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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慢慢来,让灵魂跟上来(5)

我有个朋友喜欢弹吉他,工作压力很大时,他只要一回到家,拿起吉他弹一曲,压力就烟消云散了,觉得一切好像也没有那么痛苦。他说弹吉他还让他变得更有耐心和细心了。有个男同事在公司干了六年,因为公司组织架构扁平,他并没有做到很高的职位。他有机会成为这家公司的合伙人,但是当初由于没钱,另外两名合伙人创业的时候他就没加入。现在公司发展成有上百人、年产值达上千万的规模,很多人会认为他会觉得生活没意思,但是他依然快快乐乐地上班、下班。那是因为他有自己的爱好,他每年都组织并领队去沙漠等偏远地方旅行,也有自己玩户外的朋友圈,有非常丰富的自助游经历,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改变行业,但是他告诉我,他喜欢自己这种平衡的生活状态。我想他的生活充满了乐趣,他的人生也很成功--他做到了平衡地生活,更好地生活。

迈克尔·福代的《人类幸福》中这样写道:“幸福的人们似乎总是比其他的人有着更多的乐趣。”如果你感觉自己生活得不幸福,也许只是你缺乏自己的兴趣爱好。那些幸福的人有更多只是为了快乐而做的事情,他们也会花更多的时间,比如在特定的某一天或者一个周末,去参加一些有趣的、让人振奋的、令人愉悦的活动。爱好会给我们的情感和精神带来很大的满足感。肯·罗宾逊说:“情感的满足与精神的成就感能为个人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这种快乐与我们所从事的创造物质财富的工作所带来的快乐不相上下。”

四、关于如何找到你的爱好的几点方法

有豆友问我,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觉得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怎么办?还有许多豆友发邮件问我如何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弄清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什么事情会让你投入其中、忘记了时间和自我。这里只能提供一点个人化的方法,仅供参考。

1.找一张白纸,列出5~10个自己相对喜欢做的事情。看电视、打麻将、吃零食、睡懒觉都不算,它们称不上爱好,诸如写作、旅行、做手工之类的才行。写得稍微详细一点比较好,比如喜欢阅读小说,尤其是日本推理小说,喜欢跳舞,尤其是拉丁舞,喜欢养花,尤其是养那种肉肉的植物……这会让你更好地了解自己。

2.从列表中找到1~3个自己相对喜欢的事情,长期坚持去做。你说你爱好读书,但是一个礼拜都不去翻一页书,我就会觉得你说你爱读书很假。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并不是说那就是你的爱好。爱好类似终身伴侣,它是你每天都会去做的事情(做不到每天,至少每周都会花几个小时去做),既然它是你的伴侣就应该经常和你在一起。我因为看了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才开始跑步的,跑了近一年才形成爱好。现在跑了近两年,从跑1500米都气喘吁吁到现在10公里跑完还能谈笑风生。

3.有积极的生活态度,愿意尝试的勇气。天天死宅在家里看韩剧、看美剧、打游戏是找不到爱好的。我一个同事的妻子,爱好是做甜点。起因很偶然,有个朋友约她去看一场做蛋糕的比赛,她就去了,从此以后爱上了做甜点,现在已经会做好吃又好看的曲奇了,还有带玫瑰花的蛋糕。当她做蛋糕时,沉浸在自己的爱好中,你可以看到她双眼闪耀的光芒,可以在她的脸上看到一种令人动心的喜悦之情,那是一种沉醉的幸福和满足,怪不得她的丈夫说:“我老婆做甜点的时候最美。”我还认识一个朋友,他的爱好是听讲座。开始也很简单,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个免费讲座的介绍,就去了,听完之后爱上了那种听讲座的感觉,现在已经听了近百场免费讲座。我喜欢上一个人旅行是在两年前的春节,因为买不到回老家的火车票,决定一个人在鼓浪屿过年,从此就爱上了那种一个人自由自在旅行的感觉,然后才有一个人去西藏旅行20天的美好经历。大胆尝试是非常美好而不浪费时间的事情,就算找不到自己的爱好,至少可以解自己,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

4.持好奇和持续学习的心态。对于很多事情,你不喜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不会。你不识字,又怎么会爱上阅读呢?你不会游泳,又怎么会爱游泳呢?你每次都把菜烧焦又怎么会爱做菜呢?持续学习的心态和精神很重要,我的偶像村上春树就有这股学习精神。铁人三项不会,去学;英语讲不好,去学;不懂翻译,去学。所以他的爱好才会那么广泛,既能写小说、翻译自己喜欢的作家的作品,也能写爵士乐和古典乐乐评,还能跑超级马拉松,写体育专栏。人都喜欢做自己做得好的事情,当你持续学习有进步时,就会越来越喜欢去做这件事。友邻水湄的公公就自学了拍摄和剪辑,因为做得好,现在打算开自己的工作室。拥有持续学习精神的人才会有爱好傍身,一生乐趣多多。

慢生活--恋恋图书馆

一、一人一座“纯真博物馆”

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写了一本我看了半年都没看完的厚重小说《纯真博物馆》。讲了在伊斯坦布尔,一个30岁、有婚约的阔少爷凯末尔爱上了自己的穷亲戚--18岁的清纯美少女芙颂的故事。作者想表达的东西似乎并不单一,爱情、时间、寻找、欲望和占有都是他要表达的内容。凯末尔爱芙颂的一切,也爱芙颂爱过的,甚至触碰过的一切。他痴情又忧伤地收集着心上人摸过的所有物品:“盐瓶、小狗摆设、顶针、笔、发卡、烟灰缸、耳坠、纸牌、钥匙、扇子、香水瓶、手帕、胸针……甚至是4213个烟头”,创造出独一无二的“纯真博物馆”,纪念永失的爱人芙颂。每当伤心难过时,他就去那里待着,触摸那些与爱人有关的物件,以此缓解内心的痛苦。这种行为后来成了顽固的习惯,甚至成为他生活中无法割裂的重要存在。看这本书时,我会想是不是所有的人

都有一座自己的“纯真博物馆”,在那里,敏感、脆弱、受伤、压抑、痛苦的心总能暂时得到恰如其分的抚慰,或者说,在那里,内心的痛苦总能得到暂时的、完美的消融,即使只有一刻也是好的。那个地方可以是咖啡馆、公园、教堂、游泳馆、某个小镇的小旅馆,也可以是母亲的后院、自家的厨房……对我来说,这座“纯真博物馆”则是图书馆。

我是图书馆的常客,从去年年终上海市图书馆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这件事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邮件中说我平均四周去一次图书馆,借阅了48本图书,超过了73%的读者,他们根据我借阅图书的类型,颁发给我一枚“文青勋章”。收到这封邮件我倒没有自得的感觉,反而觉得有趣:“咦,‘上图’今年还多了一个阅读总结的服务嘛,蛮好,蛮好。”

我去图书馆的历史可谓不短,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至今已经十余年了。那时我的课余活动还很丰富,除了看连环画、丢石子、跳皮筋、打乒乓球、当班干部训别人,还和男孩子在黄土操场上抱着厮打,弄得操场尘土飞扬、自己风尘仆仆才回家,不像现在过得这么单调,除了上网就是看电影。那时我没有24小时热水、一个人住的家,只有烧一大堆木头才能有一锅热水,四个人抢着洗澡、一起吃晚饭的家。那时的图书证还是一个有十页左右的小本本,而不是现在的一张轻薄方便的磁卡。那时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图书馆也没有联网,既不能在网上进行借阅查询,也不能在网上续借,而是在每一本书后面都安了一个小袋子,插着一张长形纸板,上面记录着诸如“1996.1.24-2.18张晓红,1996.2.25-3.24李明”这样的借阅信息。那时我还没有去过大城市,只从一个小而破、书又少的乡村小学图书馆里借书,不像现在去过北京图书馆,住在上海街道图书馆附近,在上海的250多个图书馆自由借阅。上海图书馆不仅发邮件提醒我图书到期,到了年底还总结我的阅读量,颁发给我文青勋章。那句广告语怎么说来着,“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不变的是我对图书馆的执着。

二、只要有书,就有快乐;只要读书,就会幸福

为什么我会对图书馆如此执着?有的时候我会就这个问题进行层层的自我剖析,像手里握着一把手术刀一样给自己动刀子。

脑子里关于阅读的最早记忆,是六岁那年,在一个冬天的早上留下的。那天的阳光特别温暖,我那干瘦衰老的太爷爷躺在一张藤条编的躺椅上看书,躺椅则张开细细的四条腿躺在太阳照耀的晒谷场上。我蹦蹦跳跳地从他身边走过,瞥了这场景一眼:好太阳,打开的书,太爷爷架着眼镜眯缝着眼睛,古旧而舒服的藤条躺椅,一切都是暖暖的。于是我停下来,歪着小脑袋看了一眼他手中的书,觉得书啊、字啊、读书啊,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神奇魔力,可以让人快乐、满足。对此童年记忆我持怀疑的态度,因为我懂,记忆常常背叛人,所以不确定这个画面是否真实可靠,是我杜撰出来的也不一定。不过最后我选择相信,因为那年冬天不经意的一瞥,我的脑子里被种下了一颗阅读的种子。所以想让一个孩子喜欢上阅读的方法,也许除了像犹太人那样在书上点一滴蜂蜜,然后告诉孩子书是甜的,还可以让他看看别人在冬天躺着晒着太阳、读着书的快活模样。

过了一两年,我太爷爷去世了,我也认了几百个字,再后来不知怎么这本书就到了我手里。那本书是白话文的《聊斋》故事,翻上几页就会看到黑白色的插画,其实就是连环画,公子小姐、狐仙鬼怪一律画得俊美,只有一个陆判官画得凶神恶煞,大胡子有点骇人。当时觉得那些故事很有趣,虽然有好些字我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我沉迷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画皮》《鲁公女》《王六郎》,现在还依稀记得这几篇故事里配的连环画的模样。那年冬天的一幕以及后来得到的那本《聊斋》,让我形成了某种有点奇怪的认知:只要有书,就有快乐;只要读书,就会幸福。

三、因为压抑,所以疯狂

在我们乡下,如果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主动帮助父母干活,愿意分担家里的农活,比如做饭、洗衣、打扫以及跟着父母上山、下地干活,体恤父母,勤快、乖巧又学习努力,成绩优良,那么就常常会被亲朋好友夸赞为“懂事的好孩子”。这样的孩子也会被当成人们教育孩子的范例:“你看,谁谁家的孩子多懂事啊,你要是有人家一半懂事,我就知足了。”而我就是这类家长口中“懂事的好孩子”“谁谁家的孩子”。但是我长大以后回顾童年、少年时期,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所谓的青春叛逆期,一直三角形般稳定地成长。

农村的贫穷和家务活让我早熟,甚至养成了过度体谅大人,过度压抑自己需求的作风。为了不给大人添麻烦,我总是很独立、很懂事,几乎没有张口向父母讨要过课外书、文具之类自己很想要的东西,在寄宿学校里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生了病也不用大人陪着我去看医生。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让爸爸给我做一个小书架,然后给我买几本课外书,但是始终未曾开口。小学到高中这个阶段,我阅读的所有课外书不是向同学借的就是从图书馆借的。有人说,小的时候缺什么,长大以后就特别喜欢占有什么。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对书籍的渴求没有得到满足,一直处在一种自我压抑的状态,所以长大以后自我补偿的心理就很明显。我的人生梦想之一就是有个18平方米的书房,四面墙摆放装满书的书架,满满当当好几百本书,我想看什么书就有什么书。当然这个梦想并没有实现,所以去图书馆就成了这种补偿心理折中后的表现。

我既不需要花钱买或者租大房子,也不用花钱买书,更不用花时间、精力整理和维护我拥有的书,只要跑进图书馆,让自己置身于图书馆一排排的大书架下,看着密密麻麻排列整齐的书,我就会怦然心动,陶醉不已。“啊,这些书都是属于我的”,这种美妙幻觉迅速击中我,我享受了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虽然明知虚幻又短暂,但还是觉得很享受。这与我一打开kindle3,里面有几十本甚至上百本电子书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为什么会不同,我也不明所以,反正看着这么多实体书,体积就让我飘飘然了。

四、不在乎是否有用,只在乎现在拥有

大学毕业后我陆陆续续买了一些书,因为没有书架,也因为家里小,我就把房东原本放衣服的壁橱拿来放书,估计就几十本的样子,就这么点书有的我还没有看完或者还未拆开包装开始看,原因多少显得可笑:多年跑图书馆的习惯让我更愿意看图书馆借来的书,而不是自己买来的书,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买下很多书,没有看,既舍不得丢掉,也不愿意送人,只是存起来,这样的人应该有很多。豆瓣上有个“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的小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该组专门讨论藏书的甜蜜与哀愁,目前小组人数超过18万,小组介绍里写着:买书时总有一种囤积的热情。

这世间囤积什么的人都有,有囤积红酒、钱币、艺术品、高级丝巾的富豪,也有囤积各地地图、铁皮笔盒、电影海报、旅游景点门票的普通老百姓。

一位女朋友的婆婆,喜欢储存各种各样的调料,她有好几个柜子用来装自己从各处搜寻来的“好东西”,单单各种品牌和包装不同的酱油、番茄酱就有好几大瓶,更别提做印度菜、泰国菜、川菜、粤菜的调料了,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我想起一些拼命买漂亮衣服、漂亮鞋子、漂亮包包却不怎么用,只是储存起来,偶尔赏玩的女人,像我认识的一些女朋友,还有《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还有《欲望都市》中为鞋发狂的凯莉。费尔明娜买了超过100双漂亮名牌鞋子,这100多双鞋子不仅占据了她家的半壁江山,还用掉了她挣来的大部分银子。她在35岁时,因跟男朋友分手没房可住,被迫搬家,当时银行账户只剩下900多块,既贷不到买房的钱又租不起新房,这时她才惊觉自己花在鞋子上的钱可以付房子的首付了。

对物的占有是不是人的天性中不可剔除的欲望?《圣经》中说上帝为了告诫以色列人,在西奈山的山顶亲自传达给摩西十条戒律,并将其刻在石碑上。其中第十条是:“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将《十诫》拍成十个短篇,其中第十篇《遗产风波》(也有人叫《邮票》)讲了两兄弟处理过世的父亲留下的邮票的故事。他们的父亲一生都痴迷于集邮,一辈子省吃俭用,留下了好几大本集邮册。刚开始兄弟俩只想卖个二三十万,后来得知这些邮票价值连城,可以买好几栋楼,于是放弃了原本要做的事情,给收藏室安装了警报器,窗户装上铁栏,买来一条大狼狗,整天守着那些邮票。父亲死之前一直在寻找一套意大利的蓝、黄、红三色飞船邮票,但至死都没有弄到“红色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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