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这个鲍大成原是一个酒徒,为了杯中物,已经到了卖儿典女的境地,后来被白方撞见他喝得已经醉死在城角处,那时候的天极冷,白方可怜他,把奴才的一个狗皮的大袄便舍了与他。
第二天鲍大成酒醒过来以后,便去当铺当那个袍子,当铺里的人却不肯收,只是告诉他,有人嘱咐过了这个袍子是不能收的,这个鲍大成把溯(SUO)郡的当铺都转了个便,竟是无一人可收,就连换酒也不被小二推了出去。
他不知道是因为何故,一个老叫花子见他这样子,便告诉他是白大善人赏了他的这个袍子。
鲍大成素日里因为贪酒的缘故,只叫家里人见到他都像是见到了鬼一样的躲着,却没有想到有一个人会这样珍惜他的性命,抱着那个狗皮的大袄,鲍大成在城门下坐了三天,一下子竟然间是想明白了过来。当日,就拿着这个狗皮大袄投到了白方的铺子里,白方见他身体虚弱,一时间想不出来什么适合他的应生,便让他在自家的酒坊里做了个小管事的,却不想这正对上了鲍大成的喜好,又兼着白方舍了些铜钱将他的妻儿皆是替他赎买了回来,又给他一家一个本是破落了的荒僻的院子所积下来的那些感激,这个鲍大成做事十分的用心,虽然仍旧有些贪酒杯里的东西,但是,索性的是没有误过什么事情。
这个鲍大成喝了这么多年的酒,自是见过了很多的好酒,可是,这样的好酒,单是闻上这么一闻,不已经让人不能自制了。
鲍大成向前走了一步,端起酒杯,心里明知道是好酒,哪里敢一口就牛饮尽了,他先是抿了一小口,在唇舌处才沾了味道,便觉出了一股醇烈,再试了一口,那股醇烈化成了厚重的香气,弥在唇齿间,竟是有些惊魂动魄般的意思,一时间像是竟把百花都含在了嘴里的忘我,这时的鲍大成已然忘了自己身处何地,大吼了一声。
“好酒!”
再也不住那酒虫的做怪,一口把杯里余下的酒就都喝了个干干净净。
“鲍管事的,在大小姐的面前大呼小叫的成什么体统,出去!”
直到徐妈妈从里面出来,把鲍大成往外推,这个鲍大成才回过了两分的精神。
知道自己失了态,鲍大成也不惊慌,捧着直裰的下摆,扑通一声的就跪了下去。
“大小姐勿怪,偶鲍大成是个粗人,惊到了大小姐,请大小姐恕罪。”
“无妨。”
白锦绣抿唇略笑,刚才听到那一声中气十足的动静,白锦绣的心里便明白这个人真真是一个酒鬼。和这种人说什么规矩,不过就是对牛弹琴罢了,所以,也并不生气,只是淡淡的又启口问道。
“你可尝好了这个味道,不知道咱们酒坊可做得出来?”
“回大小姐,这酒是泰州境下孟家的一品红,偶以前也只是喝过两次,因为这种酒的味道极烈,又是特殊得不能再特殊了,所以一直记得。可是,大小姐的这酒又是与奴才喝过的不一样,不单单仅是十年陈的一品红,应该还是十年陈的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