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霞和河流交汇的地方,有一片丰美的草场。这里被人们叫做“落日川”。这里原本会被人类的现代文明渐渐吞噬。他们仅有的支柱,满足人类口腹之欲的天然牛羊,也终究会被成批成批的克隆牛羊所取代。
只是人类的贵族每每都想换换口味,他们更喜欢天然畜类的鲜嫩爽口。有嚼头,早厌倦了批量的人工肉类,有一种明显的复制的味道。
那是一个普通的家庭,普通得就如同草原上一株狼毒草,平凡而又倔强。男主人粗粗壮壮,女主人结结实实。他们拥有自己的牛羊,依草木而居,凭借着那原始而微薄的收入勉强度日,但那些属于自由人的国度已经所剩无几。
其实这平凡的家庭原本能平静的终老。但“天神”偏偏选中了他们。
二十年前,七月初八,帕米拉草原,雷暴。
那天天色暗得像黑锅底一样,天气闷热如蒸笼一般。草原半黄半绿的荒草在狂风中东倒西歪,被朔风卷集摇摆着。那“黑锅”早把整个污浊笼在下面。
一切都那么沉闷,一成不变的生活会使人变得麻木、暴躁,即使在风景如画的地方,久了也会让人窒息。这的沉闷急需一个什么来撕破。终于它来了。
平地一声炸雷,阴天一个霹雳。好似贯入地底的长剑,惊破了世间的一切。大地就如一个醉汉的脑袋,被猛然一撞,剧烈战抖了一下。伴着一声厚实而嘹亮的啼哭,又一个“坠世狂魔”就此降临人世。
既而隆隆的雷声,振聋发聩,草原触电般摇摆。它底下正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在向上蒸腾、蒸腾。
当男主人那粗糙而结实的双手握住那黑瘦、干枯而倔强的生命时。他不知道他的哭声意味着什么?他将来会怎样?他只是对着这陌生和空旷、简单的四周感到无助和艰难。
但那生命并不理睬这些,他紧闭着小眼睛,叫着,闹着,他在向世界宣告着自己的到来,宣告着天地间曾有个“我”。
随后的一切平静而简单,这个生命就在这片草原渐渐成长起来。清爽的绿色草原与湛蓝的天空交会于遥远的天际,低垂的白云在清风吹拂下掠过草原,轻轻抚摸着黑白相间的牛群,羊队,穿梭在云间的百灵用一声声的鸣叫划破宁静的天空。那是一幅没被人类涂鸦过的自然美景。
一望无际的芒野,雄奇高大的雪峰,幽静清澈的湖泊,河流纵横交错。一切在这里都变得无比简单。那生命就在环境中渐渐成长,在他眼中世界也简单了。
那是一个真正的马背上的民族——“卡巴族”。
他们日出而牧,日落而归。与风雨相伴,与太阳相依。过着单纯的日子。而他们能充分享受自然,正是他们有“落日川”草场和阳光慷慨的恩惠。他们生活简单、贫穷没有什么固定的家具和水电系统,只向着有水泽和草木的方向奔走。
草原上的民族以粗犷、豪放著称,钟爱的是牧马、骑射、纵酒、放歌。那族人也个个身型健壮,力大无穷,身手敏捷。擅长摔跤、赛马、射箭。而竞技中的胜者就是这简单世界中的盛誉英雄。
“赛马途上知骏马,摔跤场内识好汉。”
相传那孩子降生时,房中有无数金光闪烁,随着一声炸雷,尤其额头上的一点明黄,更是烁烁放光。顷刻光芒散去,暗淡下来,一切又都趋于平静。所以这“卡巴族”人,都传说这是“神”的后代,——“雷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