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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种植部(2)

(评)

李渔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于《草本第三》的这篇三百余字的小序中亦可见之。他在讲了一通人之有根与草之有根,其“荣枯显晦、成败利钝”情理攸同的事例之后,发出这样的感慨:“予谈草木,辄以人喻。岂好为是哓哓者哉?世间万物,皆为人设。”然而,在现代西方,类似李渔这样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西方人称之为“人类中心主义”)却是被批判的对象。他们要批判人类的“自私自利”,他们主张非人类中心主义,提出超越人本主义或者说超越人道主义。其实,若讲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人比西方人更懂得“天人合一”,更尊重自然,更亲近自然。中国人讲“人道”与“天道”的一致,认为害“天”即害“人”。李渔亦如是。然而,在当今的世间,人是最高的智慧;在调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人处于主导地位。这样看来,人无疑是万物的领袖。在宇宙历史发展到现今这个阶段上,只有人是“文化的动物”,只有人有道德,懂得什么是价值,只有人能够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对人对物是“利”是“弊”,而且只有人才能确定行为的最优选择。那么,现今能够超越人道主义吗?我看,难乎其难。人道主义本身尚未充分实现,何谈超越?

水仙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蜡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水仙以秣陵为最,予之家于秣陵,非家秣陵,家于水仙之乡也。记丙午之春,先以度岁无资,衣囊质尽,迨水仙开时,则为强弩之末,索一钱不得矣。欲购无资,家人曰:“请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夺吾命乎?宁短一岁之寿,勿减一岁之花。且予自他乡冒雪而归,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异于不返金陵,仍在他乡卒岁乎?”家人不能止,听予质簪珥购之。予之钟爱此花,非痂癖也。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而予更取其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如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以“水仙”二字呼之,可谓摹写殆尽。使吾得见命名者,必颓然下拜。

不特金陵水仙为天下第一,其植此花而售于人者,亦能司造物之权,欲其早则早,命之迟则迟,购者欲于某日开,则某日必开,未尝先后一日。及此花将谢,又以迟者继之,盖以下种之先后为先后也。至买就之时,给盆与石而使之种,又能随手布置,即成画图,皆风雅文人所不及也。岂此等末技,亦由天授,非人力邪?

(评)

这是一篇妙文。在李渔所有以草木为题材的性灵小品中,此文写得最为情真意浓,风趣洒脱。从此文,更可以看出李渔嗜花如命的天性。

李渔自称“有四命”春之水仙、兰花,夏之莲,秋之秋海棠,冬之腊梅。“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李渔讲了亲历的一件事:丙午之春,当“度岁无资,衣囊质尽”,“索一钱不得”的窘境之下,不听家人劝告,毅然质簪珥而购水仙。他的理由是:宁短一岁之命,勿减一岁之花。

李渔之所以对水仙情有独钟,自有其道理。除了水仙“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之外,更可爱的是它“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呵,原来水仙的这种在清淡、娴静之中所表现出来的风韵、情致,深深打动了这位风流才子的心。

芙蕖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劲叶既生,则又日高一日,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时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评)

芙蕖,即通常所谓荷花,也是李渔之一命,而且李渔说在“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为什么呢?李渔说它“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诚哉,斯言!芙蕖从出生到老枯,不是给你悦目之娱,就是给你实用之利,对人,它真是“服务”到家了。倘若不信,李渔会把芙蕖的好,从头至尾,一条一条说给你听。其初也,荷钱出水,点缀绿波;继之,劲叶既生,日高日妍,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此讲花未开即有无穷逸致。及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至秋,开个不停。此讲花之娱人。花之既谢,蒂下生蓬,蓬中结实,婷婷玉立,与翠叶并擎,可与花媲美。此讲花谢之后,莲蓬翠叶仍给人美的享受。以上讲其悦目之娱。荷叶荷花之清香异馥,还能给你退暑生凉;莲实与藕,能满足你的口腹之欲;即使霜中败叶,亦可供你裹物之用。这是它的实用之利。于此可见,芙蕖于人,乃一大功臣。

林语堂在《谈花和养花》一文中,对荷花有类似的称赞,也许是受了李渔的影响。他说,荷花是“花中最美丽者,只要想想它是那么连枝带叶整个浮在水上。没有莲花在近旁,简直不能享受夏天的滋味”(见华艺出版社2001年版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他还赞美荷花在池塘里“延长到半里远那种美景”,散发到空气中的清香,宽阔的荷叶上尖头红色的莲花的丰姿,点缀着水珠的大绿叶互相辉映的妙趣……而从实用的观点看,莲花的各部分都可利用:根可制冷饮,叶可包东西,花的形状和香气可供人玩赏,莲子被视为神仙的食品。

金钱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

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诸种,皆化工所作之小巧文字。因牡丹、芍药一开,造物之精华已竭,欲续不能,欲断不可,故作轻描淡写之文,以延其脉。吾观于此,而识造物纵横之才力亦有穷时,不能似源泉混混,愈涌而愈出也。合一岁所开之花,可作天工一部全稿。梅花、水仙,试笔之文也,其气虽雄,其机尚涩,故花不甚大,而色亦不甚浓。开至桃、李、棠、杏等花,则文心怒发,兴致淋漓,似有不可阻遏之势矣;然其花之大犹未甚,浓犹未至者,以其思路纷驰而不聚,笔机过纵而难收,其势之不可阻遏者,横肆也,非纯熟也。迨牡丹、芍药一开,则文心笔致俱臻化境,收横肆而归纯熟,舒蓄积而罄光华,造物于此,可谓使才务尽,不留丝发之余矣。然自识者观之,不待终篇而知其难继,何也?世岂有开至树不能载、叶不能覆之花,而尚有一物焉高出其上、大出其外者乎?有开至众彩俱齐、一色不漏之花,而尚有一物焉红过于朱、白过于雪者乎?斯时也,使我为造物,则必善刀而藏矣。乃天则未肯告乏也,夏欲试其技,则从而荷之;秋欲试其技,则从而菊之;冬则计穷其竭,尽可不花,而犹作蜡梅一种以塞责之。数卉者,可不谓之芳妍尽致,足殿群芳者乎?然较之春末夏初,则皆强弩之末矣。至于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滴滴金、石竹诸花,则明知精力不继,篇帙寥寥,作此以塞纸尾,犹人诗文既尽,附以零星杂著者是也。由是观之,造物者极欲骋才,不肯自惜其力之人也;造物之才,不可竭而可竭,可竭而终不可竟竭者也。究竟一部全文,终病其后来稍弱。其不能弱始劲终者,气使之然,作者欲留余地而不得也。吾谓人才著书,不应取法于造物,当秋冬其始,而春夏其终,则是能以蔗境行文,而免于江淹才尽之诮矣。

(评)

此文有趣之处,在于“合一岁所开之花,可作天工一部全稿”的比拟。李渔把一年四季相继所开之花,比喻为具有无穷才力之天公作文的过程:梅花、水仙是试笔之文,“气虽雄”而“机尚涩”,故花不甚大而色不甚浓;桃、李、棠、杏,文心怒发而兴致淋漓,但这时“思路纷驰而不聚,笔机过纵而难收”,故“其花之大犹未甚、浓优未至”,“横肆”而未“纯熟”;至牡丹、芍药一开,“文心笔致俱臻化境,收横肆而归纯熟,舒蓄积而磬光华”,这时似乎达到极致了;然而,秋冬之日,天公未肯告乏也,“必善刀而藏”“夏欲试其技,则从而荷之;秋而试其技,则从而菊之;冬则计穷力竭,尽可不花,而犹作腊梅一种以塞责之”。至于金钱、石竹……诸花,“则明知精力不继,篇帙寥寥,作此以塞纸尾,犹人诗文既尽,附以零星杂著者是也”,也就是说,金钱等花,只是一桌大席上主菜之间作点缀用的小菜数碟而已。

此喻甚妙,令人回味无穷。读此文,不但领略了李渔的情思,而且认识了他的巧智。有的人作文以情思见长,有的人作文以巧智取胜,李渔此文,兼而有之。

菊花者,秋季之牡丹、芍药也。种类之繁衍同,花色之全备同,而性能持久复过之。从来种植之书,是花皆略,而叙牡丹、芍药与菊者独详。人皆谓三种奇葩,可以齐观等视,而予独判为两截,谓有天工人力之分。何也?牡丹、芍药之美,全仗天工,非由人力。植此二花者,不过冬溉以肥,夏浇以湿,如是焉止矣。其开也,烂漫芬芳,未尝以人力不勤,略减其姿而稍俭其色。菊花之美,则全仗人力,微假天工。艺菊之家,当其未入土也,则有治地酿土之劳;既入土也,则有插标记种之事。是萌芽未发之先,已费人力几许矣。迨分秧植定之后,劳瘁万端,复从此始。防燥也,虑湿也,摘头也,掐叶也,芟蕊也,接枝也,捕虫掘蚓以防害也,此皆花事未成之日,竭尽人力以俟天工者也。即花之既开,亦有防雨避霜之患,缚枝系蕊之勤,置盏引水之烦,染色变容之苦,又皆以人力之有余,补天工之不足者也。为此一花,自春徂秋,自朝迄暮,总无一刻之暇。必如是,其为花也,始能丰丽而美观,否则同于婆娑野菊,仅堪点缀疏篱而已。若是,则菊花之美,非天美之,人美之也。人美之而归功于天,使与不费辛勤之牡丹、芍药齐观等视,不几恩怨不分,而公私少辨乎?吾知敛翠凝红而为沙中偶语者,必花神也。

自有菊以来,高人逸士无不尽吻揄扬,而予独反其说者,非与渊明作敌国。艺菊之人终岁勤动,而不以胜天之力予之,是但知花好,而昧所从来。饮水忘源,并置汲者于不问,其心安乎?从前题咏诸公,皆若是也。予创是说,为秋花报本,乃深于爱菊,非薄之也。

予尝观老圃之种菊,而慨然于修士之立身与儒者之治业。使能以种菊之无逸者砺其身心,则焉往而不为圣贤?使能以种菊之有恒者攻吾举业,则何虑其不掇青紫?乃士人爱身爱名之心,终不能如老圃之爱菊,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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