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泪,你预料的果然没错,那些魔兽已经全部退回落日森林了……不过这样也好,敌人只有自己去解决,才会更有愉悦感,而且也更安全。”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人,相貌平平,从扮相看来,完全就是个村野莽夫。
这里是普罗克王国首都的一家戏楼,名为“天悦楼”,尽管并非处于闹市,但却每日客满。来到天悦戏楼听戏的客人也都有些身份。
被来者称叫天泪的男人看起来显得很年轻,不过其实他的年纪未必就比村野莽夫打扮的男人要小。
“我说若星,你别每次都这身打扮好吗?我们是来谈生意的。你瞧你这身行头,客人看了会以为我们很好打发的。做杀手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你分了那么多钱都干吗去了。”着装华丽的天泪,望着不以为然叫做若星的伙伴,继续喋喋不休道:“最受不了的就是你那张冰冷的始终不带一点笑意的苦瓜脸。”
“好了。”若星不耐烦道:“废话少说,这次你叫我过来,难不成又有什么大买卖?说说客人什么来头,要杀什么人?”
虽然两人同为杀手,又是一个组合,但两人的关系并不太好。
习惯了同伴臭脾气的天泪也并不在意,只是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道:“这次是一石二鸟……。”
“一石二鸟?”若星重复一句,思索了片刻突然恍然大悟道:“难不成这次客人要杀的,正是我们在‘鬼市’接下的人头榜?”
鬼市是承接追杀任务的秘密组织,而他们的实力谁也不清楚,因为他们接下生意后从来都不会让自己人去执行追杀任务,而是张贴“人头价”,说明追杀的对象,还有价格,也就是若星所说的“人头榜”。鬼市聚集很多杀手,而这些杀手就是专门在这里选择追杀任务的客人。他们在接下人头榜完成任务后,就会拿着人头去鬼市交换金钱。
见天泪点头称是,若星不无担忧道:“在鬼市里接下生意,要么完成,要么就是死。而且鬼市里有规定,完成任务必须把人头带回去。如果这位客人也要人头,可怎么办?”
“这你大可放心,我和客人已经谈过,他要的并不是人头,而是一宗可以召唤赤焰马的卷轴。取了人头,他身上的东西还不都归你我所有?赤焰马虽然不是凡物,同为杀手的鬼刀也一直都在寻觅,但对于你我来说,还是金钱最为实在。”天泪见若星点了点头,于是继续道:“这次的客人是个当官的,过会他来了你便会知晓。我想在价钱上,起码要比人头榜上的价格至少要多出三倍。”
“三倍?!”若星不由惊呼,遂又镇定道:“好,这笔生意也一起接了。按规矩定,既是你找的客人,那么事成后,你便比我多分两成。”
“我就是喜欢你这份爽快,还有你那不怕死的精神。”天泪眯着眼睛,喝了口酒道。
……………………
信王城城下,雷洛备好几匹马与一辆马车,准备于今日午时,带着王子的尸体前往首都向国王谢罪。
霍鸣与微微三人尚还在熟睡。天刑却早早的起来,将幽冥军安置进了秘、洞。
只是令雷洛没有想到的是,正在他决定出发时,国王就差信役传来了指令。
国王此时并未得知王子的死讯,只是知道王子驾临信王城,命王子急速回宫。再者是命雷洛到西陵城援助西陵,配合指导西陵城军将抵抗敌军的入侵。
信役传达完指令,在得知王子已然离世后,不禁失色道:“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国王要是怪罪下来,想是信王您也但当不起啊!这种讯息,请恕老奴不敢代为回报。”
“当务之急是要前往西陵城抵御敌军,王子的尸体也不能久放,我写封书信你代我交于国王便是。尸体我自会差人送去。假若国王怪罪下来,我想也不会迁怒于你。”雷洛说完,向信役塞去一张银票道:“这是给你的酬劳。”
“这……”信役沉思片刻后,接过银票,点了点头,算是应肯了。
普罗克王国首都四面环有四座城池,名为四方城,有西陵城,东旧城,南方城,北冥城。四座城池都有重兵良将驻守,倘若被破了一座城池,便是打开了一道通往首都的大门,所以坚守四城是个极大的任务。
雷洛拿着王子给的令牌在周近的官府调令了一些人马后,就将押运王子尸首的任务交托了出去。遂又告知天刑,霍鸣,微微三人现在的事态,让他们做好离开信王城前往西陵城的准备。
这是普洛克王国所面临的危机,不过对天刑而言,却是一个不错的时机。
天刑方才为重又没入洞穴的幽冥军感到惋惜,就听到雷洛带来这样的消息,不禁欣然大笑道:“父亲,既然是去援助,那么我可以把我的幽冥军带过去了是吗?”
雷洛听罢,未见思索,就毅然的点了点头,道:“很好,怎么说也是股不可小视的力量。这样的军队我想更容易震慑敌军。”
听父亲应允,天刑兴奋不已地向寝室走去。因而本来是四个人的队伍,最终成为了规模强大的上万人。
此时已近黄昏,落日森林虽是通往西陵城的捷径。但为了不引起魔兽们的误解而引发战争,四人只好带领幽冥军队从东绕行。
路途漫漫,沿途中百无聊赖的霍鸣向微微学了几个简单的魔法。而骑着赤炎马的天刑却满心思绪,没有丝毫走马观花的兴致,将视线始终停留在自己的玄黑色手臂上。
直到现在天刑还没有复原回来,仿佛真的成为了狼头人。记得在灵狱世界中时,他的左臂便被天鹰的飞刀砍了下来,所以在现实当中,这支手臂本该就废了。然而现在这支手臂却依然灵活,没有一点残缺,而且成为了玄黑色,感觉中它充满了力量。
依天鹰所言,天刑的这支手臂是同自己父亲的尾巴融合在了一起,也就是那支一直跟随在天刑身边的游仙笔,——神阳罗烈由灵狼幻化成人形时所蜕化的尾巴。
天刑能感到这只尾巴中所蕴含的巨大能量……保持着狼头人这样的变幻,天刑对这个世界能量的吸收更为惊人,而且有一种于天地融合的错觉。天刑肌肤的颜色在慢慢变化,他感觉这种变化是在强化自己的肉身,于是用匕首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力的划了一下,结果竟只是留下一条淡淡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