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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羊春一旦来到我身边,速度又快了许多,之所以能逃亡至今,羊春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羊春伴我已有十年,有了相当默契。

羊春不但是我的宝马,更是爱马。

铁马王朝的来由便是因其盛产良马,正如金戈王朝是由于其兵器锋利之故。

我朝的马分为四类:天马、宝马、铁马、良马。良马是我朝最普通的马,但较之他地的好马都已好上不少;铁马则为骑兵团所专用,就是因为铁马方才能与金戈的冷兵器抗衡了几百年;至于宝马,为数已是极少,羊春正是宝马,更确切地说是介于天马和宝马之间,因为它便是天马与宝马所杂交而生;而天马更是屈指可数。

天马也成了铁马王朝的象征,在王者夙沙的盛大广场中间,所立的便是振翅欲飞、用白金铸成的天马。

而雷池神兵也正如天马一样,是金戈王朝的象征。

我此行的目的,就是雷池。

外人纷纷猜测我会逃到斯拉里岛训集我的专属骑士团,或者是到楼船领地投奔我叔父敬轩时,我却要到雷池。传闻中有万兽守护、机关重重、九死一生的雷池,更有传闻雷池之所以称为雷池,乃因雷池乃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天地,小宇宙,其中电闪雷鸣,凶险更甚于万兽、机关。

而且雷池的方位更是众说纷芸,莫衷一是。

但我却知道雷池就在通天河内。

其实神兵并不专属金戈王朝,正如天马亦非我朝所专有。天马神兵均有灵性,择主而侍,根据铁马历史所载,曾有天马破空飞至金戈境内,亦有雷池神兵为我朝人所有。

而雷池就在两国的分界处,通天河内。

我之所以要到雷池去,并不是为了取那神兵,我要学的是雷池中的武功,内中情形我虽未亲见,但我相信雷池中绝不仅仅是有神兵利器的。

雷池,这已是我复仇的唯一希望,只有学得绝世武功,才能杀死绿元大尊,为青儿、为我父亲报仇,为天下百姓求得安宁。

自从密林坡一战后我更加名扬天下,如日中天。那一战果使许多追击我的骑兵团望而生畏,当然,绿元大尊的亲信兵团仍对我紧追不舍,而由于十八路烽烟的日渐稀少,我的“真身”已现,仍有不少骑兵团以及那些自组兵团欲多建些功业以期能身跻皇家骑兵团的亦欲杀我而后快。

因此,我仍不轻松。

这日,途经一个小镇,我只见镇上行人络绎不绝,热闹非常,我未刻意掩饰行藏,牵了马在街上缓缓行走,信步而走,我买了几个包袱果,边走边吃,如果追兵看到,一定不会以为这个逍遥悠闲的人就是我。

这里就是从前的穷鸟族的领地,以前青儿和我曾来这个镇上游玩过,这个镇叫做抽条镇。

我当然不会蠢到以为会在这里凑巧遇到青儿,事实上,自从五年前青儿离我而去之后,我曾不断派人四下查访,这种地方几乎找了十几次,然而始终找不到,听不到关于她的一点消息。

三年前,我已死心。

(??艳枝花不是青儿??)

物是人非,我忍不住感叹,现在比以前更热闹了。

我信步而行,叫买问候的喧闹声让我有种温馨的感觉。从十三岁我踏入军营后,就很少有这种感觉了,整日的打打杀杀、残酷训练,让我过早地感到厌倦,因此五年前才会离家出走,以帖勒儿之名游走江湖,也就是在那时,我认识了高原青……

那是我最美好的回忆。

我心有所感,忽朝上望去,就在这时,楼上的窗子忽然打开,从里伸出一张俏脸,如花似梦:“这位兄台,可否上楼共饮一杯?”

我一笑:“好。”

这个女子很美,平心而论,比青儿美了不少,便是比之王朝三大美女中的“妖姬”艳枝花亦要美上几分,怕与公主荔深不可测的美不相上下。

我来到酒楼上,这时已是午后,人不多,除了女子这靠窗一桌之外,寥寥无几。

女子起身道:“请。”我一笑:“谢。”

盘腿坐下,除了这女子之外,桌上还有三人,都是高手,四个人都是高手。女子背窗而坐,她右侧的人极瘦,面容极为精灵,有心机又让人觉得可亲,腰畔一柄尖刀,刀鞘古朴沉重,一个极厉害的人物。他见我到来,拱手,一笑,我连忙还礼。

女子左侧则是一个少年,看上去颇为倨傲,面容隐有富贵之气,我望向他左臂,他亦望向我,忽地哈哈一笑,道:“难怪老大对你颇多一赞,如今一见,果是英雄人物!”我道:“小兄客气,以小弟??之能,再过三年,必超过我。”

我心中暗惊,王朝中的厉害人物我几乎全都知晓,几时又出来这四个厉害人物?左首带刀汉子武功极高,虽未必能胜过我,但看来极是难缠,而那少年亦是个练武奇材,小小年纪即已内敛精华于左臂,前途不可限量。而那女子令人一见即起不敢冒犯之心,庄重中有股灵俏之气,我竟看不出那是练的何种武功或幻法。

至于少年口中的“老大”,也就是坐在女子对首面向窗子的男子则令我生起高深莫测之感。

而让我首先吃了一惊的,是他的光头,他竟是个和尚。

那男子一见我,即站起身,道:“龙兄,久仰!”我面上不动声色,心下知道他们已认出我,然听适才那少年所言,似乎他们知道我乃是听这和尚说的,莫非他们竟非铁马国的人?

塌上共四条长毡,他站起移开,自是要让之于我,他起身之后,那女子一脸喜色,忙让开一下,示意他来坐,那男子却视而不见,要与少年共坐一毡,少年连忙两手护住,咬嘴摇了摇头,笑容要从眼中溢出来。带刀人哈哈一笑,我亦忍不住莞尔。和尚无奈摇了摇头,我笑道:“兄台何妨与我对坐,把酒言欢?”他道:“好。”当下与女子共坐一处,女子喜笑颜开。

一坐下后,反而无话。那和尚似是百无禁忌,酒照喝,肉照吃,美女坐在身畔,也竟不避嫌。

我对他们甚有好感,也就没什么顾忌,一时之间,觥筹交错。

那男子忽一皱眉:“哪来这么多小丑,扰人雅兴!”我一愣,片刻才查觉,街上已来了不少高手,此人耳目灵敏,尚在我之上。

少年兴奋道:“我去!”和尚道:“若是你去,怕一旦动开手脚,连人家房屋拆了!”少年“哎”了一声,猛喝了一杯酒。

女子将窗子撑开,我从窗中望去,正碰上一人的目光恰朝我望来。

火鸟。

我不欲给他们添麻烦,撑桌欲起,那和尚道:“龙兄何妨稍待片刻?”

带刀男子眼睛一瞪:“火鸟!”女子一点头,带刀男子二话不说,双手一按桌子,破窗而出,一刀斩向火鸟!

火鸟亦是刀道高手,冷哼一声,拔刀相迎。

他们甫一动手,埋伏好的骑士立即动手,杀上楼来。少年兴奋,双手在桌上疾弹,只见桌上一碟赤腰果仿佛活了一般,疾射向敌人,初时尚有偏差,慢慢地即无一不命中,我低头一瞧,只见和尚单手有节奏地在桌上轻拍,我恍然,少年内力雄猛,但尚不会正确运用,和尚便以手拍桌子以内力加以引导,实在极为高明。

他见我望向他右手,我们同时露出会心一笑。我知他们不欲我插手,当下任由他们动手,自己则酒照饮,肉照吃。

我朝窗外望去,带刀者与火鸟斗得正酣,看来两人不分上下,非有一千招不得分出胜负了。

不知何时,女子已躺在和尚的怀里,枕在他的右臂,双手紧抱住他腰。我正在奇怪,忽然发现那女子脸上隐有气雾,方恍悟那女子正以幻术与敌人来斗,就气雾的情况来看,我知与她斗幻法的乃是一女子,二人正以纯阴之气相斗,似乎敌人要较这女子高明几分,而王朝之内又有何人有此能耐?莫非……是传说中的幻师宫宫主?

一惊之下,我几乎要夺路而去,倒不是我怕了她,而是不想再给这几人带来麻烦,幻师宫宫主,是个连我父亲都颇为忌惮的神秘角色。

不一时,气雾复又凝聚起来,我一见即悟到,定是这和尚传来自身气息助这女子抗敌,心中惊讶更是莫名,这和尚的武功实在是……怕是只有绿元大尊方可与他媲美了。

我实在想不出天下竟有如此高手。

我复又朝窗下望去,只见火鸟与那带刀高手仍未分出胜负,我正在诧异别的骑士为何不上去帮助火鸟,忽然发现那些骑士竟然已没有活动能力。

望向和尚背后的左手,我才知,竟是他右手发出气劲制住那些骑士,如此距离,又能如此准确……

如此……高手,他居然能一分三用,这样的实力,怕是绿元大尊都无法比肩。

天关,以以他年纪轻轻,自非“晋天关”,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破天关”!我一生震惊,当以此刻为最。

他居然还能开口微笑道:“酒足?”我一愕,随即道:“足!”

“饭饱?”

“饱!”

“那么何妨酣睡?”

我倒头便睡,无半分犹豫。

醒来后所有人都已不见。人生常常是这个样子的,别离常常会在你一觉醒来后才发现。二十四年前,我第一次来到人世,第一次睁开眼,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睡醒”,然而就是因为我的睡醒,生母已长睡不醋,我们未见一面;五年前,一觉睡醒后便再也没有了爱侣青儿的身影,现在,我的朋友也不见了。

但是我却不觉得懊悔,伤心或是痛苦,我相信我会找到他们。

这觉睡得香甜沉稳,醒来后我只觉容光焕发,精神百倍。

这时正是昨日此时,我恍悟我竟是睡了一整天,街上行人依旧,与昨日无异。对于某些人来说的一些“大事”,在别人眼中常常并没有什么特别,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众多的一切都如过眼云烟。

饮餐一顿后,继续开始我的逃亡生涯。

走了几十里之后,我遇到了第一支骑兵,我毫不留情,拨马冲过去杀了个人仰马翻,但仍给他们放出了信号,过不片刻,大队人马就会杀过来,在这样的平原上,以我这等血肉之躯,别说是千万大军,就是以一挡百也非得累得精疲力尽,以一个人决战几只骑兵团的千万人马,实在是个笑话,我唯一可以依仗的地利也因为是平原而泡了汤。

当此情形,我自是非逃不可。

根据我对金国地理尤其是穷鸟族的熟悉,我一是朝后逃,但那样的话给骑兵再一追,无疑是离雷池越来越远,再绕远路只怕光是等到了雷池,大尊早已晋天关,那时我去不去价值都已不大了。

再有就是直冲过去,杀个痛快,能杀多少是多少,给他们个出其不意。

最后一条路则几乎等于是绝路,那就是先过魔林,再过魔沼,再过魔崖,那样不仅遇不上追兵,还能提前半个多月到达雷池,但若能安危经过的话,它也就不会凌驾于“幻师宫”和“冰雪沙漠”而成为铁马王朝内最让人畏惧的“魔鬼地带”了。

几百年来,从无一人,从无一个探险队能经过魔鬼地带的。

据说当年绿元大尊之所以派兵灭绝穷鸟族,就是为了控制“魔鬼地带”,以免成为他晋天关的大劫。本来以大尊如此高傲的人,是不会如此,但他从史书上深知魔鬼地带的厉害,知以凡人之身无论如何均过不去,若真成了他的大劫,自然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于是想要毁了它。而偏偏这又是穷鸟族的“圣地”,因此大尊依仗手中权势,安了个罪名就把穷鸟族给灭了。

军事家们称那次“穷鸟之战”乃是王朝军事史上的一次耻辱,被认为是铁马王朝??。因为面对弱小的穷鸟,亲自挂帅十万大军的大尊竟然打了一年多的耻辱战,还折损了四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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