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还没有初升,李长卿的心情却有点沸腾,既然这个女人把所有的一切都交与自己主宰,自己当然会给她一个轰轰烈烈的人生。
这时候汤沁却又转过来,冲着李长卿甜甜的一笑,道:“李大哥,我给文鸯练制的丸药已经放在你的桌子上,你可以把它收好,另外还剩下的那两枚王鸟蛋,我已经练成了活气化血聚气的良药,只是你最好明日再走,不然的话,你现在回去就要穿帮的。”
李长卿不知道会不会穿帮,他只知道他现在气得要死,自己为了这个小妞已经打算扛下这天大的祸事,她不知道好好感谢一下自己,竟然装做无事一样,看来是有些皮痒了。
最关键的是,那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生下来的蛋,她完全不向自己说说究竟是什么,会不会吃死人之类的。
李长卿看了看阿完,阿完还在蒙头睡觉,这小子虽然老实,不过平时极其贪觉,这就是可怜之人必有特异之处也。
老伯却在洗脸,他洗脸的时候却是慢吞吞的,不过,他洗脸的时候倒是特别放松的样子,而且放松得令人讨厌。
李长卿已经听到了从他嘴巴中出来的那“******”的艺术歌曲,这真正是艺术啊,有一种东西叫做曲高和寡,既然这是属于劳动人民的大众艺术,当然它是极其普及的,正如烧刀子一般,无论是谁都能对它作出一番品评。
李长卿这个时候只看到这老头子完全已经是一幅猥亵而又色眯眯的样子,他实在不能将十八年前纵横中州的佛杰与面前之人相联系起来。
但是没有办法,只因为他的一句话,自己就能够领悟无量门下十八年前就已经失传的“佛影双诀”,然后将那可恨的钟九败于手上。
虽然他与自己不能亲厚,但明显的是,这老小子看来也不是对自己全无用处的老伯却还是在那里唱着他的艺术歌曲,而且唱出了新意,“摸到胸脯摸大腿,大腿没有马腿肥,若想马儿跑得快,先要来把马儿拍,拍马拍马,看我乘驾。”越唱越是猥琐。
李长卿道:“你唱的什么东西,都从来没听过的。”
老伯却不在答话,李长卿已经拿他毫无办法,看来李长卿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吃得住。
天色已晚,人却还没有睡意,汤府这时已经点上了灯笼,而且汤府里已经是人来人往,来来往往的却全是汤府的家丁仆役,再无一个外人。
汤府中确实有客人,客人却只有一位,无量门下的首座弟子,从来都没有在无量城中的平民府中留宿的无量首座。
现在他居然在汤府中留宿,这当然是个天大的事情,甚至是比天大的事情还大。
李长卿挟击败钟九之威,心情大好,他甚至知道用不了多久,这件就会传遍天下,天下人到时候都会知道,所谓修逸堂第五弟子也不过尔尔,也许就连莫舞旬那老头也没什么看头。
李长卿现在完全已经不管,那莫舞旬是个什么名堂,他只知道自己已经醉了醉了的感觉让人朦胧而不自知,尤其是李长卿这样的人,他从来都觉得自己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冷静无比,就算是在喝酒的时候也一样,从来都是如此汤沁就坐在对面,看样子她从来不是会喝酒的人,所以她现在的脸色实在是红得厉害,已经完全红成了猴子屁股,当然如果她真是只猴子的话,也是只迷死人不偿命的母猴子。
“葡萄美酒夜光杯”美酒虽美,但却不是葡萄酒,杯也不是夜光杯,不过这也丝毫不能影响李长卿的心情。
都说酒后乱性,李长卿当然知道这句话说得就是他,每当他喝了酒的时候,他都会觉得自己特别想和女人睡觉。
何况面前是一个如此的妙龄女子,在白天的时候她还对自己说,她愿意什么要求都答应,汤沁醉意朦胧的道:“好像已经不早了。”
这句话的意思只有是个男人都明白,如果你不明白的话,那么你就不是男人,最少你的胆量也称不得是个男人。
李长卿的脸色也有些红,道:“是的,不早了,这个时候却正是应该上床睡觉的时候。”
汤沁已经喝了太多,所以究竟她现在的脸究竟红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来,汤沁已经把头埋了下去,她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如果面对着一个英俊的男子,而且他又的确是自己喜欢的那种,任何一个女子听到这句话当然都会脸红。
汤沁道:“在上床之前,我应该敬你一杯。”
李长卿已经快说不清楚话,道:“是的,你应该敬我一杯,因为我明天就要上山了。”
他似乎不知道上山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汤沁道:“看来你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
李长卿道:“我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其实这句话,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已经倒在了桌子上。
他已经睡得像一条死猪一样,所谓死猪的意思。就是你如果现在找一壶开水烫他,他可能也睡得着。
汤沁过去扶了扶他,看来他已经真的睡着,睡得很死,如果能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共寝,其实也算一种福气,只是这样的福气却不是一个正常的途径得来的。
实际上在汤沁吹灯的时候,她的脸上好像有了一丝红红的异色。
夜半,李长卿觉得自己有些口干舌燥,他知道自己喝得太多,如果不是喝得这么多的话,他绝不会如此的不适,汤府的佳酿虽不是大内秘制,却也称得上玉液琼浆,如果不是喝得太多,自己绝不会如此不适。
他闻到了空气中淡淡的幽香,这味道他从来都没有闻到过,看来这是女人身上才有的异香。
他摸了摸身上压着的,锦绣织的缎被,觉得好像还在梦中,他却不敢擅动。
他只觉得自己的一只手还搭在一堆软软绵绵的物体上,他自己的神思虽然告诉自己不能趁人之危,可是他趁也趁了,做也做了,现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把手拿开,但他的手却实在是不听话,或许只要是男人的手都喜欢这湿润饱满的感觉。
谁叫哪地方是人类生命的发源,只要是个人都是吸吮着那里生命甘泉而长大的。
李长卿心里又有些意外,他已经习练仙法多年,对每个人身上的气息脉络都了如指掌,他实在不相信看起来那么单薄的身躯用自己的魔爪抚摸起来竟然是这么的伟大。
他害怕吵醒了旁边睡着伊人,头疼让他的思维还不甚清晰,不过,就算他的头脑清晰的时候,我想他也会觉得头疼,这事情好像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