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身离开,丝毫没有想要给他们解释什么的意味。
叶清烟找人把曲万力家里大大小小都重新换了一遍,她虽然不是特别讲究,却受不了住在这样的到自己房子里。
这曲万力说他蠢他还真的是蠢到家了,他的地库钥匙竟然就放在他的床头,生怕别人瞧不见似的。
不过这时,她可没有力气去地库溜一圈,回来便马不停蹄似的把一切都处理了,忙得她还没有吃饭。
她虽然对美食没有太大研究,可是这一桌子的菜勾起了她心底的回忆。前世她尝得最多的便是药物了,她的师父说过:不管医药中药,隔着几十米远都的知道那药究竟是什么。
而她,就像个药罐子从小就把这样药都吃下去,后来都麻木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平常看见药都能跟磕糖丸一样一把一把的吃下去。据她的师父说,她能活到二十几岁特别不容易。是啊,没病没灾的都随便吃药,能活到二十几岁简直是上天莫大的恩赐。
叶清烟想着:“师父,我没死,还活着,您高兴吗?”
酒红色的玫瑰,是叶清烟师父独独喜爱,越是娇艳,她的师父便是越疼爱。
她埋着头,大口大口的吃着饭,生怕一不小心就让眼泪掉出来。
她虽然似无血无肉,可师父是那般宠溺她,将她当成亲生女儿来呵护,教给她做人的道理和为人处世的各项原则。她本是无父无母之人,是师父让她活了下来,这份恩情,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可以报答了。
…………………
清烟拿着钥匙去了地库,看着眼前这金光闪闪的一幕,再看看自己穿得这身衣服。知道的,知道这里曾经是曲万力家的地库,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某个地下典当。
这曲万力简直就是黑心,黄金一堆一堆的放着这里。估计这厮想要和这些黄金为伴,不过现在嘛,只能够和一抔黄土作伴了。她叶清烟,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不过曲万力还活着的话,她一定会为他打造一条手指粗的金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然后让他去街上招摇过市。那样曲万力一定会成为新一届的土鳖,而且还红的发紫,根本无人可以超越。不,也没人敢去超越,你想啊,脖子上戴着那么粗的项链的会是啥?
凭着小时候的记忆,叶清烟找到了父母的东西。不过曲万力这,只有一本书。记忆中父母的东西还是有好多,而且只要有贱民去世了,曲万力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抄着家伙把别人家里洗劫一空。只要稍微有点价值的,他都会原封不动让那些东西成为他的归属物。
而那本毫不起眼的书也安静的躺在一个角落,即使毫不扎眼,可它就在那里,却像是比任何东西都高贵无比。它就在那里,不动声色,你的目光也会随之流转。叶清烟拿起来弹了弹上边的灰尘,像是迷雾弹一样这灰尘瞬间在空中爆炸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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