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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百转迟几分

许昌地处淮水以北,江南桃花盛开的灿若云霞的时候,这边的桃树才娇羞羞的次第开放,开的花也没有江南的浓艳有生机,晚饭吃罢,袁子卿与崔宁在湖边散步闲聊,袁子卿忽然想起江南的春天,这般悄无声息的从王员外府消失,应该会有人担心自己吧?

袁子卿胸口的剑伤好的快,除了不能运功提气外,行动上看起来倒与正常人无异,两人不紧不慢的沿着湖边慢慢走,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袁子卿刚刚与冷紫陌重归于好,心情格外舒畅,他与她已经是三年未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在袁子卿心中,理所当然的认为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了,他从小都是个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以为在漫长的时间里,两个人的爱情就已经如同水乳交融一般的成为一件不需提及不需言明、亦不需太多言语的事情,甚至,多年来相依相伴,都无依无靠的两人亦似将太过熟悉自然的爱情不知不觉的转换为了一种特殊的亲情,仿佛,两人早是成家多年的老夫老妻,在一起相携相扶的度过一生是一件顺其自然到两人都不需要开口说明了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太多太深的交流似乎是没有必要的,有什么事情,直接说出来就行了,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秘密,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告诉对方的。

至少,袁子卿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不假思索毫不犹豫的就顺口告诉了冷紫陌家族宝藏的事情,他想,凡是他知道的事情,就没有必要瞒着冷紫陌。

两人走了一会,崔宁怕袁子卿伤还未痊愈,两人便找了处长椅坐下,崔宁随身带了个酒葫芦,这时便取了喝了几口,喝罢,忘了袁子卿一眼,又顺手递给袁子卿。

袁子卿接过酒葫芦,把葫芦口放在鼻子下深深的闻了一口,张嘴喝了一大口,然后闭着眼睛微微蹙眉,又把酒递换给他,说道:“这是关外的酒吧?这么烈!当年在塞外我就喝不惯的,没想到崔叔你现在竟然喜欢这口味的酒。”

崔宁接过酒葫芦,慢慢的喝了几口,说道:“当年在关外,我也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看中了这酒,烈,够味道!”

关外的酒,烈,是烈啊。

袁子卿忽然想起了三年前的城破,家破族灭,自己身陷囹圄,差点命都没有了,心中就像忽然堵了块巨大的石头,有点缓不过气来,不禁有些悲怆涌上心头,说道:“三年前,塞外寒冬将至,曹军粮草不济,陆续撤退,碰巧赶上我生日,紫陌他们好意替我庆祝下,便组织了场篝火晚会,不想我喝多了酒,醉的不省人事,没想到曹军忽然杀回来,这才导致城破的,唉……”

崔宁沉默了一会,脸上似乎有点犹豫不决,又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口道:“三年前我因为交待城防到的篝火晚会地点晚一点,不过才喝了一杯酒,第二杯还没有来得及喝完就醉倒了,现在我每天晚饭都会至少喝三杯!”

袁子卿楞了楞,望着崔宁道:‘崔叔的意思是,当年的酒,有问题?”

崔宁道:“我想,你的酒量也不错,那日前是喝酒从未罪过,你就没想过那****为什么会醉的不省人事?即使真醉了,你体内的逍遥真气也不会让你醉的如此沉吧?”

袁子卿忽然想起来了,那夜,晚会的场地是冷紫陌和沈沫布置的,酒和事物是蹋思吉从王府中送来的,他到会场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布置好了,因为成功的抵挡了曹军的猛烈攻城,袁子卿甚得袁家军与乌桓军的拥戴,向他敬酒的很多,他自恃喝酒从未醉过,更是来者不拒,宽阔的草场上堆满了蹋思吉从王府运来的酒,熊熊燃烧的篝火上烤着肥嫩的全羊,暖暖的火光染红了半边天,酒肉的香气弥漫了整个乌桓城,但当他再醒来时已经是身在牢中。

袁子卿谈了口气,说道:“你该不会是怀疑蹋思吉吧?或者蹋顿?”

“我可没那么说!”崔宁忙道,旋即又补充道:“不过,谁都有可能,也有可能是……冷姑娘!”

“啊,你怀疑紫陌?”袁子卿大吃一惊!

崔宁倒是淡定的喝了一口酒,见了袁子卿这般表情淡淡的说:“不是,我是说湖那边,冷姑娘来了!”

袁子卿转头望向湖那边,林间小路上,冷紫陌骑了匹胭脂色的西域马,高头大马显得冷紫陌的身材更加娇柔艳丽,穿一件石榴红的曲裾深衣,这种衣服腰身紧束,更显得她身段婀娜多姿,头发挽成时下宫中流行的垂髻,脸上安静的没有一丝表情,这刻从透着早春阳光的碧色林中小道上缓缓走着,真如同是下凡的仙子一般清新脱俗。

袁子卿远远的看着冷紫陌朝岁晏山庄走去,她并没有看到远处湖这边的袁子卿和崔宁,只是安静的看着路尽头的岁晏山庄。

崔宁面色有所犹豫,问道:“你真的决定了,明早便和冷紫陌离开许昌?据我所知,冷紫陌对曹公子说是你一心要离开,可是,你好像并没有这么说吧?是她一个人的意思?”

袁子卿仍然在看冷紫陌,嘴上却答道:“她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谁提出来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三年前的事情……”

“三年前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不是吗?无论是什么原因,无论是不是真有人在酒水中下毒,无论是谁骗了我背叛了我,不是都过去了么?”

“但这些事情一天没有弄明白,你就一天还有危险,你就不觉得应该好好想想吗?”

“没有必要,让我再去怀疑我的朋友?我宁愿相信是我自己犯的错,而且,我的朋友,现在剩下的也不多……”

袁子卿轻轻拍了拍崔宁的肩,望着崔宁道:“崔叔,你也算是看着我长大的,这么多年来,我经历了太多,这三年的浪迹天涯我也慢慢想明白,功名利禄家族霸业,扬名天下万人敬仰,终究顶不过黄昏时分夜幕低垂时,替你掌灯一盏暖酒一壶,陪你舒心说话的人,我厌倦了,也想清楚了,过普通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的!你也是,趁着还健朗,赶紧找个婶婶做老伴吧!”

崔宁听罢哭笑不得,拿葫芦敲了袁子卿一下,骂道:“你这小子,敢拿你崔叔开玩笑,走吧,回去了,冷姑娘来了,你也该启程滚蛋了,唉,沈沫急匆匆去了菏泽,是没时间来道别了,曹公子说是要来送你,你是真不打算见了?”

两人起身往回走,袁子卿听到崔宁叹气,知道他心中舍不得,点点头道:“嗯,我想了想,还是不见为好,紫陌说的对,我们见面,对他不好,现在这样的局势,他身边少不了曹丕派来跟着他的人,现在他又有麻烦在身,我不能帮他就算了,怎么能再给他添麻烦呢!”

两人再没说话,一路走回山庄,冷紫陌已经到了一会了,正指挥下人把停在院中的一架马车套在她骑来的西域马上,袁子卿进门便笑道:“这么好的马,用来拉车,真是可惜了!”

“马儿要是知道他拉的可是天下第一剑的七公子,怕是会不知道多高兴呢!”冷紫陌听的袁子卿的声音,转过身对他笑道,原本安静的脸上,忽然流淌出最甜蜜的微笑,就像一阵春风吹来,池中荷花缓缓而开一样,流淌了一池的花香。

马车里早已经收拾好了袁子卿的包袱,说起来他也没什么包袱,不过一把剑和几件衣衫。袁子卿伤刚刚好,还不能骑马,崔宁便替他收拾了马车,冷紫陌说傍晚出城,晚上赶路离了许昌境内,再日行夜息。

袁子卿望了望这只住了几日的岁晏山庄,心里生出许多感慨来,小时候他也和崔宁、冷紫陌、沈沫住在这样一座庄子里,那时候他总想着有一日要离开这庄子,总有一****要自己建一座比这宏伟百倍的庄子,现在他才发现,住什么样的房子住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住。

“许是人各有天命吧,崔叔,我走了,你多多保重,此去一别,若是路途顺利的话,应该是不会有再见之时了吧!”袁子卿已经坐上车,又从车窗探出头来。

崔宁倒是早已见惯这样的场面,只是笑道:“那还是不要再见的好!天色不早,你们早点走吧,这世道如此,我只希望你们两个平安,记住,任何时候,不要跟自己为难。”

崔宁说罢,便转身走了,冷紫陌一声吆喝,那马便乖乖的向前走了,崔宁在屋内出神的想了会什么,再出来走到庄子门口时,袁子卿和冷紫陌的马车已经消失在视野中,他忽然像是想起什么,急匆匆的跑到房间里,找了什么支白玉瓷小瓶,喊来平日可靠的庄丁周山道:“你速速骑了我那快马去追上袁公子和冷姑娘的马车,将这瓷瓶交给袁公子,告诉他这是金风玉露丹。”

周山一听是金风玉露丹,心中一惊,知道这是疗伤神药,凡是未断心脉之人,服了这金风玉露丹,便能护住心脉三日,再加调料,便能从阎王那里救回一条人命,不禁道:“这金风玉露丹您不是只有一颗吗?给了袁公子您怎么办?”

崔宁急道:“罗里吧嗦干什么,叫你去你就去,他伤还没好,怕用的上,我要这玩意有什么用,几十年也没用上,你快去,一会晚了他们出城了再想找到他们就不容易了。”

周山跟着崔宁的时间不长,但感情很好,只知道这金风玉露丹的宝贵,却不知道在崔宁心中,袁子卿与他的感情,要宝贵的多得多。

周山骑了崔宁的快马“追风”,便扬鞭疾驰而去,他骑术甚好,也是转眼便进了湖边树林,消失不见。

就在周山的马刚刚从林中消失的时候,林中忽然又出现了一辆马车,崔宁心中还道是袁子卿他们回来了,不禁喜上眉梢,可是看清了之后脸上的喜色马上褪去,换成了一脸警惕。

袁子卿的马车是他准备的,为了不引人注意,朴实无华,虽然里面布置的精致奢华,舒适无比,从外面看不过是最不起眼的长途旅行的栈车,而来的这辆车却又是辆王公贵族乘坐的王青盖车,双辕双马。

这庄子盖的地方隐秘,知道的人不多,平日来的人也不多,这个时候来一辆疾驰而行的这样的马车,会是谁呢?崔宁对身后庄丁视以眼色,庄丁马上会意关起大门,崔宁负手走到院中踱步思考,这来的是敌是友呢?袁子卿这刚刚走,总该不会是曹丕派来追杀的人吧?

那马车行的很快,一会功夫便到了岁晏山庄门口,五快三慢的有节奏的敲门声,是自己人,崔宁一惊,忽然想到那马车,看起来倒像是曹植府上的马车,不会是曹植赶来来吧,这来的可巧,袁子卿刚刚走,总归是见不着了。

庄丁开了门放那马车进来,果然是曹植府上的马车,车帘被一支芊芊玉手撑开,走下来一妙龄少女,那少女着了一身藕色的留仙裙,那少女身量不高,身段却甚好,留仙裙本是本朝贵族少女喜爱的服饰,这素色的留仙裙又在袖口腰间等地饰以金线,更是清新间衬出高贵,那少女下来车,抬起头,肤色白皙,鼻梁高挺,浓眉大眼,虽是着了汉服,但仔细一看,却又透着一股塞外女子特有的豪爽洒脱的风情。

那少女下了马车,看了崔宁几眼,笑道:“崔叔,多年不见,您还是这么健朗!”

崔宁吃了一惊,再仔细一打量,忽然惊呼道:“大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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