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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颐养部

行乐第一

随时即景就事行乐之法

行乐之事多端,未可执一而论。如睡有睡之乐,坐有坐之乐,行有行之乐,立有立之乐,饮食有饮食之乐,盥栉有盥栉之乐,即袒裼裸裎、如厕便溺,种种秽亵之事,处之得宜,亦各有其乐。苟能见景生情,逢场作戏,即可悲可涕之事,亦变欢娱。如其应事寡才,养生无术,即征歌选舞之场,亦生悲戚。兹以家常受用,起居安乐之事,因便制宜,各存其说于左。

宴集之事,其可贵者有五:饮量无论宽窄,贵在能好;饮伴无论多寡,贵在善谈;饮具无论丰啬,贵在可继;饮政无论宽猛,贵在可行;饮候无论短长,贵在能止。备此五贵,始可与言饮酒之乐;不则曲蘖宾朋,皆凿性斧身之具也。予生平有五好,又有五不好,事则相反,乃其势又可并行而不悖。五好、五不好维何?不好酒而好客;不好食而好谈;不好长夜之欢,而好与明月相随而不忍别;不好为苛刻之令,而好受罚者欲辩无辞;不好使酒骂坐之人,而好其于酒后尽露肝膈。坐此五好、五不好,是以饮量不胜蕉叶,而日与酒人为徒。近日又增一种癖好、癖恶:癖好音乐,每听必至忘归;而又癖恶座客多言,与竹肉之音相乱。饮酒之乐,备于五贵、五好之中,此皆为宴集宾朋而设。若夫家庭小饮与燕闲独酌,其为乐也,全在天机逗露之中,形迹消忘之内。有饮宴之实事,无酬酢之虚文。睹儿女笑啼,认作班斓之舞;听妻孥劝诫,若闻金缕之歌。苟能作如是观,则虽谓朝朝岁旦,夜夜无宵可也。又何必座客常满,樽酒不空,日藉豪举以为乐哉?

(评)

我不会吸烟,也不赞成吸烟,在我家里从不预备香烟招待客人;我不会喝酒,但绝不反对喝酒,我的酒柜里常常备有少量美酒,供客人饮用,我也陪上几杯。酒是个好东西。几杯酒下肚,陌生人也会成为朋友。酒是宴会的灵魂,若无“魂”,宴也无趣。酒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是感情的粘合器。我所供职的研究室里有几位善饮的青年学者,常常在星期二上班的中午,拉朋呼友到附近小饭馆畅饮,久而久之,形成几位相对固定的酒友,他们自己戏称“九届二中全会”(九届者,酒界也;二中者,星期二中午也),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逢聚会,气氛热烈,杯盏交错,叮咚作响,谈古论今,妙语横生。而且,因为是学者喝酒,所以酒会往往变成了学术讨论会。人仗酒力,十分投入,头冒热气,眉飞色舞,论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头头是道;有时还有交锋,争得不可开交,好在最后有酒作结论:当喝到说话不利落的时候,此次讨论自然也就告一段落。但喝酒须适可而止,不宜过量。当喝到出言不逊、甚至需要别人往家抬的时候,那就变雅事为不雅,实在无趣了。虽然古代风流名士“死便埋我”博得许多人赞赏,似乎喝酒喝到这个份儿上才够劲儿、够味儿;但我更赞成李渔关于饮酒的“五贵”和“五好、五不好”的主张。“饮量无论宽窄,贵在能好;饮伴无论多寡,贵在善谈;饮具无论丰啬,贵在可继;饮政无论宽猛,贵在可行;饮候无论短长,贵在能止。”“不好酒而好客,不好食而好谈,不好长夜之欢而好与明月相随而不忍别,不好为苛刻之令而好受罚者欲辩无辞,不好使酒骂座之人而好其于酒后尽露肝膈。”只有这样,才能喝得文明,富有雅趣。像时下酒桌上那样强人喝酒,斗智斗勇,非要把对方灌醉的酒风,实在不可取。

看花听鸟

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既产娇花嫩蕊以代美人,又病其不能解语,复生群鸟以佐之。此段心机,竟与购觅红妆,习成歌舞,饮之食之,教之诲之以媚人者,同一周旋之至也。而世人不知,目为蠢然一物,常有奇花过目而莫之睹,鸣禽悦耳而莫之闻者。至其捐资所购之姬妾,色不及花之万一,声仅窃鸟之绪余,然而睹貌即惊,闻歌辄喜,为其貌似花而声似鸟也。噫,贵似贱真,与叶公之好龙何异?予则不然。每值花柳争妍之日,飞鸣斗巧之时,必致谢洪钧,归功造物,无饮不奠,有食必陈,若善士信妪之佞佛者。夜则后花而眠,朝则先鸟而起,惟恐一声一色之偶遗也。及至莺老花残,辄怏怏有所失。是我之一生,可谓不负花鸟;而花鸟得予,亦所称“一人知己,死可无恨”者乎!

蓄养禽鱼

鸟之悦人以声者,画眉、鹦鹉二种。而鹦鹉之声价,高出画眉上,人多癖之,以其能作人言耳。予则大违是论,谓鹦鹉所长止在羽毛,其声则一无可取。鸟声之可听者,以其异于人声也。鸟声异于人声之可听者,以出于人者为人籁,出于鸟者为天籁也。使我欲听人言,则盈耳皆是,何必假口笼中?况最善说话之鹦鹉,其舌本之强,犹甚于不善说话之人,而所言者,又不过口头数语。是鹦鹉之见重于人,与人之所以重鹦鹉者,皆不可诠解之事。至于画眉之巧,以一口而代众舌,每效一种,无不酷似,而复纤婉过之,诚鸟中慧物也。予好与此物作缘,而独怪其易死。既善病而复招尤,非殁于已,即伤于物,总无三年不坏者。殆亦多技多能所致欤?

鹤、鹿二种之当蓄,以其有仙风道骨也。然所耗不赀,而所居必广,无其资与地者,皆不能蓄。且种鱼养鹤,二事不可兼行,利此则害彼也。然鹤之善唳善舞,与鹿之难扰易驯,皆品之极高贵者,麟凤龟龙而外,不得不推二物居先矣。乃世人好此二物,又以分轻重于其间,二者不可得兼,必将舍鹿而求鹤矣。显贵之家,匪特深藏苑囿,近置衙斋,即倩人写真绘像,必以此物相随。予尝推原其故,皆自一人始之,赵清献公是也。琴之与鹤,声价倍增,讵非贤相提携之力欤?

家常所蓄之物,鸡犬而外,又复有猫。鸡司晨,犬守夜,猫捕鼠,皆有功于人而自食其力者也。乃猫为主人所亲昵,每食与俱,尚有听其搴帷入室,伴寝随眠者。鸡栖于埘,犬宿于外,居处饮食皆不及焉。而从来叙禽兽之功,谈治平之象者,则止言鸡犬而并不及猫。亲之者是,则略之者非;亲之者非,则略之者是;不能不惑于二者之间矣。曰:有说焉。昵猫而贱鸡犬者,犹癖谐臣媚子,以其不呼能来,闻叱不去;因其亲而亲之,非有可亲之道也。鸡犬二物,则以职业为心,一到司晨守夜之时,则各司其事,虽豢以美食,处以曲房,使不即彼而就此,二物亦守死弗至;人之处此,亦因其远而远之,非有可远之道也。即其司晨守夜之功,与捕鼠之功,亦有间焉。鸡之司晨,犬之守夜,忍饥寒而尽瘁,无所利而为之,纯公无私者也;猫之捕鼠,因去害而得食,有所利而为之,公私相半者也。清勤自处,不屑媚人者,远身之道;假公自为,密迩其君者,固宠之方。是三物之亲疏,皆自取之也。然以我司职业于人间,亦必效鸡犬之行,而以猫之举动为戒。噫,亲疏可言也,祸福不可言也。猫得自终其天年,而鸡犬之死,皆不免于刀锯鼎镬之罚。观于三者之得失,而悟居官守职之难。其不冠进贤,而脱然于宦海浮沉之累者,幸也。

(评)

花鸟虫鱼,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成为人们的玩赏之物。有的爱鸟成癖,北京有些养鸟的老人,宁肯自己不吃鸡蛋,也要省给鸟吃;有的嗜花如命,前述李渔即是一例;有的视狗为卫士,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在五七干校时就曾和狗形影不离(另有一趣事:据吴晓铃先生告诉我,有位著名京剧演员养了一只小狼狗,后来它常常咬他的脚后跟以至出血,于是把狗送去检验,发现是只狼--此事真假,姑且不论,吴先生已经仙逝,但这位风趣可爱的老人,时时令人想起);有的把猫当家人。现代作家梁实秋特别爱猫,据我所知,他至少有五篇文章写猫,而且充满感情,特别对他的白猫王子,更是一往情深,以至专门记述“白猫王子五岁”、“白猫王子六岁”、“白猫王子七岁”……但是也有人特别讨厌猫,例如鲁迅,他尤其对猫叫春时的表现不能忍受。

三百年前的李渔也非常不待见猫,而赞赏狗和鸡。在此文中,他把猫、鸡、狗作了对比,认为“鸡之司晨,犬之守夜,忍饥寒而尽瘁,无所利而为之,纯公无私者也;猫之捕鼠,因去害而得食,有所利而为之,公私相半者也”。这样一对比,品格之高下,显而易见。李渔另有《逐猫文》和《瘗狗文》。前者历数家养黑猫疏于职守、懒惰跋扈、欺凌同类等罪状而逐之;后者则是在他的爱犬“神獒”为护家而以身殉职之后,表彰它鞠躬尽瘁、“其于世也寡求、其于人也多益”的“七德”、“四功”而葬之。

李渔《一家言》中有关花木鸟兽的文章,写得如此有灵气、有风趣、有品味、有格调,实在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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