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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脱轨(1)

1.

丹尼斯·黄早晨开车载女儿凯莉上学,注意到自家门口的枫树上,一片叶子透出一抹不经意的殷红。

一叶知秋。

丹尼斯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女儿。她缩着肩坐在后座上,长长的睫毛低垂,安静得像一个芭比娃娃。丹尼斯嗅出安静中的哀伤。哀伤似乎一点点地吞食车中的氧气,使他的呼吸渐渐地变得困难。

第一天上小学,对凯莉自然是一件大事。一个月前,凯莉的妈妈雪兰还在中国江天市,打电话来信誓旦旦。她计划先到温哥华处理几件事情,然后赶到多伦多送女儿上学。她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她不会错过女儿生活中的众多重大事件:上小学、上中学、成人礼、毕业典礼、上大学、婚礼……

昨天,丹尼斯和女儿等到晚上十点,都不见雪兰的踪影。丹尼斯几次拨打她的手机,听到的都是留言。女儿失望了,踢腿蹬脚地嚎哭起来。他百般安慰,但效果甚微。雪兰两年前离家,仿佛洒下大把悲愁的蒲公英籽儿,至今蒲公英已漫天飘絮,丹尼斯自己满眼朦胧,还要设法阻止女儿的迷失,不由得有些委屈。凯莉终于哭得累了,转为抽泣,更累了,便沉入梦乡。

丹尼斯辗转反侧,过了午夜两点才勉强入睡。早晨醒来,头重脚轻,对即将开始的忙碌的一天有些畏惧。他颇费一番周折才说服女儿起床,看到女儿眼眶红肿,行动比平常笨拙,又心疼起来。他帮女儿穿好衣裙,照顾她吃早饭,最后把她抱上汽车。直到那一刻,他还怀着一线希望,雪兰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坐到副驾驶座上,或者搂着女儿坐到后排座位上,于是车里便弥漫起温馨气息,虽不是夫妻的,但至少是亲情的;女儿会露出笑容。对于丹尼斯,世间没有哪一个小女孩的笑容比女儿的更明灿,也更重要。

雪兰不会轻易失约,一定有意外的事情,丹尼斯在心里为她辩护。他身为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为众多人辩护过,但从未像在生活中为雪兰辩护得这么艰难漫长。

快到学校门口时,凯莉突然打破沉默,问丹尼斯,“我妈现在是不是也不要我了?”

五岁半的孩子,言语中已有了潜台词:“我妈已经不要你了”。

丹尼斯停了车,转过头,看到女儿的眼角挂着泪,才意识到她无声哭过。女儿已是端正的小美人,即使哭,也是美的,像她的妈妈。在丹尼斯的心里立着一堵墙,而负罪感是青藤,只要女儿一掉泪,青藤总沐雨般无忌地攀爬。

到了学校后,丹尼斯带着凯莉找到了她的金发女教师。女教师对凯莉的泪痕并没有流露出惊讶,还安慰说,“凯莉的精神受了一点儿震荡,我们成人接受改变都有困难,何况一个孩子呢?她过几天就会习惯学校生活的。”

丹尼斯点点头,并不做任何解释。

凯莉随着艾米莉向教室走去。丹尼斯看着女儿小小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寄希望女儿认识了其他小朋友,心情会好一些。他离开学校,立即去位于市中心的“丹顿律师事务所”。这天他要出席五个会议。作为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对事务所经手的大小案件都要了解。

他刚一走进会议室,黑莓手机就开始在裤袋里震动。他掏出手机,看到显示屏上出现的是温哥华的区号:可能是雪兰!他迅捷无声地退出会议室,到走廊上接听电话。

打电话者自我介绍是温哥华警察局的警官,名叫威廉。

威廉说:“黄先生,你认识雪兰·倪吗?”他显然对自己的发音没有把握,又认真地把雪兰的名字拼出来,“X-u-e-l-a-n N-i。”

丹尼斯心里一震,“她是我前妻。”

“有人在斯坦利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在她的皮夹里找到一张驾照,是雪兰的。”

丹尼斯像被人突然从背后扼住喉咙,挣扎了许久,才发出微弱声音,“这……这怎么可能……是怎么回事儿?”

“她被人从不同角度刺了十几刀……”

“谁这么凶残?这么恨她?”

“我正在查找线索,希望能早一点抓到凶手。我在她的公寓里找到几张名片,其中一张是你的,所以打电话给你。你知道她在温哥华有什么亲属吗?”

“没有。”

“那你能来认尸吗?”

认尸!丹尼斯这天期望看到活生生的雪兰本人,而不是她冷漠的尸体!威廉简直是横空投来一枚炸弹,把丹尼斯的期望炸得碎片横飞。在漫长的沉默中,丹尼斯似乎听到最后一枚弹片落地的声音,终于说:“我能。”

他记下温哥华警察局的地址,答应下飞机直接去找威廉。他挂断手机,紧贴着墙立着。从走廊尽头的窗口望出去,看到晴空下一群高楼的顶端,正是旅游明信片上频繁出现的多伦多静止的风景。时间和心跳不约而同地停顿了一刻。

那个点燃他又几乎毁灭他的女人,先被毁灭。雪兰失约,是因为被死神强势而神秘的手掌击中,这个想法带给他些许安慰,至少他可以对女儿有一个交代,但一想到雪兰将永远错过女儿未来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他将一次又一次地被女儿的哀伤笼罩,他的心便如蒙阴霾。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慢慢挪动脚步,回到了办公室,打电话给同父异母的姐姐黄钰,说临时有紧急事务要出差,托她下午把凯莉接到她家住几天。他没有告诉黄钰雪兰的死讯。在过去的六、七年里,雪兰被黄钰评判过许多回,而死亡,是雪兰最后一件私人的事情,他还没有做好精神准备,替她接受黄钰的评判。随后,他又打电话给旅行社定中午飞温哥华的机票,正巧碰到一张退票。他把手头的工作向生意伙伴做了简单的交待,回家取了一些行装,就直奔机场。

一路上,他的心,像一个骤然失掉指挥的乐队,音符纷乱跳跃。他终于登上飞机,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立即疲惫地闭上双眼。

在朦胧中,穿一袭超短裙装的雪兰向他走来……

丹尼斯认识雪兰,是八年前在深圳。

刚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深圳,已抄搬西方世界的灯红酒绿,并发扬光大,把诱惑的霓虹几乎挂到每一条街上,吸引来自世界各国的冒险家和寻欢者。当时丹尼斯的朋友托尼刚开始在深圳做电子器材生意,请丹尼斯做法律顾问,希望争得一家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既然有求于他,便要想些办法取悦,于是邀请他去“格调夜总会”,因为那里的女人在取悦男人的行业中,是无可置疑的佼佼者。在此之前,丹尼斯逛过一些色情场所,在多伦多市中心著名的Brass Rail脱衣舞夜总会也逗留过,见识过各种肤色的美人儿,早没有多少新奇感。到这些地方里消磨时光,是商场应酬的传统节目,不过比单纯的晚餐,多一些脸红心跳而已。

丹尼斯走进“格调夜总会”,像把牛奶滴入英国红茶,让茶水霎时改变颜色。香港世家子弟,年少留学英国,目前在加拿大当大律师,他引发夜总会里几乎所有红尘女子的从良梦想:富有,却斯文。也许委身于富人并不难,难的是委身于斯文的富人。

丹尼斯坐进KTV包间。包间为黑夜的暧昧所营造,其中松软的沙发是铺垫,温润的灯光是点缀,而几个巧笑着簇围过来的女人飘散出脂粉气,把香艳调制得浓郁。他脸上摆着淡淡的笑,随着音乐,有上句没下句地哼着流行歌曲,指甲修饰得整洁的手还打着节拍,不过拍在一个女人的腿上。托尼注意到丹尼斯心不在焉,便赶走那几个女人,出了门去,请来“格调”的头牌“北方妹”雪兰。

在丹尼斯的记忆中,在此之前三十年的生活,是一幅颜色单调、四处留白的水墨丹青,而雪兰的出现,似乎兜头泼过来一桶缤纷油彩。

雪兰进门时,音响里播出的是梅艳芳的歌《烈焰红唇》。梅艳芳声音有些沙哑,混合着欲望、诱惑、风尘、孤独……

“红唇烈焰极待抚慰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镜内人红唇烈焰极待抚慰柔情欲望迷失得彻底……”

两个词同时从丹尼斯的脑海中跳跃出来:“天使面孔”和“魔鬼身材”。一件豹纹图案的低胸超短裙装,紧裹着雪兰的身体,把让人血脉喷张的突兀都显露出来。她虽不像其他女子戴满金饰,可身上的每一缕豹纹都散发金光。她的眼神和嘴唇令他联想到电影《德伯家的苔丝》中的一个画面:苔丝的眼神透出乡野女子特有的纯真,鲜红的草莓汁从她饱满的嘴唇上滴落,让男人忍不住要从座位上站起来,扑过去替她吻去……

雪兰自然地伸出手,搂住丹尼斯的脖子,坐到了他的腿上,像一盆炭贴过来。可那是多么柔软的碳!点燃了他的全身!随后雪兰向他嘟起了“极待抚慰”的红唇……

那天夜里,丹尼斯把雪兰带到宾馆自己的房间里。

丹尼斯在性爱上有过一些体验,但大多郁闷,甚至失败。他在伦敦交过几任女友,初识时,像牵着马驹在芳草地上散步,一路上惬意,但每当他翻身骑上马驹,便手足所措,虚汗淋漓,还没开始驰骋,就无奈摔落在地……他只能沮丧地逃离……

摔落,自然会痛,会羞耻,痛和羞耻拴住记忆,记忆又连接恐惧,这一环环扣起来,把性爱变成了束缚丹尼斯手脚的枷锁。

雪兰是一匹成熟的母马。她嗅得出丹尼斯西装革履下藏着的自卑,还能不落痕迹地把自卑一寸寸地撵走,待他昂然地挺起公马般的头颅,她却变得柔若无骨。她对他的迎合似乎并不刻意,但每一个微小的举动都熨贴,每一声呻吟都恰到好处。床,是她舒展广袖的舞台。她变幻多姿,且歌且舞,光彩得炫目,把他身体中的火焰扑灭,又点燃……他在********的高空中飘行,一缕意念闪电般掠过:也许雪兰注定是他生命中的救火员,又是纵火犯……

晨光初起,他看到雪兰铅华褪尽的脸,心里竟生出别样的喜欢。他和她躺在床上聊了大半天。前一天夜里他没有留意到她的东北口音,现在留意到了,倒觉得新鲜。她的声音清脆,并没有梅艳芳式的沙哑和疲惫。她讲的大多是一些笑话,比如一个卖猪蹄的小贩来到“格调”,从口袋里掏出的一大把沾满油腻的毛票,点名要见她,但她宁愿收下小贩卤的猪蹄……还没有讲完,她自己便“咯咯”地先笑起来,像个不知愁闷的女中学生。

他问她为什么做起“三陪”这一行。她倒坦率,说以前在衣厂打过工,累死累活,赚不上几个钱,但在“格调”,赚钱的速度可能比印钱还快呢。她吃的是“青春饭”,幸运的是她有吃这碗饭的本钱。“感谢我妈给我这张脸蛋儿,不过我妈说,她当初要知道我现在这么不知羞耻,早就用刀把我的脸划破了……”雪兰的神情黯淡下来,“我给她寄的钱,她都退了出来……”

“其实做其它工作,也能维持不错的生活,”丹尼斯说,“在加拿大,垃圾工每年都能赚六、七万加元呢。”

“真的吗?那能换四五十万人民币呢!”

丹尼斯向她描述加拿大的生活。夏日里,成百上千个湖泊闪动粼粼波光,秋日里,满山满野的枫树鲜艳得醉人……他突然变得诗意起来,用了许多形容词。雪兰听得很认真,神情中泄露出向往……

“在湖里能划船吗?”她问。

“当然能!大小船都有!”

“我很想白天去划船,”她叹口气,“像我们这种过夜生活的人,不知道白天是什么样子。”

他突然怜惜起这个在睡眠中错过所有阳光的女子。

回到多伦多后,黄钰撮合他和一位在香港出生的世家女子恋爱。他按部就班地走着恋爱的程序:烛光晚餐,晚场电影,牵手溜冰,新年夜的亲吻……在和那女子做爱时,他想,如果此刻抱着一个“仿真娃娃”,感觉会柔软得多,而雪兰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在眼前飘然而过,他竟澎湃不已。不久,丹尼斯发现那位世家女子有先天性心脏病,却向他隐瞒。她的谎言给了他脱身的理由。他意识到自己的全部心思都被雪兰牵动着,直到有一天受不了思念的煎熬,就到深圳去找她。

“格调”似乎还是老样子,只不见雪兰的踪影。他找到雪兰的好朋友,同是北方妹的红丫,才知道雪兰被老板关进顶层楼的仓库里反省。当年东北一霸蒋三爷的部下“韩瘸子”,特地到深圳来,出高价买雪兰的钟,可雪兰似乎天生和“韩瘸子”有愁,死活不肯,把老板气得七窍生烟。老板是广东人,大小也算个“地头蛇”,被他调制过的“鸡(妓)”至少有上百只,但还没有哪个像雪兰这么死倔。他派手下人狂打雪兰几十大板,她竟然没有求饶,甚至连眼泪都没掉一滴。他不想惹出人命官司,无奈就把她关进仓库。“韩瘸子”扬言要把“格调”炸掉,吓得老板求人奉送一大笔钱,还特地从香港请来一位歌星服侍他,才算把这件事摆平。

丹尼斯在昏暗的仓库里找到雪兰。雪兰几乎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堆纸板上,满面尘灰,奄奄一息。她显然被他的脚步声惊醒,吃力地睁开眼,看到他,两眼立即闪出惊喜的光芒。那光芒激发了他潜藏已久的英雄救美的气概。他突然单腿跪到地上,向她求婚。这个在瞬间做出的人生决定,重锤般敲击着他的心鼓,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雪兰挣扎着坐起身,慌乱地用一块纸板遮住胸部,双肩微颤,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其中包含更多的成分不知是感激,还是恐惧。她终于泪光盈盈地点了点头。丹尼斯贴近她,扯过她手中的纸板丢在一旁,把她轻轻地搂进怀里。

一个星期后,丹尼斯和雪兰在深圳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几个月后,丹尼斯替雪兰办好探亲签证,接她去多伦多。他和雪兰,似乎出演中国版的好莱坞浪漫电影《Pretty Woman》(《风月俏佳人》)。一个阔少(理查德·基尔)和一个妓女(朱莉娅·罗伯茨)相遇,妓女虽举止粗放,但本质并不放荡,被阔少稍加雕琢,就变成上流社会的优雅女人,于是两人坠入爱河……丹尼斯陶醉于自身经历与爱情童话的重合。

送别雪兰那天,“格调”里的女人都动了感情,当然动的幅度有大小。幅度小的,红了眼圈;幅度大的,涕泪横流。也许所有的堕落,都是为了从良。有情人终成眷属,即使是风尘中的女人,也迷恋这样的结局。而红丫,更哭得惊天动地。虽然她比雪兰大三岁,但凡事拿不定主意,精神上一直依赖雪兰。雪兰的离去,使她倍感孤苦无助。

丹尼斯和雪兰在多伦多富人区买下一幢房子,安定下来。丹尼斯带雪兰到加拿大的十几座湖上划过船,还坐豪华游轮,游览过加勒比海海岸的几个国家和美国的阿拉斯加。一年后,雪兰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是一段夫唱妇随的好时光,但好时光像串在感情丝线上的珍珠,线断,珍珠就东零西落。丹尼斯曾希望女儿成为连接自己和雪兰的丝线。用孩子拴住婚姻,常是女人的企望,但他站在了女人的位置上,常常因为位置倒错悲哀。

雪兰离家时,似乎挣断了所有束缚,丹尼斯想,但死神却把她无情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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