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纱质的窗帘铺在地板和墙壁上,徐子言背对着我躺着,不知道他是睡是醒。我轻手轻脚地走到窗边儿,拉开窗帘,“呼啦”一下,大片的光线刺入我的眼睛里。我光着脚站着,脚上红色的指甲在阳光下显得更鲜艳。徐子言从身后抱住我,然后扔在床上,身体随后沉重地覆盖下来。我莫名其妙地生出了一种厌恶,皱着眉头努力地挣脱,徐子言被我的挣扎搞得很不耐烦,抬起手给了我一巴掌。穿上衣服摔门走了出去。
是不是在我还来不及准备的时候,这个繁华的梦就要醒了。不过还好,他还是会给我足够多的钱,我还能满足自己的高跟鞋愿望。
徐子言开始带不同的女人回来睡,或清纯或妩媚。他总是用他的钱来弥补他的空虚。我坐在客厅里看电影,放很大的声音,一叠一叠的光盘,我不停地看,从晚上到早上,累了就在沙发上睡着。卧室里天翻地覆都与我无关。没有爱,也就不会恨。
我看了很多遍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年轻的梁朝伟有着英俊的眉眼,笑一笑就能让很多女人沦陷,就像余乐怿。如果爱情的愈合期真的就像凤梨罐头的保质期一样长的话,该多好。那么我转眼之间就会爱上另一个人,不会在一场生死中无法自拔。
我不知道徐子言有没有爱过我,或者仅仅只是占有欲和利益心在作祟。
我看到那张报纸的时候才明白徐子言为何成了如今的样子。
报纸是被揉碎了扔在茶几上的,我铺展开报纸,看着上面的铅字大标题,有点被震住的感觉。
江郎才尽,抄袭,身败名裂。
我不知道该怎么将这三个词和徐子言联系到一起,这还是我最初遇见的那个有才气的男子吗,还是他真的江郎才尽了?徐子言拾不起他那七零八落的梦想,于是灵魂就随着梦想一起破灭了。那我呢?余乐怿呢?我们都是失去了灵魂的人,在所谓的目的地被宣告永远无法抵达之后,还有什么借口可以活下去?
时过境迁,我已经不知道我该走到哪里。偌大的北京,或许始终都不是我的归属地。
徐子言跳楼的那天我一直在睡,躺在床上,不愿意醒过来。我知道他收拾起他的画具,知道他烧掉了他所有曾经引以为傲的画,也知道他给律师打了电话。然后他站在床边给我掖了掖被角,嘴唇印在我的额头上,这是他给我最后的吻。可我都没睁开眼睛看一眼,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我害怕,害怕在他的身上看到我的影子,害怕忽然之间我也丢失了活着的信仰,眼泪停在眼角,蓄势待发。
直到他打开窗子跳下去的那一刻,我才从床上坐起来,十二楼的高度,如果徐子言是睁着眼睛的话,我想他一定会看到一晃而逝的北京城的辉煌,然后所有的一切都被替换成了暗暗的血红色。我默默地在心里从一数到十,然后打开窗子向楼下望,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中间应该是徐子言的尸体,我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片血肉模糊。一片鲜红开成耀眼的花,可最终都会凋零。
2010年 薄汀 元旦
那夜,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余乐怿,他说:“初七,我有的肯定让你有,我没有的也会努力让你有。”然后徐子言站在余乐怿的身后说:“你是我的女人,你只能留在我身边。”我醒来后,一身的汗,终于克制不住坐在床上号啕大哭起来。
我回到薄汀的时候刚好是过了寒冬的季节,余乐怿已经孤单地过了一个冬。我跟着余乐怿的母亲走到余乐怿的墓前。
离开那所房子的时候,我把钥匙扔进了垃圾桶。心里也舒服了很多。
初冬了,雪落到地上积起了厚厚的一层。踏上去,听着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回到了薄汀。
我的青春和自以为是的梦想全部埋葬在这个我曾经心心念念的城市,最终却发现我在这里拥有过的全部都不过只是南柯一梦,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白发苍苍、老态龙钟。
回头看印在雪地里的脚印,有一些,已经远得看不清轮廓了。我转过身,与曾经的日子背道而驰。天冷了,紧了紧围巾,继续向着没有方向的远处走去。
却不知尽头。
已经过去了的秋天
文/杨欣雨
1
那天早晨我是被楼上天花板传下来的踢踏声给吵醒的,然后我感到鼻子有点痒,还蹭了蹭挡住嘴的被子,拖拉着手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按下冰凉的键盘:六点二十八分。接着闭着眼钻回了被子,暖暖的感觉让我头皮上的毛孔都打开了,好像头发又长长了几分。
我易惊,这下我睡不着了,于是慢慢坐起来穿好衣服,轻手轻脚地叠好被褥,从上铺下去,安静地洗漱完。走之前我的舍友一个也没醒,窗户边紧拉的窗帘僵硬地怂着,地上遍地的烟蒂烟灰,张渡的鞋带还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吊着,那模样和房间内的狼藉都彰示着这是个平平凡凡的男生寝室。我打了个冷战,那天昏暗光线的房间有一种比这光线更深的味道。我轻轻叩门后就出了寝室楼。
我去操场上晨跑到了七点半,买了早餐和一份报纸后就去教室上课。课程是《西方文学史Ⅱ》,讲师在上面点完名后我就开始想昨天看的小说。
我听见一个名字,心中怎么觉得那么熟悉,思维渐渐回到了眼前。艾直?不就是眼前笔记本上写的这个名字吗?讲师在上面翻着花名册,我看他画了一道,我忙叫:“到!”讲师听后翻回去又颤悠悠地写了什么。周边人向我看来,我有些尴尬,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帮别人打考勤在大学里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我扭过头去,那是一个女孩,披着棕色的齐肩直发,埋着头戴着耳机玩着PSP上面的闯关游戏,看不见她的模样,在这个初秋她俨然一副夏天打扮,脚上的绿色帆布鞋显眼。我看了看周围,找过来一张纸,写:下次点完名再玩游戏吧,不然点到了自己都不知道。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取下右耳的耳机诧异地看过来,我这才看清了她的模样:有些圆的脸接着一个圆润的尖下巴,唇上涂了一层护唇膏,看起来是淡淡的粉色,正正的刘海儿下有一双不算大的眼睛,那是褐色的瞳。鼻子很秀美,就像跑道外笔挺的旗杆。她张张嘴想说什么但却先笑了出来,有点像鸽子腹腔内传出的声音那样“咯咯”
地笑了出来,直直的发像瀑布的水线抖晃着,柔软地扎在她头上。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水润的白牙:“谢谢啊,我忘了,因为昨天借来的机子所以就想着玩了。”我说:“没有,你下次要记得就好了。”其实递纸条给陌生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
后来下课时艾直存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本不打算给的,我说只是小事一桩但这个女孩说什么要感谢我,一定要交个朋友。我再三推辞她眼巴巴瞅着我:“你讨厌我吗?”我语塞,她就换了语气:“那就一定把电话给我留了!”我不得不报出号码,她拨了过来,自己动手翻出了我的手机查看来电,心满意足地核对完后把手机塞给我,问:“你叫什么?”我说:“林正琼。”她存好后拿给我看,我给她说是正琼不是真穷。她笑笑说:“好的,下次见,记得要接我电话。”说完这她便扭身离去了。
她的背影极其窈窕,上衣是一件绿色连帽短袖卫衣,那绿色因为阳光的作用显得有点淡白,但仍不影响那耀眼的青翠,下面光溜溜的大腿像一双会走动的象牙筷子,只是穿了件牛仔短裤,或许只比她内裤长一点点。我注意到她绿色帆布鞋的鞋带很散乱,鞋带孔都没有穿完。但让人觉得并不糟,从我的角度看甚至赏心悦目,像一头载着春天的健壮的鹿一晃不见了。
整整一天我都在床上,靠在窗边的枕头上看电脑里的网上连载小说。我生活里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书。周一到周五我就奔走于各个教学楼、图书馆、寝室和餐厅之间,到了周末我就可以放松下,我经常去一家离学校不远的咖啡厅坐一下午,到那里也是看书。选择那里是因为环境好,也有许多人会带着自己心仪的书,我们互不打扰,那里面的女老板娘我也很熟识,我喜欢她放的音乐,像卡拉克的曲子《靠近你》《漫步时间里》,拉威尔的吉他曲《献给逝去公主的孔雀舞》,罗杰斯·哈特、格什文、鲍勃·迪伦、雷·查尔斯、甲壳虫乐队在这里都找得到。更大的吸引是这里有一台真正的留声机!以及许多已经绝版了的老唱片!我喜欢指针由于要换碟而被抬起来的身段,它会说话,唱出潺潺的音符,在我眼里它就是位oldlady。瘦瘦高高的老板娘说这是她去世的父亲留下的。
2
再见艾直是在一家快餐店,那是周六的中午我洗完被单去吃午饭,店员上了我常点的咖喱牛肉饭。我正低头吃着,艾直和她的三个朋友就坐到了隔壁桌上,我还没有发现她,她就走了过来坐到了我的对面。
“你也在呀,好巧!”我抬头看艾直的大半个脸被她的太阳镜遮去了,湖蓝色的边框。巧妙地显出了她脸庞好看的曲线。
我咽下口中的饭,也很惊喜地说:“来这里吃午饭吗?”
“嗯,上次的事谢谢你,我来和你一起吃吧。”
我说:“不要紧吗?你的朋友还在那里呢。”
艾直冲他们招招手,示意不用等她了,她的朋友点点头,两女一男随后叫上了餐。
“怎么戴了墨镜?这两天没有睡好呀?熬夜吗?”“不是,是通宵喝酒去了。”“你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玩通宵?”艾直眼镜后面的眼睛望着我,轻轻一笑:“也许吧,我认识的人像我这样也蛮多的。”她低头顺手取下了太阳镜,眼周的颜色的确不好看。她冲我嘿嘿一笑。我咽下口饭,说:“你刘海儿剪了些吧。”她说:“是啊,刘海儿有剪短的,这你都看得出来。”“上次你的头发是到这吧。”我放下勺举手比画了我睫毛上边一厘米的地方。“现在呢,是刚刚挡住你的眉毛。”艾直睁大了水肿的眼睛,小小的瞳仁透着惊奇。她摇摇我的手:“你看看我的眉毛,过来点儿。”我往前凑了一寸,她用右手挡住别人的视线放在耳旁,左手撩起了刘海儿,头发整齐地折上去。那对弯眉一览无遗地占据了我的眼界,浅浅的眉毛,形状饶美。她一挑眉,眉尖就舒展出僵硬美丽的肌骨,很好看。
“艾直的眉挺好看的呀。”“是吗?”她开心地笑,“我还是第一次让别人看我的眉呢,我一直不喜欢露出它,但我今天就是想让你看看。”她咬着吸管,用齿把它碾得平平的。
那时开始我就感觉这是个不一样的女孩。我吃完了最后一口饭,付了账对她告别,谢绝她的挽留从原路回了学校,走之前告诉她我的寝室楼。
那是我第二次见艾直,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她脖子上戴的玉佩是什么形状,是一尊佛还是观音什么的模样,我不懂这些,倒是很深的绿。那天的天气也不阴不阳。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过着和以前所有的星期一样的生活。有天晨跑时鞋带掉了两次;有次在图书馆我对面坐着的人和我一样手拿着高桥和巳的《悲器》,他说他是主修日语,拿过来一看果然是中日语对译的那种版本;有天晚上张渡的毛巾掉了下来我捡起来洗干净烤干,夜深他们回来时又把毛巾弄脏;甚至还有天一位教员走错了教室,讲了半天如云如坠的量子力学。我都记着这些事情,但要不是艾直给我打电话我恐怕快要淡忘这个人了。那天是周六,和上次一样。
电话里说她在车站等我。
到车站见到她,她背着一个单肩大包,白色的。脚上穿着人字拖,指甲上涂上了绿色的指甲油,这次她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她让我提议去哪儿,我对她说:“我带你去一个我挺喜欢的咖啡厅吧。”
今天No.2Home里人很多,估计是午饭时间的原因吧。No.2Home就是之前我提到的那家咖啡厅。
艾直也对那台留声机产生了兴趣,我告诉她这是什么原理。她笑吟吟地听我说着,我从没一口气对她说过那么多的话,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你听懂了吗?”我问她。
“嗯—半知半解吧。”她跷着二郎腿。那直直的线条轻轻一撩,店里光线的原因她的腿变成了暗金色。我似乎都还能看见她皮肤里血液的流动方向,蓬蓬生机,膝盖小小地突起像个小馒头,结结实实的。
她说我是个奇怪的人,我没有去想这是个什么意思。我避开这个话题,问了一个我感兴趣很久的问题:“艾直,你为什么喜欢绿色?”她话匣便打开了:“绿色很好看啊,而且你看世界上最多的颜色不就是绿色吗?森林、草地、树叶。一切生命的开头不都是希望的绿色吗?还有绿色的交通灯,游戏过关也是绿色的提示,象征顺利的颜色所以更加喜爱啊!”我点点头:“你很热爱生活吧。”艾直说:“呵呵,说不上什么热爱不热爱吧,生活不就是生出来活下去吗?每天见到的、看到的、遇到的不论它好与坏都是会来的。情人的短信,朋友的关心,与陌生人的吵架。没有了这些都不叫生活,但我可以选择,选择希望、选择放弃、选择大笑、选择沉默。我想是生活热爱我,我不想让它失望。”
我啜了口面前的蓝山,温度被店员掌控得恰到好处,我的牙床都洗了个舒适的澡。
“艾直,你是本地人吗?”“嗯,是的,我家是开餐馆的。我中学时还是里面的厨师。”“那手艺一定很好吧!”“嗯,有机会一定要亲自尝尝哟!”“好的。”她眉眼间毫不掩饰内心的骄傲,她向上挑眉时眼角都飞出来落进她杯里的橙汁中去了,带着一际际张扬的黄。
她叫上了一份甜品。
“以前有没有谈过恋爱?”“嗯,有过一次。”她兴致来了:“什么时候啊?”窗帘上的流苏突然垂下来打在了我脸上,像这个突然要回涌起的记忆一样。我说:“高中。是学校里的女孩子,挺乖巧的一个人。”“是你先追的她吗?”“谈不上吧,我和她也是那种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起的那种。后来因为些原因毕业便分开了。”
她喃喃自语:“可惜了吧,要是还在一起那真是要珍惜。”我耸耸肩,这我不知道,也不可能。随后我又笑了:“很喜欢听别人的感情史?”
她吮了吮勺,将甜甜糯糯的蛋糕放进了嘴:“你和她睡过吗?”
我没料到她会这样说,看着她。她含着甜品的嘴唏唏蔌蔌。我甚至还可以感觉到五彩糖被她咬得清脆碾碎声,混着所有东西被吞入胃,经过那里黑幽幽的食道,到达酸液遍处的—胃里去。她的眼神也盯着我,弯弯的睫毛眨巴着,表情在等待着我回答。我的表情也肯定有些好笑,我如实回答:
“有过。”
她埋头又吃了一块,说:“只是和她睡过吗?”
“嗯,是呀,怎么了?”
她轻描淡写地来了一句:“这也太少了吧,大三的人了。”
我满腹不解:“那什么才是正常的呢?”
艾直说:“呵呵,这个嘛我不知道。”言语中飞扬跋扈。
我被看贬了吧?我说:“难道有错?很奇怪吗?”
“不正常。”
“我不是说了你奇怪了嘛,但你没错,嘻嘻。”她推桑我的肩膀。
后来那天我们坐到了下午,聊了很多。她竟然也喜欢Jazz,会吉他。
出了门后。
“现在就去吧!”我被她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
“去哪儿?”“我让你尝尝我做的东西,去我家。”“怎么突然想到要去了?”“也不叫突然嘛,我们不是刚才都说着呢嘛。”我愣了。
她扯扯我的袖子,说:“没什么的,我家没有人,不会不方便的。”我笑了,挠挠鼻子:“好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