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叫威叔,威叔这人就是那种读书死,死读书,读死书,书读死的那种人,什么书都爱看,古有甲骨文,今有黄色书,中有四大名著,外有圣经,就连月经之类的书都爱看,原因是他是一位医生。吃饭拿着书看,上厕所都要拿着书看,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也是宅男的代言人。
我和威叔是非常非常要好的好哥们,和威叔最有趣的事莫过于以下的事:一天晚上,我和威叔偷了一个熟木瓜吃,其实那木瓜熟到掉都没人要的,吃了木瓜,我们有点想拉肚子的感觉,就想去大便。威叔有个提议是一起去大便,但为了去怎样大便而绞尽脑汁纠结一晚时,威叔灵机一动想出了上树大便的想法,这个想法按照当时我的IQ是永远想不到的。我们便拿着手电筒去做了一件神圣而觉得光荣的事,爬上了一棵龙眼树开始工作。?就在我们一泻而尽的时候,村里的傻子在不远处听见我们的说话时,傻子叫了两声威叔,而当时我最为担心的是:傻子会走到树下,那会有一种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你们想想,不是傻子掉进屎坑,而是傻子会成为满脸黄金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和威叔就会成为千古罪人了。我们完工后,傻子没有来,准备下树回去时,但又怕傻子会再次发现我们,于是乎威叔提议不打开手电筒,树下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在树上离地面还有一米高的时候,威叔英勇的纵身一跳,他看不清自己工作的地方,这一跳威叔成为了百万富翁,踩中了自己的黄金,足足有一斤多的黄金。就在威叔打开手电筒拾黄金时(这是我在树上笑得快要掉下来),我借着微弱的灯光然后又是一个纵身一跳,值得庆幸的是我避过了此劫。回去之后,威叔洗了五次澡,洗完澡后,他那双黄金脚打了香水,然后就是一个晚上睡不着,原因是他觉得他那双黄金脚很恶心。
还有一次,这事在我脑海中还记忆犹新。
时间:在一次短暂的十分难得的一个假期里。
地点:学校和学校旁边的河、沙地。
人物:我和威叔还有一个小学同学雷风叔叔(我们以前就是爱称他为雷锋叔叔),一个姑娘知一个小子。
事情的起因:由于无聊,我们便骑车兜风。
事情的经过:我们来到了我读过的那间中学,由于假期学校里没有老师和学生,我们便入去学校里面观察一番。
进到学校里,我大为惊奇,看到了里面改变了很多,教学楼翻新了,宿舍新建了两幢,饭堂也是新建的,后操场也改变了大少。我们走到以前的小买部一看,发现里空空的,估计这里也要修建,所以要搬走了。再往前走,前面以前的鱼塘也用泥填,想起鱼塘便想起一件事来,记得那时晚上,有的同学睡不着便起床偷偷摸摸的偷鱼,偷到鱼就又到后操场爬墙出去,去别人的花生地上捡柴烤鱼。
我们走到后操场,去到了水池边,这水池我以前只游过一次,便没有再游过了,理由是水太污水和太多人游泳,最要怕的是那些有皮肤病的同学在游,你也在游会传染得上皮肤病。得那皮肤病很可怕,我在初二时就中过招,其身上难痒得很,由其是晚上十分难痒,痒得你想睡都睡不着,而且是越抓越痒,抓到你全身都发烂。我退学的原因就是得了那鬼病,治了三年多才完全根除,也花了我不了钱。看到水池边的地方湿淋淋的,一定是刚才我们进来时,碰到那帮要出来的小学生是他们在这游过泳,难怪刚才看见他头湿漉漉的。
在后操场兜了几圈,没什么好玩的,我们便出了学校。
来到了横跨学校的一条河河堤,这河有一段很长的用大石建的河堤像桥一样,下面有桥洞,我们都称之为天桥。横跨学校的那段就有四层楼高,刚和学校的教学楼第四校高一志。这河是有点历史性的,现在看来很破旧。我站在上往下看都有点害怕,河水很急,水有两米高,害怕站在桥上的桥梁要是断了掉河里那被推到水库里喂鱼了。
站在桥上我们眺望远方,天一片灰色没有出太阳,威叔拿出手机来拍照,拍这河水。我和雷风叔叔对面站着,远处没有一处景物值得我多看一眼。而近处,在桥上往下一看,奇迹般吸引着我的是一个姑娘,英雄自始至终是难过美人关。那姑娘手推着一辆不知是什么牌子的自行车由远至近,姑娘渐渐的推车来到我们桥下的木薯地(我们这里的一种薯类,称之为木薯,不知你们称之为何)。这令我当时百般不得其解,一个女孩为何大老远的来到这类似荒山野岭的木薯地。只见她把车放好,在一个水沟中洗脚。看起来十六七岁左右,该是个初中生,长得也不濑。
我说:“你们快看下面有一个姑娘。”
威叔说:“在哪?哦,看见了。”
雷风叔叔沉思中,没有说话,雷风叔叔是个比威叔读书还要聪明的人,所以读书人往往被眼前的一齐事物吸引沉思中。以前小学时,我的多次作业作文考试都是抄了雷风叔叔的,不知道这对我是好是坏,但我还是想多谢雷风叔叔。
我说:“那姑娘她来这干嘛,难道要偷人家的薯吗?”
威叔说:“盯着她不就知道了吗?她低着头,我看不见她到底漂不漂亮?”
我说:“她来的时候你没看见吗?”
威叔说:“我刚才忙着拍照没注意看。”
我说:“你叫她一声她不就看上来了吗?”
姑娘低着头在我们桥下玩水,威叔往下吹口哨,姑娘果然望了上来。
雷风叔叔开金口了,和威叔异口同声说:“漂亮,漂亮。”
看来读书人也难过美人关。
威叔对我说:“你丫不是日思夜想着姑娘吗?这天上就掉了一个姑娘在下面,叫她上桥吹吹风吧。”
我对威叔说:“八成是你丫看上人家了。”
威叔害羞地低下头,这表示低头默认了。
突然间不知从哪里走出一个小子来,和那姑娘在说话,看起来他和姑娘不是一般的熟。这小子应该也是个中学生,至于他是什么人长什么样,我不感兴趣知道。我所感兴趣的是他和姑娘来这干什么。
我说:“这小子和姑娘一定是来打野战的。”
威叔和雷风叔叔微微地笑了笑。
雷风叔叔又开金口说:“威叔你拿手机偷拍他们野战,然后在网上公开。”
威叔拿出手机摸索半天,偷拍了几张,由于我们在高处,他们在低处,拍的几张全看不见他们的样。
我说:“你不要偷拍人家了,这是不好的。”
威叔幽默地说:“没事,我只是玩玩,既然你小子都不妒嫉人家,那我就收手吧!”
我冷了威叔一眼,说:“我妒什么妒嫉,你小子有本事,也带个姑娘来打野战,我才赖得你们。”
威叔说:“你小子不要打击我的心里话,不然我会跳这河的。”
我和雷风叔叔哈哈大笑。这时那姑娘和那小子正拖着车离开了,我们看着他们远走的背影,又说了一堆狗屁话。然后我们也要回去了。
事情的结果是:那姑娘不是来偷薯而是来偷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