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项目主要包括:机电、轻工、纺织、石化、精细化工、建材、医药等市场调节为主的工业项目及商业服务业、房地产项目,竞争性项目的投融资活动将推向市场,由企业通过市场筹资,建设和经营,政府将逐步从竞争性项目中退出。当然,企业也可以投资于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企业在进行投资建设时,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先有法人,后进行项目建设,由法人对项目的筹划、筹资、招投标、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管理、债务偿还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法人在有投资决策权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责任。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法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取得抵押资产,或由担保人负责偿还债务,直至依法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理。
要转换政府投资方式,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确立一批投资主体作为政府投资的代表,建立起政府投资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所谓政府投资主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职能,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地方政府授权,代表地方政府行使投资职能,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是地方政府投资主体。
政府投资主体确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将主要通过各自的投资主体进行。政府投资主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确定的发展目标及任务进行投资,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任务,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投资风险责任。政府投资主体对项目的投资可以采取独资方式,也可以采取参股、控股或其它方式进行。政府投资主体不享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它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依照《公司法》加以规范。
政府投资主体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并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投资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和行政人员和专家组成,代表国家对投资主体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完成国家计划、项目建设、投资运营、财务情况进行检验监督,并就这些情况定期向政府进行报告。
(2)实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企业的产权必须界定清楚,有充分自主权和以法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核心是要有企业法人资本金。资本金是当企业破产时出资者承担风险的最高限额,也是出资者分享企业利润的法律依据。企业有了资本金,才能成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这是推行项目法人投资责任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
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要求项目不能搞无本投资,明确投资权益,要求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可以约束投资者只追求投入不注重收益的行为,从而抑制其不合理的投资行为,防止规模过度膨胀。
此外规定项目投资中必须包括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并对可作资本金的资金的合法来源加以界定,要求银行按资产负债比例发放贷款等,也可以从资金源头上控制投资规模的膨胀,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债务负担沉重也成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一大障碍,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没有资本金制度,项目主要是依靠负债进行建设,有的项目甚至全部靠贷款建设,项目一投产企业就是全额负债经营,债务负担很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实行资本金制度,可以使企业投产时就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为今后的生产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实行资本金制度,要求项目立项前由项目发起人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报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中要包含资本金的数量和来源。可研报告批准后,投资项目发起人按照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公司法》的要求,办理工商登记后成企业法人。
审批可行性项目研究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对资本金的核定和来源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审核。银行对申请贷款的投资项目,也要审查其资本金情况,符合规定的,才能承诺贷款。资本金未按规定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到位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金融部门不予贷款,投资计划管理部门不发开工许可证。对于违反规定抽逃资本金者,相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
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行投资决策风险约束机制。由项目决策者承担投资决策责任,实行“谁决策、谁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无论是政府决策的项目,还是企业决策的项目,都必须建立在科学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按规定应由政府审批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
对违反决策程序盲目上项目的,要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行政责任,造成任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还需要搞好相关的配套改革。例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确立政府投资主体,就牵涉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处理、企业兼并和破产制度的真正推行和完善、专业银行的商业化等诸多方面的改革,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也涉及到企业投融资方式的转变和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等问题。
这些相关方面的改革,与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的建立是互相推动、互相制约的……离开了这些相关方面的改革,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就不能真正建立起来。因此,在做好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的同时,还必须积极而稳妥地推行其它有关方面的改革,唯有如此,才有希望早日建立起风险约束机制,解决投融资领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推动我国投资与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和改善固定资产宏观调控
尽管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情况,投资宏观调控的重点和政策着力点会有所不同,但投资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集中在保持合理投资规模、调整结构和提高投资效益三个方面。其中总量适度是前提,提高效益是核心。
加强和改善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我们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特别是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目前在我们的宏观调控中,还常常过多地运用行政手段,这是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及其相关改革尚未深化,运用经济手段调控不力分不开的。宏观调控乏力,经济发展就容易产生大的波动。在这方面,必须重视两条原则:一是财务适当集中,便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统一政令,统一步伐,以形成“合力”。
1998年,我们要确保经济增长速度达到8%,投资的适度增长是一个重要条件。这就对投资的宏观调控提出很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投资增长过快,超过国力所能承受的限度,就会出现经济“过热”,导致严重通货膨胀;投资增长率过低,投资供给能力得不到有效利用,不仅会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也不利于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把扩大内需,增加基础建设投资,确保8%的增长速度,作为工作的重点,集中精力抓紧在建项目的进度和新开工项目的准备工作,力争使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起到强劲的带动作用。
适度扩大投资,必须在保持社会总供求动态平衡的前提下,正确选择投资方向,绝不能搞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和盲目铺新摊子,要在适度扩大投资的同时,加大调整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围绕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升级的要求,当前扩大投资的主要方向应当是:
应该有利于我国的长远发展,能收到良好的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农业基础还很薄弱,生态环境严峻。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林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在搞好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加强中小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搞好水土保持,保护林区天然林资源。
应该有利于充分利用我国的闲置资源,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并为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我国基础设施在总量供给方面确实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当前能源、交通、通讯等领域出现的供需平衡只是一种短暂的、低水平的平衡。在总量矛盾缓解后,结构问题愈发凸现。应该抓住目前人工成本较低,建筑材料供应充足且价格较低的时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铁路、公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我国下个世纪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为原材料工业开拓市场,为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空间。
应该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挖掘我国的市场潜力,带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增长。目前,城镇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很迫切,市场巨大,住宅建设对经济增长带动力强,并能有效利用闲置的生产要素。因此,要尽快把住宅产业培育成新的增长点。
应该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的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情况下,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主动地位,必须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特别是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大力支持我国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迅速实现产业化。
适度扩大投资还要重视提高投资效益。重视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改扩建的投资,坚持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加大投资建设领域市场调节的范围,加紧出台《招标投标法》,力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改进和严格项目概算管理,科学编制概算;认真清理和坚决纠正向建设项目乱收费现象,尽快制定收费管理的有关法规。
3.加快培育投资服务市场体系
加快建立工程咨询和设计服务体系。重点加强为项目实施阶段服务的咨询机构。勘察设计行业要进一步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让设计单位真正企业化。
大力推行工程监理制。社会工程监理机构受投资单位的委托,对建设全过程或其中的某一阶段进行监督管理,目的是确保项目实现成本、工期、质量三大控制。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带动提高工程监理的整体水平,建立监理工程师考核、登记制,实行严格的监督考察制度。
加快建立社会审计会计机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独立社会地位的法人,实行有偿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对经其签字的帐目和凭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今后所有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应面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通过参加招标竞争承揽业务,真正成为自创信誉、自己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4.加强制定投融资改革方案,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五大报告精神都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目标要求,投融资领域改革也必须进一步深化,以适应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制定和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必须跳出固有的框子:立足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更要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远要求。
在立法方面,《投资法》和《招标投标法》要加紧起草、出台,以期对投融资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和基本关系、运行的基本规则进行初步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改变过去只重视临时性执法检查的做法,要把行政执法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切实抓好,使执法检查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