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犹太人看来,每一次风险都隐藏着成功的机会,风险愈大的生意,利润的回报就愈高。因此,犹太人是哪里能赚钱,就到哪里去;什么行业赚钱,就进入什么行业。
生意就是生意,经商没有禁区
尽管,犹太人有几百条清规戒律、繁文缛节,但现实生活中的犹太人却很少受这些规矩的约束,特别是在赚钱这个问题上。
比如,犹太人的饮食律法中明文规定,犹太人不能吃猪肉,这可以说是犹太人的一大忌。虽然犹太人不吃猪肉,但依然有犹太人做猪肉的生意。犹太人是这样变通的:犹太人戒律只禁止吃猪肉,而不禁止买卖猪肉。芝加哥就有一个饲养猪的犹太人,养猪数量多达700万头。而且,美国的屠宰业中,有10%的经营者都是犹太人。
还有一个笑话,劳布找格林借钱,但格林要收他9%的利息,而按照犹太人的规矩,教友之间借贷只应该收6%的利息。于是,劳布指责格林:“你这样的行为让上帝看到了,上帝会惩罚你的!”而格林却说:“上帝从天上看下来的时候,9倒过来正好是个6。”
可见,犹太人做生意没有禁区,哪怕清规戒律都不能阻止犹太人赚钱。
当年东西方两大阵营剑拔弩张,很多商人视对方阵营为雷区,绝不敢与对方商人做生意。只有两个阵营之间的犹太人照样做生意。
十月革命以后,前苏联的粮食极为短缺,当时西方列强对前苏联虎视眈眈,采取的是封锁的政策。这个时候,美国的哈默博士却来到了前苏联,他不管那些政治上的分歧,只想考察在前苏联有没有赚钱的机会。
而当时的列宁为了振兴经济,正大力推行着崭新的经济政策,同意在社会主义的前苏联让外国资本家承租厂矿经营,发展经济。但那时的西方国家视红色苏联为洪水猛兽,谁也不敢来投资。
越是这样,哈默却越高兴,他想,既然没有谁敢来投资,我来做生意的话,岂不是独门经营,哪有不赚钱的道理呢?于是,哈默果断地从西方运来了100万蒲式耳(1蒲式耳=36.37升)的小麦,换回了价值100万美圆的毛皮和宝石。
由于苏维埃刚成立粮食又歉收,哈默运来的粮食无疑是雪中送炭,不仅一下子让他名震苏联,而且列宁还亲自接见了哈默。列宁向哈默对苏联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哈默能长期与苏联合作,并一路为哈默开绿灯。列宁给哈默的一张便条上就这样写着:“这个开端极为重要,我希望这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于是,哈默倍受鼓舞,信心大增,很快投资了一个铅笔厂,承租了一个石棉矿,做起了美国大型企业在苏联的代理商,还做苏联古董的买卖,这么一折腾,哈默一下子就发了一笔横财,一笔大大的横财。
能够闯入禁区做生意,有时候还有许多机会。比如有一位美国商人,手头持有苏维埃政府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发行的期票,他以为这些期票是一叠废纸,就以半价将这些期票转让给哈默。哈默当然认为这又是一个赚钱的机会,就买下了对方的全部期票。消息传开后,很多拥有期票的美国商人都把期票卖给哈默。后来,苏维埃政府如数偿还了这批期票款,仅期票这一项,哈默就赚了几百万美圆。
哈默还是最先与中国合作的外国人之一。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年迈的哈默与中国合作经营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这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对外合作项目。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多次接见过哈默,小平同志称赞哈默博士是个勇敢的人,还对他这样说:“你是在前苏联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了列宁的那个人,现在你可要来中国帮助我们啊。”
当时中国不允许私人飞机进入中国,而哈默又年纪太大,不能乘坐商用飞机。对此,邓小平爽快地回答:“好办!只要你给我一封电报,告诉我你想什么时候来,我可以做出一切必要的安排。”
在犹太人的脑海里,根本没有资本主义及共产主义的冲突意识存在。他们的观念中除了犹太人之外,不管是英国人、美国人还是意大利人,一律称之为外国人,为了赚钱,不管你是哪一国的外国人、主张何种主义、信仰哪种宗教,只要你和他的这笔交易能给他带来利润,他就可以和你交易。
艾森伯格在1978年底来到了中国,当时中国对越自卫反击战刚结束,中国迫切需要改善武器性能,但整个西方世界对中国还没有开放,而恰好以色列也需要出卖武器以降低高昂国防成本。所以,虽然当时以色列和中国还没有建交,艾森伯格就开始与中国做起了军火生意。
因为敢于第一个吃螃蟹,艾森伯格的公司目前是以色列在中国投资最大的公司,其经营项目已经发展到农业、石油、电力、制造、投资等诸多领域,拥有25个合资和1个独资企业。
在接受《21世纪环球报道》采访时,艾森伯格就表示了“经商没有禁区”的经商理念,他说,政治就是政治,生意就是生意,完全没有关系。
犹太人在做生意时,就是这样哪里能赚钱,就到哪里去;什么行业赚钱,就进入这个行业。
风险是财富的外衣
《塔木德》上说:当机会来临时,不敢冒险的人永远是平庸之辈。
犹太人当然不是平庸之辈。他们认为,利润是上帝对敢于冒险的勇士最高的嘉奖。不敢冒险的人,永远没有福气接受上帝恩赐的财富。而事实上,犹太大亨们几乎个个都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风险,都是从商场的惊涛骇浪中走过来,一直到今天。
犹太人思想开放,崇尚自由,反对一切守旧的东西,不会被一些僵化的观念和传统的做法所拘束。犹太教的拉比总是鼓励年轻人不要害怕去尝试新鲜的事物,即使是冒险也是值得的。难怪探险家哥伦布也有着犹太血统。
在犹太人看来,每一次风险都隐藏着许多成功的机会,风险愈大的生意,利润的回报就愈高。而风险小的生意,是没有多少利润的。所以犹太人为了他们的上帝——钱,是甘于冒险的,也是敢于冒险的。
19世纪80年代,洛克菲勒准备购买利马油田,却几乎遭到了公司执行委员会所有委员的反对。因为那里的原油有很高的含硫量,人们称这种油为酸油。当时,没有炼油公司愿意买这种低品质原油。
但洛克菲勒认为,正因为原油的质量太差,所以价格也最低,只要找到提炼的方法,就是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当然,洛克菲勒坚信肯定能够找到办法的。因为洛克菲勒的强硬态度,最后公司还是以800万美圆的低价,买下了利马油田。
然后,洛克菲勒聘请化学家,花了20万美圆与几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提炼的方法。洛克菲勒的冒险成功了。印证了《塔木德》里面的一句话——风险往往和收获是成正比的。
犹太人约瑟夫在1835年,投资了一家叫做火灾险的小型保险公司。所谓投资就是客户发生了火灾,就得按照投资的比例赔钱,假如不发生火灾,就是稳赚不赔的生意。这种投资并不需要马上出钱,需要的是投资者的承诺。
然而不久,纽约发生了一场大火灾。不少投资者慌了,觉得这种投资亏大了,愿意以低价转让自己的股份。这时候的约瑟夫却反其道而行之,把其他股东的股份统统买下。为此,他把自己经营的旅馆卖了,算是一场大赌。
约瑟夫接手这家火险公司后,派代理人去纽约赔偿了客户,因此信誉大增。虽然约瑟夫把保险金额提高了一倍,但还是有很多新的客户投保。所以出现了这样的“怪事”:他从纽约带回来的钱比他带去赔付的钱还要多。这次火灾让约瑟夫净赚了15万美圆。
商家的法则就是冒险越大,赚钱越多。赚钱的机会是很多人都能看见的,但有的人在看到机会的同时,也被伴随机会的风险吓倒了。而犹太人几乎是天生的冒险家,天生具有这种乐观的风险意识,所以能够在危险中抓住机遇,并获得巨大的成功。
大学毕业后,犹太人摩根来到邓肯商行任职。他干得相当出色,但他的过人胆识与冒险精神,却经常让总裁邓肯心惊肉跳。
一次一个船商卖给摩根一船咖啡,说是咖啡商因破产而抵押的货款。价格只是通常的一半。同事担心这是一个骗局,而摩根却果断地买下这船还没亲眼见到质量的咖啡。
当邓肯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并将摩根臭骂了一顿,并要求摩根退货。
摩根决心赌一赌,他在父亲的资助下,还了公司的咖啡款,并在那个船商的介绍下,又买下了许多船咖啡。不久之后,巴西咖啡遭到霜灾,大幅度减产,咖啡价格上涨二三倍,摩根于是大赚了一笔。
从此,摩根与邓肯公司分道扬镳,在华尔街独创了一家商行。开始了他商场上的冒险生涯。
当时美国内战正酣,北方军队的枪支弹药十分缺乏,摩根觉得这又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他居然设法从华盛顿陆军部的枪械库里买了5000支报废的老式步枪,转手以高价卖给了北方军,由此又大赚了一笔。
只有敢于冒险的人,才会赢得财富。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关键时刻能够孤注一掷,通常可以赚到大钱。犹太人就是凭着过人的胆识,不怕风险、知难而进、逆流而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这种冒险精神是成就世界第一商人的又一重要因素。
花花公子的生意经
因为犹太人做生意没有禁区,所以,在他们眼里,什么都可以买卖,什么都是商品,甚至包括女人也是商品。
犹太人海夫拉大学毕业后,在芝加哥一家漫画公司谋得一职,每周工资45美圆。由于收入微薄,他仍住在父母家里。几个月后,海夫拉又在一家叫《老爷》的杂志社工作,每周工资60美圆,但每周多15美圆对他的生活来说是杯水车薪。但他在该杂志社却学习到经营手法并熟悉了市场,因为《老爷》杂志是美国早年最畅销的书,读者主要是男性。
后来,因为要求增加工资不被老板接受,海夫拉于是决定离开该杂志而自立门户。他从父亲那里借了600美圆,另外从银行贷得400美圆,办了一本名叫《每月女郎》的月刊,后改名为《花花公子》。由于他吸取了《老爷》的经营之道,加上自己的改进,第一期发行即打响,共销售53991本,达到了空前成功,15个月后,每期销售量直线上升,达到30万份,海夫拉开始发迹了。
海夫拉成功的原因就在于将女人当做商品,在创刊号就采用了女影星玛丽莲·梦露的胴体照,为此他花掉了1000美圆,相当于创业的一半资金。因为美国是个开放的自由社会,美国人喜好极端,对性强调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海夫拉的杂志就是以裸照为主的一本画册,比本来就很畅销的《老爷》杂志更为“开放”,除了裸体照外,还大谈性的问题。迎合了美国社会的潮流和一些美国民众心理,所以销量节节攀升。
随着发行量的不断扩大,海夫拉的出版公司由6人增至上百人,办公地方也搬到崭新宏大的现代大楼。到20世纪70年代,《花花公子》杂志达到了发行量的巅峰,每期销量达650万册,海夫拉已成为世界闻名的出版界富豪。
在犹太人的眼里,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是商品,而商品就只有一个属性,就是赚钱。一般企业家对自己创立的企业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一般不会出卖,有时甚至破产也不转让,而犹太人呢?只要能够赚钱,马上就可以卖给你。
他们认为,创立公司的目的就为赚钱,既然卖公司能够赚钱,那为什么不卖呢?而且他们认为,公司越是经营得最好的时候,越是出卖的最佳时机,因为这个时候可以卖个好价钱。
一个卖旅行包的公司,老板是犹太人。公司的总部最初在芝加哥,而且生意一直很好。因为老板要到美国南部去疗养,就干脆在公司经营得火红的情况下,断然卖掉了公司而举家南迁。在疗养期间,他又在当地设立一个厂,继续制造旅行包,结果成了世界旅行皮包大王。
犹太人遵守合同是天下人有口皆碑的,他们认为合同是与上帝的契约。但是,在钱面前,上帝的契约也可以买卖。比如生产商甲与销售商乙签订了一个商业合同,而生产商丙认为这合同有利可图,就可以用一定的价格将这合同从甲手中买下来。
在犹太商人眼中,商品的种类是没有限制的,只要能赚钱的东西,都可以成为商品。不仅公司、合同可以买卖,就连国籍也可以买卖。
列支敦士登是一个非常小的国家,这个国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税金特别低,不管公司的规模多大、利润多少,只要是该国人,一年只需交纳250美圆就行了。该国规定,只需要25万美圆,就可以买得一个该国的国籍。
但是,列支敦士登总共的面积只有157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5万人,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绝非易事。但这难不倒犹太人。
犹太人罗恩斯坦买到了该国国籍,于是,他将国籍作为商品来卖出去。他是怎么卖的呢?他是一身兼了几十家公司的老板,当然只是法律上的名义老板而已。因为许多公司为了避税,纷纷把自己的公司注册在他的名下,并甘心情愿向他缴纳一定数量的租金。
尽管罗恩斯坦是一个患过小儿麻痹症的矮子,但他就是通过这样倒卖国籍,做着一本万利的生意,只投资了25万美圆买国籍,然后,金钱就像潮水般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腰包!他的公司除了一部电话,就只有他和一个女职员两个人。而女职员每天的工作就是给挂靠在罗恩斯坦名下的各个公司收发付款通知单和收据。
将国籍当做赚钱的工具,其实罗恩斯坦早就这样做了。
二战结束后,奥地利被盟军占领,法军当局要没收斯瓦罗斯基公司,理由是在大战中,该公司曾为纳粹德国生产过望远镜等军用物资。罗思斯坦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到斯瓦罗斯基公司,他对公司说,自己可以设法阻止法军没收斯瓦罗斯基公司。
当然,罗恩斯坦开出的条件也是很苛刻的:如果交涉成功,斯瓦罗斯基公司必须把公司产品的销售权让给他,并且在他有生之年,他有权从每年销售总额中提取10%作为报酬。斯瓦罗斯基公司这时候别无选择,只能接受罗恩斯坦的条件。
于是,罗恩斯坦马上赶往法国司令部,郑重申述:“我罗恩斯坦是美国公民,斯瓦罗斯基公司刚刚转让给我,现在这个公司已经是我的公司,因而,斯瓦罗斯基公司现在是美国的财产,法军无权对它进行处置。”
面对美国人,法军是无可奈何的,只好放弃没收的计划。罗恩斯坦马上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销售代理公司。其实,他这家代理公司,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销售活动,不过是开开发票而已,以此来白白得到斯瓦罗斯基公司销售额10%的利润。
在一般人眼里,国籍是神圣的,他们会认为,用国籍来做生意,这不是对国籍的亵渎吗?但犹太人才不管那么多呢,只要国籍能给他带来利润,就可以将国籍当做工具、当做商品来赚钱。
犹太人认为,作为商人就是应该唯利是图,追求更多的财富是商人的本职工作。所以他们没有其他商人那些观念上的障碍。什么都是商品,什么都可以买卖,这种独特的商业思维方式是他们赢得财富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