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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乱红飞不过秋千去

婚后整理旧橱,陡然翻出一盒时隔多年的老照片。厚厚一叠,整齐安分地轻躺在一个透明的油纸口袋里。口袋的接口处拧了又拧,最后还扎了一个解也解不开的疙瘩。我用刀片将其划破,一一检阅过去,瞬时泪雨滂沱。

或许,我很久之前是打开过它的。要不,怎么会把她的照片安放在最后一个呢?

她是我同桌的姐姐,大我一届。按理来说,我是不可能遇到她的。因为当时我的同桌已然早恋了。于是,不再与她的姐姐一道,总是于课后安静地坐着,等一个高大的男孩儿至教室门口轻声唤她,一同如鸟般飞去了。

我见过那男孩儿很多次,亦帮他送过很多信件。慢慢地,我与他熟络了起来。偶然在课间操时碰面,各自主动笑笑。大部分时候,他是不对我笑的。一旦笑了,那便是说明有事儿,不是捎信就是捎早餐。有时在旁人相觑的眼神里,我自己都感觉自己越发地像一个全职保姆。

一日大雨,那男孩儿没有过来。许久后,她冲出教室立在窗外搜寻,终于发现了他的影子。他远远地徘徊在对面的教学楼下,双手合十,来回踱步,像是祈祷雨小一些再小一些。

同桌缓缓走出教室,看架势像是打算飞奔渡雨了。正当我合上书本,准备走出教室,一个清瘦的身影从门口探了进来。她迅速搜寻了一下,急急转头走掉了。

才过走道,她便叫起了我同桌的名字。我那个正欲飞奔穿雨,潇潇然去寻另一半的同桌,显然在闻声回眸间吓坏了。

“姐!你怎么会来的?”

那女孩儿不说话。扬手递给她一把伞,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清楚地记得,那年,我十六岁,念高二。

那一遇之后,我与她姐姐的见面次数恍然多了起来。课后步出走道,能看到她远远地从对面的教室里出来;去吃早餐,会猛然发现她就坐在我的左边或右边;放学骑车,总觉得自己倘若再蹬两下就可以窜至她的车前......

我未曾与她说过话,也没有告诉过我的同桌,我于何年何月何时碰到了她的姐姐。我知道,同桌不感半点兴趣。而我,也不可能从她那儿得到关于她姐姐的半点儿消息。

其实,很多次的巧合,都是我一手造成的。例如早餐时,我总会站在门外默默地扫视一遍,待寻到她的影子后,立即上前把包放在旁边位置上,才十万火急地去买豆浆油条。放学骑车时,我总会发疯似地狂奔至停车场,打开钢锁,推着它慢慢地在公路上闲走。等后面的大部队都出来之后,我才会滑行上车,慢慢地溜达。那一段路,有什么商店,有什么字样,我早了然于胸,根本不必再看。溜达的原因,只是在等待,等待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身后腾越上前来,好悄悄地跟上她的步伐。

她出左脚蹬的时候,我也出左脚,她出右脚蹬的时候,我也出右脚。偶然,她会快速地蹬上那么一段,或是噼啪噼啪地踩脚踏板,让我的脚步大乱,险些摔倒。每每这时,我总会在后面张大了嘴巴,迎着凉风轻笑。

乌黑的长发被悠长的风向后甩摆开来,仿佛一种召唤。我总是看呆了,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

从那时起,我开始每天写日记。原来,这些无聊的,不可能被人知晓的秘密,是要倾吐出来才会倍加痛快。而又有什么方式,能比在夜月下记录时光有趣?

临近七月的那些天,我感觉自己是快要离开这个尘世了。因为我极少会碰上她了。大抵,是高考的缘故吧。

连续一周没有再见到她。一周内,我的日记本与淡蓝色钢笔一同处于休眠状态。

几乎每一节课后,我都会奔出教室,站在走廊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教学楼下的那扇熟悉之门,直到铃声响毕,才缓缓回到座位。

早餐时,经常因为扫视滞留的时间太长,没时间买东西,饥肠辘辘地坐在教室,熬完一个上午的流光。

放学后,忍住疲惫第一个奔到停车场,照旧沿途溜达。往往,还未到家,就已将至返校的时间。我只能转身上车,对着来途一阵狂蹬。

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为了这么一个神圣的词语,我决定勇敢一点,向同桌询问关于她的一切消息。

无可厚非,我的诡计得逞。绕山绕水地拿到了她们家里的电话,以及,她的名字——艾蒙蒙。

为了防止号码丢失,我在每一本课本前都照抄了一遍后,将它腾到了我的左臂上。我暗自决定,今夜要给她电话。

晚上回到卧室,久久不敢脱衣,只要一看到臂膀上的那串数字,心潮就会澎湃得让我窒息。我找了无数个借口来安慰自己。譬如,电话接听后,我就找我的同桌,顺便问候她的家人。或者,响了几声后我就挂断,让她们自动打过来。

不管怎样的借口,当夜我都没能说服自己去按下那几个数字,没能去听一听,那头传达而来的嘟嘟声。

我以为,我遏制住这份早知薄凉又没有结局的情感了。殊不知,第二日,我竟然会在遥望到她的一刹那,于人潮来去的走廊上视野模糊起来。

后来的几节课,我失魂落魄,被点了无数次名。因为已进入高考备战复习时段,班主任在黑板上中位置钉挂了一个倒计表。

艾蒙蒙,你的教室里也该有一个这样清晰的倒计表吧?不过我知道,它们所显示的位数是不一样的。我的还是百位,你的却已是个位。

我做了一个足可自傲一生的决定,去见艾蒙蒙。

不论出于何种理由,我觉得都应该让她知道,这个狭小的世界里,还有着那么一个无知平庸的男孩儿为她的将要离去怅然,并伤怀。

暮色垂垂的红光中,我一步步向那扇熟悉之门靠近。空旷的教室里,寥落的几人在奋力全神进行最后两日的冲刺。

没有任何悬念,我在靠窗的位置见到了她。着一件粉色的短袖,袖上衬满了乱红的夏花。平静的心,被这一抹乱红潦倒得繁杂不堪。伫在门外,我想叫,不,是唤,轻轻地唤,唤出她的名字,再告诉她这一段真实离奇的少年情恋。

可不知为何,看到埋头苦读的她身旁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儿,温和地递给她饭菜,我竟如鲠在喉,一句也叫不出来。她捋了捋额前汗湿的发,侧首接住。我却猛然转过头,穿过门旁楼道,急急消失了。

空无一人的过道里,我一个人哭得歇斯底里。那么些天的困苦思念,那么些夜的伏案静写,那么些烈阳下的徘徊等待,硬是没能在她的生命里激起半寸涟漪。或许,她压根儿就不曾知晓,在她的身后,有着那么一个执着不舍的傻男孩儿。

少年的恨,与少女的恨一样,疾如旋风,毫无依据。

我心里有了咒骂,有了怨恣。倘若她此次考试失利,那她必然会返转这个学校继续补习。至于在哪个班,这没半点疑问,当然会与她的妹妹一起。

高考的那些天,我满心满腹都是那片乱红,还有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儿。本是幽静的心湖,因为她的出现而不平,而狂涌,而电闪雷鸣。

录取通知张贴的那天,我第一个赶到了学校。庆幸与遗憾并存。重点大学的题名榜上赫然写着她的名字,艾蒙蒙。

我站在校内的电话亭旁,一边攥紧了那张托高年级朋友要来的照片,一边插上卡,毅然拨下了那串号码。至少,我该为她表示祝贺。

同桌与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她给我的那串号码,显然是个空号。

七月的暖风从不知名的绿树中摇曳而来,吹落了一地夏花,吹打得衣袂哗哗轻响。仿佛,回到了那些个跟随她脚步轻踏自行车的午后。

仿佛终究是仿佛。我知道,我与她,几乎是不可能再见面了。时光正如《蝶恋花》中的一句:“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可少年的心事,于很多时候,其实比少女的更易自伤,更难像乱红一般蹁跹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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