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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小苟纠结着

大汉姓孙,名广浩。祖上是前朝,也就是张唐的皇家御用铸造师,后来张唐被梁唐太祖推翻,孙家族人被当作前朝余孽,被追杀。后幸得被一位道行高深的高人所救,便举族逃进了这长山的森林里。

“要不是梁树桩那狗贼,我们全族,也不至于在这山林里熬日子!”

梁树桩便是当今梁唐朝开国的太祖皇帝,这梁唐皇家,有个很奇怪的家规,便是孩儿出生,父亲看见什么,就给孩儿取所见之物作名字,说这是顺应天意,孩子才能快高长大。这树桩、秋实就是很好的例子,至于梁粉粉的名字,大概就是梁秋实见她出生时脸蛋儿粉扑扑的,便取了这个名字。

而梁家的子孙,都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档次实在太低,特别是长子嫡孙,他们登基称帝后,都会给自己取个威武的帝号,比如梁秋实的靖宇。

梁唐以武立国,说白了就是农民起义。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那时候青玄子还没有发现那个剑陵,更没有苍穹剑派。

梁树桩贫苦出身,得高人指点,修得一身精深道行,那时候正是历史上著名的‘张唐七伐大秦’的时期,张唐末代皇帝张伟钦穷兵黩武,弄得民不聊生,曾经上过《天道榜-恶篇-人》的五百名之前。梁树桩以超强的实力为基础,带领贫苦百姓推翻了张唐。梁树桩众望所归地当上了皇帝,他称自己只不过是为民请命,因此不改国号,继续以‘唐’为国号,人们为了区分两朝,一般称前唐、后唐,或者张唐、梁唐。

而这孙广浩,他家的祖父是帮张唐皇帝打造法器、监造军用兵刃盔甲的御用铸造师。张唐覆灭后,他的子子孙孙便躲在这长山山脉里。

“这长山山脉里,有优质的铁矿矿脉,只是碍于丛林太过险恶,才无人开采。我们就靠着祖辈传下来的手艺,铸造些兵器偷偷拿到长山界去卖,换取一些生活的必需品,苟活在这深山野林里。

日前,我二弟在丛林里撞见了一只千斤熊幼崽,二弟还被打伤了腿,这千斤熊,身上每个部位都是祭炼法器的上好材料,我们起了贪念,才想着要猎杀那千斤熊的幼崽,谁知道我们打儿子的主意,结果遇到了它的老子!哎!虽然我们时常捕猎山里的灵兽,偶尔也有伤亡,但像今天这般伤亡惨重的,还是头一次。”孙广浩说着,眼睛红了起来。

“老子?那千斤熊是公的?”陈剑书听了,觉得奇怪。

“当然是公的,母的哪能长到六、七千斤重!”

陈剑书当时没有主意千斤熊的是雄性还是雌性,孙广浩这么一说,他便觉得奇怪。他看过的那本《奇山志异》上有写到千斤熊的习性。这种灵兽,公的与母的,只在交配时才会走到一起,母熊如果有幼崽,是绝对不会出现在公熊的地盘之内,因为这千斤熊的公熊,有击杀幼崽的习性。因此这捕猎幼崽,遇到的只能是母熊,是绝对不可能遇到公熊的。

陈剑书之前就觉得,孙广浩他们这十几个道行低微的人,去捕猎一头成年的千斤熊是非常愚蠢的行为,何况是一头强壮的公熊。

那要么就是孙广浩说谎,要么就是他二弟说谎。陈剑书认为,孙广浩不像是有这样城府的人,那说谎的,只能是他二弟了。

可是,他这个谎言,害得死了十几条人命,还差点害死自己的亲兄弟,这图的是什么呢?

陈剑书心道:这是书上有错,还是自己想多了呢?

不待陈剑书深究下去,这已经到了孙家全族的聚居地,这是一个山寨,环境倒是清幽得很,山寨前有一块牌匾,刚劲有力地写着四个大字:青烟小苑。

陈剑书看着这牌匾,心中诽腹:这种地方,不是应该叫铁炉堡,或者铸剑山庄吗?这打铁铸剑的地方,改个娘里娘气的名字,真的好吗?

听了孙广浩介绍,陈剑书才知道,这个牌匾,是张唐皇帝的墨宝,是御赐的牌匾。这孙家家传铸造兵刃、炼制法器的技艺,最是讲究一个心平气和,心绪正平。因此,他们家的作坊,环境十分清幽,用以宁神静绪。

而孙家的炼铁的风箱,火炉,也是有秘传技艺,不像寻常的打铁店,冒着黑烟,他们火炉里出来的烟,是青烟。

这便是青烟小苑的由来。

陈剑书等人刚入了山寨,一个丰-乳肥臀的妇人便跑了出来,慌慌张张,见了孙广浩,还被吓了一跳。

除了陈剑书,其他的人,包括苟小云,他们全身都是千斤熊的血,模样的确吓人。

“老孙,怎么搞成这个样子!”妇人又左右看了两眼,继续问道:“其他族里的叔伯兄弟呢?他们怎么不回来?”

“婆娘,我们……哎!”孙广浩长叹一声,把遇到千斤熊的事情简单告诉了他的妻子。说着说着,这彪悍的硬汉子也忍不住双眼通红,只是,最终他还是忍住了眼泪。

“这就是救了老孙你的小伙子?长得真俊!”

陈剑书只不过是十四岁的少年,被这妇人火辣辣的眼神看着,多少有点不自在,上前向孙妻行了个礼,便以想洗刷身上血迹为由,跑掉了。

陈剑书向孙广浩讨了个地方,沐浴更衣,等他洗完澡,出了门房,又见满身血的苟小云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脸黑黑的很不高兴。

孙广浩只当陈剑书与苟小云是落难私奔的小夫妻,因此,只给了他们一个房间,一个洗浴用的大木桶。只是苟小云哪里肯与陈剑书洗那鸳鸯浴,只得在房间的门外等候。

苟小云觉得这一身黏糊糊的十分恶心,急着洗澡,越是急,越觉得时间过得慢,她当然脸色不好看,但是由于惧怕陈剑书的‘大惩罚’,她自然也不敢多嘴。

“去洗吧,我也只喜欢干净的小苟,不喜欢脏小苟!”

“那你……”

“我要看,立刻让你脱光了跳舞都可以,快去!你这问题都问多少遍了!”

这一个多月来,他们二人都只得在山涧、溪河里洗澡。苟小云每次都这样,信不过陈剑书,觉得他会偷看自己洗澡。陈剑书每次看见她那皱着眉头狐疑的表情,都会觉得又好笑又好气,心里想着,难道我的人品真的这么差?

“我去参观下这青烟小苑,你洗好了来找我。放心,不看你。”

陈剑书离开后,苟小云才进了房间,褪下了那染满血的衣衫,步入了那洗浴用的木桶之中。桶中的水,虽然是青烟小苑门前那小河里打来的清水,但因为陈剑书洗过的原因,这水里尚有余温,陈剑书残留的体温。

苟小云把鼻子凑进水面,吸了一吸,她的嗅觉十分灵敏,自然能够嗅到水中味道,这是陈剑书身上特有的香味。

苟小云觉得,她的这个主人,浑身上下无不是缺点,又小气,又自恋,又自大,又喜欢自作聪明,脾气又差,就拿那天在山阴城,被这么多人追杀,她知道,肯定又是陈剑书干了什么坏事。

只不过,尽管陈剑书缺点极多,但是他这身上的香味,却实在让苟小云觉得喜欢。

当日在刑部衙门前,陈剑书咬了苟小云一口,她当时便觉得陈剑书身上的味道好闻,随着她《兽行秘诀》日渐精深,她的嗅觉越发的灵敏,她是越来越迷恋陈剑书身上的味道了。

从陈剑书身上的味道,苟小云又联想到其他事情,脸不禁火辣辣的,羞得她把脸浸入了水中,这才又冷静了一些。

苟小云想到的,是她的身份问题。她虽然蠢,字只学会了‘苟小云’这三个,苟字还老写错,但她不是白痴,自然也会想象自己的将来。

“锁汝神魂,此生为奴。”

陈剑书当日的话,又浮现在苟小云的脑海里,她不觉有点迷茫了。她这一辈子,注定离不开这个人。

“他,到底把我当成什么?”

这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通常会把贴身丫鬟收作妾,苟小云还在将军府的时候,《兽行秘诀》已经初成,耳清目明,知道陈剑书的大哥二哥都跟他们的贴身丫鬟作那羞羞的事情。最近,陈剑书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火热,让苟小云不得不往那个方面想。

苟小云明白,如果陈剑书真的想要,她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但是陈剑书却一直有意无意地占一点小便宜,而且只占一点,绝不占多,从来就没有更进一步的过分行为。

“难道,我真的只是一条小狗?这辈子都是?”

苟小云曾经想过哀求陈剑书拔出那脑袋里的匕首,放她自由,但是很快,她就再也没有那般想了。

因为天大地大,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所。她父亲的那些手下,还有那些叔叔婶婶,早已经被押到菜市口斩首了,陈剑书还带她去拜祭过一次。

有主人,她一直跟着主人便是,主人让她干嘛,她就干嘛。如果没了主人,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又可以去哪?更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不是有主人,她早就被拖到菜市口砍了头,不知成了哪个乱葬岗的白骨,有了主人,她就算是在将军府,大家都不敢欺负她。而且,还修得一身好本领。

苟小云不敢想象,没有陈剑书,她会变成什么样子,‘主人’已经成了苟小云生命唯一的依托。

苟小云越想就越觉得糊涂,越觉得不知所措,她知道自己的脑瓜子不好使,就干脆不想了,反正有主人,他爱怎样就怎样,就目前来说,当主人的小苟,虽然经常被他欺负,但是总体来说,也还不错。

苟小云不再胡思乱想,开始认真洗刷身上的血迹,突然,她听见了一丝响声,这响声极小,如果她修炼的不是《兽行秘诀》,还真不可能听见。

这青烟小苑的房子,都是以木、竹搭建,墙壁上有细细的缝隙,苟小云循着声音看去,发现那缝隙外边,居然是一只眼睛。

苟小云刚一发现,那只眼睛的拥有者便落荒而逃,她心里暗道:难道主人,其实天天都在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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