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触摸那生了锈的铁栏杆时,微凉的神情有些恍惚。那栋音乐楼已经很多年没再有人来过了,灰尘静静地铺积在每一处角落。玻璃有些破碎,透进丝丝点点温暖的午后阳光。
墙上还贴着多年前樱之的欢迎会时粘上去的彩带。虽已没有了那时耀眼鲜艳的色彩,却总能勾起每个人的回忆。
凌轩的耳朵上依旧带着那颗熠熠发光的紫蓝色耳钻,青涩稚气的气质已少了许多,越显得成熟。
七年……这是个不长不短的时间,如今他们已归来,但所有人也都已经不见了踪迹。
总是哭鼻子的萌妹纸樱之,完美的校草级王子堇泫,拥有漂亮萝莉面容的御姐水优,长着一副比女生还妖娆的模样的浅悉……
梦里,他们的笑颜还是那样灿烂。
心顿时被纠的很疼,桌子上还摆着一些他们还没收拾完的东西。他们的合照静静地摆在角落里。
“他们……都好久没见了呢。”
微凉轻轻用手抹去照片上厚厚的灰尘,眼眶又红了起来。
青春已经逝去,他们已不是当初那副年少懵懂的模样。长大是个很痛苦的词语,它意味着责任,它意味着分别。
即便是流泪,也是一种纪念。就算是流泪,也回不到当年。
若人生本是张白纸,他们又在彼此的未来画上了多少炫丽的色彩?
以后的路还很长,可为何当我再次回头时,已不见了你们的背影……
凌轩轻轻伸手将她带进自己怀中,擦去她眼角的泪水安抚着:“没事的,我托人去找找看,总会再相见的。我看时间也快到了吧,该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了。”
七年时间足以维持一段感情,就像微凉和凌轩那样。也足以破坏一段缘分,就像筱千和亦寻那样。
筱千和亦寻是他们那时候在学园祭上认识的两个人。一个冷酷如霜,却会在凌轩面前像个孩子般叫嚣;另一个温和大方,和任何人都能相处的很融洽。
微凉本觉得他们会是一对很长久的的情侣,却没想到在不久前她和凌轩接到了一张喜帖。
是筱千送来的。
她要结婚了,但新郎……不是亦寻。
凌轩和微凉一副不可思议的神色,一直望着那张喜帖发呆。
七年啊七年,到底能改变多少事情?
婚礼进行曲缓缓响起,淡粉色的玫瑰花瓣从空中飘落,筱千挽着父亲的手走在红毯上。
袖口参差不齐的蕾丝花边更显柔美。从肩头上向下螺旋点缀的花藤上朵朵白色的玫瑰,剪裁得体的婚纱,蓬起的裙摆,让她如同云间的公主,优雅而华丽。
此时的她,美的不可思议。
但那深不可测的眼眸中却带着些阴霾和绝望。
与微凉擦肩而过的刹那,筱千朝着他们浅浅一笑。那笑,充满了苦涩。
“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进入神圣婚姻殿堂的男女。照主旨意,二人合为一体,恭行婚礼终身偕老,地久天长;一生一世主前颂扬。”
神父站在中央,念着他的台词。有些羞涩的新郎穿着白色西装站在另外一旁,对视着筱千的目光格外温柔。
微凉轻轻捅捅凌轩:“喂,那个新郎叫什么来着?”
凌轩满头黑线:“你来参加人家婚礼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不过我也不知道。”
她叹了口气:“那我们还是继续看吧。”
神父的声音有些苍老,身材有些矮小,还瞎了一只眼睛:“顾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
神父转身问筱千:“童女士,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
筱千的声音很小,带着些许悲伤的气息,就像是一汪秋水,具有强大的穿透人心的功力。接下来,他们开始交换戒指,相拥而吻。
微凉的眼神黯淡了下来:“我觉得筱千并不想嫁给那个人。哦对了,喜帖上面不是有写着他叫什么顾晓泊嘛!”
凌轩蹙眉:“好娘的名字……”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我觉得那个神父有些眼熟耶……”
听到微凉这话,凌轩的全部注意力都停留在了那神父的身上。的确,这神父的模样实在是太熟悉了。
恍惚间,那神父的面容好像和记忆中某个午后的身影重叠起来。
微凉和凌轩几乎是同时喊道:“算命的!”
对,那神父便是天机子安其拉。二十多年前,是他在商场里面劝告微凉不要和十七夜在一起;后来,是他将微凉仅仅剩下的一点灵魂转移。再后来,他在游乐场里再一次扮成算命先生,送给了凌轩一对月老的红绳。
而至今,他已经把那红绳带在身上。
掌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用一种祝福的眼神看着筱千,笑的格外灿烂。唯独,那穿着婚纱的她……
大家开始了宴会,晓泊忙着应付。筱千独自一人漫步在外面的草坪上。仿佛是感知到了身后匆匆而来的脚步声,她带着哭腔地淡淡说道:“你们知道么……我想嫁的是亦寻,而不是晓泊!”
微凉的心被震撼了,一股悲凉的情绪弥漫开来。四周无人,筱千开始撕心裂肺地痛哭着,泪水顺着脸颊滴落那唯美的白色婚纱。
“筱千……”
凌轩和微凉安抚着她坐下,三个人就这样并肩而坐,望着不远处发呆。
星诺高中在薄雾中若隐若现,时间好像忽然倒退,又回到了学园祭那时的日子。亦寻,筱千,微凉,凌轩,属于他们四个人的灿烂时光。
筱千说,那时亦寻和她产生了些误会,于是他们就分开了七年。这七年来,她也不好过,没有了亦寻,好像失去了许多,空中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再后来,有次在酒吧里他们再次相见。筱千再次选择离开,但不久前却诧异地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亦寻的孩子。
晓泊是个同亦寻一样优秀的男人,他并不介意筱千的孩子。就像是个哥哥一样接纳了筱千,并向筱千求婚。其实筱千一直只是把晓泊当成朋友一样看待,但她还是答应了晓泊的求婚。
这是,她的心里依旧忘不掉亦寻,忘不掉那个帅气的傲娇男人。
七年……时光改变了所有的一切。
筱千死死咬着嘴唇,脸上满是泪痕:“微凉……我发现,我爱的一直都是亦寻。可是,我们却再也回不到了当初……”
这算是造化弄人么?宿命你又为何要一直折磨这一对有情人?
微凉劝道:“筱千,你应该明白。我们都已经不是曾经那在学园祭上打打闹闹的未成年人了。你长大了,你应该学着承担。生活中很多东西都是身不由己的。你既然决定嫁给晓泊,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维持这一段婚姻。忘了亦寻吧……”
忘了亦寻,多简单的四个字,但做起来却是如此的困难。
凌轩也附和道:“对,为了孩子。”
筱千苦涩地笑笑:“我已经帮孩子取好了名字……他叫千寻。”
千寻……
筱千和亦寻的孩子,他的名字叫做千寻。为了纪念他们之间的爱恋和这么多年来的时光。
恍惚间,微凉伸手想抓住青春的尾巴,再回到过去的时光,抓到的却只是一把空气和淡淡哀愁。
他们已经不可以再像当初那样没心没肺地大笑,回忆再美,也是曾经。转眼路已越行越远,怎相念,当年初见时节。
“那你们呢?你们现在怎么样了?”
微凉勾着凌轩的脖子,还是那样大大咧咧:“我们在国外呆了七年,如今也有了自己各自的计划。谈了七年的恋爱,绝世小受你什么时候才向我求婚啊?”
最后一句话,很明显的有些不满。过了七年,她依旧习惯叫他“绝世小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