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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阅读·思索·写作(1)

书有密码

美国斯坦福大学生物系的学生尼森,在阅读威斯康星大学教授皮尔先生撰写的《生物变种遗传基因研究》一书时,发现在书的内文中共有73处出现了阿拉伯数字,有9处数字下面出现了模糊的墨迹。尼森把这9个数字按照书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起来,就是741256921。他通过专家帮助和互联网确认,这组号码最后被认定为某银行地下保险库中一个私人保险箱的密码。按照保险箱里留下的遗嘱,尼森获得了皮尔教授存放在这家银行本息合共274万美元的遗产。

读到这个故事我转念一想,其实真正的好书都是有密码的。尼采说:“一切写下来的东西当中,我只爱人们用自己的血写成的东西。用血写吧:而且你将体会到,血就是精神。”真正的血是有生命密码的,而尼采所指的血则是有精神密码的。你手捧一本好书,尤其是那些古今中外的伟大著作、经典名著和不朽作品,感到“看山好像不是山,看水又好像不是水”,模棱两可,一知半解,领略不到书本原有的广度、深度和高度,只是“作茧自缚”,未能“化蛹为蝶”,处于“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层面,难以达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界。这是因为你没有领悟书中的精神密码,因而无法打开书门,通过字里行间走进作家的精神世界,真正与伟大的心灵对话。所以尼采又指出,要领会异己的血是不容易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一本书“通俗易懂”,能让读者“一目了然”,这就像遇到一个肤浅无知,缺乏思想内涵的人,还会觉得耐看且有品味吗?这样的作品,当然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书。

杜甫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林清玄也说:“在几十年的写作中,我出版过一百多部著作,完成的作品达数千万言,常被认为是‘天生的作家’,只有自己知道这非关天命,背后有无数的心血、坚持与努力。”再看看曹雪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红楼梦》。可见,阅读这样用心血写出来的作品,必定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深刻的人生体验、下马看花的方法和刨根问底的钻研精神,才能寻找到书中的精神密码,从而与作家思路对接、思绪感通、情感和应、心灵共鸣,仿佛遇见了故人,找到了知音。读一本好书,就是读一个作家的思想、灵魂和生命。

尼森发现皮尔教授隐藏在书中的保险箱密码,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而一个人只要找到了某本好书的精神密码,则能成为精神富翁。

一本为所有人而又不为任何人的书

“一本为所有人而又不为任何人的书”,这是尼采为自己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书设的副标题。我理解尼采的意思是,一方面,这部书是写给全人类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将像《圣经》一样被阅读。”但另一方面,这部书却又是“不是知音莫与弹”,正如周国平所说:“尼采是为精神上高贵的人写作的,不是为社会小人物写作的。”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是尼采晚期的代表作,在尼采的哲学研究和思想生活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一直以来都是被翻译、阅读、研究、讨论和争议得最多的尼采著作。当年的王国维和鲁迅,就非常推崇尼采的这部书,并深受其影响。不同的是,王国维侧重于哲学和学术方面,而鲁迅侧重的是社会和文学方面。所以,我有理由相信,鲁迅在小说《故乡》中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名言,是引发自尼采书里第三部中“因为这条道路——原是不存在的”这句话。

在阅读《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尼采当时的生活状况。尼采离开巴塞尔大学后,过着没有职业的漂泊生活。自己租了一间农舍,孤居,日常就用酒精炉煮一点简单的食物,长年累月无人说话沟通。贫穷、孤独、绝望,最终把他逼疯了。正是在生活如此困窘的情况下,尼采创作完成了这部作品。本书前三部出版后,只销售了百余册,最后第四部还是他自费印刷的,只印了四十册,仅在少数朋友中流传。这部书是尼采用自己的心血写成的生命力作,文如其人。与尼采相恋五个月后分手的俄国美丽姑娘莎乐美这样说:“没有人像尼采那样,外在的精神作品与内在的生命图像如此完整地融为一体。”所以,当你真正打开尼采这部书,慢慢地认真阅读时,就会依稀听到,一只受伤的狮子在森林中的哀嚎;一位孕妇在分娩前的呻吟;一个被遗弃婴孩在深夜里的哭啼,断断续续,撕心裂肺,撼动天地。然而,却有太多精神上的聋子、瞎子和哑巴,他们对尼采这种来自灵魂的呐喊充耳不闻,熟视无睹,默不作声,越来越冷漠无情;越来越势利庸俗;越来越麻木不仁。听听尼采在书中是怎样说的:“从前精神就是上帝,然后精神变成了人,现在甚至变成群氓了。”这正是尼采“恨铁不成钢”的原因所在。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尼采这位“守夜者”就是要用自己的号角,唤醒久已沉睡的古老的东西。

我常常听到一些人说,《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很难读懂。那当然,否则,尼采就不会把这部充满了叙事、反讽、双关、隐喻、暗示、象征、隐射、拟人、夸张等文艺手法,文风怪异野蛮,堪称哲学名著和文学经典的书,自称是“第五福音书”了(《圣经·新约》中有“四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迦福音、约翰福音)。这不是尼采的自大,我认为他这部书最起码也够得上是一部“准《圣经》”。周国平又说道:“要和尼采发生共鸣,需要有高贵的灵魂,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真正能够成为他的知音的人是很少的。”如此说来,是否能读懂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书,便可以成为检测一个人灵魂高贵与否的试金石。

书痴

人生百态,各有所痴。有的是烟痴,有的是酒痴,有的是茶痴,有的是棋痴,有的是画痴,有的是书痴……

说到书痴,北宋女词人李清照也是其一。某年清明前,李清照来到书市,为了买到那套梦寐以求的古书《古金石考》,由于身上带的现钱不够,她不惜把姨母给她做的、穿在身上的一件漂亮新裙衫也给典当了。英国政治家、科学家约翰·卢得克在《读书的乐趣》一文中,甚至借家财万贯的马考雷之口说:“我宁愿做一个穷汉子,挤在一间狭小却富有藏书的阁楼上,也不愿当不好读书的国王。”约翰·卢得克对书的痴迷可见一斑。“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在他去世后,《洛杉矶时报》采访了一些书店老板,他们都证明迈克尔·杰克逊也是个“书痴”。据著名的布兰特伍德书店老板道格·都顿介绍,迈克尔·杰克逊每次去那里都会捧回四五本书。书店老板们还说,迈克尔·杰克逊喜欢在诗歌书柜前徘徊,美国超验主义诗人、思想家爱默生就是他的最爱。迈克尔·杰克逊的歌词里,所体现的许多超验主义和哲学理念,很大程度上正是得益于爱默生的书籍。

比照之下,我算是个准书痴吧。如每天都要吃饭睡觉一样,我每天都要看书思考,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不管是上下班,还是外出,公文包里总会放着一两本书,有空的时候便会拿出来阅读。正如清朝毛怀说的“好书不厌看还读,益友何妨去复来”一样,有些好书,我会反复看几遍。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飞机上、火车上、轮船上,还有入住的酒店宾馆,书始终与我形影不离,成了我最好的伴侣。我对书的细心保管,常常胜过对钱财的看管。只因为,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而钱财只是身外之物。

周国平说:“凡是真正爱书的人,想必都领略过那种澄明的心境。夜深人静,独坐灯下,摊开一册喜欢的书,渐觉尘嚣远遁,杂念皆消,忘却了自己也获得了自己。”是的,深夜时分,靠在床头,一盏台灯,一本好书,一支铅笔,一杯清茶,静静地阅读,静静地品味,静静地思考,静静地笔记,这种享受实在美妙极了,常常令我乐在其中,醉在其中,痴在其中……

日本茶道的鼻祖绍鸥说:“放茶具的手,要有和爱人分离的心情。”这,也就是我每次阅读后放下书本的心情。

读书如旅行

要是有人问我读书的感觉,我会这样作答:“打开一本好书,就如同踏上一次休闲观光之旅。”

我每次看书,总会准备一支铅笔,或拿在手里;或放在耳背;或夹在唇间,便于在阅读时,写写画画,圈圈点点。一是对书中写得精彩的句子或段落做记号;二是在书中有感触的字里行间写下自己的感想;三是把以后需要查找的重点内容和所在的页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写在书本目录等的空白处。所以,在我所读过的书本中,几乎都像砧板上数不清的刀痕一样,见缝插针地留下密密麻麻的阅读痕迹,有些书页简直分不清是作家本人写的字数多,还是我加注的字数多。如果读到书中某处或读完整本书,触动了我的灵感,而又觉得可以写成一篇乃至几篇文章时,便会暂停阅读的脚步,直至把文章写出来后,再接着看下去,或再开始另一本书的阅读。如,我读林清玄的《心的菩提》和《情的菩提》,分别写出了散文《小径通幽》和《幽会》;读周国平的《善良丰富高贵》,写出了散文《心病终须心药治》;读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写出了散文《硬汉作家海明威》等等。因而,每每想起周国平说的“我衡量一本书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止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想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这句话时,我都深有同感。这样读书的我,就像旅途上的摄影师,走走看看,不紧不慢,不急不躁,一旦发现好的景致,就会停下脚步,非要把它拍下来不可,不错过任何一道风景。

有人说,摄影师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因为被感动而摄影;一种是为了感动别人而拍摄。我的理解是,前者是为了自己生命的需要而摄影;后者是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而拍摄。其实,作家也有两种,一种是为了自己生命的需要而写作;一种是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而写字。很显然,只有为自己生命需要而写作的作家,才能写出真正的好作品。正如周国平又说:“惟有那些出于自身生命需要而从事写作的人,才能够攀上文学的高峰。也就是说,不是为了他人,仅仅为了自己,只写自己真正想写并且真正使自己满意的作品,于是这样的作品也就有可能属于一切人,成为不朽的经典作品。”

俗话说,多读胸中有主,多写笔下生花。杜甫也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尽了世上书,就如走遍了天下路,写自己人生这部作品,定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读书是心生命成长的需要

我参加了某单位青年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对组织者大力推动读书活动的明智之举甚为赞赏,但对活动冠以“青年读书月”有异议。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还有读书趁年轻,临老始看经。读书应该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是每个人一生的必修课。

然而,如清朝诗人张灿在《手书单幅》诗中所写的“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它。而今七事都更变,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许多人在求学的时候,还能做到天天与书为伴,甚至手不释卷,但毕业参加工作后,却自觉不自觉地渐渐远离书籍。有的追逐功名利禄,没工夫上书店;有的计较恩怨得失,没闲情陪伴书本;有的热衷迎来送往,没时间走进书中;有的图求短平快省,没耐性投入字里行间;有的痴恋电视电脑,没兴趣阅读名著;有的沉迷声色犬马,没精力品读经典……结果,天天过得行尸走肉,内心变得越来越贫乏空虚,精神变得越来越苦闷萎靡。难怪宋朝诗人黄山谷甚至还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精髓,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识人善辩。”清朝的张潮还特别把一年四季该读什么作了划分,冬宜读经,可专心;秋宜读诸子百家,有情趣;春宜读诸集,心智机畅;而夏天最适合读史,天长有时间。可见,书能助人调理内心、益智养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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