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岛.晚霞
日落第一次见到晚霞的时候,是芙蓉岛莲花盛开的季节。
那次阳尊听闻异族各派高手联众聚合正欲赶往芙蓉岛,表面上是切磋武艺,实际想一探究竟,探探芙蓉岛的势力真正如何。此时中原武林人士莫不同盟一心,同舟共济。阳尊召回日落、云飞、风吟等一众高手,希望借此吓退异族恐怖势力,使其休做非分之想。
日落在芙蓉岛见到了久违的云飞、风吟。自从云飞他们离开后,他们三人整整八年未曾照面。他们离开的时候只是十七岁的少年,现在他们都已成为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青年侠士。云飞在一众高手中更是出类拔萃,江湖中人对其莫不知晓,日落与他感情姣好。
芙蓉岛的夜晚安详静谧,幽幽的晚花在安谧的和风中轻轻地摇曳,影子也幽幽的,别样动人。
凉亭灯照,日落起身为云飞倒满了酒。
“早在江湖中听闻你的大名,现在你功成名就,我实在为你感到高兴。”日落举杯。
“你不也一样,助牡丹城行侠仗义,善化风气,江湖地位愈加稳固。”云飞笑道,一口饮毕杯中物。
“我行的是小侠,不足挂齿。你助朝廷抵御外敌,保家卫国,是侠之大者。”日落起身为云飞倒满酒接着道。
“喂,我们这么多年兄弟,还说这种话?只要是为国为民,侠无大小。至于名声,不过是江湖同道的谬誉,又岂是你我所能控制的?嘴巴长在别人身上,由他们去说好了。而且我也不惮得罪那些说我坏话的笔杆子!他们说得越厉害,越证明他们自己是多么可怜!我知道你是老好人,见到他们客客气气的,不过有些人你还真别怕他们!”
“我真心为你的侠义赞喝,你倒扯上煞风景的笔杆子了,还埋怨我想不开。也罢,也罢,喝酒,喝酒!”日落瞟了云飞一眼,眼中似有嗔怪之意,却包含几分溺爱。
“喝就喝,谁怕谁啊。”
“哈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
“明天,我俩再度联手,真是痛快!”日落道。
“明天咱杀他们个片甲不留,满地找牙!干!”
“干!”
翌日,乱衣族的领袖高开率领各族高手声势浩大地踏进芙蓉岛。宁静的芙蓉岛沾染了浓郁的沙尘的气息。
“阳大侠,咱们快人说快话,动手吧!”高开昂首道。
“高掌门此言差矣。好端端的,何来动手之说?日落,云飞,去会会高掌门的手下。”
日落云飞领命道:“是,师父!”说着走到比试的地方站定,朝高开一众人举重若轻地笑了笑,仿佛看不起他们似的。
高开怒道:“阿寿,阿武,迎战!”
阿寿阿武一人手持大锤,一人手持巨斧,脚移重步,酷似一对巨门神。
岛岸四周的莲花似感到了杀意,将身子没入水中,剩下田田的叶子聚首围观。
日落、云飞紧握寒气逼人的双侠剑,迎风傲立。
“承让!”二人语毕,双脚腾空而起,一双长剑迎面刺向阿武阿寿。寿武两人甩出大锤巨斧,用力抵挡,斧剑交攻,惊起动地轰雷。日落、云飞齐齐后退,双脚顿地后,以数倍于前之力再度进攻。剑斧锤交攻之际,炸开片片飞石,双方各不相让,强烈进攻,众人只听得武器碰撞声,见得片片光影交错,正难以分辨胜负,只见白雾之中,两个身影一跃而起,手持长剑相交,耀起万丈白光。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杀!”日落云飞双双倒立,剑心直刺寿、武二人,二人避闪不及,当场倒下。
“承让!”云飞日落笑着抱拳。
“阿英、阿威,上!”高开又怒又急。
“云飞,你回来,”阳尊向云飞唤道,转头对身边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女子道,“晚霞,你与日落师兄并肩作战。”
“是,师父!”
日落见围观的人群中走出一位美貌清丽的女子,娥眉明眸,身姿曼妙,柔若无骨,温婉动人,眉眼间透露的聪明和莺歌有三分相似,却比莺歌多了几分柔和,仿佛前世在哪见过,而今生似乎为寻她而来。
又是一场激烈的搏杀。晚霞虽是女子,却有一身好武艺,她和日落配合得天衣无缝,阿英被他们打得连连败退,最后只有求饶的份。
那场大战芙蓉岛大获全胜。高开走的时候样子很衰颓,他说:“中原果然高手如云,十年之内我们必定不是他们的对手。要想收服中原武林,必得卧薪尝胆,苦练十载。姓阳的你等着,我们一定会回来的!”可是,高开却不知道中原武林制胜的法宝:侠义。只要他们没有取得这件法宝,他们永远不能战胜中原武林!
晚霞和莺歌一样,是阳尊的弟子。她自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她早于莺歌拜师,却一直与日落无缘合作,直到今天才见识了对方的武功,也是第一次和日落有这样近的接触。她与日落同岁——二十又三,已不算青春年少的年纪。
从晚霞出现的那天起,我从日落的眼睛里知道,他喜欢上了这个玲珑的女子。她外表温婉,一双眸子如粉色的桃瓣,带雨的梨花,楚楚动人;她性情活泼,善于娇嗔,但又不失男儿的豪爽,很容易和男孩子打成一片;她聪明,但不是莺歌的那种才情式的聪明,却是城府式的聪明,她懂得怎样才能展现自己的魅力,也很容易吸引喜欢她这样类型的男子。她似乎生来就是征服像日落这样的男子的。她与日落一样,有时烂漫得像个孩子,不带世俗的表情;他们都爱美,但她更乐于孤芳自赏。她的举止、眼眸间经常流露出刻意的不经意,让人不得不关注她。这种刻意的不经意可以让无数女人妒忌,但心下不得不承认她自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这种气质也是耐人寻味的。
晚霞是我见过的外形和性情上最衬日落的女子,他们的眉眼身形之间透着浑似天成的契合,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我当即想到天造地设这个词:他们真是一对璧人。
我的这些想法是在他们相恋后很久才产生的。而在当时,我只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不经意地看着我的图腾走过我生命里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