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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3 附录:饶雪莉和姐姐饶雪漫之间的芬芳往事

记忆的淡淡花香(饶雪莉)

这是属于我和姐姐的故事,有甜蜜的过去,有酸涩的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各自成长的历程。让我们共同分享——

当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问姐姐你想要个弟弟还是妹妹?姐姐毫不犹豫地说要妹妹。于是在姐姐5岁时的那个冬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

小时候的我是个霸道至极的家伙,时不时爱高高举起右手的巴掌凶老姐,“我打你。”但姐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在我还不会从小床上坐起来时,姐姐吃了挂在小床顶上的香蕉却大言不惭地说是妹妹偷吃的,让爸妈忍俊不禁。

就这样吵吵闹闹地长大,好时如胶似漆,哪怕从姐姐背上跌下来摔出了鼻血我也无所谓;恨时咬牙切齿,巴不得对方立即从眼前消失。

真的消失了,却又是寂寞与依恋丝丝缕缕地缠上心头。

那是姐姐11岁时吧,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姐姐只身一人到了另一个城市寄居在姨妈家。

我开始孤独,虽然6岁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但是没有人再陪我买零食吃,没有人再教我去翻操场上的双杠,没有人再和我一起去扯野菜来凉拌,也没有人再和我一个钉子一个眼互不相让。

最盼望的是假期和妈妈一块儿去姨妈家看姐姐,每次去姐姐总是十分爱我,给我讲许许多多的新鲜事。

那时候我家的生活条件赶不上姨妈家,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到,姐姐就把我拖进里屋,“妹妹,妹妹,你看我的电子表,能发光的哟!”

我俩在大热天钻进厚厚的被子看着姐姐摆弄闪光的电子表,我心里不甚惊喜,“哇,好漂亮耶!”

“我每天都吃很多冰糕,今天吃了8支,很好吃的。走,我带你去买。”姐姐操着这个城市的方言自豪地牵着我的手。

其实现在想来,姐姐今天的成功除了大胆以外,离开爸妈的这短短的时间也让她学会了独立与坚强。

总之,那段日子我是多么羡慕老姐有闪光电子表戴,有好多冰糕吃,羡慕她会这个城市的口音,羡慕她已经长成的少女模样和那头直直的长发。羡慕得心里发慌,我要等多久,才会拥有这一切呢?

终于我们全家顺利地迁居到了姨妈所在的城市,这是个以灯会和恐龙闻名的城市,要比我们的小城大许多,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是新鲜。以至于深夜车子刚刚抵达,坐在妈妈怀里的我望着满城的灯光,忍不住兴奋地大叫:“灯会,灯会!”

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和姐姐又生活在了一起,住同一间小屋,吃同一桌饭菜。

套大人的话说我俩是典型的“远香近臭”,分开时无比亲密,相聚时战火四起。

我们会拿着很少的零花钱去买老太太小摊上的麻辣三丝一起享受;我们会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看书,不过我一般看不太懂。姐姐看时,我最大的玩乐就是把自己想象成地下党员埋伏在山洞里,时不时还自言自语一番。

这种一个人的游戏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学会了享受孤独。

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对对方的不满,妈妈给我睡了新床,姐姐会冷淡我好几天;姨妈给姐姐买了新衣服,我会忽悠一下钻进桌底下号啕大哭;吵架打架谁占了上风都会举起双手大声呼叫“我赢了我赢了”,势必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那时刚刚流行崇拜偶像,印象中,姐姐每天都坐在书桌前听小录音机。没钱买新的磁带,就到同学那儿去录,录回来听到好听的歌便将歌词抄下来,往往抄一首歌需要按好几次暂停键和回放键。当时的我才念小学,不太懂歌词的内容,但歌里的感情却也在不知不觉中体会。我想这也是现在我们姐妹俩都喜欢听歌的原因吧!

不富足的日子有歌为伴,渗着甜蜜的满足。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姐姐喜欢上了齐秦。时常剪回他的一些画报收集起来,小屋里也常常回荡起那个有些伤感有些凄美的声音。

天真的我认为也该有属于自己的偶像,于是歌手潘美辰成了我与姐姐抗衡的目标。我俩将各自偶像的画报贴在自己的床头。好时互不干涉,吵时就跳上对方的床挥舞着拳头打对方偶像。不知道姐姐如何,反正当时我是真打,以为真的将齐秦打到鼻青脸肿解了心头之气,根本没想过痛的是自己的手。现在每当妈妈提起我俩小时候的事,这件事总是让她记忆犹新。

记得那时的星期二下午学校都是放假,我和姐姐在家的时候,姐姐总是关上房门还千叮万嘱不让我进去。我自然求之不得。因为外面的两间大屋都是我活动的天地,我可以披着纱巾抹着花粉扮演仙女在屋里飞来飞去……

“没经我的允许,你也不准出来哦!”我很认真地对姐姐说。

现在想起来,姐姐那时在小屋里开始编织自己的文学梦,我在外屋编织自己的幻想梦,各自的天地,不同的梦,不管实现与否,都是最美的记忆。

我渐渐地长大了,长成了一个如花的少女,也有了清纯的模样直直的长发。姐姐却开始留起了短发。每次洗完头,姐姐帮我吹干时,总不忘替我设计发型。

“这样很美,迷倒一大片!”姐姐抚摸着我的长发打趣。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感情也愈发地好了。

姐姐的梦想终于推开了门,她的文章陆陆续续在《少年文艺》上发表。她总是趴在书桌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啊写抄啊抄。即使是在白天她也把窗帘拉得严严的,扭亮昏暗的台灯,那盏橘黄色的小灯成了姐姐当时最好的朋友。

每一次完成一篇小说,我总会叫姐姐拿给我看。我总是说我是她的第一编辑,只要我通过了绝对OK。

永远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我俩躺在小床上,姐姐给我背她新写完的小说——《塔里的女孩》,字字句句,温柔低吟。

“我叫静,很普通的名字,但是我的美丽注定我今生今世无法做一个安分守己按常规长大的女孩……”

听完那个故事,年少的我心中涌动着一种很复杂的感动。

“真好,真好!”我不断重复着……

今天,虽然姐姐已经写了更多更好的故事,出了很多精美的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篇《塔里的女孩》,它也许很青涩,也许不时尚,但它让我懂得了美丽的另一些含义,也让从小爱美的我在成长的道路上比同龄人多了几分冷静和睿智。这想必是姐姐也不曾预料的。

我们还爱做的一种游戏就是我拿书卷成话筒样递到姐姐面前,“请问饶雪漫作家,你成名后有些什么感想?”

姐姐总是配合地装腔作势一番,然后和我笑得东倒西歪。

但是,快乐在那个年龄是一种奢侈,成绩下降,高考失败,复读一年,爸妈忧心……种种的疼痛接踵而来。家里蒙着一层看不见的阴影,姐姐有些却步、有些沉默,但是我知道她并没有放弃,内心的文学梦被学习压抑在最底层,蓄积着、等待着喷涌而出的一天。

终于姐姐考上了本市一所很普通的大学,算是对她学习生涯的一种安慰。

而我似乎隐隐中感受到了考大学的沉重压力,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念中师。

就这样,我俩再次分开。姐姐留在本市,15岁的我去了另一个小城初次开始独立的生活。

爸妈和姐姐送我去念书的那天,姐姐给我买了一大包零食,还自私地对我说:“你晚上躲在床上吃,别让其他同学看见了。还有你要装着什么事都不会做的样子,这样别人才会帮你;想家了就回来,反正隔得不远”……

我从来不曾觉得老姐有这么唠叨过。

临走时,姐姐偷偷将5元钱塞到我的掌心,“拿去零花吧!”

要知道当时的5元钱可以买很多东西,我捏在手里,捏到潮湿。

家人一走,背过身去,我的泪夺眶而出。

姐姐一拿到稿费,总不忘给家人买些礼物。记得最清楚的是姐姐给我买的第一身衣服,那是一套棕黄色的灯心绒马甲套装。我穿着它去学校引来好多羡慕的眼光,我穿着它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演讲姐姐写的故事,一举拿到了第一名。我永远记得某个评委老师激动的语言:“特别是新生饶雪莉能有这么精彩的演讲简直让我震撼!”

“我说她真漂亮!”

“她的头发好美哟!”

“像电视里的明星×××”。

……

我骄傲地穿过台下的人群,在众多眼光的频频回首中去体会一种小小的成功,获得一份大大的满足。

在姐姐的鼓励下,我写了一篇文章《紫浣花》发表在当时的江苏《少年文艺》上,虽然也陆陆续续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但敏感的我总觉得不如姐姐的故事那般轰动,黯然的失落满满占据了我的心。

那段日子的情绪是摆渡挣扎的,在学校我参加各种各样的比赛光彩照人,享受着站在高处的喜悦;在家里妈妈逢人便夸姐姐是如何如何的出色,还拿出她的文章和刊登在书上的照片来炫耀自己的女儿。每当这时,一旁的我总是悄悄离开。

我觉得自己很蠢,居然还想和姐姐走同一条路,在她的光芒下,我是找不到方向的。

那时一个不很熟的朋友说我像《一帘幽梦》里的紫菱,真是说到我心坎上去了。是的,有一个被父母视为荣耀的掌上明珠,自然我会在她面前“相形见绌”了。见绌的我只好用满身的棱角武装着自己。

现在想来,当时的我是被嫉妒冲晕了头脑。但那个年龄独有的特质和强烈的叛逆感让我自卑地丢下了刚刚拿起的笔。

我心中的伤口是没有人看到的,只等待着它慢慢去愈合。

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和梦想,姐姐大学毕业后去了江南一个陌生的城市。姐姐走时,我17岁,并没有太多的伤感,17岁是一个充满迷茫且自以为是的年龄。

姐姐在远方继续追求自己的梦想,她当时传回家中的信息都洋溢着幸福与喜悦。她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乐观派,用父母的话说是“报喜不报忧”。

其实远在他乡,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初涉人世,一切都是起步,其间会有多少艰辛与疼痛也只有她自己才能细细咀嚼。

我毕业了,工作了,像许多同龄的女孩一样肆意挥霍着自己美丽而虚无的青春。

我渐渐忘记了心上的伤口,年龄让嫉妒变成了欣赏,我在远方读姐姐写的故事,就像年少时喜欢牵她的手一样,绵软而细腻。我也开始像妈妈一样逢人便炫耀:“喏,我姐的书,她是作家耶!”

我开始思念姐姐,坐在一个人的小屋回想我们快乐的过去。

那个星空迷离的夜晚,我在姐姐曾经喜欢的书桌前给她写信,我不记得写了多少,不记得写了些什么,甚至不记得那封信最后究竟寄出没有,但是我却记得我一直在流泪,而且是止不住的那种。

我的工作干得渐渐出色,2002年的秋天,我代表四川省赴杭州参加一个全国的优质课献课比赛。这在我们这所城市的教育系统中几乎是前所未有的殊荣。刚好姐姐也要在相同的时候到那里去做电台的一档节目。

于是很有缘分的,我俩在西子湖畔相见。

我给姐姐带去了一包家乡的小吃,姐姐穿着一身夸张的花衣服,笑嘻嘻地舔手指,依旧像个小孩子般的馋嘴。

我绘声绘色地给她讲我的学生,讲他们调皮可爱的趣事。

“把它写成书啊!”姐姐大大咧咧地说。

“开玩笑,我哪行啊!”我连忙推脱。

“怎么不行?你行的!我们饶家的孩子都很聪明。”

于是回到家,我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起初很艰难,打字的速度比较慢,再加上很久没在头脑里组织过语言,难免有些生涩,但是到后来,越写越兴奋,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字在手指下雀跃跳出。

白天上班,晚上写作,不到3个月的时间,我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本书——《落入凡间的精灵》。感谢我的第一批学生,是他们给了我写作的灵感;感谢我的老姐,是她给了我写作的信心。

终于觉得自己的生命不再虚浮,不管今后在写作上有没有突破都变得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些踏实的记忆可以印证过去与未来。

说爱太肉麻,老姐我想对你说,今生能和你做姐妹是我的幸福。这剪不断的亲情将永远缠绕在我俩的生命里。

祝福你在江南的天空下一路阳光,灿烂绽放。

而我也将微笑前行,活出自己人生的精彩。

你我的路上都会有记忆的淡淡花香馨然相伴,我已经闻到了它的芬芳,你呢?

附言:

一直想写一篇关于我和姐姐的文章,但每次开始都被泪水淹没。

我是一个脆弱且爱哭的人,从小就是。

因此最佩服老姐的是她的勇敢。原来写文章也是需要勇气的,但我终于还是将它完成了。

完成了,含泪微笑。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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