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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绝恋(2)

隆冬,城里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气象台说这是近二十年来本市最大的一场雪。看雪去顿时成了人们生活的一大乐事。他们自然不甘寂寞,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向城外的雪山爬去。下山的路上,六毛把脚扭了。男孩子们商量着轮流把她爬下山去,黑皮当仁不让地说我先来吧,地震搀扶着她,一边小心地把她放到黑皮的背上,一边说:“怎么会这样,真心疼死我了。”旁边的男孩子听了,一片“嘘”四起,“你又不是黑皮,干嘛说这么肉麻的话?”地震一脸无辜地说:“六毛又没嫁给黑皮,大家可以公平竞争嘛,对不对黑皮?”六毛正惟恐自己狂跳的心被黑皮听到,黑皮嘿嘿笑着,背起六毛大步向山下走去。放寒假了,六毛及到祖国各地求学的高中同学大部分回到了家乡,大家商量着搞次集体会餐。六毛打电话问黑皮去不去?黑皮说你们富人俱乐部聚会,按理说我去不去都行,不过你去我就去。看到她和黑皮自然而然地坐在一起,谈玩说吃,不亦乐乎!同学们都惊诧莫名。

如果说高中的时候六毛是“第一世界”的话,黑皮只能算“第三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的距离真的太远,所以即使黑皮多奋斗了两年考上和六毛一样的大学,大家还是没把他们放在一起。喝酒喝到六七分的时候,有高中时就仰慕六毛的男生看不惯黑皮对六毛的丝丝照顾,借了酒意,大声要黑皮坦白,为什么这么巧就考到了六毛的大学,是不是有所图谋?黑皮同样充满酒意的脸难得地黑里透出了红。他只用八个字就让大家没了脾气。他说:“不好意思,蓄谋已久。”有要好的女同学在六毛的耳边悄悄地问:“真的是这样的吗?”她微笑着,沉默了,脑海中闪过的是那个如玉树临风般俊朗的身影。

春天到了,新学期也要开学了。黑皮约六毛一块返校。为了在家多呆一天,他们买的是过站的夕发朝至火车;为了享受学生的半价票,他们买的是学生车厢的硬座。没想到火车晚点,他们在候车室里等得又累又渴。好不容易上了火车,已是夜里面11点光景。黑皮让六毛在靠窗的位置坐好,把行李安顿好,才穿过拥挤的车厢,去打开水。人多水少,不开的水黑皮又不敢打,怕六毛喝了会不好。等打了真正开的水回来,六毛已靠着车厢板睡得迷迷糊糊的了。黑皮说:“六毛,六毛,要不要喝点水?”六毛懵懵懂懂地把头一阵乱摇,就彻底沉到了睡梦里。黎明时分,六毛醒过来,一看黑皮,吓了一跳,只见他黑黑的脸上两只眼睛通红通红。六毛说黑皮你怎么啦?黑皮说我一夜没睡着。黑皮叹了口气又说:“我本来想和你好好聊聊的,你却自顾自睡觉了。看你睡得那么香,我不知怎的就睡不着了。”说话间火车已快到站,他们也收拾起了行李。没想到一出站台,意外地看见了地震俊朗的身影。黑皮大感意外:“地震,你没这么好吧,还来接我们?”地震笑嘻嘻地回答:“要接的人没到,不要接的人倒是到了。”话说得没头没脑,让人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好在这是和风细雨的春季,人们都只愿化作春风化作雨,大家哈哈一乐,事情就过去了。五月,学校举行卡拉OK大奖赛,像黑塔一样的黑皮其貌不扬,音色沙哑磁性甚强,高吼一曲《一无所有》震得天花板也乱颤,竟然引起共鸣无数,最后不但进入十大校园歌手之列,而且还荣获最受欢迎男歌手奖。就是在这次比赛中,黑皮发现自己的目光无论到哪里也逃不过历史系女选手杨梅的眼力追杀。杨梅歌声美妙人也长得秀丽挺拔,她有着如历史般久长的韧性和耐力,她用研究古董的眼光考察完黑皮以后,就宣布要永远陶醉在黑皮的歌声里。

杨梅来势汹汹,黑皮措手不及。一时间,形势汹涌,“三驾马车”由四驾变成了五驾,六毛不知不觉就站在了漩涡里。六毛承认,当发现杨梅对黑皮的情意时,她心里曾有过一点暗喜。六毛想,也许杨梅的出现可以给她、给黑皮、给地震一次机会。她试想黑皮将征求她对杨梅的看法,而自己将无限坦白地对他说一直当他是最要好的朋友,同时充满大度地对他说你应该爱杨梅,杨梅是个好女孩,她那么坚定地爱你云云。

六毛想象着黑皮怅然离去的背影和杨梅感激的眼神。她更憧憬着地震对自己的表白。为什么有如此众多女孩子喜欢的地震却始终没有固定的正式女友,这一直是别人匪夷所思而六毛自以为从元旦之夜找到答案的问题。以前因为有黑皮,现在黑皮有了杨梅,难道地震还不应该——然而一切都没有发生。当六毛心潮澎湃,以为将发生太多事情的时候,一切都没有发生。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他们三人的关系似乎因为杨梅的出现经不住一点考验就彻底僵住了。六毛惊回首,才发现自己所处地位的尴尬。在黑皮一天天从她生活里撤退的时候,地震也正率部离去。我爱的人似乎永远都有人爱,而似乎爱我的人又不能对我永远有爱。何以自处?何以自处?六毛一遍遍地问自己,却不知道答案在哪里。所幸的是,随后而来半年的毕业实习让六毛得以暂时脱离。等再在校园里看到他们的时候,一黑一白两个男孩依旧在一起,他们不约而同亲热地招呼着六毛。然而六毛最后的希望——面对彼此的疏离,能有一次干净的了断,最起码能有一番探究原因的长谈的机会却再也没有出现过。他们之间热热闹闹的场景,好像演了一出舞台剧,时间到了,戏演完了,幕落下了,一切恢复到了从前。

难道一切真的从未发生过吗?临毕业的最后半年,六毛在忙论文忙工作忙得晕头转向的间隙,偶尔从人声喧哗的篮球场走过,或在周末的晚上听到学校舞厅里传出黑皮富有磁性依旧沙哑的歌声时,六毛还是忍不住问自己。

后来和六毛结婚的,是六毛的高中同学,那个大声质问黑皮是否有所图谋的男孩子。他一直说要感谢黑皮,是黑皮的“不好意思,蓄谋已久”让他增添了“不好意思,志在必得”的勇气。而六毛则惊异于他无论在何方,总是万水千山不断的情意。六毛说:“如果有机缘,你不把握,它就会跑掉的。”

最后看一眼我曾心爱过的女子

“者者,对不起……”她哭的时候,很是楚楚动人

“很多事错了便错了,你无法强求什么。”

我抽着烟,冷冷地看着她,仿佛从不认识眼前这个人。可她却是我爱了四年的女子。我想我从来就不是个坚强的人,从来就不是。当她砰一声把门关上后,我的心脏外面包裹的一些东西,开始如雪花般剥落了。他们在我眼前前飞舞着,旋转着。最后竟化作金雨飘落。

在以后很多漆黑的夜晚里,我常常能梦见她穿着殷红的连衣裙,微笑着向我走来。就如四年前的那个晚上。

她叫红,是个很注重仪表的女人。常擦一种叫做雪奈尔的香水。衣服上整洁得没有一条皱纹。与此相反,我只喜欢简单。越简单越好。一条破牛仔裤、一件广告衫,也可以生活。如果条件允许,我想穿拖鞋上班,或者把office搬到家里,在柔软舒适地席梦丝上搞设计。可是不行。我要工作,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的客户,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能使你失业。他们可以象上司一样挑剔你领带的颜色,或者带着赞赏的口气说我对你西服的样式很满意。他们是上帝,而我对此无能为力。

红是我的同事,也搞设计。在我们这一行中,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肯定接纳。我也是。如果有人说设计师是孤独的,我同意。更多的时候,你的心血是不为公司所接受。接连几天开夜车做出来东西被当作废纸扔进废纸箩。心疼呗!你不必在意,原因一定是你的作品也许很出色,但不符合市场需要,不能被接受,公司永远以利益第一。

幸运有时来得很快。一次我的作品《行云流水》在某次参赛中得了设计大奖。很多人羡慕我,他们一生梦寐以求的,我竟在不经意中得到了。恰逢周末,下班后,我和几个同事晚上在酒吧里庆贺。红是后来的,她微笑着向我举杯祝贺,然后带给我一个最坏的消息——就在今天下午我得奖的作品被冠上公司的名义剽窃了。

“这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我不相信。”这突来的打击,让我几乎崩溃。我一下瘫坐在吧台上。两眼发直……一大瓶不掺冰块伏特加的就这样到了我的胃里。

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走在街上只剩下我和红红两个人了,还有就是的士司机向我们投来期盼的眼光。

“你知道!他们就像是我的孩子,他们这样剽窃我的作品和偷我孩子有什么区别!”我喝高了的时候,喜欢和别人说话。如果没有人听,便和自己说。

“我明白你的感受,可我帮我了你,真的!”

“你,你不明白!你怎么会明白。你有孩子吗?没有。哈哈哈。”

后来,她扶着我东倒西歪回了家。当然是她的家。因为我只能说一些含糊不清地话,而她一句也听不懂。她的家距离酒吧很近。

迷迷糊糊地听到她用钥匙开门的声音。然后我就被一个彪形大汉拖了进去,依稀听到他走的时候还说一句“还好没有吐在我车上,这小子还挺沉的嘿”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感觉到一条毛巾搭在我的额头上,头还是有些疼。

要喝茶吗。看我微微点了点头,她便去了厨房。我就坐在沙发上用手支着头傻傻地看她忙碌。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道谢。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水味,和她身上散发的一样。桌子上散乱的图纸上压着一只精致的银灰色打火机。很别致。我拿在手里玩弄着。

她看见我看她笑了。说如果喜欢就送给你了。要是困了的话,就在沙发上躺一会。不要客气。

我没有拿打火机,即便有些东西我很喜欢。但那不是我的,我不要。

茶很浓,也很香。她会泡制工夫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泡一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茶水。通常我认为它的唯一作用是解渴和提神,而我每天只喝泡得浓黑的咖啡来维持不足的体力。

“好些了吗”她问。我有些受宠若惊,一时间讲不出话来,傻傻的点点头。

“今天公司里的事情,很遗憾”

“这个已经是昨天的事了,都过去了”。我打断了她的话,我又开始感到心痛,这是再多酒精也麻醉不了的。

“你有纸和笔吗”

“干吗”

“我要写辞职信”

“我以为你看开了呢!别那么冲动,你会后悔的。”

“是吗,可我不这么认为。我的概念中只有错和对没有折中的想法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的。”

“既然你坚持!……那好吧!”

“红,明天我就不去上班了,麻烦你替我交到人事部。打扰你这么长时间,真不好意思。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不客气,那我送送你吧”她送我到楼梯口,又忽然地说

你等等,她从房间里拿出几张名片递给我说

是金子总会闪光的。这是我认识的几家公司的老总。你可以去试一下。

谢了。我礼貌的接过来,然后转身丢在楼梯的下的垃圾箱里

我不需要同情。但红却因此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以为我和她的交往就此结束了,就如我和**许多朋友一样。在一段短暂的接触后,消失匿迹。我不是很在乎某个人在我的眼前出现或者消失。他们对于我的生活没有多大意义。我,还是我。生活无所谓色彩。有黑白就可以了。

四月的一天。

我依旧与世无争的活着,很久没去找工作。整个人明显得懒散起来。那点微薄的存款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三餐都吃泡面。现在看着都想吐。我决定结束这种生活。

有时候,生活对你很公平。你能得到了一些,也会失去了一些。

不久,一家香港驻上海办事处的公司录用了我。工作是设计兼销售。老板是高个男人,带着金丝边的眼睛。看别人老用那种怀疑的眼光。我对他没有好感。我们只是雇佣关系。重新换上僵硬的白衬衫,吃单调的商务套餐。然后开车回家。车子是公司的,一辆白色的本田。开起来感觉很不错。有满足感。只有这点让我对他还算满意。

我的身边围满各种各样的男人和女人,我很不习惯。他们挑剔地看我的作品,向我投来各种眼神。我假装微笑着和他们寒蝉几句。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做戏。他们只关心这能给他们带来多大利润。然而,我成功了。短短的几个月,我便在设计界立稳了脚跟。在一次商业较量中,我代表公司把我原来的公司打得一败涂地。痛快。

下午忽然收到了红红发来祝贺的短消息。邀我晚上一起吃饭。我没有理由拒绝一个女士的邀请。

晚上六点半,约在衡山路的一家西餐馆。地点是她定的。我驾车到那里只要一刻钟。

我从来没有看见一个女人穿红色衣服会比红好看,就仿佛红色和她的身体有着某种神秘的默契。远远地一眼就能认出是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用那种自己很少用的惊诧的眼光看着她。我甚至不敢肯定,是否真的是她。

怎么了,者者。不认识了啊!

哦,没有。只是觉得今天你特别漂亮。

是嘛,谢谢。她甜甜地笑着。两个酒窝浅浅地露了出来。我从来没有认真地观察过她。她居然是这样地美丽。这致命美丽却使我折服。

昏暗的烛光,悠扬的音乐。还有我爱喝的1984年的红葡萄酒,

这一切都使这场约会看起来非常的浪漫。忽隐忽现的小提琴师在我们周围拉奏着曲子。

自从我从家里搬出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单独和一个人说过那么多话,。我们无所不谈,从工作,生活到爱情。面对感情,我从不加以掩饰。当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时候,她就害羞地红着脸低下了头。我想我从她的眼神捕捉到些什么。

干吗老这样看着我?

因为,我喜欢你。

就从那个晚上开始,我确信自己真的开始喜欢她了。

我们开始不停地约会====看电影,打保龄球。开卡丁车。短短的三个星期,那辆白色的本田,耗掉了我两个月油。可我不在乎。

她生日的那天,我送了她一瓶昂贵的进口法国香水和一枚白金戒指没有镶嵌钻石,我觉得还没到时间。为此花了我当月的工资。比起我们的爱情,这点钱又算得了什么呢?很多时候,你可以厌恶这些铜臭,但不可否认它却能比你更讨女人的欢心。

爱情象毒药,把我折磨地死去活来。上班是八小时漫长煎熬。下班急匆匆地买了她最爱吃的豆沙糕,然后去接她下班。最后不知疲倦的送到她家楼下依依不舍的告别。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真正在一起。我把她搂在怀里,小心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现在这样,不好吗?者者,有些事情我不想来得太快了。说完她挣脱了我的怀抱,慌慌张张地跑上楼去。

当时我并没有特别在意,陶醉在幸福中的人通常是不设防的。我想女人都要走过这一步的。只不过她不想来得太快而已。

后来,我知道自己想错了。

峰,一个**男人。35岁微胖。在上海开公司。常开一辆银灰色奔驰。我对他知道的就这么多。在十月的某天,朋友告诉我说看见峰和红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我说红不是这样的人,我有自信。可能是她和朋友一起逛街吧。

至今我仍不懂红为什么会嫁给他。爱他什么?天晓得。

十月以后,公司里天天忙着加班。我和红的约会渐渐地少了。

圣诞节的前夜,红说要见我有事对我讲,我说好。就约在她家附近的一个酒吧。

傍晚时分,飘起了细雨,红来了,穿了件灰色的风衣。身上散发着一股酒精和烟草混合的味道。

她坐在我的对面,安静的看我。看着看着眼泪竟流了下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如何去安慰她。

者者,下个月。我要飞去**和峰结婚。以后都不会回来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恨我。我不是个好女人。不值得你去爱。不要问我为什么?就当作……

我动动了嘴唇,但是没说什么,一切都是真的。谣言变成了现实。而我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我受不了这样的背叛。

只觉得胸膛里有种东西在沸腾,仿佛随时要冲出来。我的声音激动得有些沙哑。

红,我不会原谅你的,永远不会。没等她说完我冲出门外……

平安夜的晚上,我独自在夜风中点燃了一支烟,然后看它慢慢燃尽。

九点的飞机,我赶到机场的时候,是上午八点多。候机大厅里来来往往的没有多少人。我远远地看着她和峰被一些朋友和亲戚包围着。峰搂着红给大家拍照留念。红笑得很开心。那一刻我很难形容自己的心情。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最后一次看了一眼我曾心爱过的女子。

那一刻,我知道自己不会再恨她了,以后都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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