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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媳妇之歌(1)

01 姜的故事

生姜难改辣味,熟姜也改不了辣味口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吃姜,它的气味、形状,味道等等,统统受不了,半点儿不喜欢。

小时候,沾着姜的菜、包子、饺子,我都不吃,,大了懂事了,知道姜是暖性食物,对人有好处,强迫自己吃过,不成功。

老天做媒,给我找了个特别喜欢吃姜的媳妇。新婚之后的第一顿饭,媳妇可真是“我做主人,我说了算”,买回了一大包鲜姜,菜里放足了姜,完全可以让任何一个喜欢吃姜的人大呼过瘾。我可为难了,一闻到刺鼻子的姜味,还用说嘛。

媳妇给了我一个马扎,顾不得落座,蹲在我的面前,急不可待地说“尝尝,快点儿!”眼里盛着的个情啊,就如菜里的姜。盘子里的菜是什么,忘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姜,夸张地张牙舞爪着,倒是记忆犹新。这哪里是菜啊,恍若片地雷阵,又一片地雷阵。我掂了掂筷子,权且探雷器吧。

“香吧!”媳妇侧着脸,非常自信地说,“这可是我最最拿手的。”

“嘿,是好香!”我深深地吸了吸鼻子,闭上眼睛缓冲了一下,让自己的脸尽量放松,让她能看到尽可能多的,她希望看到的表情。她一定看到了,有了那种得到回报的满足感。我的筷子趟向地雷阵,可我的心里真想狂喊:我实在不喜欢吃姜!

但我憋住了……崭新的茶几,擦得锃亮,雪白的盘子,陪着第一次使用的筷子,锅碗瓢盆的生活,拉开了序幕。多么美丽的一幅画卷,底色是粉红的爱情色,主角是心爱的她,还有画中画,是她亲手画在盘子里的最精彩的作品。飘上一根头发丝儿都会扎眼,我只有欣赏的份,万不可去触碰,更不忍心去按上一个脏兮兮的指印。媳妇期待着一个结果,一个唯一的结果,就是我的赞美。她已经忙活了大半天,她努力了、尽力了,她已经将对我的爱啊情啊,都炒进菜里了。姜,在她的心目中的价值,已经胜过了调味,却忽视了我对姜的感觉。

由于我不吃姜,娘、姐姐、嫂子没少为难。而和媳妇一起吃姜的日子刚刚开始,早着哪。媳妇满面春风,对我们的生活先满信心。为了美好的将米,她已经张开双臂,和我一起撑起鼓满爱情之风的帆,这帆,美丽哪。我感到这张帆充满动力,起航了,航行在爱情的大海上,爱情之船为什么触礁,那礁石其实是自己制造的。习惯也罢,缺点也罢,可以存在,却不可以成为生活中的一块礁石,无论是明礁还是暗礁。一片姜,一片难吃的姜,到底能有多难吃。今天,让媳妇扫兴,明天,媳妇一定会对姜过敏,总不能让它成为礁石,我没有将姜挑拣出来,而是实实在在夹了一筷子菜,慢慢地咀嚼,细细地品味,然后点点头说:“好……”

媳妇高兴了,她终于听到了想听到的“好”,她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说:“从今天开始,我就天天给你炒菜吃喽。”

吃姜的日子开始了。

我对媳妇说,作料就是作料,不是主菜,喧宾夺主不太好。

媳妇教诲道,姜是好东西,少吃点,防感冒。

慢慢地,姜不再那么难吃,菜里姜的数量不再那么多,姜丝也不再那么细小,我很容易避开,媳妇很方便地捡拾,上初中的儿子至今不知道我不喜欢吃姜。

后来我们谈起第一次开灶的事情,我说没有办法,就多吃馒头少吃菜,快点吃,快点吃,顷刻吃饱了。

媳妇听了“哈哈”大笑,说:“实在不好意思,天我还忘记放盐了。”

02 明着塑料厢子回家

每天晚上,媳妇都到现河公园,跟着锣鼓扭秧歌,锻炼身体。我隔三差五地去陪陪她,参与扭两步。或者到亲戚开的胶南绿茶店里喝喝茶,等着媳妇扭完,也过来稍坐,喝杯茶,补充一下水分,拉拉家常、聊聊感情。然后,夫妻双双把家还。

虽然我们已经是奔五的人了,从公园回家的路上,却经常闹腾些“故事”出来。我们不会墨守成规地走回家,也不会始终重复一种“走着”的方式,而是经常变着花样玩儿,搞着创新地走。

今晚单腿跳着走,看谁坚持的时间久。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这个年纪,单腿跳不了几步了。

她给我看着路,我倒退着走。我拉着她的手,让她放心地闭着眼睛盲走。她摇摇摆摆地,像极了那只可爱的丑小鸭。

简单的几个拐角,也要今天走这个弯儿,明天走那个弯儿。想捉迷藏来着。但这个游戏实在不适合我们了。

小区之间的路是没有斑马线的。过马路,车少的时候,我们相互搀扶着,恩恩爱爱地慢慢过;车多时,看准了没有车的时机,我会大喊一声“阿米尔,冲”,各自快跑,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充满危险的马路。有时,我会抓着她的胳膊,用力拽着她快速跑过马路,特别是到了路边,跃上路边石的瞬间,我用力托起她的胳膊,为了让她省力,她只需稍稍用力一跃,就会腾空而起,飞上路边人行道。但媳妇有时候也会耍赖,我用力托她时,她忽然故意不用力了,做出疲软的状态,使我倍感其重,我必得瞬间爆发,拿出吃奶的力气,方能把她送上路边石。我不得不“严重警告”她:伙计,咱可不年轻了!

路过两个卡拉OK厅,一个酒店,一个健身房……媳妇忽然感叹道:你不请我吃饭也罢,不请我健身也罢,那就OK啦!

每天有不同的车辆,停在必经的路上,媳妇会问我这是什么车呀?我便趁此展示一下我“渊博”的汽车知识。

一个租赁汽车公司的门前,排成了无缝连接的汽车长阵。起初,我们感叹他们的停车技术,一辆紧挨一辆,无缝隙连接。经过那里的次数多了,看得多了,赞美疲劳了,更多的是抱怨。车队阻挡了两个路口,而且还占用盲道,占用人行道。我们临时开了一个现场“批斗会”,才绕了一个大圈继续前进。

我们还要躲过几个垃圾桶,夜深人静,臭味却不安静。

每一次回家的“走法”,并没有预先策划,纯粹的随心所欲,即兴使然。走得累了,找一处可以落座的地方小憩:怎么样,咱们俩谈个恋爱吧?嗯,好吧,你追求我。太俗了,总是我追你,你也可以追我嘛。换一个角度,尝尝新鲜,又是另一番快乐。

今天晚上,我们是踢着塑料瓶子回家的。

从胶南绿茶店出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吧,路上有一只空的矿泉水塑料瓶,我便踢了一脚。塑料瓶的盖是拧紧的,被踢后非常有弹性,弹得很高,飞得很远,挺好玩儿的。媳妇嘲笑我:“我就知道你会踢它的。但你是什么年龄啦!”我不理会,仍然把瓶子踢得翻跟斗。

“不要踢了!”媳妇说着,上前抢踢了一脚塑料瓶,她是想把塑料瓶踢到墙角垃圾桶旁边去完事儿。没想到塑料瓶碰在墙角反弹了起来,在地上打着滚,骨碌碌,一路滚回到了媳妇的脚边。

这不是找踢嘛!

媳妇终于按捺不住了,抬脚把瓶子踢了出去,她迅速进人踢瓶子的角色,兴头渐高,技术更在我之上,且找到了窍门:把瓶子踢得空翻、侧空翻、前空翻、后空翻、旋翻……最好看的是连续滚翻,一个跟头接着一个跟头,“砰噔”“砰噔”,泛出很远。从她踢瓶子的技术、技巧上,我发现了她脚法不烦,那是发小踢毽子练出来的童子功,在这里用上了。

她完全成了主角,我仅仅是看客了。

不行,我得抢回来。于是,我们俩你争我夺,抢瓶子,比脚尖功夫:我只会一脚蛮力猛踢,媳妇却掌握了技法,会用巧劲,踢出了花样,踢出了准头。

一路蹦蹦跳跳,一直踢到家的楼下。

最后一脚,是媳妇踢的。她大喊一声:“看好了!”起脚,啪,瓶子凌空飞起,旋转着,旋转着,“当啷”一声,瓶子碰在路边不锈钢垃圾桶上方的遮雨盖上,打了一个旋子,一个倒栽葱,跌进垃圾桶中。

噗,路灯全部熄灭,我们瞬间跌人黑暗中。我看不到媳妇的脸,只听见她兴奋地拍着手,喊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心中暗服,却取笑道:“准,真准!临门一脚,踢人垃圾箱,臭脚,路灯被臭灭了!”

垃圾箱,瓶子找到了归宿,完成了一个使命。

平时,我们走回家,有冷冷的感觉,今天则是周身热乎乎的。天冷了,应该天天有一只带盖的塑料瓶子可踢。

03 纓釀与蚂蚁

小樱桃,开花早、结果早。“樱桃开花,四十见红”,用不了五十天,满树的樱桃便红得透了明。樱桃,春天里最时令、北方最鲜嫩的水果,我从小吃到大的最爱。看到樱桃花凋谢,嘴里就开始流哈喇子,绿的时候嫌它长得慢,黄的时候嫌它熟得晚。三天两头电话打到樱桃树下:可以吃了吗?

什么都可以悠闲地坐在家里吃,唯独樱桃不行,只有从树枝上采摘下来,直接填进自己的嘴里,这样吃才是正宗。樱桃太嫩,嫩到不可经第二次手;太软,软到眼瞅着它就要化了;太干净,经不得水洗,水中一个转身,它便味寡气淡;太鲜,鲜到一时一个味,树上树下不同味,递给你,塞进你的嘴里,就坚决品不出我所感受到的滋味。如若不信,只有一个原因,你没有上树吃过樱桃。

阳光明媚的日子,樱桃红了,满树的红,绿叶难以掩映的红啊,红透了树,红透了地,红透了天,红透了我的眼。一头拱进树丛,从树外吃到树里,从树下吃到树上,不自觉地攀上树枝。

眼瞅着那樱桃一个比一个鲜,一颗比一颗亮,一颗比一颗更诱人地挂在高处、更高处。由不得呀你不上树,满嘴的蜜汁凝聚成强大的诱惑,让贪婪美味的思绪飞向更高的树梢。告诉你一个千古秘密:樱桃吃梢!树梢上的樱桃,通风透光,那有利的地势,把春天的阳光吸了个满足,拱手奉献给喜爱樱桃的你。不需要大脑的思考,手抬起,脚抬起,攀上樱桃树。往上,往上,还是往上,一个个地尝鲜,鲜嫩绵软的樱桃,用舌头一搅,啊,满嘴溢满了更甜蜜的蜜汁,还夹带着些许清爽的酸,刺激了舌尖上的味蕾,通知了掌管解馋的神经——樱桃到了。立即,视觉神经接到密令,挑剔,要挑剔,不仅是红色,要通透的红,厚重的红,带有蜜糖软糯质感的红。眼睛只盯着红樱桃,哪里还有翠绿的叶子,满眼只有千变万化的红,每一种红,各不相同;每一颗红,都代表着独具特色的口感,果肉的鲜嫩、酸甜度极其微妙的不同。眼力所触之处,便是最得意、最想吃的那一颗。晶莹剔透的红玛瑙,采到手里,含进嘴里,咽下胃中,美人脑海。

吃樱桃不是什么高科技、玄学问,很快就擢升了认识,提高了欲望。一颗颗,不能满足,变成了一把把,最后变成了捧。捧,是吃樱桃至高境界的运输方式,方便,轻灵,实用。采满一大把,等待另一只手,采摘一小把,双手一碰,便是一捧。塞,往嘴里塞,塞满了继续塞,让腮帮子鼓起,牙齿无法用力,舌头难以回旋。双拳相对,对准腮帮擂下去,整个口腔同时用力,收紧、挤压,挤压那满口的美味,哗啦啦汤汁四溢,灌满每个角落,每条缝隙,刺激所有的味觉,体味柔软,感受鲜嫩,品味酸甜,享受清爽。然后是吞咽。

吞咽是吃的归宿,兵分两路,一路遵循万有引力,滑向胃,贯通而下,一爽到底。一路向上,沿着敏感的神经,爬进大脑,满足了吃的贪欲。嘴已无法说话,哪里还顾得上用嘴来表达,只能眯起眼睛,用鼻子“嗯、嗯”地大呼过瘾。

待口腔腾出合适的空间,早已按捺不住的牙齿,不自觉地咬合起来,伴随着樱桃源源不断地被输送到位,大嚼狂嚼起来。吃的情绪启动了,咀嚼才是吃的高潮。咀嚼的本身就是一种享受的过程。咀嚼美味,夹着想象,带着情愫,满足吃的欲望。

树上,颤颤悠悠地吃啊吃,吃它个红天红地,吃它个前仰后合。真想天天吃,蹲在树上不下来,一直吃得从树梢到树底都找不到樱桃的影子为止。仍然不过瘾,回味着意犹未尽的甘甜,盼望着明年樱桃熟透的季节早早再来。

我终于从树上下到了地面,不是不想吃,实在盛不下,撑得难受,心里舒服。嘴依然想吃,眼睛依然往树上瞄。卷动着舌头,舔着嘴唇,品味着樱桃的未尽余味。忽然,嘴唇里面有一个异物,用舌头拨,纹丝不动,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济于事,牙齿咬不到,似钉在那里,我忽然有点紧张,这一定是一个活物。

遇到问题找媳妇。她过来一看,惊呼道:“蚂蚁,一只蚂蚁!它头向下弯腿匍匐,用牙咬住了你。这架势,真够稳当!”媳妇翻开我的嘴唇,想把它弄下来,用手指拨动了几下,纹丝不动。媳妇不忍心伤害它,说道:“它在你的嘴里,经历了一场怎样的浩劫呀!它为了求生做到这一步太不容易了,还是让它逃生吧!”于是,媳妇就把我的唇外翻着,像晾晒被子一样。等待蚂蚁能够自己逃生而去。过了好长时间,我的嘴唇干得都受不了了,那蚂蚁还是一动不动,该不会是已经玩完了吧。媳妇伸手摘来一片樱桃叶,她想铲下那只蚂蚁。樱桃叶子一碰到我的唇,蚂蚁马上动了起来,它一定是嗅到了树叶的味道。那可是它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味道。就在叶子触及它的瞬间,它以最快的速度松开咬我的牙齿,弹起身子,噌,上了树叶,飞快地向外跑去。媳妇赶紧将树叶撤出。眼见那只小蚂蚁在树叶上一路飞奔。在触碰到媳妇手指头的时刻,蚂蚁转身了。它一定是感觉到了人体,也就感觉到了危险,一个急转弯,向一侧逃也似的狂奔。逃到树叶的边缘,没有减速,毫不犹豫地往空冲去,腾空而去,消失于人的目力所不能及处。最终应该是平安着陆于地面。很显然它是不会摔伤的,它有这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妙哉,我抚摸着满是樱桃的腹部,感叹着蚂蚁求生、避难的本领。

04 谁做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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