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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十年梦一朝醒(3)

在我看来,这是个非常强烈的暗示,意味着他完成了与旧日生活的一种割裂。我松了口气,有个比较稳定的盟友,总是件好事。

他大咧咧地在我身边的沙发坐下,双手撑在膝头上托着下巴,低着头久久地盯着脚下的地面,仿佛他曾经的梦想就在那里丢失了。

于是,我故作欢快地拍了拍张冬键的肩膀,“小伙子,你能回来工作,我真的很高兴。”

张冬键不屑地撇撇嘴,说:“有什么可高兴的,出卖皮相而已。”

“呵!那些所谓的偶像明星,哪一个不是在出卖皮相?”看他如此地看低自己,我反而真的有了几分谈话的兴趣了。

“但明星就是明星,即使出卖色相,谁会看不起呢?”他情绪仍旧低落,有点较劲。

“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明星的,在成为明星之前,有些人还靠拍三级片片维生呢。”张冬键瞥了我一眼,仍旧一脸的不以为然。

为了强调我说话的可信度,我打着手势,正色说:“你为什么如此看待自己的外貌呢?上天是公平的,正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有些人生在贵族之家,一生下来,就有尊崇的地位,得到众人的尊敬。有些人生来富有,可以一生随心所欲,衣食无忧,譬如珍妮花。有些人生来聪明,通过不懈的努力,成为学者专家。”

“而上天给予你的是外貌,这不是什么错误,你应该骄傲才是。你与那些天生富有,天生尊贵,天生聪明的一样,只是天生美丽……”

张冬键“噗嗤”一声被我逗乐了,哭笑不得地看了我一眼,脸上的阴霾倒是渐渐褪去了。

我继续一本正经地说:“上天给予你不同与一般人的美丽,即使你不能好好利用它,也不应该如此轻视它。靠相貌谋生并非是什么轻贱的事,每一个人从生下来,拥有的资源就不一样。”

张冬键通透澄澈的眼神盯着我,晦涩不明却又欲语还休。半晌,他轻笑一声,不无嘲笑地说:“那上天给你的可真多。”

我默然半晌,说:“是的,所以它早早就收走了我的爱情。”

我的话不知怎么触动了他,张冬键在沙发上一下子坐得笔直。一小簇奇异的火花,在他棕褐色的眼眸中燃起,眼神奇异般地明亮起来。

不管什么原因,他肯振作起来,我就功德圆满了。至于我屠杀了他梦想这样的行径,从法律上讲,并没有什么合适的条款可以判罪,我当然顺理成章地假装忘记了。

张冬键的照片拍的十分顺利,效果好的超乎我和睿云的想象,拿到样片的第一时间,我惊叹之余,注意到睿云盯着照片上的忧郁少年,久久未能回神。

可惜,类似这样的发现,在我脑中停留不会超过一秒钟。与呼吸产生的二氧化碳一起,来于何处,归于何处。

张冬键没有了思想包袱,工作时全身心投入,他的美丽和魅力就发挥到了极致。所有的照片看上去意境一流,背景分别是酒吧、公寓、海边以及其他白领经常光顾的娱乐场所。

按照我的设定,所有的照片,没有一张是正面的脸部特写。或是采用大量的光与影虚化脸部轮廓,或是巧妙地借助眼镜、围巾等饰物遮住部分脸容。

这样处理,首先为了保持“毒狼花”其人的神秘性,越神秘越有吸引力。其次,不得不防着可能会认出小保安的某类人,虽说他的老乡们上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万一呢?譬如小桃,虽然张冬键形象改变很大,但是他们之间太熟悉了,我不想冒任何的风险。

上次婚礼上失败的教训我已经牢记在心,那个嗅觉灵敏、处处与我作对的卢远航,绝对也是一个危险分子。

我与睿云商量后,最终将贴子定名为:《暗夜绽开的毒狼花》。决定采用张冬键自诉的方式,写出一个高级白领内心的空虚与荒淫奢化的生活。首贴文字我和睿云分别写了一份,最后采纳的是我的那份。

“白天我是衣冠楚楚的高级白领,一到黑夜,我就变成了一匹暗夜行走的狼,两眼放光,攻击着进入眼中的猎物,它们有共同的名字叫女人。我喜欢这种猪物,她们用柔软的身体让我忘记夜的沉重,也忘记她—小芸。

可是今天晚上,我突然失去了狩猎的兴致。就这么坐着抽着烟,忽然眼泪就直直地下来。我越觉得可笑,眼泪流的反而越凶。小芸你一定已经忘记了我,可是我还记得你。仍记得今天是你的生日,记得第一次吻你时,你全身颤抖的可爱模样。

现在的我,即使吻着玛丽莲.梦露的唇也不会再让我颤抖。我已经彻底地变成了一匹狼,一匹有毒的狼。只知道寻找猎物、攻击猎物、遗弃猎物。即使我不遗弃我的猎物,她也会中毒,从此陷入反复无常的痛苦之中。

记得初中看《天龙八部》,乔峰撕开衣襟露出胸前纹的狼头仰天长啸,我就向往的不得了。想着将来,我也要纹一朵带狼头的花儿在前胸。是的,现在我的胸口就有这么一朵带狼头的花,狼头是青色的,露着獠牙。花朵是红色的,妖娆而馥郁,那是小芸你最喜欢的玫瑰。

这个狼头只有我的猎物们见过,她们用细细的手指摸着它,然后娇嗲地称我:这是我见过最性感、最美丽的毒狼花……”

与文字相配的图片,是线条优美、健康的男人裸露的胸怀,赫然纹着青色的狼头及一朵妖艳的暗红玫瑰花图案。我给张冬键贴的是花100元做的那种纹身贴,如果不洗澡,可以保持一个礼拜。

由于网站的在线人数继续飙升,睿云斗志高昂。这几天借着各路网友短暂而蓬勃的激情或愤怒,又陆续推出了几个辅助热点题材,似乎网站被各色网友爱戴着。

眼下我们都尽量选择各种快餐,即使张冬键做了饭菜,我们都嫌弃来来回回地浪费时间。每日几乎除了睡上几个钟点,我俩都在办公室奋战。

网站的在线人数继续飙升,我却越来越伤感,有天晚上忍不住撇下工作,跑到“桃色夭夭”坐着。小蔷薇早已经谢了,绿叶开始泛黄。没坐一会儿,詹元柏就过来了。

我想他多半叮嘱过店员,如果我来通知他一声。詹元柏在我面前坐了片刻,立刻察觉到我情绪的低落,问:“发生什么事了?夭夭你不开心。”

我淡淡地说:“没什么,明天是妈妈的忌日,我想她了。”我并没有说实话,我偏执地认为詹元柏并不是个能分享心事的朋友,或者说我怀疑他是否能理解我心中的伤感。

对于他,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虽然知道他的动机并不纯净。那天,我打电话跟他说张冬键回来了,他还有点失望地“哦”了一声。他希望我明珠蒙尘,而他正好前来搭救,从此成为我生活中的太阳。

为了表示谢意,我主动要求请他吃饭,不过最后买单的还是他。

他很高兴,吃饭时默默地听我说话,偶尔开口,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才起了头,总是被我蛮横地打断。拔了萝卜带着泥,这些只言片语的回忆,通常都让我想起秦尉,心就会莫名的酸楚。

吃完饭后,他提议就近带我到原先的酒吧去坐会儿,被我以不喜欢嘈杂为借口否决了。我知道酒吧依旧会是老样子,诸如时光之类的东西仿佛与它无关。唯一不同的是,客人半数以上会是新面孔,物是人非。

于是,詹元柏转而提议去我原先住的小区逛逛,我颔首接受。

我曾租住的是个老旧住宅区,夹道却生长着上了年份的树木,苍翠浓绿。小区里有几株高大的紫荆花树,此时暮秋,正是缤纷叶落时,詹元柏让我站在树下,自己扶着树干猛摇。

飘飘洒洒的叶片雨,我微微仰起脸,感受一刹那的接触,仿佛被蝴蝶的翅膀轻轻扫过,我觉得惬意,轻笑了一声,脆脆地,传了老远。

两人扯着闲话,走到花荫下,詹元柏站住了,转身看着我,说:“你记不记得?”

我佯装不解地睁圆了眼,问:“记得什么?”他呵呵一笑,不再说了。

我当然记得,那个午夜花开时,绵长的亲吻。

回到家已经很晚,上床前我仍在犹豫,是否需要给父亲打个电话。

我仍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每到母亲的忌日,父亲都会背着我去墓地。坐在母亲的墓前,会惆怅地讲起他跟母亲过往的岁月。

其实他们两人,以现代人的视角,并无多少的浪漫。他们是下乡知青一起考上大学,自然走近的。那个时候社会风气严谨,他们连拖个手都是交往一个月后。拖手后,父亲还兴奋的无法安睡,背了半宿的《诗集》。“恰同时少年,风华正茂。”

亲吻发生在交往后三个月。父亲怅然地回忆着,两人偷偷摸摸的,亲吻前后四处张望,确认四下无人。回到宿舍又是一夜不眠,又是大背《诗集》。“男女并驾,如日方东。”

上床发生在简单却激情的结婚之夜。那一夜,父亲终于发现,实在腾不出时间背诗。

后来的父亲,只需要一天就把拖手、亲吻、上床全部搞定。当然,他也不再背诵《诗集》。他用行动表明,随着光阴的流逝,他终于领悟了这句诗的精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时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时光真是极好的雕刻家,把一个热爱诗选,一心想着“长缨在手何日缚苍龙”的男人,变成一个数“风流”人物只争今朝的花花公子。

我只能证明,再婚前父亲的心里,母亲依然是唯一的。我对母亲没有特别清晰的印象,父亲的嘴巴里,母亲是极美的人儿,极聪明的人儿。他大底认为她好的太极端,所以上帝觉得应该收回来陪自己。

父亲再婚后,就假装忘记了母亲的忌日。记得他再婚的第一年,我还特意打电话问他,母亲忌日的花是我买还是他买?

他支吾了半天,说那天有重要商务会议,可他以前安排工作都会有心错开母亲的忌日的。

我有心与他闹别扭,建议他把重要会议改期。他又支吾半天,说这是不可能的。我可爱的父亲,在别的女人面前撒起谎来眼儿不眨。惟独在他唯一的女儿面前,支吾来支吾去,惟恐她不知道是个谎言。

那****一怒之下扔了电话,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坐在墓前,山风徐过,我心悲凉。冰凉的墓碑上有母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微笑,她似乎含笑告诉我,“人的一生太漫长,我们难免都会犯错。可是,我的小姑娘,有了你这个错误也是美丽的。”

成年后,我便明白,这一类型的错误在生活中是频繁发生的。即使母亲饱读诗书、富有智慧,对于异性的美貌依然有着飞蛾扑火般的热情。如同大多数女人一样,盲目而又热烈,会将一朵花或一首诗错解为爱情。

第二天,继母却一反常态,打电话来表示歉意,“哎呀,都是我的错,忘了昨天是你妈的忌日,还硬拉着你爸出去玩。你爸也是的,不事先告诉我一声。夭夭,你别错怪了他。”

我淡淡地说:“没关系,我不会怪他的。我妈昨晚托梦给我了,让我把她用过的东西全存下来,留待将来贱价拍卖。虽说全是些便宜货,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就特别喜欢二手货?”

继母哈哈两声,说:“姚淼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胜利者当然听不懂失败者的话,我讨厌胜利了还特意跑到敌手面前打V手势。这场战争我是根本没有赢的机会,所以索性完全地撤退,远离他们的生活,让继母赢的不费吹灰之力,让她得不到一点的胜利感。

我的撤退赢得了继母的尊重,以后每年春节的例行家庭联谊会上,她对我非常客气。我的父亲也满意我的撤退,没有让他成为夹心饼干的夹心。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表面化的友好,所以想了一夜,觉得还是不要打电话给父亲最好。第二天,我买了束很大的白色康乃馨,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

刚跪拜完,就见父亲腆着肚子走了过来。比起春节,他明显又长胖了。为了掩饰自己的肚子,他特意穿着一件宽松的衣服,可是山风一吹贴在肚皮上,欲盖却更加弥彰。

我心中忽然的不忍,别转了视线。

他走近,有点抱怨地说:“淼淼,怎么不打电话叫我?”

我黙然不语,站在一旁,看着他放下白菊花,哀思片刻。然后,他走到墓牌旁,拂去灰尘,抚摸着照片上母亲,惆怅的微笑。

点燃的香柱烟气氲氤,飘在我们两人之间。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对于他忽然来拜祭母亲,我有点预感,虽不惊讶但难过。

他现在不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大龄花花公子,而是一个挺着肚子的老年花花公子。事实上以他的年龄与不适宜的肚子,他是否还能成为花花公子?如果不能继续这种生涯,他又如何是好?我的父亲已经适应了这种轻浮喧嚣的风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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