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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留不住爱恋雾里花

文/Q点调皮

我去过许多古镇,丽江,周庄,西塘,凤凰……也遇见过各种人群。我记得太清楚,相遇在一个身心状态全然放松的异乡里的一双人,对一切未知和广博,有着最遥远的想象力,以及期盼。爱情是这样油然而生的,因为它本就未知,所以反而勃发了无懈可击的坚定,和披荆斩棘的勇气。在他乡,拥抱,亲吻,一起去寄给各自朋友的明信片,拖手走在光滑石板路上,阳光也仿佛久远了一些。然后挥手,告别,做朋友,或者不联络。这并不是对待爱情的散漫,而是一种潇洒。不妨将爱情视为一种美好事物,浅尝辄止,何必如故事中的女孩,一腔孤勇,非要妄图掰正那果,因为故事,本就是一个梦。不过我愿意祝福故事外的金童玉女们,在一个美丽的季节美丽的地方相遇,也有一段同等美丽的不说再见的爱情。

火车缓缓启动,你的身影很快不见了,我忽然变得慌乱起来,我的心情仿佛和初来时的那个我碰撞在了一起,焦灼到不行。我想我是陷入一场梦境一样的爱情里了,因为不太确定,倒显得自己的任何一个动作,一串思绪,都像是在冒险。我有种,这节车厢一驶出这个车站,这方天空,我就再也见不到你的预感,所以我的每个细胞都抗议起来,所以我迈开腿,跳到那个小桌子上,提起我的包,不顾车厢里那些惊诧和尖叫,跳了出去。

我跌了一跤,幸好不算疼,我吓坏了旁边挥手送别的送客,我站起来朝他们笑了笑。

我当然不会知道,我会被你用怎样的欢迎仪式,来接待。

一.

江南晌午的太阳有些昏昏沉沉,你在树下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是我第一次见你,空气刚刚好,你身上的薄荷香让我打了个喷嚏。

这里是诗一样的江南城市,绿色的田野,更深一点的绿色的森林,浅绿色的湖泊,你递给我的是一颗绿色的抹茶糖。

你轻描淡写地说,是你妈妈给我的,我不爱吃糖。

你是旅人,恰巧我也是。不过你喜欢行走,我却懒散,宅在家母亲实在看不惯了哄我出门。

我选了最近的江南小镇,它恬淡温馨得就像在家。白天我坐在藤椅下晒着日光,晚上跟着老板娘去附近的菜场买一把碧绿的青菜,或者捡一篮子树上落下的槐花。

所以,你才会以为我是老板娘的女儿。

我的记忆里到此刻还是无法把那段时光刻在我脑海里的影像给删除掉。不过没关系,过去便是过去,不是只有删除了的才是过去,放在那里不去碰的美好,也是我放手的过去。

你的名字叫方渐,你热爱行走,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你似乎什么都懂。

我依旧记得那段时光,背景音乐缓缓的,就像巴不得时间停下来。我也是如此。我们都没有开口捅破那张纸,因为我总悲伤地以为,我们这样的偶遇,只代表已知的遗憾和告别。

我有时候会在小镇里写生,对着一朵向日葵花没玩没了地临摹。那天你在身后,没有惊叹我的画笔,也没有俗套的客套恭维。我问你,画得像吗?你笑了,你说像是像的,但是,像不一定代表好啊,我觉得,你可以画一些属于你的,独一无二的东西。不是吗?

我思忖了你的话很久,觉得你不一般,起码于我而言,你像一个很深的湖。

二.

隔天我要去附近的一个小村庄采风,没有旅行团,可以坐短途汽车,但我偏想选择坐船去。坐船要坐一下午,抵达已经是晚上了。旅店的老板娘告诉我,那边旅馆不太多,不过可以在农舍借宿。

那天下午你不在,我向老板娘问起你,他说你出门去拍照了。而那个小镇你已经去过啦。于是有些沮丧,我打算一个人独行。

江南的船发出木质的摇曳的声音,船桨拨动水流的声音,我刚入座,便看到窗外岸边的你叫我的名字,你说,船家,等一等啊。

水不深,你跳下江水,江水才没过你的腰。你爬上岸的时候我呆在原地,问你是不是疯了。

你笑着说,你一个人去,我不太放心。

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此生无憾。

到岸时,已经是晚上了,这里已经不似人间风景了,唯码头的几盏橘红色的灯。我一下子仿佛穿越到了几十年前,你忽然拉过我的手,我的脸一红心一跳,却见你面无异色,仿佛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也不好意思挣脱,随你牵着手。

我们找到了一家小农舍,农舍的女主人一见你,就热情地说方渐,快进来!

农舍里一家五口,最年长的已是银须老翁,最小的不过7岁,咬着手指巴巴地看着我。

所幸我带了糖,哄得小孩儿乐了。

我在客厅里看到一架古老的留声机,你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碟,熟练地搁进去,吱嘎吱嘎地唱起来,开头有点儿沙哑,后头便是流畅了。

你从包里另掏出一叠照片,递给女主人,是你洗好的黑白照片,主人公正是农舍的主人。咧着嘴的,望着远方的,散发着这个远方古镇最朴素的梦想和品质。

我也玩过一年的摄影,我看得出,这些照片都不是随手之作,光影,角度,都好得无话可说,情感抓得准确无误,我也认得你背的相机价格不菲,农舍主人怎么都不肯收你的借宿费,你当然不肯,拉我一把佯装要走。农舍全家老小都慌了,女主人只好含着笑收下了钱,然后说给我们做吃的去。你朝我狡黠地一笑。

你笑起来,真像个孩子啊。

我记得清楚,那天晚上,农舍主人把原本要留着过节的鸡给杀了,把两个鸡蛋炒了槐花,一只鸡炖了一半,炒了一半,香得要命。吃完饭我坐在院子里吃着葵花籽,忽然下起雨来,帮着女主人把外头晒的棉花给抱回来。你在屋里给他们讲新闻趣事,讲一些陈谷子般的事,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

真有一个恍惚,我们也是属于这里的,这个连人类的情感还滞留在最普通最纯真最宝贵的时光,或许滞留是有误的说法,不如说,尚在。

那天早上,你起得比农舍的女主人还在,把我扯出有股雨水潮气的被子,说,我们快走吧。去看日出。

你在我的枕头下放了几张百元大钞,我想了想,也从钱包里拿出一张,你却替我塞了回去。

你告诉我,不能过了度。

我们没看成日出,雨水满溢古城。我们踏着柔软潮湿的泥土,闻够了青草的味道。

我当时心里一直琢磨着,你到底为什么要再走一趟呢?我原本以为你真是担心我,可是你拿出照片的时候我又想,也许不是吧。所以我问了,我可真够傻的,自讨没趣干嘛呢?

你哑然失笑,照片,我原本是打算寄的。

话只需要说到一半,我在你身后忍不住笑了。

你一直牵着我的手,从山上回来的时候,我不小心跌了一跤,你便俯下身来背我,你跟我说了很多故事,都是你行走中的事儿。

我在你的背上问你,方渐,我们分开以后,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真是痛恨我当时的矫情,但我是在那一刻就预感到分别的强大,而我却在那一刻以为,我便是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的,却不知,你不过是我旅行的意义。

我太傻,不太遵守游戏规则。也不够懂事,又好奇。

三.

回到家里,失落的情绪把我囫囵吞下。我天天在电脑上翻着你给我拍的那些照片,有人在照片下面评论问摄影师是谁,拍得真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是谁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在你的生命力,究竟是什么身份。因为不确定,我连自己的那一份也弄模糊了。我变得恍恍惚惚。

你在MSN上告诉了我你住的城市,从此我总是会看那个城市的天气,下雨,晴天,或者阴天,总是能让我凭借这些猜测你的表情。

其实你并没有太多丰富的表情,你是个把自己藏得很深的人。不过是微笑与不笑。你不小笑起来迷人,笑起来更致命。

我知道你住的城市,其实离我这里也不太远,火车是个多么有趣的交通工具,它把距离拉短,却又把想念拉长。我不敢说我是爱你的,因为爱这词儿实在隆重,如果我要这般轻薄地说,怕也不是明智的做法。但是如果我不爱你,我这样不远千里地赶来,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站在你的城市里,顿时有了许多女文青描写过的那种感觉,我抵达了你的城市,扑面而来的都是你的气息。

我给你兴奋地打了电话,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惊喜。

我说,方渐,我现在就站在C城火车站南出站口的巨幅海报下面。海报上面那个女人的红唇跟她的眼神里的清澈真是不搭。

不搭个屁,我的欣喜兴奋才跟后头拥挤的人群不搭,行色匆匆满怀期待才跟你说的事实不搭。

你说,什么?我现在在A市出差。

真是好笑,我竟敢说,这个城市尽是你的气息。不过没关系,我根据你的指示找到了一个安静舒适的小旅馆住下来。你说你会把公事尽快办完回来找我。

等待的日子是被欢喜盛满了的,又盼它快点儿过去,到了那一日,却又惶恐地希望慢一点,再慢一点。你的城市里有几道著名的小吃,你在电话里告诉了我具体地址,补充的一句“还有几家远的,或者你不容易找到的,别心急,等我回来,一家一家带你吃过去”让我温馨无比。

马关路的芙蓉包吃口一流,周子巷的桂花粥香得人七魂晕了三魄,你说的那家家常小炒我没有找到,拐巷子辨方向我实在不太在行,一不小心就迷了路,你都不知道,我来这个城市有多不容易啊。不过我误打误撞去了一家朴素无奇的小店,里头的红烧肉简直跟放了罂粟一般,一口下去,入口即化,汤汁浓郁,肉此刻不光是肉,与口舌缠绵成了一体。我许诺你,回来,我反客为主,带你去尝一尝。

四.

两天后你回来了,头一晚大概太开心,我在小旅社里失眠了,第二天憔悴得很,问年轻的老板娘借了胭脂,扑了两朵上去,气色稍好,才敢来见你。

说起来也真是奇妙,在你的城市,我反而在火车站扮演了接人的主人形象。你从出站口出来的时候,不是我想象中的西装革履,而是白衬衫,卡其色的裤子,你虽是24岁的人,却依旧是少年的形象。唯你墨镜下那双眼睛,才能将你超过年纪的阅历和心路,暴露无遗。

我在很多年后,其实一直都清楚地知道自己逃不过怎样的人的手掌心。我爱的人,他必有男孩的外表,却有男人的心智。你刚刚好,是这一种,又千里挑一地被我遇上。

一次旅行的邂逅,我仿佛以为此生足矣。

对不起,在你一出站的时候,我的眼泪唰得下来了,不知为何,此刻我竟有了虔诚之感,似乎盼得太久的人,终究神迹一般出现眼前,这让我有点儿恍惚,竟觉得这理所应当变得有点儿难以置信,顾不得众目睽睽,我扑上去抱住你。

那天你把我的东西搬到了你家,我跟那个年轻的老板娘告别的时候,看到她朝我眨巴一下眼睛,充满艳羡地把目光投向了你。

我不得不承认,你是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那一种,看起来心智健全,又偏生得英俊潇洒,又细心温和,处处都吸引雌性的目光。

我可真笨,殊不知从古至今,这样的才子一般都还有一项特质,风流倜傥。韦小宝是,唐伯虎是,你也不例外。

我在你讲电话的时候听到有人喊你方总,料想你年纪轻轻,已是很有担当。看你的住所之地,单看地段,估摸也是五位数一平方的均价。再看装潢,不得不惊叹你的品位。

在这些入目之后,我不是沾沾自喜,而是惊叹后的自惭形秽。我站在你的身后,看你系上围裙问我想要吃点什么,我当时想,我是上辈子修了什么福造了什么孽,偏生遇见你这样一个人啊。

是啊,遇见你这样的人,不是大福,就是大孽。

我这样的年纪,尚不能通透地领悟“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豁达,我会抱怨会不甘,会对这段往事添油加醋,扭曲事实,会对你出言不逊。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被你弄得晕头转向了。

我不能在这里呆太久,这对我来说,也是一场冒险般的旅行。我在你的身边便觉得安全极了,没有搞不定的事。那天我嚷嚷着要吃百滋百特的甜甜圈,小女孩儿的任性发挥到极致,因为一想到,我马上就要回去了,我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你,便觉得难过极其,一分别便是永别,虽然我执拗地不愿相信,可是我又不是笨蛋,我这样无名无份地过来找你,已经足够唐突了。

你却二话没说,在二十分钟后把一盒的甜甜圈摆在我面前。

我当时一下子就哭了,我说,方渐,你这个王八蛋,你这样宠我,把我宠坏了,我回家了,谁对我好啊。

你摸摸我的头,却没有说话。

我得寸进尺地问你,你会来看我吗?会吗?会吗?

你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你冲我抱歉一笑,起身去接电话了。

你的电话总是很多,我只能有点儿不满地撅着嘴巴,然而满心欢喜地拿起你买给我的甜甜圈,咬一口,满口的甜蜜。

其实我一直以为,我们这样就算是谈恋爱了。虽然我心里有那么多未知数,但我固执地觉得,如果这都不算,那算什么呢?

五.

也许我真的是疯了,所以在离开的火车驶出出站口的前一刻,我像个赴死的战士,毅然决然地跳出了窗口。我被你逼得,连死都不怕了。

我在人群里搜索你的身影,刚才还在我视线里的你,怎么就突然不见了呢?

好了,我看见你了,你没有注意到你身后接近你的我,你正在打电话,你的脸上,是温柔的,多情的。就像曾经面对我时一模一样。

我愣了三秒,心中做了无数多种揣测。不得不说,恋爱里的人都是傻逼的,但一旦洞悉了一丝,便又可以推测出全局,我想起在我们在这个城市的三天两夜里,你时常悄悄去接的电话,我想起你电脑里上锁的文件,想起你的桃花眼,连超市的收银员女孩都忍不住多看你几眼,想起你的相机里,留着的许多漂亮女人的照片。我想起我和你的每一个细节,似乎不动声色,顺其自然到有点儿过的嫌疑。

我忽然醒了一半,我没有叫你,而是跟在你身边,跟着你穿过人群,去到对面的站台,看到一个比我年长几岁的清秀女孩,拖着行李箱朝你满脸幸福地走来。

你们有点儿含蓄,就像我见你的时候,是满怀期待,而不是柴米油盐磨砺出来的深情。那种深情很深,但是因为时间很浅也显得有点儿距离感。我便明白了。她,是不是你在行走中,猎的艳?就像……我这个傻逼一样?

我的火车晚点,所以你必须快速把我塞进车厢挥手告别,然后以走错站台为由,去取你的下一瓢饮。

我忍着眼泪,一直都跟在你的身后,你的姑娘挽着你的手,一根马尾得意洋洋地俏丽着。你们打车,我便也打车,跟在你们身后,寸步不离。你始终没有回头啊。你要是回头,一定能看到我恶狠狠的,想要杀死你的眼睛的。

我太年轻了,所以一旦发现一切我当真的都是游戏的时候,恼羞成怒了。我这样对自己解释,却在车里痛哭起来,我不愿也不敢承认,我是喜欢上你了,早就在远方的远方,就喜欢上你了,而我却不敢相信,我奔赴的,不是梦想的实现,而是梦想的扑灭。

你们在海底捞停了下来。你的姑娘嚷嚷着她饿了。其实我也饿了,刚才忘了而已。所以我跟着你们上楼。在你们详谈甚欢的时候,忽然跳出来,你被吓坏了,不过你是何等高深的内力,你怎么会因此慌了呢,你很快抚平情绪,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

放心,我已经哭好了,确定脸上看不出伤心的神色,才敢上来的,我说,好巧嘛,我也打算来吃饭。

我对你的姑娘称我是你的妹妹,然后我理所当然地往她旁边一坐,笑嘻嘻地看着你。你避开了我的眼睛。选择逃避。不过你真厉害,你并不惊慌,可见,你怕是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了吧?

你的姑娘没有太多的防备心,是我戏演得太好了吗?我明明笑就像哭。其实我真的害怕,害怕你生气地朝我怒吼,骂我的不识相。我是真的挺不识相的。旁人可以仗着对方爱自己而为非作歹,而我仗着什么?不过仗着自己有不怕死的胆气,反正这个城市除了你没有人认得我,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你死我活。

你的姑娘和我说起与你的相识,我黯然而惊觉,天哪,诗情画意,跟我的岂不有异曲同工之妙?是的,我猜想你的旅途总是有一位姑娘为伍,你因为太过熟练那些泡妞搞浪漫的技巧,因此信手拈来,我们这些笨蛋上当上得酣畅淋漓,还误以为碰到了童话里的王子,不,王子还只会骑白马而已,你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真要命啊。我想这就是你喜欢行走的理由吧。起码,是理由之一。

我至始至终没有看你,佯装羡慕地听着自己的故事被翻版儿,心里下了一场寒冬的雨。

因为我怕一看到你,就会落下泪来。

吃完那顿火锅,我们出了门,你对你的姑娘说,我带你去找个酒店吧。

你的姑娘不乐意了,不过这不乐意也是矜持的,她小心翼翼地嘀咕说,为什么不是去你家。

我冷冷地笑了。我的初战告捷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赢得了什么,暂时的自尊吗?

你把我扯回你家,我们在路上终于大吵了起来。我像个女疯子似的,我说,我跳下火车,就是为了看这一幕郎情妾意吗?

你生气了,你拎起我说,笨蛋,你跳火车?你不想活了吗?

我捂着脸哭的时候,你蹲下来,忽然抱住我,轻声问我,林摇,我想不通,你真的有这么喜欢我吗?

是的,我就是有这么喜欢你,我总算明白了爱一个无望的人,是一件比无望还要无望的事,在异乡的街道上,我哭得绝望得像个小孩子,你们害得我那么伤心,我却又谁都不能怪。

六.

我问你,你是不是有很多女朋友?

你避开我的眼睛,以沉默回答。

我的声音更冷了一些,又问,或者说,连女朋友都不算?那么我该问,你泡过多少妞?我是你那么多妞里的,第几个?

问的是你,被严刑拷打的却是我自己的心。

我不知道你怎么打发掉那个姑娘的。接下来几天你竟请了假,说要陪我玩几天。你拿出那台不菲的相机,冲我笑着说,还没拍过你。

你的笑是满怀歉意的,我一触摸到这种歉意,便没来由地起了鸡皮疙瘩。

原谅我在无法控制下的自尊骄傲和变样的死缠烂打,但我在午夜清醒时分,忽然懂得,女孩皆以为自己会成为浪子的终结者,就算最不自信的也心存侥幸,而浪子的存在就是为了打破她们的微薄的自以为是,告诉她们一声,幸运儿是万里挑一的,跟中五百万一样难得,抱这样的期许的人,就太傻了。

是的,方渐,我不是救赎你的那个人,你也不是。我们救赎彼此都做不到。

于是,我知道,我得走了。虽然心有不甘。但毕竟,我还不是笨蛋。我爱你,但是,各自天涯,才是我们的结局。

那天晚上,我们在釜山烧烤吃饭,你总是很贴心,这点让所有的女生都对你失去免疫力。纵然我看破一切,却还是抱着侥幸觉得我不是那些个一般。总觉得,纵使你有万千朵,我也是有些特别的。

可是,又有什么特别呢?原谅我,偷偷上了你的QQ,看了你加密的日记和相册,我看到了你的情深意切。你便是那个个都爱的韦小宝哥哥,你便是那不愿辜负任何一朵的情圣先生,你便是那诗人顾城,同时爱着多个女人,并期盼她们能彼此相爱。

但你别忘了,韦小宝毕竟是金庸先生杜撰的美好理想,杨过为风流债付出的十六年,才是现实的写照。那诗人顾城最后得到爱的临终照耀了吗?

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我没有资格横加指责,如果我说你错了,那么是不是有旁人,又会说我犯了糊涂呢?我不太明白的是,我们是为了寻找什么,也许我是为了寻找爱情,一对一的,始终如一的,但你不一定与我为伍啊。

你又怎么可能屑于与我为伍。

吃完饭,我谎称要上洗手间,喊你在楼梯口等我。我给你发了一条短信,然后快速地绕了小道我的行李已经被我寄存在隔壁的超市,拦了一辆绿色的士,我直奔了火车站。

这次,我再也不会蠢到跳车了。这种疯狂的行为,在被蒙蔽的时候是犯傻,在明知是黑暗还要执拗,那便成了犯贱。

方渐,我跟你的告别到此结束,不过我还是会去你在的那个城市的,不是因为我还想见你。

是因为,我忘不了那家红烧肉。

这,都是玩笑话。我关了手机,做了最后一件蠢事,那就是在火车上旁若无人地痛哭。我不知道旁人看我的眼神,我顾忌不了那么多了。我必须歇斯底里地告诫自己,最后一次记得你的脸。然后,忘了吧。

七.

三个月后,我的第一本绘画小说面世,出版社太抬举我,给我搞了一次声势不错的签售。

我没想到,你会在哪里看到这个消息,并且不远千里地赶来我的城市。我并未提过,我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插画作者,我想要你自己洞察,然后惊喜。但是,一切都来不及,我以为在你眼里还是一个什么都不会只会鲁莽行事的黄毛丫头的时候,我们的故事,就不得不拉上帷幕了。残忍地,借着命运的手。

我想起我问过你你没有回答的问题,我问你会来我的城市看我吗?

果然,你来了。我在人潮中惊鸿一瞥般地找到了你,就像当初在人生的洪流里,不过上一次是命运,这一次,是我敏锐又无望的爱情。

不太争气的我,在那一刻有点儿恍惚,签错了笔下的字,旁人提醒我才打起十二分精神,拉回心猿意马。

我看到你站在很远的地方,怀抱着我的书,却没有走到我面前要一个签名。

也对,你何需要一个签名,你若要,我愿拱手河山,可是,我的世界就算倾尽所有,于你,不过是随手可得的一片深情。

你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的眼睛模糊了,笑容却要一直保持,我不能去追你,也不会去追你。因为我至始至终都知道,我于你,不过一道少则可惜,多则锦上添花的风景,你也许恋恋不舍,但却不会苦苦追寻。因为三千弱水在你面前,你不会因为少了一瓢而渴死。你在这个世界上秉烛夜游,且尽欢欣,而我在路的那一头,继续寻找我的意义。

我们的相遇,不过是为这世界平添一道风景,命运何须跟我说声抱歉,而我却要与你说再见。

不过,我想起很多年前你看着我的话,笑着给我提意见说,你总是在画着一些东西,尽力想往像字靠拢,我倒觉得,不如你可以画一些别人没有画过的东西?比如,一些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你的东西?

我在我的书里这样回答你,我想画独一无二的你。可惜,你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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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曾是相府嫡女,受人迫害,含恨而死。一朝重生,她惊天动地,华丽归来,让仇人血债血偿,万劫不复。“记住,你的命是本王的,你的人也是本王的。”邪魅高冷的王爷,霸气地宣誓自己的主权。他说:“丫头,我为你手刃仇人,你为我夺这天下,如何?”从此,他成了她的利刃,而她成了他的垫脚石。迷人暖萌的邻国太子说:“桃花虽美,却不及你半分颜色,在孤心里,你是最独一无二的女子。”“如果得了天下,却失去了你,孤有何趣?”他为她倾尽天下,以万里红妆为聘礼,只愿博她一笑。他视她为珍宝,而她视他为挚友。乱世中,她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