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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格格菲北游记

格格菲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事情是这样的。格格菲本来常年在帝都混饭吃,哦,当然,混饭吃是格格菲自己的说法。其实他“混饭”就是在帝都偷盗或诈骗一些人,来获取些钱币来让自己挥霍。

日子本来很平静,像格格菲这样的人,在帝都里其实不少,虽然帝都里治安严密,只是帝都的繁华会吸引很多人前去居住——尽管那里的物价比其他的地方要高出很多,但是一些做买卖的商人在从事某种行当赚了些钱,都喜欢跑到帝都去享受奢华的生活,当然,这些人中有很大部分都是平民。

平民!没错,在夏亚帝国,不是有几个小钱就可以当贵族的。要当贵族最直接的道路就是从军,立下军功,得到皇帝陛下的赏识,才有可能被封为贵族。或者,你也可以为帝国财政做贡献,当帝国需要钱的时候,捐献大量的金币,或许皇帝陛下高兴,看你顺眼,也会赏给你贵族的头衔。不过,这捐献的数目嘛,因捐献金币被封为贵族的,最少的一个捐的是十万金币,而且,他被封的是最低级的男爵。

所以呢,那些虽然赚了些小钱,却“买”不起贵族头衔的人们,就只能先当着平民了。

而,格格菲就是选择这些人从他们身上下手的。

格格菲常年在帝都厮混,可以说是阅人无数,眼光已经可以说是独到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他总结了下,那些有些钱的平民一般有这些特点,穿的衣服不会是普通平民穿的那样的粗布麻衣,更不敢是贵族们穿的那些华丽的衣服,那是帝都禁止的。而他们在行走时,也不会趾气高扬,摆出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而是脸上挂着谦卑的笑容,对着那些贵族点头哈腰,对着那些穷苦的平民满脸蔑视。更为明显的是,他们身边的跟班不会超过十人,因为平民不能携带超过十人的随从,这也是帝国明令禁止的。

根据以上的经验,还有格格菲在帝都多年经营的人脉,他在帝都偷盗诈骗可谓是屡试不爽,即使有几次被皇城近卫军抓住,但因为有他在近卫军中当小队长的哥哥的关系,依然很快就继续被放出来谋财不害命。那些人只是平民,偷盗诈骗起来可不是多大的罪呢。

然而,有一天格格菲还是闯了大祸了。对着万能的神发誓,格格菲当时可以肯定他那个“猎物”不是个贵族。根据他的经验,那人穿的是比平民好一点比贵族要差一点的衣服,在路上行走时也是对那些贵族点头哈腰,对那些平民一脸蔑视,而且,他带的随从也只有那么六个,多么明显啊。况且据格格菲还问了下一个恰巧从这儿经过一样在这儿混的“朋友”,那人当时还想和他抢呢。然而格格菲还是更胜一筹,在闹市区趁那人不注意偷了他挂在腰间的钱包,虽然被发现,但那时格格菲已经跑了有些远了,常年干这种活儿的,跑的本领能不练就的快一点嘛。

虽然被那人看见了,但格格菲丝毫不担心,哼,小样的,小爷我在这儿混十年了,还会怕你?当然,他更相信那个“朋友”不可能把他招供出去,行有行规,若那般不讲规则,还怎么在帝都混?

然后,然后灾祸就来了。格格菲在看到十几个近卫军向自己走来时,有点愣愣的,那个小队长自己还认识呢,昨晚刚喝过酒,不过今天找自己干嘛呢。

格格菲满脸堆笑地朝那人走去,却不料那人冷冷地走到他跟前,一个命令便抓捕了他,押走了。

格格菲这才知道自己闯祸了,然后当他看到那个被他认为不会是是贵族的家伙端坐在治安所内那个中队长的旁边时,他便知道,自己错了,那人是个贵族,自己,完了。

妈的,那个死家伙,个贵族却那么寒酸,连件好衣服也买不起,连十个随从都带不齐,做贵族做到他这种地步也真是太尼玛失败了。格格菲在听到自己哥哥解释后心里把那个该死的男爵给骂的体无完肤。

后来还是格格菲的哥哥筹集了家里所有的钱——其实也没有多少,格格菲的哥哥每月的俸禄是八个金币,而这些钱还要一些维持家用,另一些维持在学院学习的另个弟弟的学费。这样筹集下来,也只不过五十几个金币而已了。格格菲这个家伙,偷诈的钱从来都是吃喝嫖赌了去的,哪有什么剩余。

显然,那个贵族果然是个穷鬼,见到这五十几个金币便眼冒金星,欣然地接受了,并答应减去了格格菲的死刑——格格菲偷盗贵族的罪名就可以定这个罪了,但是那中队长在翻他的案底时,更发现了格格菲诸如偷看女人洗澡,在风月之地逍遥却不给钱,还有无数次偷窃诈骗平民的钱财的案情,更是勃然大怒,最后还是在格格菲的哥哥的求情下,才决定把格格菲赶出帝都,赶到黑河城充军,为国戍边,同时将功补过。

结果格格菲就这样被发配到了这边远的黑河城,临走前他为人敦厚的哥哥还给他送行,叮嘱他一定好好努力争取立功,出人投地的话语。格格菲听的不耐烦的,随便应了几声便踏上了这条艰苦之路。

到了黑河城的格格菲就像关在笼子里的乌鸦了,刚到达就被带到军营里,随便发了身装备就被拉出去训练了,一直过了很久他都没记住他呆的究竟是哪个大队哪个中队哪个小队,更别说身边人的姓名了。期间他还感冒了五天,拉肚子拉了十天,各种难受各种不爽。

一直过了一个月,格格菲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了,不仅失去了自由,而且那个叫诺尔·哈斯的变态将军的训练真的是太残酷了,他瘦胳膊瘦腿的,哪受得了。

就这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格格菲决定大胆一次,准备逃跑!

结果,很遗憾,他被巡逻的士兵给抓到了,送到了小队长处。不过,仅仅训练就出现逃兵,这在北方军团还是头一糟,小队长觉得这事挺严重,就请示了上级,把他给送到诺尔将军处了。

诺尔将军当时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人,静静地看了好大时候,他的表情很是严肃,格格菲当时心里直发毛,心里龌龊地想着,莫非,莫非,这个将军有那方面的嗜好!

不过的确是格格菲多心,诺尔将军看了后缓缓说,好,很好,非常好,我北方军团自我来之后第一次见没上战场就逃跑的逃兵,你走吧,我不想知道你的名字,你不配做一个军人!你不配留在北方军团!你不配!

你不配!这句话在格格菲走出去很久好似依然还在耳畔回荡。他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老子才不管,回帝都去,回老子的安乐窝去喽。说完,就抬脚走出军营。嘴里哼哼唧唧的,是一些常哼的猥琐的歌谣。

随便找个地方睡了这一夜,格格菲在第二天天亮了好久才醒来,然后来到街上准备牵一只羊弄些钱去驿站坐马车回帝都。

格格菲就一边向驿站的方向走一边在大街上搜寻起了目标,忽然,一个少年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那是一个看起来挺干净的少年,他外面穿着一件粗布麻衣,将身体裹的紧紧的,里面好像揣着什么东西,他的眼睛很清澈,那种没有经历过世事的清澈。格格菲心中一阵暗喜,终于找到只猎物了,他满是猥琐与淫荡的小眼睛里仿佛冒着金光,好似在看着一堆金币。

寒冰一人在大街上静静地走着。昨天艾斯先带他到驿站去,预定了前往雪莱城的马车。然后两人找了家旅店住了下来,艾斯让寒冰第二天去驿站坐马车到雪莱城然后到那儿很容易就可以找到雪莱综合学院,然后把艾斯写的信交给门卫,就可以找到艾斯的口中的那位朋友了。

第二天从冥想中醒来后就没有看到艾斯的影子了,这次身边留下的是一个小包裹,里面有几张魔法卷轴,几个紫色的水晶一样的东西,还有一张让寒冰带给那朋友的信,一张艾斯留给寒冰的信。

这次的信内容很长,大概就是解释了下留下的东西的用途。那几张魔法卷轴是为了以防万一防身之用,那些紫色的水晶是紫晶币,是这个世界的钱币,可以购买需要的东西。最后艾斯叮嘱寒冰一定要穿着魔法师长袍上路,这样会省去很多麻烦。

于是寒冰就默默地收拾了这些东西,准备去驿站坐马车了。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问题,如果仅仅穿那身魔法师长袍,那个有着魔法卷轴还有紫晶币的小包裹就没地方存放了——魔法师长袍是修身型的,放一个包裹显的太鼓。如果背着的话,额,说实话也背不成,因为这个包裹挺小的,没有挎带。于是寒冰将宽大些的粗布麻衣穿在了外面,将包裹揣在怀里,向驿站而去。

街上人挺热闹的,寒冰好奇地打量着这外面的世界,虽然因为与艾斯的离别他的心中失落,只是在这个新鲜的地方,他还是很是好奇的。

正在行走时,忽然一个人出现了自己面前。

这个人长得其实还不错的,只是显得有些瘦小,寒冰是个十三四岁的少牛,而这个看起来可以让寒冰叫叔叔的家伙却和寒冰一样高,他的脸上线条分明,鼻子嘴巴都很端正,只是那双小眼睛里的光芒却显得那么,猥琐——即使以寒冰没有经历过世事的眼光去看,都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我是坏人”的意味。

那人笑着对寒冰说:“啊哈,小兄弟是第一次出远门吧,准备去哪儿呢?”这话语挺像生人间的对话,只是那语气,就像相识多年的老友一样。

寒冰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点了下头,诚实的回答。

格格菲心中暗喜,嘿嘿,看来这个小家伙的确是没有经历过世事的雏儿,那自己诈骗,就轻松的多了。

格格菲虽然心里暗喜,但表情却是略显出了哀愁,他叹了口气说道:“小兄弟,万能的神在上啊,我觉得自己真是个不幸的人。”

随后的几十分钟里,格格菲声泪俱下,为寒冰讲述了自己“悲惨”的人生,先是自己从小失去了父母,和哥哥相依为命长大,后来哥哥来到这黑河城参军,自己这次来是来探望哥哥的,不料,来到才知道哥哥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战死了,自己却还遭遇了盗贼,被偷去了身上所有的金币,现在已经没办法回家了,说到最后甚至还挤出了几滴眼泪。

寒冰愣愣地听着格格菲的讲述,待他说完心中已经对格格菲无限同情了,同时有点儿同病相连的感觉,他对着格格菲说道:“啊,你真可怜,我能帮助你吗?”

格格菲又擦了擦没有多湿的眼角,掩饰眼神中露出的些许得意,然后抬头认真而感激地看着寒冰,说道:“小兄弟,你人真好,以后我们算是朋友了,我叫格里菲亚,你叫什么名字?”格格菲时时不忘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的至理,在这儿也小心翼翼,用了假名。

寒冰憨厚地说道:“我叫寒冰,你好,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寒冰心里高兴了些。

格格菲也亲热地拍了拍寒冰的肩膀,说道:“嗯,朋友。啊对了,你是往哪儿呢?”

寒冰说道:“我去雪莱城。”

格格菲高兴地说:“啊,正好,我去帝都,恰好经过雪莱城呢,我们一路吧。对了,你可以先借我些金币吧,你知道的,我的金币被小偷给偷走了。”

寒冰疑惑地说道:“金币?我没有啊。”

格格菲又说道:“没啊,那银币也可以啊。”

寒冰又答道:“银币?我也没有啊。”

“那铜币呢?”格格菲已经有些咬牙切齿了。

“也没有。”寒冰的回答让他崩溃。

正在他沉默着想着怎么办的时候,寒冰忽然问道:“你是不是要钱币啊,这个行吗?”

格格菲看着寒冰从怀里揣着的包裹里取出的紫晶币,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口中的牙齿打着颤,结结巴巴地说道:“紫…紫…紫晶币!!”

格格菲愣愣地看着寒冰手里的那颗紫晶币,也没有去接,他的心正在天人交战着,乖乖啊,这可是紫晶币啊,一百个金币啊。可自己敢拿吗?能使用紫晶币的人会是小人物吗?

格格菲最后还是咬了咬牙,鼓起勇气接过了那颗紫晶币,小心地端在手里,仔细地看。在帝都里虽然见过有贵族使用这种紫晶币,但自己还从没碰过呢。格格菲的小心脏怦怦的。

这是格格菲这么多年来诈来的最大的一笔钱,不过,这个被后人称为“吸血鬼伯爵”的家伙,在后来所诈取的钱财,是这个的无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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