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不知道怎么的,学校里一下子流行起皮编凉鞋,并且穿皮编凉鞋的女孩在一天天剧增。
班级里,寝室里,到处都能看到穿着漂亮的皮编凉鞋的女孩,到处都有人在谈论着皮编凉鞋的款式和花样。
在千寻的这个寝室里,刘芬是第一个穿上皮编凉鞋的人。那黑色的皮编凉鞋把她的脚衬得格外的晶莹剔透,让她的脚一下子就变得完美,看上去有种诱人的美感。
于是大家马上爱上了这种皮编的凉鞋。。
一天之后,寝室的女孩除了凌水逸和萧千寻外都穿上了黑色的皮编凉鞋,就连脚踝受伤的赵静初,和很胖的吴平也不列外。
千寻邀水逸一起去买皮编凉鞋。
凌水逸有些彷徨,她不确定那漂亮的鞋子穿在自己的脚上会让自己很粗的脚变得纤细、修长。她一直认为自己的脚不够好看,因此平时很少穿凉鞋。
她终于没有跟随潮流去买皮编凉鞋,每日还是长裙遥曳,只是在越来越多的皮编凉鞋出现的校园里变得很孤单。
萧千寻是与众不同的。她买回来的皮编凉鞋是白色的,上边还有一朵大大的红花。整个学校的女孩几乎都穿着黑色的、深蓝的皮编凉鞋,极少看见有人穿上不同颜色的皮编凉鞋。
凉鞋买回来,千寻上便穿着它招摇过市,显得非常的抢眼。
白色的皮编凉鞋就像黑绒幕般的夜空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让大家眼前一亮。于是,女孩子们的话题已经不再是穿皮编凉鞋好不好看,而是变成了应该买黑色的、还是浅色的、还是不同颜色的。
不知道怎么的,凌水逸整晚都梦见自己穿着一条白色的皮编凉鞋,纤尘不染的跑向远远地一个人。
自己又要跑向谁呢?谁又在等着自己?十八岁少女的心事只有自己独自斟酌。
天不见亮,她便醒了,心里突然下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那就是——中午下课之后就去街上买皮编凉鞋。
“一定要买白色的。”她想。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放学,天公却不作美,居然下起了雨来。雨下得很大,纷纷扬扬,不停不休。看着那雨,千寻说:“水逸,我们还是改天再去买吧。”
“不!”水逸是执拗的,她撑着伞,说:“你不想去的话,我自己去。”说着她便下楼去了。
“唉”千寻无奈的摇头,撑开一把雨伞跟着下楼。
路上,风猛烈地吹着,几次都把雨伞给吹得翻起来。
街上行走的两个女孩很快就变成了落汤鸡。
千寻领着林凌水逸到自己买皮编凉鞋的商店。没想到的是——这里的凉鞋品种繁多,颜色新颖,就是唯独没了白色的。
老板解释说:“白色的销量不是很好,所以进货的时候就刻意只要了两三双。要是你们昨天来买,我还拿得出一双来。现在,确实没有了。”
老板还在热情的介绍着:“你们看看我这款刚刚才进的凉鞋,无论颜色还是质地都比白色的那款好,就买这款吧,我给你们打八折。”
老板的热心介绍并没有让张凌水逸有丝毫的动心。她坚持要买白色的那种,谁也不能让她改变心意。
她拖了千寻钻进了雨帘中,挨着一家一家商铺找下去,问下去。
西街没有,去南街,南街没有去北大街,北大街没有去东大街,偌大的县城,几乎所有卖凉鞋的商铺都留下了她和轻语的脚步和她失望的眼神。
整整一个下午,两个女孩为了一双白色的皮编凉鞋瞎折腾着,结果到天黑时才无功而返。
千寻和凌水逸回到寝室,浑身滴水的她们马上引起了女孩子们的注意,纷纷上前来询问。
凌水逸默默无语的换着衣服,满脸的哀怨和失落。
千寻也是不说一句话的爬到上铺换着衣服,随后下来时把自己的凉鞋放在水逸的手上,说:“你喜欢,你拿去穿吧,说真的我还不是太喜欢这个。”
没想到凌水逸就像拿到一个烫手的山芋,立即丢掉手里的凉鞋,尖叫起来:“你的凉鞋,我怎么能穿你的!”
千寻大大咧咧的笑道:“我的东西就是你的,我们还分什么彼此呢?你该不会是嫌弃我穿过的吧?”
“不是!不是!”凌水逸变得语无伦次,脸一下子红透。
赵静初笑着说:“千寻,你说你的东西就是水逸的,你和水逸不分彼此,那么男朋友呢?你们喜欢的男孩也是不是不分彼此?”
赵静初的话让满屋子的女孩哈哈大笑。
水逸的脸更加的红了,像燃起了火一样,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一直以来自己精心隐藏起来的秘密,见不得光的秘密,仿佛被人突然揭开,让她无地自容,她无处可躲,只好怯怯的看着轻语。
千寻大度的冲梦瑶说:“哎呀--静初姐姐,你可要听好哦,我是说东西,男朋友是人不是东西啊——”
赵静初她们笑得更加厉害了,嚷着说:“萧千寻说她的男朋友不是个东西。完了,完了,不是东西,那么就是王八蛋了——”
“王八蛋?”千寻忽然想黑衣疏朗的何以陌,想着,神色变得格外的柔和,嘴角不知不觉的向上翘起来,展现出了一个可爱的、明媚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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