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改变生活
也许我们都会认为,下面故事里的主角更可能成为罪犯。
罗桑的童年是从一个收养她的家庭被推到另一个收养她的家庭中度过的。她几乎没上过学。13岁时,她与一个老头结了婚,而且不知那个老头已有一个妻子和5个孩子。
她的第二个儿子降生后不久,丈夫遗弃了她。罗桑陷入极度沮丧之中,曾经自杀未遂,被送进医院。她和孩子长时间居住在巴尔贫民区的一间破旧的公共住宅里,她似乎此生注定要陷入贫穷、绝望的生活,甚至走向犯罪。
但是,罗桑决心让她的两个儿子成功,尽管她没有受过正规教育。
她宣布:每周他们只能看两次电视,其余的空闲时间,他们必须在读书中度过。
罗桑督促孩子们读书,每周把读过的书向她复述,并要求孩子们写读书报告给她听。她还要求她的两个儿子给她读她感兴趣的读物——《箴言书》,然后向她解释他们读的那些内容是什么意思。
当孩子们上大学时,罗桑用不着担心交不起学费——她的两个儿子被两所重点大学录取并获得了奖学金,第一个孩子卡尔迪斯毕业于密西根大学,第二个孩子本杰明毕业于耶鲁大学。罗桑确信她的美国梦能够通过教育圆满实现,因此,她决定去身体力行她所教的东西。当她的两个儿子升入大学深造之后,她也回到学校,接受初级教育课程。
在两个儿子的帮助下,罗桑提高了阅读和写作能力。她回忆说:“我会写些文章并请他们帮我纠正。”由于学到了新的知识,她成为一位室内装饰专家。
罗桑的两个儿子继续追求他们的事业。哥哥卡尔迪斯成为一名工程师,他的妻子是一位内科医生。弟弟本杰明·卡尔逊博士是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儿科、神经科主任。
罗桑一家的事迹证明,书本有改变生活的力量。如果罗桑和儿子在面对似乎压倒一切的困境时,能够读书致富,那么,普通的家庭照样能做到。
显而易见,走在生活前列的人一定是在生活中保持积极态度的读者;而最低限度的读书者只能赚到低限度的工资,甚至更少。
75%的失业成年人有阅读和写作方面的困难;
43%的文化技能低下的成年人,生活在贫穷中(而只有5%的文化技能高的人生活在贫穷中);
22%的美国成年人,人数约为4000万人,其阅读和写作能力在小学九年级水平,甚至更低;
70%的囚犯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处于最低水平。
这些令人沮丧的统计数据进一步证明了这个显而易见的现象:在信息时代,一个不读书或者不愿意读书的人,会越来越穷,而读书人则可通过读书而变得富有。
下面这个故事讲述一本书如何改变了马修·麦克康奥吉。这个年轻的好莱坞演员,曾担任由约翰·格里斯汉的畅销书改编成的电影《待机复仇》的主角。因为一本书——《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改变了他的生活。
麦克康奥吉说:“在得克萨斯大学,我的入学专业是学法律,可是一个想法让我睡不好觉。我读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前两章后,立刻觉得我最想上的是电影学校。第二天,我便改变了主修专业。”
在大学的时候,麦克康奥吉在一部低成本的影片《意乱神迷》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由于他的表演非常出色,以至导演根据他的表演特质,修改了剧本,以延长他的表演时间。他出色的表演很快引起了好莱坞的注意。在搬到洛杉矶几个月后,他成功地在几部高预算、大投入的电影里担任主要角色,其中包括《待机复仇》和史蒂芬·斯皮尔伯格的《阿米斯泰德》。
的确,马修·麦克康奥吉很有天赋,人也长得帅气,但对于那些有意当演员的成千上万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同样拥有这些特质。不同的是,麦克康奥吉利用这些天赋做了该做的事情。
读一本书不可能立刻提高你的知识水平,可是读一本书——仅一册实实在在的书——的确能够使你加深对自己的了解。通过读《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这本书,马修·麦克康奥吉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追求,并认识到,人生最大的幸福是把自己的天赋和才能发挥得更好,而不仅仅是增加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数字。
那就是读书的美妙之处:它可以通过洞察力产生力量并立即转变你的人生。它还可以积聚使人生发生渐变的知识。无论哪种方式,读书都能扩大你的视野,并且以各种你所不能预测的方式使你成长。
读书是如此有力量,哪怕是单独一本书,甚至一个简单的句子,都可能改变你的一生。书写的文字是如此有力量,它能让你停止走向死胡同,让你完全改变你一生的前进方向。
爱读书,会读书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它记录了人类千百年来的每一点进步,通过阅读不同的书籍,可以掌握各个历史时期、各种不同学科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真理。一个没有书籍、杂志、报纸的家庭,是缺乏动力的,人们只有经常接触书籍,才能对学习产生兴趣,才能在不知不觉中增长各种各样的知识,才能不与社会脱节。
耶鲁大学的校长海德雷说:“在各界做事的人,无论是商业界、交通界还是实业界,都这样向我说,他们最需要的人才是大学学院培养的、能善于选择书本、能活用书本知识的青年。而这种善用书本、活用书本能力的最初培养,最好是在家庭中,尤其是在那些具备各类书籍的家庭中。”可见,书籍对于一个家庭、对于孩子的未来都是十分重要的。
一位14岁的中学生,利用暑假替街坊修整草坪,赚取一点零花钱。
让他感到困惑的是,有些人付酬时总是不那么爽快,比如巴罗先生,该他掏钱的时候,不是说身边没有比50 美元再小的票子,就是说手头的支票暂时用光了,要不,索性好几天不见人影。虽然少年很希望得到自己应得的酬劳,但又觉得不宜过于较真。
一天傍晚。少年路过巴罗先生家时,被他热情地叫住了。巴罗先生请少年进屋里坐坐,有些难为情地说:“我应该……不过……”少年爽快地说:“没关系的。”“银行在我的账上出了点小差错,不久就会搞清楚的。
呃,我想,你也许愿意在我这里挑一两本书看,作为一种补偿。”
少年环顾一下,屋里几乎到处是书,真像个图书馆。少年并不爱读书,见了这么多书,既惶恐,又钦佩:“这些书您都读过吗?”巴罗先生说:
“这些还只是我保留下来的、值得读第二遍的书。”
为了掩饰自己不爱读书,少年借了一本《正义永存》,并且在回家后,硬着头皮读它。谁知道,才翻了几页,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当少年去归还《正义永存》时,巴罗先生又递给他玛格丽特写的一本关于人类学的经典之作。谁也没想到,这本书竟让少年迷上了人类学!
35年后,当年的那个少年在达特等斯学院讲授人类学的时候,他才明白:那年夏天,巴罗先生已付给了他最高的报酬——养成爱读书的习惯。
一位原来只是补习班讲师的英文教师,后来成了一家著名英文杂志的发行人,他说他一共买了三套英文百科全书,一套缩写本随身携带、一套放在家里、一套放在工作岗位,随时阅读。他以随时随地提高自己为目的,也慢慢使自己走向成功之途。
“人,若是能养成每天读10分钟书的习惯,则20年后,必判若两人。”一位前任的哈佛校长这样告诫他的学生。当然,读书不能不求理解,对书籍的钻研,即会读书是一个人从书本中获取新知识的重要途径。
南宋朱熹开创了中国儒学的一个新篇章,他大半生的时间致力于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成就斐然。
朱熹读书十分刻苦用心,与他同龄的孩子仅满足于读书、识字、背诵,他却更倾向于用心去体会圣人所讲的道理。他常常为一句话所含的意义而食不甘味,夜不安寝。一旦他领悟了个中道理,便又高兴得不能自禁。朱熹不仅读书刻苦,而且非常善于总结学习方法。他喜欢博览群书,但从不贪多贪快。他认为,读书不明其中道理,就算读得再多也没有用。早年他在读《周礼》时,听人说《周礼》的每一句话都仿佛从圣人心中自然流出,但当时不甚理解。后经多年研读、揣摩,终于豁然开朗。他曾比喻说这就好像以前只听说糖是甜的,盐是咸的,今天亲自尝到了,才真正明白了何为糖甜、盐咸。他还形象的把读书比做射箭,刚刚练习时,只要射到箭靶上就行。但经反复训练,最终要射中靶心,否则也就不能说学会了射箭。朱熹认为,读书的目的在于弄懂书中的义理,而后照着这些义理去做。
他说,十七八岁时读《孟子》,到二十岁,只能逐句去理会。以后才明白,书中很多长段是首尾相连的,不能割断了它们的联系,只有把大段的文字综合起来理解,才能得到其中的真谛。
朱熹读书还十分讲究循序渐进的方法。他认为,读书都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比如要先读《论语》,再读《孟子》;先读《论语》的“学而”篇,再读“为政”篇。读某一本书或某一篇时就要读到把它弄懂为止,再接着读下面的内容。这样,读到融会贯通的地步,就可以把知识学到手了。
除此之外,在读书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读书要与战略性的专攻目标相结合读书的目的要明确,读什么样的书,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应当清清楚楚。
如果读书不是为了消耗闲暇时间,而是为了给自己的长远目标和奋斗方向提供工具,就应有极强的针对性。
在为研究而读书时,学的东西大都带有强迫性,非读不可。
至于要选什么作为自己的专攻目标,归结为以下“3个符合”:
①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前社会或长远的需要;
②必须符合自己的客观实际,扬长避短;
③必须切合所学的课程,立足于基础,为将来服务。
目标的选择是相当重要的,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选定的战略目标,就是人们对于教育领域内普遍关心的问题,追寻其来龙去脉,探求其规律。
因此,他的阅读活动,几乎都是围绕这个目标进行的。他从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史以及各科教学专著中摘录、做笔记,然后编辑成四十多本不同种类的专题研究笔记,写出了很多有创见的论文,被人们誉为当代“学校的百科全书”。
2.坚持读书、研究和解决学习的难题相结合。
这种方法也是攀登治学高峰的一条 “捷径”。你在学习中需要解决的难题,亟待处置的问题,都应成为你读书研究的突破口。
伟人的读书习惯
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的一个乡村小屋里。他接受正规教育的时间加起来不足一年。他的母亲会读书但从来不曾写过字,而他的父亲也仅能写他自己的名字。
可是,林肯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他7岁时开始上学,每星期只去学校2~3天。从那时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启蒙教育。他把燃烧过的木头当成“铅笔”,在粗糙的木板上练习写字母;夜晚,他向母亲大声朗诵《圣经》,还反复阅读《伊索寓言》,以至于他能记住其中很多故事情节。
十几岁的时候,他从50英里范围内的所有邻居那里借来很多书,包括《本杰明·弗兰克林自传》、《华盛顿的一生》和《天路历程》。林肯抓住一切机会认真阅读。当其他小伙伴在山上玩捉迷藏游戏的时候,他却手捧书本坐在一棵树下阅读;吃完饭后,他又很快拿起书本;在其他人休息时,他也会抓紧时间认真读书。
林肯9岁时,他深爱的妈妈不幸去世。他和姐姐用读母亲最喜欢的《圣经》章节的方式来安慰她的在天之灵。
当他的父亲再婚时,新娘子带了几样家具和三本书到她的新家:
《韦氏大字典》、《鲁宾逊漂流记》和《天方夜谭》。年轻的林肯把这些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他渐渐成了一位精通写作的人,他的邻居们都愿意出钱请他写信和简单的遗嘱。
21岁时,林肯决定外出,最后在伊得诺依州的新萨洛蒙安顿下来,这是一个住有100多个新移民、 位于西部边境的小村庄。幸运的是,新萨洛蒙有6位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其中包括两位知识渊博的内科医生,他们允许林肯随时借阅他们的书籍。
此后的7年,林肯干了两份工作,都是允许他可以长时间读书而不受打扰的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商场店员,第二份工作是邮递员。他在接待顾客余下的时间里,广泛地阅读哲学、科技、宗教、文学、法律和政治学方面的书籍。事实上,通过阅读,他自己授予了自己一个优等的大学毕业文凭。1837年,28岁的亚伯拉罕·林肯,虽然连小学一年级都没毕业,却已经是伊利诺依州的执业律师。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亚伯拉罕·林肯都是聪明的,但他绝非天才。他不是一个有照相机般记忆力的快读手。与其说他聪明,不如说他方法得当。
他经常将书中的章节逐字逐句地摘录下来,以便自己能准确地记住并更好地理解。
林肯用勤奋读书弥补了自身才智的不足。他很早就懂得,阅读是人不断进步的最好工具。通过读书的惊人力量,他把自己从一个贫穷、未受正规教育的社会底层人士,塑造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
当年轻的亚伯拉罕·林肯在乡村学校的教室里进行启蒙学习的时候,一位10岁、名叫福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奴隶也开始了他的启蒙学习。
当农场主的妻子向她的小女儿朗读故事时,他就在旁边偷听。而当农场主发现有奴隶在偷听读书,就会非常愤怒;如果道格拉斯在旁边,农场主便要求妻子停止给女儿读书。他害怕读书会给道格拉斯脑袋中灌输自由思想。
奴隶主们完全懂得读书的巨大力量。他们采用多种手段让黑人们保持文盲状况,使黑人没有力量改变人生。在当时的美国,南方政府颁布了一个所谓《黑人法典》的法律,规定奴隶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更明文规定,如果一个白人教黑人读书,那么这个白人将受到6个月监禁和罚款100美元的处罚。政府的法律宣布,凡是奴隶因试图读书被抓住,将被处以10次鞭刑,以示惩罚。政府的法律还规定,对那些多次违规者的处罚是剁掉食指的一节。
道格拉斯知道这个《黑人法典》,但他不理睬它。他深知道书籍的力量。一旦读书的大门开了一条缝,道格拉斯就会拼命地把它推开。他用粉笔在墙上、栅栏上练习写字。他从工头的孩子和小伙伴那儿借书,利用每一点空余时间读书。17岁那年,他得到一本《哥伦比亚演讲家》的书,这是一本选集,汇集了著名演讲家关于自由与解放的演讲。道格拉斯通过抄写来自学书写,一篇又一篇地抄。在抄写中,他记住了那些精彩的长篇辩论章节。后来,在废除奴隶制度的大会上,他不但能引述那些章节,而且还能有所发挥。
道格拉斯21岁时,他把自己伪装成船员逃到纽约。在那里,他经常被邀请在反对奴隶制的大会上演讲。他继续充实知识,大量地阅读文学、哲学、宗教、政治等方面的书籍。
然而,从当时美国法律的角度而言,他仍然是奴隶主的财产,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道格拉斯担心自己会被抓住并送回给奴隶主,就带着妻子逃到了英格兰。他在那里演讲达两年之久,并通过演讲和废除奴隶制支持者的帮助赚到了足够的钱,回到美国,从奴隶主那里买回了自己的自由。
道格拉斯成了废除奴隶制和争取妇女权益的最优秀的演讲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