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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似水(4)

袁郅在入秋的时候染了病,起初不重,然而毕竟是快七十岁的人了,很快就卧床不起了。又不知道听信了哪个方士的话,说大烟能治病,就像落水的人手足无措地揪住了叶子。袁郅终日躺在榻上抽他的大烟,人消瘦得厉害,家业也一点点败落下去。袁道秋把袁郅伺候得睡下后,就跑出去蹲在村口看长衫男子拉二胡。冬天的沱村明媚,人走在路上都是暖洋洋的表情。长衫男子坐着,袁道秋就蹲在他对面,时间久了,哑姐儿给他纳的布鞋被地上的泥土濡湿了,感受到潮潮的凉意。拉二胡的手干净剔透,阳光照在上面仿佛会折出光,袁道秋伸出手模仿长衫男子的动作,毕竟笨拙,看起来不伦不类。好在不多时哑姐儿就来喊他回家吃饭,袁道秋便痴痴地跟着走了。

“你喜欢?”日子久了,长衫男子忍不住开口问了一句。

“嗯。”袁道秋照例低着头,双手缠绕像老树上的枯藤,抱着膝盖轻轻道了一句,“不喜欢。”

“那你这些日子在这儿干吗?”似乎是袁道秋的回答出乎意料,长衫男子不禁好笑着追问了一句。

袁道秋蹲着,褂子低垂到湿润的土里,温暖的冬天里的小虫慢慢爬上去,看得人痒痒的。

“家里也有把这样的。”袁道秋半天不说话,忽然抬头说了这一句。长衫男子却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久,恍恍惚惚地笑了。

“谁的?”

“娘亲的。”袁道秋只说了这一句,便再无声音,又是自顾自地跑了。

长衫男子呆立了半晌,望着袁道秋跑走的路,眼里忽地滴下泪来。他重新坐下,在沱村即将来临的夜色中拉了一首曲子。他坐在黑漆漆的风中,琴声透过层层窗户,撕裂的声音像风一样。一夜过后,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树都摇落了叶子,满地里都是残败的枯叶。

没多久袁郅就病死了。

袁家迅速地败落下去,只剩下一座空落落的庭院还站在沱村最富贵的土地上,它门前的小路无人往来灰扑扑地落满了叶子。长工们一哄而散,哑姐儿一个人照料着袁道秋。他近来越发痴呆了,又染上了抽大烟,一双眼睛深抠下去像夜里从坟冢爬出的骷髅。挺高的个儿,现在看起来如同秸秆飘飘摇摇的,消瘦得不像话。家里不同往日,袁道秋烟瘾犯的时候,用脑袋狠狠往墙上砸,磕不出血他停不了。他又喜欢咬人,仿佛要揪下几块肉似的,村里人见他都躲得远远的,只有哑姐儿敢把他紧紧抱住,不使他血淋淋地死去。

他偶尔平静下来,就和他母亲那时一样坐在破败的阁楼上,拉着一把不知道哪里翻出来的红木琴。哑姐儿搬了墩子靠在掉了镜子的妆台前照看他,她托着下巴,眼睛里柔柔的都是夕阳照下的暖光。阁楼下的农人们见了,不禁又想起袁道秋的母亲,那个死去多年的女子。好在袁郅生前性子宽仁,对这里的村民多有照看,他死后人们也不至于太为难袁道秋。院落荒凉长满了野草,袁道秋养过的那只花猫跑出枯萎的花台没了踪影,只有哑姐儿不言不语地守着他。沱村夜晚升起月亮,安歇的人们隐约听到阁楼上传来嘶哑呜咽的琴声,又有野兽一样低低啃噬尸体的响动。时间久了,都说袁家闹鬼,再无人敢近前了。月光索性把这宅子照得更让人发寒了。

“啊!”某天夜里哑姐儿忽然散乱着头发从袁家跑出来。她胸前的衣襟没扣住,雪白的内衣沾染了大片的血,她一路疯跑,滴着血跑过坟地,跑到河边。后来村里人在袁家旁给她盖了间小草屋单独住,对于那一夜发生的事情,谁都不清楚,但似乎都隐约晓得些什么。不说而已。

袁道秋常常血迹斑斑的,穿着拖到脚跟的青衫,坐在村口拉琴,和那个长衫男子一个模样,只是他这青衫到底也没能穿多久。

“不必管他,任他去!”民兵队长孙士杰大手一挥,让人把疯疯癫癫的袁道秋拖下去了。沱村这些年变化太大,一改从前死水沉沉的模样忽地热闹起来。孙士杰是在解放战争中给部队送粮食被炮弹伤了腿留在沱村修养的,这一留就不曾走了。袁道秋是大地主袁郅的儿子,自然是恶贯满盈,好在他爹死得早,偌大的家业败落得跟贫苦人没什么区别,他也侥幸躲过一劫。据说袁家的宅子闹鬼,也没有人去收,但是再不允许袁道秋住里面了,后来让他搬出来住到哑姐儿的那间草屋里去了。

哑姐儿嫁给孙士杰的那天,村子里好多人跑去看了。孙士杰拖着一条残腿,一颠一落地走在路上,他四十多岁的年纪居然要娶沱村里最漂亮的哑姐儿?咳,知事儿的老人们纷纷撇撇嘴。哑姐儿是不肯的,她咿咿呀呀小鹿似的张皇着往后退,态度决绝得很。也难为了去说事儿的周庚,不晓得和哑姐儿说了几箩筐的话,到日暮在沱村染上一地残红的时候,哑姐儿坐在竹椅上沉默了。她嫁给孙士杰前两天,袁道秋再不用去挖河道了,痴痴傻傻地坐在哑姐儿面前给她拉着二胡。琴声咿呀,哑姐儿咿呀,只是无人听得懂他们的话。村里人奇怪,袁道秋的琴什么时候拉得这样好了。

迎亲的队伍疏疏落落拉得好长,跛脚的孙士杰拉着马缰绳,马上坐着喜帕遮面的哑姐儿,天气晴得紧。亲事的乐队在前面热闹地敲锣打鼓,村民们一面祝贺孙士杰一面望见队伍后木木跟着的袁道秋。他只有一身短襟小褂子,在深秋里冻得瑟瑟缩缩的,他一路走一路拉着琴,让人听不出是悲凉或是喜庆,只怕是他自己也不懂自己的心事。袁道秋怀里的琴太吸引人,人们很容易忽略了声势震天的锣鼓队伍,不无惋惜地瞧着这个面庞清秀的男人。到了孙家的门,那匹驮着哑姐儿的白马跨过了门槛,依稀见到蒙着头盖的哑姐儿转过头来,她看什么呢,想来什么也看不见吧。袁道秋忽然抛了琴,烟瘾发作似的扑到队伍前头去,被孙士杰一脚踢落到尘土里蓬头垢面。他把头栽到土里,不说话太久,竟然也像野兽一样嘶吼着不肯散去。这天夜里,从孙家的新房里听到砸东西的声音,哐哐当当。不多久,孙士杰又涨红了眼睛,提着棍子把门外的袁道秋打得半死。村里人渐渐觉察出他性子中残虐的一面。哑姐儿第二天拖着一条腿颤颤巍巍走在昨日迎娶她的村道上,眼神呆滞无光,手上似乎空握着什么。她忽然残掉的腿没有让人联想到孙士杰,反倒是想起好多年前,她拉着还是孩子的袁道秋走过的路。

路上蔓延着大片大片枫叶的红色。

他时不时被揪上台去,被粗绳捆着,连吭气都没力气。袁道秋成分不好,吸大烟、欺迫贫苦人民,沱村再找不出比他还恶劣的典型了。孙士杰踩着胶鞋,在满地观众的木台上绕着袁道秋转,他手里握着皮带,抽在袁道秋身上闷闷的,仿佛打在薄薄的一层棉絮上。袁道秋两眼木痴,蜷缩成了一条蛇,他的烟瘾让他见什么都朦胧一片,那么多模糊的面容,远远地叫着好。他不知道什么是疼了,疼是以后的事情,他只能匍匐在地上用脑袋敲地板,砸出血。

“你这种小资的东西怎么能再用!”孙士杰把那只红木二胡摔地上,一把揪住袁道秋的头发。

“这……这是艺术。”袁道秋口齿不清吐出这个词。他或许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永远也理解不了。想来也只有当年村口的那个长衫男子会这样说,这副口气居然像得很。

“敢!你怎敢将这种下三烂和我们工农群众的艺术混为一谈!你这是亵渎!”

袁道秋活像鬼散乱着头发,他望着下面的人,仿佛听到有万钧的力量也高高吼着:“亵渎!”他被吊起来,悬在半空中像魂魄飘来荡去。孙士杰拖着腿,阴阴地瞧他,袁道秋没有回旋的余地了。袁道秋被众人围着,恶意的拳脚凭空踢来,他滴着血,然而毕竟死不了,只能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忽然伸过一只手,袁道秋痴痴地握住,被她拽着跳下台跑了,像两匹孤狼跑在沱村血腥的风中。人们追上他,哑姐儿把袁道秋紧紧搂在怀里,咿咿呀呀说着村民听不懂的话。孙士杰残着半条腿靠在墙壁上,面色酱紫,他的脸面被哑姐儿一把撕裂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

袁道秋被打折了一条腿,像条狗被扔进了草屋。他靠在破窗前,天未亮就拉着他的琴。

这是好多年后的事情了。孙士杰死了许多年了,沱村还是慢吞吞的性子走着,就像那条波澜不惊的小河。袁道秋和哑姐儿都老了,他坐在河岸边重复拉他的琴,路过的大人孩子都说他是个疯子,可是又都愿意停下来听一听。哑姐儿坐在旁边的石头上洗衣服,她低着头不去看袁道秋,她也听不见袁道秋的琴声。袁道秋好久不说话了,除了琴声和咿咿呀呀,两人之间仿佛什么话也没了。孙士杰那次摔坏了袁道秋的琴,又被岁月沤烂了红木,人与琴都一点点衰败下去。

有那么一天,袁道秋伸手抚了哑姐儿的脸,皱皱的纹痕深刻在皮肤上。哑姐儿定定地瞧他,急切却说不出话来,她仿佛预感到了什么。然而她咿咿呀呀的声音再没有袁道秋的琴来附和了,这次哑姐儿真正的失语了。袁道秋的琴埋在河边,河水改道后琴从土里揪出来,人们依稀见到琴头上雕刻着一只漂亮的大青鸟,鸟的头冠向右翘着。

袁道秋死了。他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青袍悬在房梁上,空荡荡的,那椽子上的灰落下来像是大把大把的眼泪。寂静无声。他的尸体就那样飘啊飘,像深夜传来的三两琴声,无法落地。

村里人抬着他从草屋里出来,破碎的窗浴在大大的太阳底下,尘埃像蛾子一样明亮地飞。村民们用席子裹着他往河边走,这是个明媚的早晨,他皱巴巴的手悬在空气中,和他来到人世时一个样子。袁道秋死了以后,村里人忽然发现哑姐儿咿咿呀呀地说话,像极了他沙哑悲戚的琴声,于是村里人都沉默了。

一年后哑姐儿也死了,沱村一下子寂静了,仿佛杀了灵魂,陷入一片死亡的寂静中去。人们把她葬到袁道秋身旁,两个低低的土坟紧挨在一起。山洪冲过,他们便在一起了。

偶尔有些酸腐的读书人路过坟头,看着大大的太阳,黯然道上一句:“天凉喽,好个秋哪!”

最后说再见

文/姜羽桐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记得我了,那么没关系,我是不会难过的。但请千万记住,我对你说过“再见”。哪怕我在记忆的沙尘暴里迷失了方向,在岁月的河流里困顿不前,我也会如约出现在你的面前,道一声:“好久不见,我想你了。”

十多年前的秋水还是一座偏远的小城,像一位孤独的老人偏执地守护着自己的一份安宁。楚语在这里一待就是十九年,她曾经以为自己大概不会再出去了,或许就这样过上一辈子——如果周沐也在这里的话。楚语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不懂得追求、不懂得争取,所有的东西在她看来都不是那么重要。当然了,周沐是个完全例外的存在。对于周沐,楚语第一次学会靠近,第一次明白了心酸,第一次在爱情的世界里伤痕累累,失声痛哭。

在楚语十六岁的时候,她为看了无数遍的《还珠格格》痛哭流涕,只为那一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如果有可能,她希望有这样一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写下这句话,而周沐,是她唯一一个能够想起来并且愿意的那个人。

周沐住在莲城花园十七栋五〇二室,而楚语刚好与他相隔了一个单元。在这之后很多的日子里,楚语只在这一墙之隔的距离间来回奔波,踩着脚下的松针来来回回。

每天早晨楚语都会早起半小时,梳洗完毕后眼巴巴地趴在窗台上等周沐,都只是为了赶上他的时候说一句“好巧啊”。为了这些散落在生命里的无数个“好巧”,楚语觉得自己该好好地恋爱一次了。

和周沐一起走在行人道上的时候,是早晨六点半左右的光景。路上没有太多的人,偶尔会有一辆汽车呼啸驶过,风声连带着鬓角的发梢嗖的一下拂面而过,楚语在这时就会不由自主地向右侧靠去。很自然的,周沐不动声色地拐到楚语左手边,继续默念着英语单词。楚语背逆着晨起的彤光,打量着周沐的肩膀,淡紫色的日光铺射而下,在他的背部渐渐衍生出透明的光。楚语的嘴角轻轻一撇,很快又赶上去和周沐并肩了。

周沐的初恋是楚语的好朋友,也可以说是周沐的好朋友。那个时候楚语经常带着孙颖和周沐一起出去玩,这样的三人行没过多久就没有了楚语的身影。楚语觉得自己是自愿放弃的,那样就不会被说成是淘汰的,她小心地维护着自己的小爱情,生怕打破了她和周沐之间的某种平衡。或许这样来说,楚语会觉得开心些;但又不可否认,她深深地难过着周沐带给她的失落。一场爱情注定一场失意,我们都不是单独的存在,都享受着相爱与失恋。

拥有了爱情的周沐总是拉着楚语去给孙颖挑礼物。站在饰品店里看着周沐摸着下巴认真的神色,楚语转过头走向另一边,然后深呼吸把心里的废气呼出来,揉揉脸对着镜子微笑。

“楚语!来,过来,这个泥人怎么样啊?好看吗?”

“嗯,我觉得那个不错哎。”

“是吗?我看看。如果是你你喜欢吗?”

如果是你你喜欢吗?——如果是我我喜欢吗?

喜欢,喜欢,当然喜欢。楚语在心里忙不迭地点着头,傻瓜,只要是你送的,我自然都是喜欢的。

“喜欢啊,怎么会不喜欢呢。”楚语鼓起勇气抬头看周沐,在他的眼角处看到一点点的满足,还有一丝微不可察的得意。

“这样啊,太好了,谢谢你啊。”周沐把手搭在楚语的肩膀上,“够哥们儿,呵呵。”

“那你怎么谢我呢?”楚语歪着头,开心地逗他。

“嗯,那请允许我为我这可爱的楚语妹妹送上一份礼物吧。”周沐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一只许愿瓶递给楚语,大方地说,“别客气,哥送的。”

楚语笑了笑,又把许愿瓶放了回去:“我不要,你这是顺水人情,以后我过生日你得送我一个更好的。”

周沐无辜地摸摸后脑勺:“我现在很缺钱啊,都快见底了。妹妹啊,你就别再敲打我了啊。”

门外喇叭声鸣,楚语把耳机戴上,甩甩手悠悠然走出店门。在一棵柏树下站立良久,看着周沐拿着泥人付账时开心的样子,楚语突然觉得自己也很开心。夜晚的城市并不为黑暗所征服,越来越多的霓虹灯开始点亮,耳朵里的音乐隔绝外界的声音,楚语小声地哼着调子。

和周沐回去后,楚语一个人又偷偷折回饰品店里买下了那只许愿瓶,为自己的小聪明暗暗得意。

傻瓜,我当然知道你没钱了。嗯,你借我的钱不用还了,可是我喜欢你的礼物,所以我就买下来了啊。

握着许愿瓶,望着窗外一盏盏明灯,楚语把脸贴在瓶身处。哪怕只能感到你的温度也是好的,即使只能站在你身后做你的妹妹,我也很满足了。

楚语想,真正让一个人伤心的事,莫过于青梅竹马的他在不经意间把自己变成了妹妹。如果可以的话,她情愿自己对于周沐而言完全是个陌生人。尽管很舍不得。

周沐一直以来都只是把楚语当成一个妹妹,一个陪了他十六年的妹妹。在他哭的时候、在他愤怒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楚语了,很难想象,特立独行的自己会对一个女孩子如此念念不忘。

可即便是念念不忘,楚语也只是作为一个妹妹而存在。

就像是一个苍白的玩笑,楚语十六岁的爱情便如同一扇砰然紧闭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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