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恶向善,本是人之常情,亦是为人之根本,向来为人推崇。因此,从古至今,我国民间就有许多关于善恶的说法。“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作恶多端,必害自身”,“害人终害己,玩火必自焚”,“有啥也不能有坏心,缺啥也不能缺良心”。
上述说法,或春风化雨,劝人为善;或晨钟暮鼓,教人戒恶。无论斗转星移,朝代如何更替,不管文字形式如何转换,有关善恶的说教万变不离其宗。《三字经》开篇是“人之初,性本善”,不少村姑、农夫、小孩都能背上几句,可见深得人心。被誉为开明圣君的唐太宗李世民,对善恶亦有特别用心。他生怕子孙后代不辨世间善恶,命宰相魏征编写了一部《自古诸侯善恶录》,责令皇儿皇孙作为必读之书,“用以立身之本”。
可见,上至远古圣人、一代明君,下至一介书生、黎民百姓,对恶的厌憎和唾弃都是一样的。
从大处讲,为善能振国兴邦。历史上大凡开国明君,如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等人,都能从善如流,疾恶如仇,胸怀天下,励精图治,开创了盛世伟业,名留千史。而像殷纣王、隋炀帝等亡国之君,由于“违背道德礼义,荒淫无度,打击迫害忠良之臣,宠爱无能之徒,刚愎自用,用权无度,坏事天下”,祸国殃民,天怒人怨,最终招来亡国杀身。
就是平民百姓,行恶自有恶果,作恶难免灾祸。笔者入伍前邻村有一恶妇,刁蛮任性,常常得理不饶人,左右邻居多被欺辱。忽有一夜,其家失火,邻居把自己关在家里,装成“瞎子”,好心人引走她老人、抱出孩子,恶妇差点葬身火海。一次回家探亲,忽感恶妇已变人样,据说是那次失火之后的醒悟。某村一恶棍,偷抢奸淫,无恶不作,一日发“羊痫风”,在石崖边翻滚抽筋,口吐白沫,几位曾受其罪者看见,佯装不知,结果滚下山崖摔死,应了“害人终害己,恶有恶报”的民谣。话说闽北“徐氏黑帮兄弟”早几年靠做木材生意发了一笔财,可赚来的钱没花在正道上,却用在培植了一方恶势力,专干欺行霸市、抢劫、贩毒、制造命案等法所不容的勾当,罪恶之重可谓罄竹难书。“严打”开始就被闽北警方列为“打黑”第一仗。抓“二掌门”徐凯时,天未亮,下着大雨,然而周围已是站满了围观群众,个个露出欣喜表情,昔日赫赫有名的“武林豪杰”做梦难料“栽了”,人们会还以如此“难看”脸色。特大杀人魔王张君、李泽军等作恶时尚有一些快活,但得来的财富毕竟取之邪道,沾染的血腥太重,快活不久便入了鬼门关。这些恶行昭著、欺压百姓之徒不杀不抓不足以正国法、平民愤。
说到善行,大千世界,可谓触目皆是。救人危难,照料孤寡伤残,亲密四邻,捐资办学建桥,义务献血,一向为人倡导,为传媒所颂,为人所敬重。像雷锋那样,数十年来亿人敬仰,成为善的象征,是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学习的楷模。就连西方的一些金钱社会的国家,也一度兴起学雷锋热潮。看来惩恶扬善之心,普天下之大同。
“打过斧头换过柄,改恶从善做好人”。愿作恶者回头是岸,争取人民宽容,莫等报应来临,到时悔之晚矣。
(原载《福建法制报》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