮人女性也是很好的锻造能手,但混混却坚决不要,因为一想到一个女人拿着把大锤在不停的敲打的场景,他就会感到阵阵恶寒。

“这一切就用我们男人的肩膀扛起吧!”混混一句话说的大义凛然,还赢得了不少矮人女性的好感。

除了铁匠之外,随同混混一起回去的还有五十多个矮人族战士。他们个个都是狼腰虎背,身上的肌肉如同浮雕一般,线条分明。

这些人都是从族中精挑细选的,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是战斗的好手。他们由矮人族少主——安泰亲自领队。那天在村口堵拦混混一行人的马里奥等人也是赫然在列。

“你们是我们矮人族最精锐最勇猛的战士,这一次出去,绝不能给我们矮人丢脸!”劳伦斯直着喉咙喊了这么一通,算是临别训言了。

喊完了,一行人也该就出发了,由安泰开路,混混几人殿后。他刚要迈开脚步,却被身后的矮人老族长一把拉住了手臂,那老家伙老虽老,力气可不小,差点让混混跌了一跟斗。

“等一下!”老头子朝着混混一阵挤眉弄眼,再加上因为刚才吼了一阵的缘故,脸上激动的红潮未退,两者合一,甚是滑稽。

混混回过头来,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之前你答应的事情可别忘了!”老头子低声道。

“啊?”混混更加摸不到头脑了。他哪天答应他哪件事了?

“你不会忘了吧?”见他这种反应,老头子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哦——”混混嘴里叫着,脸色作恍然大悟状,不过这只是敷衍他而已,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劳伦斯见混混哦了一声,脸上又笑开了:“知道你不会忘,下次来的时候多带点那个什么,百花酿”他说到白花酿的时候眉目之间尽是陶醉和向往的神色。

“怎么会忘!”混混猛的想了起来,昨天晚上老头子尝了尝百花酿,顿时惊为天物,人间难得几回尝,混混又因为一时嘴快,答应了他下次来的时候再带几桶,就是这一句话,给那老头子讹上了。

“不会忘,不会忘!”混混连声强调着,听得老爷子眉开眼笑。

“老狐狸!”混混脸上笑着,心里骂着,挣开了他的手就走了出去,跟了上去。

“可别忘了!”后面,劳伦斯高声的叮嘱。

“不会忘,不会忘!”混混头都不回!

一行百来人,按照原来的走法,混混估摸着怎么也得两天,可跟着那些矮人东窜西窜,不到半天,他们就看到了守墓村里燃起的炊烟,正好赶上吃午饭。

混混大叹:敢情上回又是出了一趟棺材,走了许多冤枉路!

婉儿低着头,小手一直在摆弄自己的衣角,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混混看了是怎么也狠不下心来责备她了,也只有把苦水往肚里咽了。

当他来到村口,看到索菲亚娇艳的笑脸时,他知道自己回家了,一阵温暖的感觉从心底升起,他敞开了怀抱,准备拥抱热吻他的娇妻。

不知不觉中,混混已经把这里当成他第二个家了。在这异世界唯一可以让他安然入眠的地方。

不过下一刻,他就有点失望了,索菲亚是笑着迎了过来的,不过她是走向婉儿的,对于混混的男人怀抱她就当没瞧着。

“妹妹,一路风尘,没有累到吧!”索菲亚拉着婉儿的手,嘘寒问暖,一副姐妹情深的样子。

“姐姐,我不累的。”婉儿也抬起头来,欢欢喜喜的,一口姐姐更是脱口而出的,甜腻而滑顺,接着这两姐妹就说开了,婉儿说着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不时还会传来阵阵娇笑。

混混的双手就张在空中,他的脸上满是尴尬,本想美人入怀,他再低声细语的安慰一番,以解她这一夜独守空闺之苦,可谁也料不到会是这样的光景。

看着身边两个属于他的小女人唧唧喳喳的说着,混混也只有苦笑了,这齐人之福的名他是有了,可齐人之福的实他可是一点没碰到。

婉儿还只是一个花骨朵,他是不想这么早采摘。“等解决了这么些个麻烦事,也不迟!”这便是他心里的想法。

婉儿是花骨朵,可索菲亚是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连汁都在往外溢了。可偏偏他却吃不着,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倒不是混混无能,他每天精力旺盛的都没地使,本想在索菲亚的一亩三分地上好好驰骋一番,可她愣是不答应啊!

这女人就说了一句话,把混混憋的倒没话说了。她说:“待到新嫁时,再侍奉郎君。”

得!她这是在跟混混要名分呢。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没名没分的,你连门都别想进。

但就是这一点正好戳在混混软肋上了,倒不是他不想给,实在是不是时候,大红花轿可以现做,可在这节骨眼上,守墓村正是兵临城下之时,他却闹着要成亲的确不是个事!真要是这么做了,别人会怎么想,就算是当时他们顾忌着混混的圣子之名,不敢言语,可后世的人眼睛可都是雪亮的,到时候要是记上这么一句,他司马空可真就遗臭万年了。

哪一句?

“混混不知屠村恨,芙蓉帐里铁枪横!”

这样也就算了,混混想,不让碰就不让碰吧!等事了了,连本带利要回来!要你三天下不了床!

可索菲亚似乎是要想考验混混的定力,时不时的总要来引诱一番,娇腻的声音,娇嫩的身体,撩人的体香,无一不是一块培养罪犯的温床。

但只要混混欲望一起,她立刻就拉开了和他之间的距离,从善于撩拨的熟女到冰清玉洁的圣女的转变竟如此之快!

这种若即若离的暧昧,从火热到冰冷的飞快转换,却让混混的****日益高涨,不亚于每天听了一遍碧海生潮,他甚至有时候想到豁出去做霸王得了,但他知道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就算他做了霸王,可索菲亚不是弓,她是一把淬了剧毒的匕首,上不得。

无奈之下,混混只得操起了老本行,一边做他也一边感慨:“这异世怎么也是这个样啊,什么都要自己的手来解决!”

守墓村有困难,有危难,大可以摊到门面上,敞开来了说,大家一起想办法,可这种房里事怎么也是不能宣扬出来的吧!

“还真是难言之隐啊!”混混大叹!

胡乱的吃了点东西,安顿了两个女的,混混立即叫齐了所有的人,召开了一个守墓村前敌军事会议,地点就临时设在了他通常吃饭的那个大厅。

能够参加这次会议的都是混混一手培养的心腹大将,包括混混第一个小弟海牙,守墓村前任守备队长弗雷德,大块头科力奥尼以及夜鹰小队队长列夫科。

矮人族少主自然也占有一席之地,毕竟矮人族是最强有力的外援兼守墓村兵工厂首席技师,凭着这两个身份,绝对有资格参与最高决策。

而作为外围波洛斯公国的军队最高统帅的凯瑟琳,守墓村的另一个盟友,也就是混混认为的恺撒却借口很累,想睡觉,而谢绝参加这次会议。

“有什么要求到时候通知我就是了!”她扔给混混这样一句话,便关上了房门。她可不想和那样一群粗野的男人搅和在一起,另外,她也有点看不上这个所谓的军事会议,在她眼里,一群乡野山夫能开出什么会来?

“草包!”混混嘀咕了一句,也不再理会她。不来最好!

大长老也被混混硬是从神墓里给拉了上来,本来他到是挺倔强,死活都要恪守自己的诺言,为神守一辈子的墓。但混混只说了一句话,就把这个曾经执掌守墓村大权的老人感动的热泪盈眶,继而答应了他的要求,出墓为守墓村发挥余热了。

“不管怎么样,你都是守墓村的大长老,所有的人都需要你,没有你他们失去勇气和力量。”本来混混是想说“姜是老的辣”“老将出马,一个顶俩”之类的话的,不过斟酌了半天,他还是决定用动之以情的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会议之前,还发生了一些比较有趣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在接到混混的召集令后,列夫科匆匆忙忙的从八阵图中赶了回来,虽然已经没有强盗胆敢擅自进入这片被他们称之为是死神之地的丛林了,但为了以防万一,列夫科和他手下的众多夜鹰还是日夜守在那里。

虽然很辛苦,但这些天来他们的收获还是很丰盛的,除了将进入阵中的强盗全部歼灭以外,列夫科充分继承了混混“盔甲兵器,敌人给我们造”的革命精神,愣是把那些死尸身上能用的东西扒了个精光,武装了自己。

当他和其他的几个夜鹰成员雄赳赳,气昂昂的穿着缴获的战利品进入大厅的时候,得到的不是混混的赞赏,而是一顿斥骂。

“你们这像什么样子,装土匪啊!”混混对着穿着乱七八糟四不像的列夫科等人一通大吼。

混混也是觉得忒丢脸了,尤其是在大陆上最精通铸造的矮人族少主面前,自己的手下竟然以这样的一副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的模样亮相,饶是他脸皮再厚,也有点吃不消。

列夫科是觉得忒冤枉,他本来可是想在老大面前好好露露脸的,没想到弄巧成拙,露脸倒是露了,可效果却反的。

“老大,我可是照着您的意思做的,这已经是那伙人身上扒下来的最好的了,要怪也要怪他们那伙强盗太穷,还打家劫舍的呢,连身象样的盔甲都没有!”列夫科委屈的很,倒也机灵,一瞧混混脸色不对,把责任全给推到那帮死人身上去了。

“德行!”混混嘴里吐出这两个字,然后便要求他们把这身行头全个卸了。“明天之后,你们将会有一套全新的装备,而且是大陆限量版发行的。”混混说这句话时,眼睛瞟了瞟坐着的安泰,那货正在偷笑,在感觉到混混的目光之后,他赶忙正襟危坐,然后咳嗽了一声,表示对混混刚才的话的赞同。一阵手忙脚乱之后,守墓村最高军事会议正式开始了。

先是由只穿了内衣的列夫科作报告,总结这两天来的剿匪运动,毕竟他率领的夜鹰小队直接参与了这次行动,所以他最有发言权。

之后他又向会议汇报了近来疾风盗贼和波洛斯公国的军队的动向,那帮正规军是彻底乱成了一锅粥,正在丛林里像只没头的苍蝇一样乱穿,想必是在找他们那个统帅了,而那帮盗贼自八阵图里吃了大亏之后,也缩了起来,没有大的动静。

接着就是混混示意众人自由发挥,畅所欲言,但却没有人出声,安泰是新来的,见其他人一句话都没说,他自然也不好太出风头,也就缄口不言了。

海牙弗雷德之所以不说,倒不是他们没想法,而是他们知道,最后盖棺定论的还是他们的老大,而且他们知道他会有这么一问,多半是心里有了主意,所以他们说了也是白说,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什么。

看到这一副场景,混混很是满意,倒不是他专制,而是他认为在这种时候所有人必须保持高度一致,而他是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他必须对这里所有的人负责,他不会容许出现因为意见的不合而导致的裂痕,所以他必须乾刚独断。

——因为有时候,愚蠢的民主比独裁更坑人!

接下来就完全是混混的个人表演了,冷峻坚毅的神色,不容质疑的口气,以及对所有一切超乎常人的分析力和洞察力,使在坐的每一个人都如痴如醉,甘心臣服,连老谋深算的大长老脸上都路出了一丝惊异和赞赏的神色。

那一刻,他们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站在他们眼前的不是一个教他们要无耻要不择手段要做一个混混的老大,而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一个带领他们无往不胜的传奇人物。

这大概就是一个深得士心的指挥官具有的魅力和感染力吧!

这一次会议也定下了守墓村的战斗编制,这也是混混早就想好的,一支想要不败的队伍,必须要有合理的编制,要每一个人都能在合适的位置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

“着令列夫科为夜鹰小队队长,下辖一百二十七人,负责情报事宜,直接向我负责,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干涉!”混混再一次重申了对列夫科的任命,而对夜鹰也人员的熟悉也显示了他平常并非一事不做,而是明察秋毫。

“领命!”列夫科单膝着地,口中朗声道。混混点了头!

“着令弗雷德从速组建迅狼小队,要挑选精干机灵的人,体格最好不要大,也不要太重,因为你们将是守墓村第一支骑兵,而且是狼骑兵。”混混看向了他的第一队长!

“领命!”弗雷德也是单膝着地。

“着令海牙从速组建天蟒小队,要挑选善于长途奔跑的人,因为你们时刻要准备进行突袭,你们将会成为插入敌人的一把他们意想不到的匕首。”他看向了海牙,这个曾经只是一个孩子的人,现在却是肩负重任的男人了。

“领命!”他也是一样,单膝着地,郑重的接过混混的任命,他知道,在这里他没有什么威信,或许全靠了他大哥的关系,但在那一刻他发誓,一定回竭尽所能,不让他大哥蒙羞。

“着令科力奥尼组建横冲营,记住要挑选那些不怕流血的彪悍之人,脓包一个都不要,因为你们将是一支显示我守墓村胆量和力量的队伍,别人都可以退,但你们不可以退后一步,只有向前冲,冲垮所有的阻碍,这要成为你们唯一的的信念和使命。”混混一脸的严肃。

“领命!”科力奥尼重重的跪了下去,不是单膝,而是跪。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决心。

“着令安泰组建泰坦纵队,人员编制就是你带来的那些矮人了,而且守墓村兵工厂的营建以及兵器盔甲制造的事也要交给你负责了。”他望向了矮人少主。

“领命!”安泰愉快的应了一声。他用拳在胸前重重的击打了一下,这是他们矮人族允诺的姿势。

混混之所以让安泰组建泰坦纵队也是大有深意的,一方面,那群矮人是由安泰带来的,安泰又是矮人族少主,由他带领也算是名正言顺,要是派遣别的人插在其中,反而会适得其反。另一方面,泰坦纵队这个名字也是混混特意想的,怎么说矮人也是泰坦的血脉,他们总不会丢了泰坦神的脸,这样一来,他就不怕他们不往死了给他卖力了!

就这样,五道命令从混混嘴里传出,守墓村自此不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村庄了,它成为一个平台,一个混混可以用来展望整个大陆的平台。

守墓村兵工厂在一夜之间迅速组建起来了,这一切早在混混出发寻访矮人部落之前,他就让弗雷德开始筹备了,而安泰等矮人工匠的到来使这件事水到渠成.

按照混混的意思,兵工厂的兵备生产采用流水线作业方式,所谓的流水线作业方式就是每一个工匠匠只需完成一件兵器或盔甲的一部分,这样一人一部分,到最后一人的时候,一件完整的兵器或盔甲也就出炉了.

但这很是违背矮人族的锻造习惯,因为矮人更习惯自己打制自己的作品,因为这样一来,一旦出现绝世的兵刃,别人会知道这是谁打造出来的,而把个矮人也会因此受到人们的敬仰,这也是一个矮人工匠一辈子追求的荣耀,但混混提倡的流水线作业方式无疑使他们追求这种荣耀的梦想化为了泡影,因为流水线作业方式强调的是分工和协作,可这样一来,一件成品就经过了数人乃至数十人之手,如果有了无上的荣耀该算谁的?所以矮人都不干了!

混混却是很强硬,他来自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他当然清楚没有什么能比流水线作业方式更能出效率的了,尽管它扼杀了个人的自主和创新,但混混现在要的只是效率,其他的他没有心思去管。

“别的我不管,无论如何都必须采用这种方式,思想工作你去做!”混混一甩手就把这个难题丢给了矮人族少主。

“那这思想工作我该怎么做啊?”安泰苦着脸问道,这种事他还是头一回做。

“你就说,个人的荣辱是小事,如今大敌当前,整个矮人族的荣誉才是至关重要的。”混混说完嘿嘿一笑,这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话他会说可不会真的去做。

“做的都他娘的是***!”

处理完了矮人事件,混混就带着弗雷德和他新组建的迅狼小队一百号人又去了趟丛林,又来了趟围猎。

守墓村原本战斗人员共计五百来人,唉!这点作战人数的确有点少了!本来混混想着守墓村好歹也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人口基数应该很大,可当他掌权后一调查,差点让他吐血!这村子里竟总共就只有将近五千人!这?混混就有点想不通了,怎么说也几千年啊!难道死亡率比出生率还低?他为这事特意找了村里的长者商量了一下,听了他们的一番述说混混总算是明白过来了,原来这么多年来,守墓村的新生儿出生率极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守墓村的夫妇想要一个孩子往往比登天还要困难!他们说这些的时候,脸上也露出极其无奈的神色,他们也担心啊,要是再这样下去,守墓村保不定就要绝种了!

他们不明白,混混心里可清楚的很!守墓村新生儿出生率低,还不是血缘的问题!要知道守墓村可是一对亲兄妹的后代。混混以前认为兄妹结合会导致后代的畸形,可到了这个世界,兄妹的结合却会使后人患上不孕不育的疑难杂症!他不由的叹了一口气:都是乱伦惹的祸啊!于是,混混上台之后,着力抓的另一件大事就是鼓励守墓村夫妇生育,可他也没想到,这些山里人清心寡欲,对男欢女爱的这种似乎不是很感兴趣,因此,他的这项政策推行起来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混混也只有把它放了放,毕竟,增加人口不是一代两代能够解决的,更不是他在这里鼓捣一会两会能解决的。“来日方长啊!”混混对自己说。

再回来看那精挑细选出来的作战人员,虽然说是说精挑细选,可这里面也是良莠不齐,什么鸟都有。先是由列夫科的夜鹰小队挑了一遍,带走了百来人,再由科力奥尼的横冲营挑了一遍,又是百来人,再由海牙的天蟒小队又挑了一遍,还是百来人,这还是他看着弗雷德还没挑,手下留情了都,最后才由弗雷德挑选他的狼骑兵,费了半天尽,总算是凑齐了百来人,剩下的全给混混踢了出去,成立后勤部,归大长老负责。

——兵不在多在于精,守墓村战斗人数不多,就必须要培养以一挡十的精兵,这也是混混一开始就定下来的发展路线!

这一次他们的目标便是青狼,不是要组建狼骑兵吗,骑兵倒是现成的,但没狼可骑,叫什么骑兵?

本来混混倒也没想到要成立狼骑兵,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狼还可以骑的,直到他从神墓了请出了大长老之后,老家伙一出来就给了他一个惊喜,他告诉混混早在百年前守墓者就掌握了如何驯服青狼,但因为顾虑族人学会了之后会借助青狼的脚力离开村子,因此这项技术就被束之高阁了,百余年来无人问津,他这次提出来也实在是迫不得已。混混一听顿时乐坏了,这敢情好啊!他正愁着缺少一支机动部队,没想到想什么还真来什么了,不过等兴奋劲过了,他就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了,为什么啊?还不是因为上回他抓回来的那批青狼全被他给祸害了,恐怕现在能动的不剩几只了。

弗雷德对着几只还能动弹的青狼一个劲的苦笑,他这支迅狼小队还真有点名不符实。灭世森林里青狼倒还有不少,可这帮畜生居无定所,一时之间谁也不知道该从何找起。混混一咬牙,把剩下几只能动的全给放了,只是在它们尾巴上全都系上了一个布袋,里面装满了白色的粉末,而且这布袋也戳了口子的,那狼一动,在它身后就会留下一条鲜明的白色印记。

混混赌了,他赌那几只青狼里总会有一只去寻找它是族群,到时候,他带着人顺着白线找过去,就能把它们再来一次一锅端,狼骑兵的事也就迎刃而解了。

最后,他还是赌对了,在跟踪了几条白线无果之后,混混他们终于顺着另一条白线找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

用不着混混招呼,弗雷德和他手下的人一拥而上,那神情就像是前面有一群美女,不过在他们眼里,这狼和美女也是差不多的,还不都是用来骑的!

几乎和上次一模一样,弩箭投枪满天乱飞,不到一会就把近两百只青狼全给药翻了,混混这次没插手,把青狼头目让给了弗雷德,毕竟他是以后迅狼小队的扛把子,也只有青狼王能配为他的坐骑。

这一次,混混以他的实际行动推翻了孩子和狼的旧有的关系,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理论。——有时候,舍不得狼也是套不住狼的!

满载而归,混混却来不及喘口气,就马不停蹄的赶赴新建立起来的兵工厂,因为他被告知那里又出现了问题。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威逼也好,利诱也罢,是把它抽到听话呢,还是供起来当它是大爷,这些我通通不管,我只想看到,明天,在这里,你们得是骑在它们脖子上的,不然你们通通给我当后勤兵去!”在此之前,混混只来得及对迅狼小队的人说了这样一句,就匆匆忙忙的奔向了兵工厂。

这里要说一句,因为狼的背部很不平整,人要是坐在那里,不仅会硌的你屁股疼,而且这样一来也会影响狼奔跑的速度,所以,如果要骑狼的话,只能骑在它们脖子部位。

兵工厂那边的确是出了点事!还不小!等混混赶到的时候,就只看到矮人铁匠们一堆一群的围在那里,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但混混只知道这么长时间以来,别说是成品,连一件半成品他也没瞧见,这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他以为那帮矮人还在闹别扭了,不肯开工呢!

“干什么呢,一个个都,难道我是请你们来观光旅游的,还包吃包住?”混混出声喝道。

一提到这吃,混混就来气,守墓村窖藏的几桶好酒差不多全进了他们的肚子,本以为这样他们干活会卖力点,没想到全给赔了进去!

兵工厂本来就宽敞而空旷,混混这一吼,无异于是平地一声雷,顿时就把那群围着矮人一下子都给震住了。

安泰还不容易从人堆了探出头来,回答了混混的话:“老大,不是我们不卖力,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因为混混比安泰年长,而安泰为了顺大流,于是也叫混混为老大了,只是现在他的脸上也满是无奈,他费了好大的劲,在这里论证了半天,终于说服矮人工匠用混混提出的流水线作业方式,可没想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出了什么问题?”混混的气消了一点,主观问题不可原谅,但客观问题他倒是可以理解。

“是精金的问题!”安泰没开口,倒是他旁边的一个中年矮人接过了混混的话。

“你是谁?”混混先是这样问道。

“我叫杰森.伯恩,您可以叫我杰森。”矮人摊了摊手,他的态度很谦卑。

“那好杰森,我来问你,精金出了什么问题?”混混又问道,他知道眼前的这人一定是一个出色的锻造师,因为从他的手掌上,混混看到了厚厚的老茧,这绝对是由于长年铸造而留给他的资深认证。

“难道它们不是真的精金?”混混艰难的说出了这个疑问,他实在很难接受,如果这是一个事实的话,那意味着之前他所做的都是一场空,而且他也没有机会,没有时间重来一次了。

他实在是输不起!

“不是,不是!”叫杰森的矮人慌忙摆手,怕说不清,连头也是不住的摇了起来。

“那有什么问题?”混混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不怕您笑话,其实我们这一代矮人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精金,只从长辈的口中得知它是世上最坚硬了金属之一,也是铸造兵器盔甲的不二材料,这一次,得知您手中竟会有如此大量的精金,我们矮人实在是坐不住了,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矮人志愿者离开村子奔赴守墓村的原因了。”杰森娓娓道来,说的时候他的眼里也充满了向往的神色,毕竟作为一个锻造师,优质的锻造材料是他这一生唯一的渴望。

他的这句话说的也没错,毕竟没有人会像混混那样用那种空前绝后的方法得到如此之多的精金,至少在这圣玛大陆他是第一个。

“不过在看到守墓村的精金之后,从它们的硬度和质地来看它们应该就是精金了,这一点是不会有错的。”杰森的语气很肯定。

“那还会有什么问题?”混混问。

“问题就是它实在是太硬了,这里的炉温根本不能把它溶化,不能熔化的话,就算矮人有再高明的锻造技术,也是没有用的。”杰森说着,拣起身边台上的一块精金,扔进了锻造炉内,他知道光是他说恐怕不会让他的老板信服,他只有让事实说话了。

混混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块被仍进熊熊烈焰中的精金,但结果却如杰森所眼,除了有些变红之外,它没有任何的改变。

“那你们有什么办法?”混混一下子没了主意,对锻造这事他是一窍不通,所以他只能寄希望于眼前的这个内家行手了。“没有办法!”杰森只是摇了摇头,要是有是话他们也不会歇在这里一事不做了。

“除非能提高炉温。”紧接着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但很快的他又摇了摇头:“可这已经是最高的炉温了!”

“只要提高炉温就可以了吗?”混混想了想,再一次问道。

在得到杰森点头认同之后,混混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他想到办法了吗?

这一点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在他的脑海里闪过一副场景,有一个夜里,在他身边,有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它是如此的炽热,仿佛可以将这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化为灰烬。

“它应该可以吧?”

司马空一个人来到了守墓村的神坛。

这里他可以说的上是轻车熟路了,毕竟在他初登圣子大宝的那会,他每天清晨都要到这里来做早课。所谓的早课无非就是像庙里的和尚一样对着佛祖的金身叽里旮旯的念上一通经文,唯一不同的是和尚们对着的是面慈目善的释家摩尼,而混混每天要对着的却是两个会令人不爽的无头神像。

以前每到这个时候,混混总是将小和尚念经的神态演绎的活灵活现,将有口无心诠释的一清二楚。

不过近来些日子,因为事就没断过,混混忙的是焦头烂额的,哪有什么闲工夫去参拜那两个神,所以这早课也就荒废了。

所以,这也是混混这几天来第一次踏足这个神坛。

但这一次,他可不是来祷告,祈求神灵保佑的,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的身后,跟着科力奥尼,在混混的眼里,这货天生就是一苦力的料,而这一次他带上了他,由此可见,次行混混绝对另有目的。

这一次,他的贼眼瞄上了神像,下边的神龛,里面的圣物。

——天火!

没错,就是这天火,他终于记起了,在他记忆里那一团火,那一团炽热的,可以燃烧世间所有一切的火红烈焰是什么了。

——就是守墓者供奉了千万年的天火。对于这天火,混混有一种说不清的感情,也可以说是又爱又恨又惧。这爱,自然是因为全靠了它,混混才能做上这圣子,也免去了他要在丛林里漂泊受苦,从这一点来说,混混是感谢它的;这恨,自然是因为上一次它吸光了混混体内的真力,差点搞虚脱;这惧,自然是他怕它要是再这么来一次,混混可就真要油尽灯枯了。

这三种复杂的情感交织在一起,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混混对它敬而远之了。

但这一次,他不得不以身犯险了。

其实这也混混多虑了,这块火离已经冲破了封印,再也不需要主动吸收外界的能量了,不过混混要是站在它跟前,他体内的木行之力也会受到感应,但这只会让火离燃烧的更旺而已。

混混径直走了进去,他原本料想这个时候神坛里应该是空无一人的,这样也会省去他不少麻烦,直接拿了走人就可以了,但当他进了内殿的时候,他却看到神像之下跪着一个瘦弱的身影。

是大长老!

混混咽了口唾沫,苦笑了一下:“看来今天这口水工夫无论如何是省不了了。”他无奈的想道。

别人倒是好办,偏偏就是这个倔强的老头最难应付了。

混混走到了他的身边,他没有刻意收敛他的脚步声,只是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科力奥尼并没有跟着进来,他停在了内殿的入口,按照守墓村的族规定,除长老外,非圣子召唤,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违者要遭到重罚。

就这样,在神像之下,一人跪着,没有起身,一人站着,没有出声,一老一少,仿佛有默契一般,保持着沉默。

神坛本来就是非常的肃穆,没有一丝声响,这样一来就更显的寂寥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混混终究是忍不住了,他还年轻,一颗浮躁的心实在不能如大长老般静似止水,而且他对这两个神实在是缺乏虔诚和耐性,更何况,兵工厂的事也是刻不容缓。

“大长老!”他唤道。他的声音并不大,他只想轻轻的唤醒这个正在祷告的老者。

大长老并没有直接回应混混,但他还是抬起了头,他的嘴里也不在默默的碎念了,他的眼睛直视着混混,眼神犀利,仿佛能够洞察一切。

混混被大长老盯着,他说不上来有什么感觉,但只觉得在他眼里,他的任何心思都掩藏不了,尽管他觉得老头子有时候很固执,但这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历经世事的老人的确有他为人处世的过人之处。

所以,他没有隐瞒什么,也没有去饶什么弯弯,和上次一样,他把发生的事情全都讲了出来,这也成为混混日后遇到问题后的习惯。

“是这样啊?”大长老低下了头,像是在思索一般,很快的,他又抬起头来,道:“你的意思是想用这天火作为炉火去熔化精金?”他一语猜到了混混的想法。

混混只是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之前他并没有把直接把要借用天火的事说出来,因为他知道以大长老缜密的心思,不难猜到他的最终目的。

“可你知不知道,擅动圣物,本来就是对神灵不敬,更何况是用来作为炉火,这更是一种亵渎,即使你是圣子,也没有这种权力。”大长老的声音并不是很严厉,这也是出乎混混意料之外的,他原本设想这样一个虔诚的甚至可以说的上是疯狂的信神守神者知道了他要动用圣物,不跳起来才怪!

大长老冷静的态度倒让混混不知道接下来干什么了,可以说如果大长老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把他大骂了一顿,他倒可以一横心一跺脚把天火拿了就走,而现在人家对他好商好量的,他实在也不好撕破了脸皮,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还是要见的。

“这个我也知道,但这个时候……”混混没有什么话好说,毕竟一个族的信仰的确容不得他这样践踏,但他这次是势在必得的,所以他又拿出了非常时期,非常对策的话想要借此打动大长老。

“任何时候,这也是不容许的!”大长老打断了混混的话,接下来又彻底破灭混混的企图。

望着那个老人刚强的脸庞,坚毅的眼神,混混只能叹了一口气,但这并不是代表了他已经放弃了,因为接下来他招呼了守候在门外的科力奥尼。

当大块头沉重的脚步第一次在这个守墓者最尊严最神圣的地方响起的时候,大长老也急了,他站了起来,用他的身体挡在了神龛之前,他想依靠自己孱弱的身躯守护他固执认为的守墓一族最后的尊严。尽管他知道,他甚至受不了科力奥尼轻轻的一推,但他还是这样做了。

混混的脸上没有丝毫为难的神色,他朝着已经停滞不前的科力奥尼大吼道:“以圣子之名,我命令你这样做,以圣子之名,我宽恕你的罪过1”

——混混从来没有在乎这个圣子的头衔,但今时此刻,他也不得不用它来压人了。

回过头来,他对着大长老说道:“守墓一族为这两个神守护了千万年,他们有没有为任何一个守墓者做过什么?如今守墓一族将临灭顶之灾,他们应不应该做些什么?”对于混混的反问,大长老说不出话来了,但他还是护在神龛之前,一步不让。

“如果神也有心的话,他们会宽恕我们的所做所为!”混混又接着说道,因为他分明看到大长老脸上的坚持有了一丝松懈。

科力奥尼却还是没有动,一边是他的老大,一边是族中的长老,得罪哪个都没他的好果子吃。

混混走到了大长老的身边,他低下头去,他的眼睛直视着大长老的眼睛,他说道:“如果燃烧我的身体可以熔化精金,铸造成兵刃,助守墓一族逃过此劫,我会不惜这样这样去做的,如果这样可以的话!我绝对不会动这圣物分毫!”

他几乎是吼着说出这句话的,他的声音在内殿萦绕许久,而大长老已经呆住了,他的手无力的垂着。

是夜。

夜凉如水。

混混拒绝了所有人,独自一人坐在一段台阶上,仰望繁星,感受黑暗。

——他,在整理,整理着他的心事。

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有喜有悲,有苦有乐,在感受被爱的同时,他也一点点的学着如何去爱:爱这个村子,爱他的兄弟,爱这里的一切。当然这份爱也少不了他的两个红颜知己。

在爱的同时,他也试着去承担因爱而来的责任,他也在学会为爱而坚强。他以为他是坚强的,他以为他可以守护这里一切他深爱的东西,他曾经是这样的深信不疑,但发生了这么多,他才发现现在的自己真的好累,好累。

他想撒手不管,但他知道这已是不可能了,如果是以前,或许他会这么做,但他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司马空了,他知道的,他不在是那个混混了1

很迷茫,很无奈的感觉,让他只想用头去撞地。

可没等混混找到一块比较硬的可以撞的地,空气中的一股淡淡的幽香牵住了他的脚步。很熟悉的感觉.但他知道,身后的那人不会是婉儿。

是索菲亚!

混混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突然转身,将身后的那人抱了个正着。

“啊!”黑夜之中响起了一个会令人想弯的娇呼,接着,那声音的主人熟练的用手掐向了混混的腰间。

——这可是索菲亚的招牌动作。

但她这次却没有得逞,她的手被混混握住了。他早知道她会这样做的。

“放开我!”索菲亚娇喝着,因为她感觉的到,那个男人把她抱的越来越紧了。

混混却没有理会,他闭着眼睛,感受着怀里佳人柔软的身躯,他有了一种冲动。

不是****!

他很清楚,在这个美好的却令他心烦意乱的夜里他只想拥着她沉沉的睡去。

“你这个混蛋!”索菲亚在挣扎着,但她如何敌的过混混的力量,她有点微微气喘。

下一刻,她感觉到那个男人的力道似乎小了不少,她刚想挣脱,在她的耳边却想起一个沙哑的男声。

“不要动,就让我这样好好的抱着你!”他说。

索菲亚不再挣扎了,她安静了下来,因为她感觉到今天这个男人似乎又些不对劲,但她却又说不出不对劲在哪里。

在这黑夜里,有一对相拥的男女。

很久之后,索菲亚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她不能再容忍这个男人占她的便宜了。

“喂,你到底想怎么样?”索菲亚摇了摇混混的身体。

但结果令她很失望,那男人居然没有反应!“你,你真是个无赖!”索菲亚气愤的不得了,她要给这个男人一点教训了。

只是当她举起了手,却再也打不下去了,因为在她的怀里传出了一阵轻微的鼾声。

——他居然睡着了!

索菲亚有点哭笑不得,这个男人还真是令人头疼。

手轻轻的放了下来,索菲亚还是没忍心惊醒他,他这两天的辛苦她全看在眼里,她知道他的确是累了。

“就这么一回,便宜你了,混蛋!”索菲亚轻轻的说道。

看着怀里那个男人的脸,那个熟睡的如同一个孩子的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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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她号称华夏第一食神,一勺在手,天下我有,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还是水里游的,到了她的手中,不仅能变成精美绝伦的艺术品,还能变成一道超级好吃的美味。一次意外,厨神穿越成古代的农家女林小嫚,亲爹不疼,哥嫂刻薄,一家子对她非打即骂,甚至她亲娘还想法设法把她高价卖出去。而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天书》,身份卑微的贫民逆袭考中举人当上县太爷,就在他想去考进士的时候,发现他获得天书的仙灵树被林小嫚拐跑了,这种事情他绝对不准许发生。可是讨要仙灵树的途中,他被林小嫚身上独特的魅力所吸引,说好取回仙灵树就老死不相往来,为什么他的心一直在她的身上,就连看见别的男子跟她亲近也会觉得非常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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