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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真的很累

如果我可以逃离现在的生活,可以得到脱胎换骨的重生,如果可以,我会一直做一个让你们喜欢的好孩子。

可是这个世界不存在如果,我没有办法在生命还在延续之前就逃离,所以我只能陷在这样残酷的现实中,任凭世界的世俗侵蚀我脆弱的清高,渐渐地我也变成了一个世俗的人,曾经有过的华丽梦想像一只充气过足的大气球,砰地一声四分五裂。

我又想起了新月的那句话,她说这就是命,我们谁也无法改变的宿命。

难道不是吗?这就是命。命运就是时光在走,而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依然站在原地,眼神空洞、心思飘渺,想要的幸福和快乐都是别人的,它们根本不听我们的调遣,而我依然只是个可怜的局外人,依然受命运的摆布。

我用小刀在我的桌子上刻下了“无可奈何”四个字。

没有想到杨新哲会在课间的时候来找我,看到他带着笑容的表情,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又有了些许的混乱。可是他的笑容是毒花,我告诫自己不要再被蛊惑,却还是兴高采烈地跑到他身边。

我的心是一座坚固的城,而他就是唯一能摧毁这座城的人。

“我想你了。”我喃喃地说,声音听起来嗲极了,我好想摸一下他帅气的脸,可是一想到这是在操场上,心里那个色迷迷的想法又马上打消了。

“这是我家璐璐吗?”他笑着说,“这么肉麻的声音,我还以为站在我面前的是杨新月。”

他不说我还不觉得,我刚才的声音确实是肉麻极了,像我这样有着刚强外表和阳光气息的女孩子,或许撒娇就不是我的权利。而新月就不一样了,她纤纤弱弱,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说起话来细声细气,用超人的话来说那就是嗲到骨子里。

“你觉得我像新月?”

“刚才像,现在又不像了。”

我和他都笑了。

“我还以为你……”我说。

“我们没有分手。”杨新哲对我打了个“V”型的手式。

“恩。”我说。

天那么蓝,一如既往的清澈可爱,阳光洒满操场,我看到阳光下我的影子和快乐共舞。

“晚上放学等我。”杨新哲说。

“恩好的。”我说。

他对挥挥手,示意他先回教室去,跑出去一段距离他又转过身来,我看到他给我来了个飞吻,他居然给我来了个飞吻。

为了不引人注意,我只是看着他笑,直到他转身走进教学楼,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要远离王罗义,我再一次对自己说。生活是残酷的,但我们那颗世俗的心在最开始的时候却都是善良的。从生命开始到现在,我们经历过的种种,难免有时会卑鄙无耻,或许这是生活中的必然,是现实磨灭了我们宝贵的纯净,但它依然存在,就在我们的心灵底层,只要轻轻擦拭,我们就会看到它。

我一定要把它找回来,一定!

“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听了一定会高兴的。”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超人很神秘地说。

我刚把一大口饭塞进嘴里,两腮鼓鼓的,跟青蛙似的。

新月见状连忙帮我问,“什么好消息?”

超人的目光一下子变得更加温柔,新月对于他就是他感情世界里的劫,就像杨新哲对于我一样,有时明明已经被他伤了心,却还是无法停止去爱他。

“我把我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而且那个租户一下就交了一年的房费。”

“现实中的爆发户,可惜没有酒,不然可以干一个。”新月取笑他。

超人说:“没有酒也可以干杯的。”说着他举起了饭碗,“来,以饭代酒,干一个!”

“干杯!”

三只盛饭的碗碰在一起,发出好听的叮咚声。

“咱妈的医药费又解决了一小部分了,新月,来击掌!”

新月惊叹:“原来你是这样打算的,超人,你真是太伟大了,我们大家爱死你了!”

我本应该对超人说一些感激的话,可是我却说:“有个能挣钱的好爸爸就是好。”

在我的话音沉寂下去之后,我看到超人眼睛里的自豪开始放大,而且是无止尽的,此时他那样开心地笑着,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助人为乐之后的成就感,无疑他是幸福的,可是他却不知道他的笑声让我听着听着就想大哭。

我想起第一次去超人家的情景,他家的房子大得让人不禁感叹,而且那还是一个处处彰显富贵与温馨的家,或许是我的天生敏感,在了解到他的家庭以后,我心里被抛弃的感觉就越来越强烈。

我总是想像在那个富有的家庭里,他们一定过的无比幸福,他们一边分享着快乐,一边把最好的关爱交给彼此,他们是那样相亲相爱的在一起,一辈子。

而我,我一直都是可怜而孤独的。

我是在别人的冷眼和鄙视中长大的,从小到大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孩子从来没见过她爸。我心里难受,我心里能不难受吗?可是我又不能让别人看到我心里的痛处,所以我一直固执地微笑着,可是有谁会知道我守着的那份坚强和骄傲,其实是我用一次次的心碎换来的。

我本来已经打算远离王罗义了,可是现在我完全改变了主意,我早说过让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原谅我,超人你也原谅我好吗?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是那是一样坏女孩,请你一定不要震惊,因为是你肆无忌惮的大笑扼杀了我心里仅有的一点高尚,是你把我再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请不要说是我错了,你不是我,你永远不会明白我心里的苦,你永远不会明白支离破碎是个什么滋味。

“晚上来接我,我想你。”

我给王罗义发信息,我第一次这样主动,也是第一次这样煽情,他很快回了信息:我在老地方等你。

我又给杨新哲发了一条信息,我说我可能不上晚自习了,要提前走,去医院陪妈妈。

杨新哲也很快回了信息,只有简短的两了字:好吧。

那天晚上见到王罗义之后我依然表现的非常主动,我靠在他的怀里说:“今天晚上我不想回家住了,家里太冷清了,我自己害怕。”

我想王罗义听了这样的话一定会高兴得蹦起来,男人嘛就是这样的,他们的本性就是好色,要说哪个男人对女色没有兴趣,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生理有缺陷,二就是性取向有问题。

王罗义没说话,只是紧紧地抱着我。

我说:“我要你陪我,整个晚上都陪在我身边。”

这一次王罗义不再沉默,他的兴致仿佛一下子就被调动起来,他疯狂地搬过我的脸,我看到他眼中的深沉和理智一瞬间就灰飞烟灭了,他说:“你这个小东西,你就是一个小妖精,你让我热血沸腾了,你让我这个老头子又开始思春了。”

此时他把我紧紧地禁锢在他的怀里,我看到他的脸越来越近,他的唇马上就要碰到了我的唇……

“你的手机响了。”我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他停顿了一下,露出非常扫兴的表情,他说:“哪个捣乱份子这么讨厌,这电话打的真是时候,服了。”

他接起电话说:“忙完就回去。”

“不要,我要你陪我。”我靠在他怀里撒娇。

他飞快的挂断电话,看着我说:“小祖宗,谁让你说话的?”

我抬头看着他,疑惑而委屈地说:“你不是说忙完就回去吗?我怕你要走,所以着急了,我不要你走。”

“可是我刚才在接电话。”

“啊?”我惊的张大了嘴,“天呐,我没有看到,我还以为你在跟我说话,所以我才说要你陪我的,天呐,天呐,我不是故意的。”我又扑进了他的怀里,而且不停地撒着娇。

他说:“我又没有怪你,小傻瓜。”

我说:“那你不许走,要陪我。”

我总是能用这句话把他的兴致点燃,他搂着我说:“好,我不走,我陪着你,一整夜都在你身边。”

我幸福地笑出声来,“你真好。”说完我把一个香吻印在他脸上。

他说:“我往家里打个电话告诉家里一声,本来刚才就应该说完了,都怪你这个小东西节外生枝,听好了我要打电话了,你可不许再说话了。”

我举着手发誓,我说:“我保证不再说话,保证听话,保证乖,如果我再不听话,你就狠打我一顿,我不会还手的。”

王罗义听了色色地看着我说:“现在不打你,等到了宾馆再收拾你。”

我没有把自己交给王罗义,我想了个既婉转又让他不失颜面的理由,我说我身体不适,大姨妈来了。王罗义虽然感到失望,但也没有生气。

我说:“正好有两张床,咱们分着睡吧,不然你一夜都睡不着的,你明天还要上班,我不要你失眠,那样我会心疼的。”

说着我的眼角就泛起了泪痕,把王罗义看得直心疼,他说:“好,听你的。”

除了我的身体,王罗义在我这儿享受到了一个男人最想拥有的温柔与体贴,男人就是孩子,不管他再年长、再成熟,可是到了女人面前,他就变成了一个需要人宠爱的大孩子,有时他会很任性,需要女人天天哄着他,有时他也会很幼稚,死死抓住女人的手,让女人在身边陪着他。我知道王罗义想要什么,无非是一份可以握在手里的温暖,他希望这份温暖可以永久保鲜,不至于经过炎热的酷夏就会变质。

可是我和他的爱情却注定是一场看不到花开的败笔,我和他的爱情注定有一天会变成死神面前的陪葬品,残酷的现实是我们最终不能抵抗的难关,即便固执地去和生活打赌,换来的也不过只是叶到落尽时的凄凉。

我说这是命,现实是我们命运里无法消失的碎片。王罗义听了就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他说他不会让这些所谓的碎片来刺痛我。

我知道王罗义爱我已经爱到了撕心裂肺,所以当我听到他从家里搬出来之后,我并没有感到意外,那已经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了。男人在外面有了新欢,必然要对家里的黄脸婆产生厌倦,更何况王罗义的新欢还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大美女,这样的诱惑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的。

其实就算没有新欢,日子久了也会让男人觉得腻,这叫审美疲劳、熟视无睹,当激情褪去,剩下的就是死一般的寂静,再轰然的爱也会被生活的琐碎磨平,再忠贞的感情也逃不掉时间的磨砺。

“离婚。”王罗义终于这样说。

能让一个有十八年婚龄的男人说出这两个字,那么他一定是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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