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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美国现代文学作品

红字

《红字》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的杰作。

小说描写了北美清教徒聚居的殖民地区一个英格兰少妇的恋爱悲剧,肯定了女主人公对爱情和自由的追求,呼吁女性的人权,否定了清教徒殖民地区残酷野蛮的法律,揭示了教会势力的虚伪凶残和对人的戕害,表现出一定的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同时,小说讽刺和嘲弄了州长贝灵汉和老牧师威尔逊等殖民统治的代表人物。小说在无情解剖现实时,也充满了宗教忏悔和道德说教,把主人公皈依上帝的殉道行为当作美德来加以褒扬。

《红字》文字简练、风格洗练。全书以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恋爱悲剧与罗格·齐灵窝斯的报复为线索展开,人物集中,情节单纯。没有旁逸斜出的穿插,不作节外生枝的铺陈。作者既独辟蹊径地以精细的笔触对人物的灵魂进行深入的开掘,刻画出幽微细致的心理过程,又善于以画龙点睛之笔突出人物的鲜明特征,因此各种人物都能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小说还较多采用象征手法,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

为了表达深邃的主题,霍桑在这部他自称为“心理罗曼史”的小说中,极尽讽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使得整部作品含蓄、丰厚、重重叠叠、意味深长,自始至终充满了浪漫主义气息,《红字》出版后,立即赢得了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评论界一致认为它是第一部具有真正的美国特色的小说杰作,也是第一部获得世界声誉的美国文学名著。作者也因此成为19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和艺术成就对当时与后世都有重大影响。他所擅长使用的象征比拟手法受到麦尔维尔、爱伦·坡等作家的推崇,并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象征主义流派的兴起。至于他那种渲染气氛、深挖心理的手法更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作家。

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汤姆大伯的小屋》,旧译《黑奴吁天录》是美国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年)的著名作品,发表于1852年。

《汤姆叔叔的小屋》通过黑奴汤姆和其他黑奴的命运揭露和控诉了南部蓄奴制,真实地描写了它的黑暗和反动,使南部蓄奴制的真相从此大白于天下,有力地推动了废权运动的发展。汤姆原是肯塔基州奴隶主谢尔比家中的“家生”奴隶,从小侍奉主人,成年后便当总管,对主人忠心耿耿,唯命是从。谢尔比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决定把汤姆和另一奴隶,即女奴伊莱扎的儿子,卖掉抵债。汤姆是虔诚的基督徒,俯首帖耳任凭主子摆布;而伊莱扎则不同,连夜带着儿子逃走。汤姆几次被出卖,辗转作奴隶,他最后死于奴隶主的皮鞭下。而具有反抗精神的女奴隶伊莱扎与丈夫相逢,带着孩子,经过千辛万苦,通过自己的斗争和废奴派白人的援助,终于到达加拿大,得到了自由。

小说广泛地描写了美国南部各地奴隶主对黑奴的残酷剥削压迫,刻画了形形色色奴隶主的形象。谢尔比表面上温文尔雅,满嘴仁义道德,但为了维持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不惜把忠心耿耿服侍自己一辈子的汤姆置于死地;汤姆的第二个主人圣克莱是典型的寄生虫,终日在不断的享乐中麻醉自己。在人烟稀少的种植园中作威作福的奴隶主勒格里则凶相毕露,无数勤劳善良的黑奴象汤姆一样惨死在他的手下。

除了汤姆和伊莱扎外,作者还描写了敢于反抗的黑人工人乔治的形象。他不接受奴隶主传播的基督教的麻醉剂,理直气壮地质问:“是谁使他们成为我的主人?”在逃往加拿大途中,他勇敢地拿起武器,向追捕的奴隶贩子开枪。他是通过自己的斗争而胜利地获得自由的黑人形象。这是斯托夫人对废奴文学的重要贡献。

小说中汤姆、伊莱扎、乔治·哈里斯等黑人形象,打动了广大读者,成了当时家喻户晓的人物,并出现在戏剧、诗歌和绘画中。这部作品是废奴文学的最高成就。

斯托夫人后来还写过反映黑人奴隶起义的小说《德雷德,阴暗的大沼地的故事》(1856)等。

草叶集

《草叶集》是美国19世纪杰出诗人惠特曼(1819~1892)的作品。

《草叶集》第一版是1855年夏惠特曼在纽约自费出版的,包括12首诗,只是94页的小册子,后来每次重版时经反复增改、重编和补充,到1882年时,已成为包括了372首诗的巨著。

诗集所以以“草叶”为名,是因为“草是自然界最普通的、最平凡的东西”,“在宽广的地方和狭窄的地方都一样发芽,在黑人和白人中间都一样生长”。“这里是我的最嫩的草叶,然而也是最坚强持久的”。“哪里有地,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草和话一样单纯。”作者相信:“一片草叶不亚于星球的运转”。

初版《草叶集》有一篇自序。那是惠特曼的诗歌宣言。他认为美国本身就是一首最伟大的诗,美国的诗歌必须与这个国家相称。它必须是大胆的、朴素的、富有信心的。它必须是现实主义的,还必须是真诚的,不管它写的是肉体还是灵魂。惠特曼说:“谁要是单单为文采或流畅所困惑,谁就终归失败。这是你应该做的:爱大地、太阳和动物,藐视财富,救济每一个求你的人,替笨人和弱者说话,把你的收入和劳动献给旁人,憎恨暴君,不去争论关于上帝的事,对人们要有耐心和宽容,不屈从于已知的或未知的事物,也不要屈从于任何一个人或很多的人——与有力量却未受教育的人,与青年人,与孩子们的母亲自由交往——你对在学校里,教室里或书中所知道的一切,都要重新检查,并摈弃一切侮辱你灵魂的东西;那么,你这个人将会是一首伟大的诗篇。”这可以说是诗人自己对《草叶集》的基本思想的概括。

《草叶集》的内容大致包括:

1.讴歌民主和自由。诗人在《大路之歌》中召唤人们:“走呀!带着力量,自由,大地,暴风雨,健康,勇敢,快乐,自尊,好奇;走呀!从一切的法规中走出来!从你们的法规中,啊,你们这些盲目的和没有灵魂的神父哟!”在《为你,啊,民主哟!》中诗人说:

为你,啊,民主哟,我以这些为你服务,

啊,女人哟,

为你,为你,我颤声唱着这些歌。

在《欧罗巴》中,诗人写道:“自由哟,让别的人对你失望吧——我决不对你失望”。

2.歌颂人类平等。《从巴门诺克开始》中诗人写道:“啊,这样的主题——平等!这神圣的平凡的名词……我在里面增加一些新成分,然后欢乐地把它们留传下去。”在《自己之歌》中写道:“我是许多民族组成的一个民族中的一员,这里面最小的和最大的全没有区分”。“我是属于各种肤色和各种阶级的人,我是属于各种地位和各种宗教的人”,“一切出生的人都是我的弟兄,一切女人都是我的姐妹和我所爱的人”;“我说出最原始的一个口令,我发出民主的信号,上帝哟!如非全体人在同样条件下所能得到的东西,我决不接受,”

诗人在《大斧之歌》中,明确地描绘真正伟大的社会应是男女平等,人民当家作主,消灭压迫的社会:

那里没有奴隶,也没有奴隶的主人,那里人民敢于立即起来反对被选举人的无止境的胡作非为。

那里公民总是头脑和理想,而总统,市长,州长只是被雇用的管事……

3.歌颂劳动和劳动者及普通人。《大斧之歌》讴歌了普通劳动者开拓美国土地的伟大劳动。从开发森林、盖起小屋直到建成大城市,都是以青光闪闪的斧头开路,都是普通工人农民的功绩。大斧的形象鲜明表达了劳动者创造世界的威力。惠特曼热情赞颂那些被资产阶级鄙视的普通劳动者,在《职业之歌》中写道:

什么,你怎么错看了你自己?

你以为自己不及旁人吗?

你以为总统比你伟大吗?

你以为富人比你好吗……

诗人说:“白宫的总统是替你们做事,而不是你们替他做事。办公厅的秘书是替你们做事,而不是你们替他做事,每12个月议会为你们开一次。法律、法庭、国家、城市、来往客商、邮政,一切都是为了你们!”

惠特曼还通过对“自我”的歌颂而歌赞了普通人,歌赞人的美和人体美,如《我歌颂带电的肉体》等诗篇。1850年惠特曼在日记中就写道:“我的目的是写高尚的不朽的作品——美国的健壮、巨大、勇敢的性格——完美的妇女——我要歌颂肉体的光辉……我要作我这类诗人中的大师。我的诗要写感情,不论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要写自由,要完全表白人格。”

4.歌颂欧洲革命。在《法兰西》一诗中,诗人把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称赞为欧洲各国革命的母亲。1848~1849年,欧洲各国掀起革命风暴,诗人异常激动和兴奋。在《欧罗巴》一诗中写道:“突然从它腐朽和黯淡的巢窟,那奴隶的巢窟中,它像闪电一般跃出来,连它自己也几乎感到震惊,它的脚践踏着地上的骨骸和破烂,它的手紧扼着帝王的喉咙。”他高度地赞扬为革命而牺牲的青年所播下自由的种子将到处“滋生自由”:

这些种子会被风吹到远方去,重新播种,

雨露风雪自会给它们滋养。

5.谴责压迫者,号召黑人反抗。在《自己之歌》中,诗人愤怒谴责压迫人民的罪恶行径,对被压迫人民特别是黑人奴隶深切同情,他叙述自己不顾“逃亡奴隶法”的禁令,收容和救护逃亡的黑奴。在《敲呀!敲呀!敲啊!》中大声疾呼地号召一切人参加战斗,投入废奴战争。在《致政府》中,诗人号召人民起来同压迫人民的统治者斗争。

6.其他。诗人在《草叶集》中尽情歌赞大自然的美(如《从巴门诺克开始》),讴歌人类未来的大同理想(如《向全世界致敬》)。此外,还写了《啊,船长,我们船长啊!》《当紫丁香最近在庭园中开放的时候》等诗悼念惨遭暗害的林肯总统。

惠特曼的《草叶集》是一个时代的总结,唱出了时代的最强音,在美国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惠特曼笔下的民主和人格有时是抽象的,在有的诗中,他把各阶级的人都无所不包地融合在“自我”之中(特别在早期)。他歌颂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美国的民主自由,这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有些歌赞也显得抽象和幻想的空洞。

《草叶集》在艺术形式上也是一个重大的革新。惠特曼打破了长期来美国诗歌因袭的律式,并反对形式主义倾向,创造了后来被称为“自由体”的诗歌形式。这种被人们比作“滚滚波涛”的自由体,大量采用叠句、长句、平行句和夸张的形象语言,具有丰富的表现力,这对我国“五四”以来的新诗也有过影响。他还广泛应用象征、比喻等手法。但他有些诗句过于冗长,有些夸张过分,还有些抽象议论缺乏艺术上的感染力。

竞选州长

《竞选州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1835~1910)的作品。

《竞选州长》与长篇《镀金时代》一起,为美国批判现实主义开拓了道路。《竞选州长》提出了美国非常重大的社会问题——美国民主政治的实质问题。小说的主人公是“我”,代表独立党参加纽约州州长的竞选,另外两个竞选人是共和党的伍德福和民主党的霍夫曼。“我”的名声不错,而那二人“如果说也曾知道爱护名声的好处,那是以前的事情了。”但“我”却被报纸进行接连不断的造谣污蔑,说他是伪证制造者、小偷、盗尸犯、酒疯子、舞弊分子、讹诈专家,甚至有人到他家里捣毁他的家具和窗户,抢走了他的财物,还写匿名信恐吓他。最后,“我”在一次竞选讲演时,竟然有9个不同肤色的刚学走路的小孩,被唆使冲上讲台,紧抱“我”的双腿,管“我”叫“爸爸”。“我”在极度恐慌下,终于被迫退出州长竞选。

小说从“民主选举”和“言论自由”两个侧面,对美国政治生活进行辛辣的讽刺,揭露了“民主选举”和“言论自由”的欺骗性、虚伪性和恐怖性。它对资产阶级政客收买报刊,把它当作造谣中伤、讹诈、恐吓、罗织罪名、置人死地的工具,加以高度集中和艺术夸张,揭示了“民主选举”根本不是“人民自由意志的表现”,而是对人民群众的欺骗和愚弄。而以“言论自由”标榜的报纸,根本无“真实”和“自由”可言,完全是政客们手中的工具,专事造谣惑众,不顾事实和真理。

《竞选州长》篇幅虽短,却写得泼辣,俏皮,讽刺十分有力,是对资产阶级民主选举的绝妙的政治讽刺画。作品在构思人物双方(“我”与另两个竞选人)的冲突时,有意把“我”设计为“声望还好”的“正派人”,与对手的卑鄙无耻相对照,加深了作品的矛盾,形成强有力的讽刺。小说对于竞选对手的“揭发控告”让事实自己出来证明其纯属无中生有的造谣。因此,揭发的罪状越重,越显出了揭发者的卑鄙无耻,使对手们控告的过程成了自我暴露的过程。这种对事实本身加以夸张达到讽刺的手法,马克·吐温运用得相当成功。如控告“我”犯了“伪证罪”,而“我”却根本没有去过作案地交趾支那,控告“我”是“小偷”,而“我”根本没去过出事地点,等等。《竞选州长》把“我”的名字直接写成作者自己的名字“马克·吐温”,这一构思加强了作品的真实感。

作品在语言运用上以多种手段来加强讽刺性。如用反语“我偃旗息鼓,甘拜下风”、“我达不到纽约州州长竞选所需要的条件”等等讽刺了竞选的虚伪性。又如:“至于香蕉园,我简直就不知道它和一只袋鼠有什么区别”;“于是我渐渐对报纸有了戒心,一拿起来就觉得提心吊胆——很像一个人想睡觉的时候去揭开床毯,可是脑子里却担心那底下会有一条响尾蛇似的”,不仅比喻妙语惊人,并产生强烈的幽默讽刺效果。

小说在结构上也独具一格,一开头作了简单的交代后,即以“我”为中心“摘引”了大量报刊文字和信件,作者的叙述则以穿插方式用来串连“摘引”。这种结构方式不仅增强真切感,又使作品精炼,生动,别开生面。

小说凝聚了马克·吐温对美国政治的长期观察和体会。在创作《竞选州长》前一年,作者曾写信给他的朋友说:“我一直最恨政治。”这可以看作《竞选州长》的思想基础。《竞选州长》中的霍夫曼,正是当时纽约州长。他是铁路大王伊利铁路公司的代理人,这个公司在各级议会、政府中都安插了自己的人,这家公司每年支出的贿赂和诉讼费,即达70万美元。可见他们是纽约以至美国民主政治的实际操纵者。在《竞选州长》发表后不久,1871年春天,马克·吐温又发表一文,附有一组漫画,画面上有座“大厦”,标明是伊利铁路公司总部。大厦里有投机巨头高尔德和霍夫曼,这伙人在画面上忙于向议员们行贿,对老百姓敲诈勒索。这一切证明了《竞选州长》的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对资产阶级政治生活直接干预的勇气。可见,马克·吐温所说的“最恨政治”,指的是这些政客恶棍操纵的黑暗、腐败、虚伪的政治。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是美国作家是马克·吐温晚年优秀的中篇小说,写于1899年。

赫德莱堡是作者虚构的市镇,居民自诩为“最诚实、最清高的市镇”,在远近享有“不可败坏的市镇”的美誉。然而一个过往的异乡人因为一次被这个市镇的人所侮辱,决定要报复,办法就是从精神上、道德上“败坏这个市镇”。6个月后,这个异乡人把一口袋金子送到这个镇上的老出纳员理查兹家里,留下条子说明把这袋重160磅4盎司、值4万元钱的金子送给一个曾帮助过他的恩人,却又不指明恩人的姓名就跑掉了。

于是,镇上“公认诚实”的居民,尤其是十几位“廉洁”的上层公民争着要当“恩人”。他们眼热这笔巨财,又要维护“廉洁”的外表,于是展开了一场明争暗斗,演出种种丑剧。终于,这个有三代“诚实”、“清高”传统的赫德莱堡的好名声被“败坏”了,或者说暴露了它本来就并不“清高”、“诚实”的本质;相反,这些人们,特别是十几个高等公民,都是伪善、贪婪的拜金狂。

小说讽刺了资产阶级道德的虚伪和自私。作品构思巧妙,情节紧凑,寓意深刻。作者把一个有“最清高、最诚实”名声的市镇作为暴露对象,使小说的批判具有特殊的尖锐性和深刻性。

小说通过幻想和离奇的情节,对居民们的伪善和贪婪进行夸张,形成强烈的讽刺。

小说着重揭发十几个上层公民,却又将贪婪自私当作公民的“共性”,这表现了资本主义社会虚伪贪婪和拜金主义习性的普遍腐蚀作用,但也使作品蒙上了一层悲观失望的沉重色调。这种悲观主义到作家的晚年愈益严重,在这种绝望情绪侵袭下,正如鲁迅所说,马克·吐温由“讲笑话的好手”变成了一个“厌世思想深重的怀抱者。”

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鲁迅指出,他“成了幽默家,是为了生活,而在幽默中含着愤怨,含着讽刺,则是不甘于这样的生活的缘故了”。马克·吐温对资本主义现实黑暗面的揭露,有助于我们认识美国社会的一些侧面。他的幽默、讽刺,他惊人的巧妙构思,他独具一格的结构技巧,以及明快机智而富于个性的语言,都使他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艺术创作是美国民族文学的瑰宝。

最后的藤叶

《最后的藤叶》是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的一部短篇小说。

《最后的藤叶》写两个不同心态的人面对疾病时的不同人生态度。

生病的女人在秋风飒飒,黄叶飘零之时,看见攀缘在对面墙上的一株常春藤的叶子一片片掉下。心中产生一种变态心理,认为自己的命运与这株常春藤叶紧密联系,藤上叶片落尽之时,就是自己生命结束之际。因而她每天每时一片片数着落叶和留下的叶片。

这一情况被楼下一个老画家知道了。老人在风雨之夜不顾风雨严寒搬了梯子,在墙上画了一片不会凋落的叶子,这片叶子使女病人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她认为叶片不落意味着自己还有生机,因而信心百倍地与疾病搏斗,终于在药物和护理配合下恢复了健康。直到恢复健康后她才知是那位老画家为她画的一片假藤叶。

但这时,深夜爬上墙画叶片的老画家却因受凉感冒患急性肺炎死去了。

这篇小说表现了穷困而善良的普通知识分子“涸辙之鲋,相濡以沫”的情景,赞扬了他们同情和体贴弱者的高尚人性,感人至深。

美国的悲剧

《美国的悲剧》是美国作家德莱塞(1871~1945)的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25年,是德莱塞创作的最高成就。

小说写一个牧师的儿子克莱特为摆脱穷困,到外地谋生的故事。克莱特先是在旅馆和商店作杂役,后进一工厂当了领班。此后他与女工洛萨达相爱并使洛萨达怀孕。而此时克莱特受到大资本家的女儿桑德拉的青睐。为了投靠资本家而向上爬,克莱特谋害了洛萨达以便与桑德拉结合,但事情暴露。当时民主党和共和党正进行竞选,都抓住这一案件来捞取政治资本,结果克莱特被判处死刑。

这部小说的突出成就在于它不是用这种司空见惯的题材写成“犯罪小说”、“情杀小说”,也不是写成投合时尚的“成功小说”(往上爬成功),而是通过克莱特的经历深刻揭露了美国的社会风尚、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对美国青年的腐蚀,指出这是出现这类悲剧的根本原因。德莱塞自己说:“这本书整个讲来是对社会制度的一个控诉……小说之所以成功,并非因为‘它是悲剧’,而正因为‘它是美国的悲剧’”。当时,美国社会舆论工具为了掩盖社会矛盾,竭力鼓吹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奋斗加上机缘而发财致富的神话。正是这种追求金钱的教育以及美国社会生活方式、价值标准本身的腐蚀作用,使克莱特一心向往发财致富。富有就是“美德”,穷困就是“卑贱”,有钱便有“德”,为了金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谋害情人——这就是出身下层而被资产阶级文明毒害的克莱特从小所受的教育。正是这种道德标准使他抛弃爱情,谋害情人而把与有钱人的女儿结合视为“生平梦寐以求的伟大而美妙的新生活”。

小说还揭露,克莱特之所以酿成悲剧,被判处死刑,在那个社会里,并不真正因为他的行为,而是因为他是穷人、劳动人民。克莱特只不过是往上爬和尔虞我诈角逐中的失败者和牺牲品而已。小说中描写,克莱特的辩护律师本人,也曾与克莱特有类似的经历。但由于他有钱,给了怀孕的姑娘1000元钱,就万事大吉。因此对有产者,这不过是风流韵事,家常便饭;而对克莱特这样的无钱无势者,则成了死罪。小说正由此接触了美国社会的贫富对立和所谓“平等”法律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为了制造声势,适应政治需要,审讯克莱特时竟找来了127个证人,但与案件直接有关的、引诱克莱特的桑德拉却出外游历去了,法官们连她的名字也不敢提及,而只以“某小姐”代之,因为她有钱。所以作者说:“贫富的界限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就象用刀子划过似的,或者是有一垛高墙挡在中间。”

小说体现了德莱塞的艺术写作特色:情节生动曲折,涉及的社会面很广。心理描绘特别细致,语言富有个性化。在刻画人物典型时,德莱塞运用了大量的细节。如克莱特起心谋害洛萨达后,在划船时心神恍惚,小说绘声绘色地描绘了克莱特的内心矛盾,并把洛萨达的落水和淹死过程写成兼有偶然的因素,使形象更加逼真,情节更加曲折。此外,小说还吸收了意识流的某些技巧。

由于小说的成功,克莱特这个形象在生活中已成为“发财梦的牺牲者”的代称。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长篇小说代表作。

这部小说中所描写的事情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作者通过一个名叫哈克的白人孩子帮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描绘了19世纪中叶美国中西部生活的各个侧面,揭露和讽刺了美国文明社会的丑恶现实,尤其对腐朽的蓄奴制度予以愤怒的谴责和批判。作品的思想倾向集中地体现在主人公哈克的身上。

哈克从小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没有受过文明的教化,不必到教堂去祈祷,也不必穿上体面的衣服,学那些文雅的举止。他喜欢独立的生活,本是个自由自在的孩子。后来,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妇收养了他,教他读书,送他进学校,一心想把他教成一个斯文体面,循规蹈矩的“模范”儿童,以便他将来能成为一个“文明人”。可是,哈克厌恶小市民呆滞的生活和虚伪的客套,他觉得日子过得“太闷气”,简直是“一天到晚活受罪”。他不断地逃学,还跑到树林里去睡觉,表示只要能“换换空气”,宁肯到“地狱”里去。对于世人所景仰的上流社会,哈克并不以为然。他非但不愿做体面的绅士,就是让他和“有身份的人”呆在一起,他也会觉得“浑身发痒”。他对周围的一切保持着一个纯洁的儿童所特有的好奇和敏感,凭着自己的亲身感受判断其正确与否,甚至对神圣的宗教信条他也提出了疑问:“要是一个人能祷告什么就有什么,那为什么犹肯·韦恩卖猪肉亏的钱赚不回来呢?为什么寡妇让人偷掉的银鼻烟盒儿求不回来呢?为什么华森小姐不能胖起来呢?不,我心想,祷告根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哈克终于因为忍受不了死气沉沉的生活和文明的教化,从那个环境中逃了出来,去寻求自己理想中的自由生活。在马克·吐温笔下,哈克与这个呆板的社会规范格格不入,这才使得他免于被环境所败坏,保持了他淳朴、正直、善良的性格和清醒、敏感的头脑,出落得更加天真可爱。

但是,作为一个在这样社会中长大的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不可能不受环境的影响。作者如实地反映了哈克思想中的矛盾,更加强了这个人物的真实性——当哈克与吉姆相遇,并且和他乘着一只木排在密西西比河上逃亡时,他不得不面对当时严峻的社会道德问题——如何对待种族歧视和蓄奴制度的问题。这时,社会环境所强加给他幼小心灵的传统观念与他正直、善良的性格激烈地冲突起来。在这种激烈的思想斗争过程中,哈克的叛逆性格才真正成长起来。

吉姆逃亡是为了躲避被卖到南方去的悲惨命运。当时,蓄奴制在美国南部占统治地位,这种统治比中部要残酷得多。在南方的种植园里,黑奴被当作牛马役使,即使是最强壮的劳力,经过七、八年的折磨,也就被榨干了血汗,凄惨地死去了。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无论对于我们白人,还是对于黑人来说,南方的农场都纯粹是地狱,再没有更温和的字眼可以形容它了。”正是出于怜悯和同情,哈克愿意帮助一个将要被抛进“地狱”的人去争取自由。可是起初他并没有把吉姆当作一个具有人的尊严的同伴来看待,他总是戏弄他,取笑他。后来,他发现吉姆善良,忠厚;对待自己有时象朋友那样诚恳,有时又象父亲那样关切;发现他“也跟白种人一样”,“惦记着自己的家里人”,和白种人一样具有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尊严。于是,哈克否定了社会灌输给他的种族偏见,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吉姆“倒是一个挺好的黑人哩”。有一次,因为恶作剧而受到吉姆的埋怨,哈克自觉惭愧,“简直恨不得去亲亲他的脚”。从此,哈克再也没有取笑吉姆,两人成了知心朋友。

然而,在快到“自由州”的时候,蓄奴制的观念又开始一次次地折磨小哈克了。被他称作“良心”的那种东西在不时地警告他:拐走主人的财产是大逆不道。每当他听到吉姆为盼望自由而欢呼时,他就感到“浑身连发抖带发烧。”往日学校的教导也象瘟疫一样总是缠着他,老是有个什么东西对他说:“谁要是像你那样,干出拐逃黑人的事来,就得到阴间去下油锅。”在哈克面前,告发吉姆是一条符合上帝意旨的“正路”,而帮助他逃跑则是一条通向“地狱”的邪路。在这岔路口上,哈克战栗了。

哈克的这种心理矛盾真实地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奴隶制观念在一个善良孩子的心灵上所投下的阴影。马克·吐温就有过这样的亲身感受。马克·吐温6岁那年,他的父亲曾以地方法官的身份,参与对3个教唆奴隶北逃的废奴主义者的审判。当时有许多本地人在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威胁这3个白人,要把他们拉出去吊死。最后,在公众的欢呼声中,法官判处他们12年苦役。1895年吐温在他的札记中写道:“在过去那些奴隶制的日子里,全镇的人都赞许这一件事,那就是奴隶财产的不可侵犯的神圣性。帮助偷一匹马或一头牛是一桩低劣的罪行,而帮助一个被追捕的奴隶……或是在有机会马上告发他时犹豫不决,则是一桩更卑鄙的罪行,那就带上了一个污点,一个洗刷不掉的污点。”

追捕奴隶的人持有这种观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有可观的赏金;但是穷苦的人们持有这种观念……而且是带着热烈的、不妥协的情绪,这是在我们久远的今天所不能理解的。那时,这种观念对我来说似乎理所当然;而且哈克……赞同它也是非常自然的,尽管在今天看来是那样荒唐。不难看出,奴隶制度正是当时那个文明社会的基础,一个白人孩子要想从奴隶制偏见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将是多少困难。帮助一个黑奴争取自由意味着对社会的挑战,哈克必须拿出和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至于整个社会对抗的勇气来。

哈克的思想斗争是相当痛苦的。他一度抵挡不住“良心”的谴责,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写了一封信,告发吉姆的行踪。可是,他马上又想起他和吉姆在木排上和谐、友爱的生活,想起吉姆对他的关怀和照顾,想起吉姆亲热地叫他“宝贝儿”,称他作“老吉姆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这时哈克瞧着自己刚写完的那封信,感到非常不安,作者写道:

这事真叫人左右为难。我把那张纸拾起来,拿在手里。我浑身哆喀起来了。因为我得打定主意,在两条路当中选定一条,永远不能翻悔,这是我看得很清楚的。我琢磨了一会儿,好象连气都不敢出似的,随后,才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接着,我就一下子把它扯掉了。

这标志着哈克和奴隶制观念的彻底决裂。他表示“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他不愿再走文明世界的“正路”,不愿再做被人们普遍称道的“好事”,背叛了那个虚伪的“上帝”,选择了一条被当时社会所不齿的“邪路”。这条路实际上正是当时美国人民和资产阶级民主力量所走的反对蓄奴制的正义道路。它最后导致了1861年~1865年的南北战争——美国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这个重大意义,小哈克当然是不可能了解的,但作者的用意却十分明显,他站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立场上谴责了奴隶制度。

在两个逃亡者寻求自由的旅程中,哈克几次走进了密西西比河两岸的城市和乡村。这使他得以更广泛地接触社会,观察、认识那里所发生的一切。在这个游历的过程中,同样表现了他的叛逆性格。

有一次,哈克在河上遇险,被格兰纪福家收留。在那里,他亲眼看到了格兰纪福和谢伯逊这两个大家族之间世代相传的血腥械斗。最后一次殴斗的直接原因是格兰纪福的女儿和谢伯逊的儿子私奔,结果,格兰纪福父子都在苦斗中凄惨地、毫无价值地死去了。作者在这里所描写的实际上是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残余,它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实在是对美国现代文明的一种讽刺。在这段经历中,哈克始终是一个旁观者,然而,却默默地表示出他对这种野蛮的社会现象的憎恶。哈克不能理解,这些高贵的名门世族、举止文明的绅士,为什么会无休止地互相残杀;当问起这世代宿怨的起因时,双方竟无一人记得。看到格兰纪福和谢伯逊两家人荷枪实弹地坐在教堂里听牧师讲“友爱”,听到他们热烈地谈论对上帝的虔诚,哈克感到讨厌,他想,“上教堂的人差不多都是万不得已才去的,(而进教堂乘凉的)猪可就不一样。”对于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那些高贵的绅士们都抱仇视、厌恶的态度,而哈克则不然。他无意中当了爱情的信使,听说这对情人在夜里逃走,并且已经过河脱险,他感到由衷的高兴。哈克的这些思想与世俗观念是背道而驰的。

“国王”和“公爵”是哈克路遇的两个骗子。他们唯利是图,一路上不择手段地谋取金钱,甚至冒充玛丽小姐的叔叔,想要夺取她应分的遗产。他们靠着信口胡说,痛哭流涕,骗取了人们的信任,得到了一口袋价值6000块的金元,还拍卖了原主人所有的产业和奴隶。对金钱抱着贪婪欲望的不只是这两个骗子,还包括市镇上几乎所有的人。当“国王”和“公爵”把一袋金元拿到公众面前时,“大伙儿都冲着桌子跟前围拢过来”,“人人都瞧着眼馋,直舔舌头。”马克·吐温在这里揭露了美国文明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拜金狂。但唯独哈克是例外,他蔑视文明世界天经地义的公理。在小说的第4章里,就有一段描写哈克把自己的钱无偿地送给萨契尔法官的情节。后来看到两个骗子如此无耻,贪婪,他说:“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象国王这么贪得无厌的家伙,他简直是什么都要吞掉才甘心。”这时,哈克已经不只是怀着厌恶的心情冷眼旁观,而是勇敢地站出来,救助孤弱者。他从“国王”和“公爵”屋里偷出了钱袋,使它物归原主;还向玛丽小姐揭露了这两个家伙的本来面目,并机智地安排了惩罚他们的计策。

哈克的旅程确实是一种“历险”。他一次又一次地怀着厌恶或恐惧的心情摆脱那个凶险、丑恶的现实世界。在小说的结尾,哈克说:

我觉得我只好比他们俩先溜到印江人那边去,因为莎莉阿姨打算收我做干儿子、让我受教化,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早就尝过这个滋味了。

这个含蓄的尾声暗示了哈克同美国传统观念的决裂。

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厌恶当时的社会,同时又对自由理想的实现抱有一线希望。他曾经在哈克和吉姆的旅程中为他们安排了一个幻想中的自由州卡罗,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希望很渺茫,因此让他们安排在迷雾之中漂过了卡罗,始终没能找到这个幻想中的乐园。作者这样的处理是明智的,他自己在现实中没有看到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也没有牵强地为他的小主人公指示这样的道路,于是便有了哈克性格中的适世主义倾向——哈克对现实社会的叛逆只能最终表现为消极的逃避,无可奈何的隐匿,而不是有力的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吐温把自然与社会相对立,并以这样的观点来批判现实。比起《汤姆·索亚历险记》来,《哈克贝利·费思历险记》揭露社会更具有深度和广度;但就作者手中批判现实的武器来说,还依然如故。他没有力图从哈克的社会经历中寻找哈克性格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儿童们自然的天性——淳朴、善良、渴望自由、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与扼杀这一天性的文明社会加以对照,强调他本身的个性尚未被丑恶的环境所败坏,把他摆脱奴隶制偏见的原因也归结于“健全的心灵”战胜了“被毒害的良心”。同样,作者把文明世界——实际上也就是资本主义现实世界——的本质解释为社会对大自然粗暴的败坏,社会道德对人们善良本性粗暴的败坏。因此,作者以浪漫的、抒情的笔调描绘密西西比河上的自然风光和哈克同吉姆在木排上清新和谐的生活——它象征着自由。同时,他又以讽刺的、漫画式的笔触描写密西西比河两岸人们的粗野、残忍、虚伪和贪婪——它代表着文明社会。这种鲜明的对照固然使现实社会更显得丑恶,使作者理想的主人公更显得可爱,却也使哈克的形象带上了一些超脱现实的色彩。

在哈克的形象塑造上,马克·吐温采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其中有些是极有特色的。例如,作品的构思很有独到之处、吐温继承了传奇式流浪汉小说的传统,让哈克扮演一个天真无邪、对文明世界非常陌生的孩子,让他走进这个世界,一路漂泊,用一种孩子所特有的好奇、天真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怀着一种对周围的一切并不理解的心情游历这个世界。这样一来,既可以通过孩子天真的眼睛折射出来的景象,微妙地表现作者对那个世界的讽刺和批判,又可以反映主人公如何在游历的过程中逐渐熟悉那个世界,认识那个世界。有的美国评论家把这称作“导向觉醒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旅行,”实际上这也就是哈克叛逆性格的自然的成熟和发展过程。

作者善于运用对比、衬托的艺术手法来刻画人物,而且重视人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小说中的两个最重要的人物——哈克和吉姆。是两个有着共同的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又具有不同性格、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角色,他们之间的这种异同,使得各自的性格显得更加鲜明。有了老吉姆的忠厚、诚恳、慈爱,才更烘托出小哈克的天真、淘气和善良,有了吉姆同哈克的友谊及吉姆的高尚人格对哈克的感染,才使得哈克对种族偏见的反抗更显得合情合理,真切动人。哈克的好朋友汤姆在书中是个次要角色,但是他对于哈克性格的塑造来说却是十分有意义的。他也是个善良、机智的孩子,与哈克不同的是,他读游侠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脱离社会现实,去追求书中惊险的英雄生活。汤姆的这种吉诃德式的幻想,正衬托出哈克的桑乔式的清醒。这两个人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都出现过,对比之下,汤姆正是《汤姆·索亚》中的小汤姆,而哈克则在广泛接触社会之后成长起来了。他的思想更不受束缚,更实际,他不仅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而且对书本中的神圣信条也发生了怀疑。

这部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全书以主人公哈克自述的口气写成。哈克一本正经地把故事讲给读者听,还不断地谈着自一己的感受,这样一来,他的性格就不仅是在他所经历的一系列事件中,而且还在他本人的叙述中细致、传神地表现出来了。哈克讲故事所用的语言正符合他这个乡村孩子的身份,字句间透着质朴、幽默,充满生动的口语和粗俗的俚语,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痕迹,而且极富表现力。就象哈克的性格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一样,他的语言也大大触犯了文明、优雅的规范,闻其声,知其人,用这种“叛逆式”的语言来塑造这个不接受教化的小叛逆者的形象是再合适不过了。

马丁·伊登

《马丁·伊登》是美国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的代表作,发表于1909年。前半部带有自传性,取材于他早年经历和后来的成名过程,主要故事情节如下:

水手马丁·伊登由于偶然的机会撞进摩斯律师的家庭。这个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喜欢这个精力充沛、才智过人的无产者;马丁·伊登觉得罗丝“纯洁”、“高尚”,有文化教养,也爱上了她。马丁·伊登在罗丝的爱情鼓励下刻苦写作。他象杰克·伦敦开始写作时一样,一边打短工一边读书写作,有时穷得吃不上饭。马丁写的稿子一次次被退回,但他并不气馁,继续奋斗。罗丝在父母的反对下,同马丁断绝了来往。马丁经过极大的努力终于成名。过去看不起他的人一个个都跑来拉拢他,罗丝哭哭啼啼跑来要求恢复关系,然而马丁爬上社会“顶峰”后,发现一切都是空虚的,他的精神垮了,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以生动的形象批判了资产阶级社会的腐朽和空虚。当马丁还是普通水手、初次进入罗丝的资产阶级家庭时,他十分羡慕这样的“高等社会”,以为那里都是“公允无私的人”,“具有纯洁而高尚的思想,过着热烈的精神生活”。他一心想超越自己的社会地位,挤进这个上层社会。但是一深入交往,发现他们“象是驯养的鹦鹉”,愚昧无知,卑劣龌龊,“全是俗物”。他受尽资产阶级的冷落,终于成名后,才看透了这些律师、银行家和教授,剥开他们漂亮的外衣,一个个都是势利的市侩。尤其是他发现他曾经认为是“纯洁高尚”化身的罗丝,同样是一个心地狭窄、目光短浅的资产阶级小姐。他所梦想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他感到“受了骗”,陷入可怕的失望。

小说也真实地描写了资产阶级社会里一个现实主义作家的命运。马丁生气勃勃的作品起初无人理睬。报纸杂志控制在一些“像驴一样愚蠢的俗物”手里,他们只会制造谎言,牟取暴利。但他一旦成名之后,作品却被捧到天上去,尽管这些资产阶级“一点也不懂得他的作品”。

正是对资产阶级社会的揭露和否定,使《马丁·伊登》超出“自传”的范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小说以生动、深刻的艺术形象告诉我们:在资产阶级社会,一个人的成名过程就是幻灭的过程。在后来的美国文学中,不少作品描写各种“美国理想”的幻灭,《马丁·伊登》是这类作品的先驱。

这部作品虽然具有现实主义尖锐的批判力量,但缺乏积极的理想。杰克·伦敦声明他这部作品是“反对尼采哲学”、“反对个人主义的”。小说在这方面确实有所表现。如马丁承认自己“是一个个人主义者”,“相信捷足先登,强者必胜”,是“强有力的个人”。作者把他写成悲剧,就包含对他个人奋斗哲学的否定。但是,杰克·伦敦并没有指出未来的希望。马丁的悲剧在于他背离劳动人民,向往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他爬得越高,离开劳动人民越远,同劳动人民之间的鸿沟越无法逾越。小说中出现的几个劳动者,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他们同情马丁,却缺乏思想力量,不能做他的精神支柱。小说也出现一个社会党人的形象勃力森登,他批评过马丁的道路,鼓吹过社会主义的好处,但他本人却是个颓废主义者,既“看透了”资产阶级又同劳动人民格格不入,也不是作者理想的正面人物。因此作品流露出杰克·伦敦的悲观失望情绪。

《马丁·伊登》在艺术描写方面是成功的。每个人物都具有独特的性格,与众不同的思想面貌。他们的性格不是静止的,而是通过紧凑的故事情节发展起来。人物的语言符合性格特征,例如马丁的语言从粗俗到规范化,符合他从没有文化教养到学识逐渐渊博的发展,他的语言始终简洁有力,表现出他善于独立思考、思路清晰的个性特征。罗丝用的是夸张做作的文雅口吻。语言的独特化不仅更清楚地刻画人物的性格,而且使小说叙述的内容丰富而又多样化。

永别了,武器

《永别了,武器》是现代美国杰出的小说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海明威(1899~1961)的小说,发表于1927年。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高成就。

小说通过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爱情悲剧,表现了厌恶战争的悲观主义思想,反映战后一代青年失去理想与精神支柱而处于迷惘、幻灭中的心态。作者在1948年给插图版小说写的序言中说:“这本书是一部悲剧,这个事实并没有使我不愉快,因为我坚信,人生就是一部悲剧,也知道人生只能有一个结局。”这部小说从思想上说,作为“迷惘的一代”文学的代表,常列入现代派文学之中。但从艺术的创作方法来看,它依然是20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杰作。

小说取材于真实的现实,具有作者的自传成分,其中概括了海明威去意大利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同库罗斯基恋爱的情景。但它更多的是反映了一代青年的普遍的、典型的精神状态。

小说主人公亨利,原是天真纯洁的青年,在美国当局的欺骗下,他到意大利前线参战。最初,他想象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拯救民主”,故而热情洋溢。后来,军队的单调生活与随时死亡的威胁,使他变得玩世不恭、放荡不羁。他认识了巴克莱,被这位漂亮女护士迷住,但也无真正爱情,只是拿这恋爱游戏来弥补精神的无聊。战争打断了这场游戏,也使亨利受了重伤。医院养伤,使二人重逢,逃过死亡的人,更珍惜爱。两人真诚相爱的人,在战争面前又得分手。巴克莱怀了孕,亨利得重上战场。逃跑出来的亨利与巴克莱团聚,偏受到宪兵追查。二人逃到瑞士,巴克莱却因难产而死。亨利的爱情悲剧不在于巴克莱的偶然的死,而在于爱情和战争的矛盾。

作者令人信服地描写了亨利精神崩溃的过程。随军牧师用宗教来启迪亨利,使他道德趋向高尚。但他的爱人死了,上帝也没有了用处。亨利的宗教思想崩溃。爱国者吉诺曾影响亨利,亨利因用正义、爱国之类言辞教育别人。但战争中的徒劳与无谓牺牲,使他也当了逃兵,一切热情化为乌有。外科医生黎那尔第以博爱精神医治伤员。但战争不断给他输送伤员,博爱不起什么作用。巴克莱的死是宗教和博爱精神都挽救不了的。于是我们看到亨利在爱情、宗教、正义、博爱诸方面全面精神崩溃,成为绝望、迷惘的一代悲观主义者。

小说沿着爱情与战争两条线来写这场悲剧。爱情故事展开在战争背景上,战争在流血、在制造死亡,也破坏一切爱情与生机勃勃的东西。作者描写战争景象的惨不忍睹,描写大撤退时的混乱场面,真切细致而又令人惊心动魄。战争与爱情二者相互补充,在对比中,生与死、美与丑、爱与恨交错展示,作者揭开了巨大的现实主义画面。

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杰出的小说家海明威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52年。

1954年,海明威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金。授奖的原因是:

“他精通于叙事艺术,并将此艺术熟练地运用于其作品中,如运用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之中,同时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

其中特地提到了《老人与海》,足见这篇中篇小说在海明威作品中的地位和它的世界性影响。菲力普·扬说过:“在现代世界,凡有知识分子的地方都知道海明威。”而凡知道海明威的人,没有不知道《老人与海》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部世界性的文学名著为越来越多国家的读者所熟知。

《老人与海》之所以产生如此巨大深远的影响,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最主要的,还在于它成功地刻画了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一不朽的艺术形象。

《老人与海》的情节极为简单,写的是老渔民桑地亚哥连续84天捕不到鱼,后来好不容易捕到了一条鱼,结果又被鲨鱼吃掉。作者通过这个故事,热情歌颂了桑地亚哥在失败面前毫不气馁、勇敢、顽强、坚忍不拔的英雄气概。

老人是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个老渔民。小说一开始,作者就用粗线条为他勾勒了一幅素描:

“老头儿后颈上凝聚了深刻的皱纹,显得又瘦又憔悴。两边脸上长着褐色的疙瘩,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的反光晒成的肉瘤。疙瘩顺着脸的两边蔓延下去。因为老用绳拉大鱼的缘故,两只手上都留下了皱痕很深的伤疤,但是没有一块疤是新的。那些疤痕年深日久,变得象没有鱼的沙漠里腐蚀的地方一样了。”

“他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显得老迈,除了那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啊,跟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这段肖像描写极为精彩,它不仅形象地勾勒出了老渔民桑地亚哥独有的外貌特征,而且还传神地表现出了他的性格特征,从那“跟海水一样蓝的”,愉快的、毫不沮丧的眼睛里,透出了老人那充满自信、刚强不屈的性格。

关于桑地亚哥的过去,书中交代得不多。我们只知道他当过水手,到过非洲。他曾有一个妻子,可现在已撒手而去,唯留下一幅彩色画像挂在墙上,由于看见了就觉得凄凉,他就把它拿下了。他无儿无女,非常孤独,关心他的人,唯有一个他曾教过捕鱼的小男孩曼诺林。他很少看报,即使看,也只想知道垒球比赛的消息,真可谓“我心与世两相忘”。他的生活极为清苦,住在一个狭小的茅栅里,全部家当只有一张床、一张饭桌、一把椅子。他辛辛苦苦打了一辈子鱼,自己的饭菜里却常常没有鱼。他穷得连外出打鱼时所必备的食物也带不起,只能带一瓶水。这些描述,突出主人公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的精神面貌,同时也揭示了形成老人那“典型性格”的“典型环境”,为下面更好地刻画桑地亚哥做了必要的准备。

黑格尔指出:“环境的互相冲突愈多,愈艰巨,矛盾的破坏力愈大,而心灵仍能坚持自己的性格,也就愈显出主体性格的深厚坚强。只有在这种发展中,理念和理想的威力才能保持它自己,才足以见出威力。”老人性格的威力正是在不懈地出海——捕大马林鱼——斗鲨等一系列冲突中逐渐显现出来的。

他接连84天没有捉到一条鱼,这件事本身对一个以捕鱼为生的人来说,是够惨的了。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由于“背运”,同行都躲避他,唯一与他相濡以沫的小男孩也被父母接到了另一条船上,他只好孤零零的一个,划着空荡荡的小船出去,划着空荡荡的小船回来,而那张补了一些面粉袋的船帆,“看去真像一面标志着永远失败的旗帜。”

可是,老人并没有丧气,并没有倦怠。他要拼命扼住厄运的咽喉,决不让厄运使自己屈服。第85天他继续扬帆出海了!“他的希望和信心从来没有消失过,现在又像微风初起的时候那样的清新了”。在这一大段里,作者着重表现了老人“硬汉性格”的基本特征之一,这就是:精神上——极为自信,从不灰心。

精神上的侏儒决然成不了实际上的巨人,但仅有强大的精神而不付诸行动的人仍是矮子。真正的强者,应该是自信和坚忍二者完美的结合。小说的第二大段,通过老人捕马林鱼具体过程的描述,突出表现了他“硬汉性格”的另一基本特征:行动上——坚韧不拔,顽强拼搏。正是靠着强烈的自信,不懈的追求,他终于交了“好运”,钓到了一条比自己的小船还长的马林鱼。如同老人是人中英雄一样,这条鱼也是鱼中豪杰,两者旗鼓相当。鱼在水下坚持了两天两夜,不时地用苦刑来折磨老人。它掀起大浪,把老人脸朝下摔在船里,血从腮帮子上流下来;它拼命地冲撞,把老人的双手弄得血肉模糊。这时,老人只要割断钓绳,让大鱼跑掉,就能使自己摆脱困境,但这也就意味着他失败了。老人没有这样做,他甚至连想也没这样想。渴了,喝点冷水;饿一了,吃些生鱼;困了,把钓绳绕在垫了破麻袋的肩上打个盹儿;手抽筋了,咬咬牙忍住。在他看来,“痛苦对男子汉来说不算一回事儿”。正是凭着这种坚忍人之不能忍,力行人之不能行的拼搏,两天两夜后,他终于制伏了大鱼,乘胜而归。至此,硬汉子桑地亚哥已经活生生地站立起来了,他的性格的基本特征业已显现出来了。

但作者并没有就此止步,他还要出人意料地用厄运的重锤再敲打这块钻石,使其放射出更灿烂夺目的光彩。

就在归途中,老人遇到了更大更可怕的灾难,一条,两条,成群的鲨鱼扑上来要抢劫他的猎物。他并没有束手待毙,而是无畏地向象征着厄运的鲨鱼宣布:要跟它们斗到底!他先杀死了一条巨大凶恶的鲭鲨,但鱼叉又被鲭鲨带走了。于是他把刀子绑在一只桨上做武器,又杀死了两条气味难闻的星鲨和一头像猪一样的犁头鲨,不幸刀子又折断了。当夜幕降临时,成群的鲨鱼第4次又扑了上来,老人的头脑此刻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他深知:这是一场注定要打不赢的战争。但他仍没有丢下自己的劳动果实,落荒而走,他又精神抖擞地投入了战斗。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最鲜明不过地体现出他的这种硬汉子性格。书中写道:

“……他用棍棒朝它们(指鲨鱼)的头上打去,听到上下胯腭开裂和它们钻到船下面去咬鱼的时候把船晃动的声音。凡是他能感觉到的,听见的,他就不顾一切地用棍棒劈去。他觉得有什么东西抓住了他的那根棍,随着棍就丢掉了。”

他把舵把从舵上拽掉,用它去打去砍,两只手抱住它,一次又一次地劈下去……

最后,一条鲨鱼朝死鱼的头上扑来,他知道一切都完了。于是他用舵把对准鲨鱼的头打去,鲨鱼的两腭正卡在又粗又重的死鱼头上,不能把它咬碎。他又迎面劈去,一次,两次,又一次。他听到舵把折断的声音,再用那裂开了的桨把往鲨鱼身上戳去。他觉得浆把子已经戳进去,他也知道把子很尖,因此他再把它往里戳。鲨鱼放开鱼头就翻滚着沉下来。那是来到的一大群里最后的一条鲨鱼。它们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

这真是一段龙腾虎跃,扣人心弦的描写!在这段描写中,桑地亚哥的硬汉性格的两个基本方面水乳交融在一起,得到了最高程度的体现。

老人回到岸边,只带回了一条大得不可思议的白骨、一条残破不堪的小船和一幅耗尽了精力的躯体——他失败了,英勇地失败了。但他始终没有失望。小说结尾写道:他梦见了狮子,——这说明他还有着力的追求,强者的向往。

老人身上有着海明威的影子。海明威的性格与老人的性格极为相似,他的孤独、高傲、自信、好斗、刚强的“男子汉气概”是出了名的。作者的儿子格雷戈里·海明威说:“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就是海明威本人,或者说是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还说:“他总是要赢,输,他是受不了的。”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在思想感情上是与老人更紧密地融合在一起的。他喜爱他,歌颂他,也真正进入了角色。他在老人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生活一的深切感受,也反映了自己灵魂深处的某些本质的东西。从这个意义和这个角度上讲,老人是海明威的化身。

如果海明威仅仅是为写一本捕鱼小说而写,单单为—位老渔民而作,而无其他的用意,那么,《老人与海》充其量不过是个二流作品,决不会引起如此之大的轰动。好在作家并非如此,他的作品是多层次的,寓意极深、耐人寻味的。

海明威自己有一个极著名的“冰山之喻”,他认为,文学作品应该含蓄,应该像一座冰山一样,“露出水面的是八分之一,而有八分之七在水面以下。”《老人与海》正是如此。书中句句写的是捕鱼人桑地亚哥,句句又不是捕鱼人桑地亚哥。桑地亚哥这一艺术形象是有着极广泛的代表性的,他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

《老人与海》写于这样的时代:战后,美国处于繁荣的巅峰时期。但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物质文明并没有为美国的前途作出历史的道德判断,垄断资产阶级反而用种族灭绝、控制论、精神分析学等新观念摧垮了传统的价值标准。人们刚刚从大战杀戮、法西斯集中营和广岛原子弹的噩梦中醒来,又被冷战、热战的阴云笼罩。于是生活中失去了安全感,物质变成了压迫精神的重担,人们普遍感到精神空虚,对前途悲观绝望。“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还是及时行乐,沉湎于声色,满足感官刺激吧。于是吸毒热、酗酒风,“性解放”……泛滥成灾。与海明威齐名的作家费兹杰拉德就常与年轻美貌的妻子没明没夜的狂饮,醉酒后常坐在出租汽车顶上,或于午夜在豪华旅馆门前的喷水池中裸浴。这种颓废风气引起了美国一些有识之士的极大关注,他们为早期美国开拓精神的丧失而深深忧虑。正在这时,海明威这头老狮子又抖擞精神出征了,从古巴向国内发出了怒吼,他于剪红刻翠之外别立一案,通过一个普通老渔民的捕鱼遭遇,热情歌颂了奋发向上、顽强不屈的英雄主义精神。这无疑是打开了一扇窗户,为当时的美国社会吹进了一股新鲜空气,因而引起了轰动。

《老人与海》虽然讲的是一个老渔民的故事,但在这个故事里却表达出了许多人的共同感受。老人的捕鱼经历是极具有象征意义的,它是人生的一幅缩影。

难道没有人咽过老人那84天劳而无功的辛酸?难道没有人尝过那条大鱼得而复失的苦果?难道没有人有过鲨鱼成群扑来的不幸?难道没有人有过伤痕累累之后得到的只是一架无用的鱼骨的感受?可见,厄运与失败乃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客观存在。“司空见惯浑闲事”,捕鱼老人的厄运和失败,正是这种客观存在的真切写照。莱蒙托夫有一句很有名的诗:“没有痛苦还成什么生活?没有风暴还成什么海洋?”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所以,老人这一艺术形象的遭遇很容易使人将其与自己的命运联系起来,从而拨动他们的心弦。

《老人与海》热情歌颂了人性中最可宝贵的英雄主义精神——老人身上蕴涵着的能够打动不同时代、不同种族人们心灵的普遍东西。厄运、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象大多数平庸的人那样被这些东西吓倒,自己缴械投降。人常说:做胜利的英雄容易,做失败的英雄难。这话很有道理。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更同情、更尊敬那些失败了的英雄……

应该指出的是,桑地亚哥的形象之所以感人至深,还有一点原因:作者选取了一个老人,而没选年轻人。这话说起来似乎有些可笑,实则不然。人们说:“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通常是人一老,脾气性格往往和年轻时大不一样了……他单单选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作硬汉子代表,这在文学史上是很少见的,这就更使人觉得非同一般,更易于引起人们的同情和崇敬,更能给人一股强大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奋发向上、永不伏老、进击不止、死而后已的精神力量,从而给人留下生动感人的不可磨灭的印象。

从艺术角度分析,老人形象成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这里限于篇幅,只能略谈一二。

借助于对立面之强来刻画主体性格之强。黑格尔说过:“人格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只有借矛盾对立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才能衡量出来。”这种手法和我国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武松打虎”一段所采用的手法颇有相似之处。正像武松之勇是借老虎之猛而表现出来一样,老人之强正是借马林鱼、鲨鱼之凶而表现出来的。作者用了不少篇幅写大鱼的长、宽、高、威力和美,极力渲染那有着“又粗大又尖长的蓝色的头、两只大眼和那咬得格嘣嘣的、伸得长长的、吞噬一切的两颊”的鲭鲨的凶残,渲染那“饥饿会去咬一把桨或者船的舵,咬水里游泳的人,趁海龟睡觉时把它们的腿和四肢咬掉”的星鲨的贪婪,旨在表现老人的英雄性格。写鱼只是为了写人,大鱼和鲨鱼越是凶猛,不好对付,捕鱼、斗鲨的老人的形象就越有光彩。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在塑造英雄形象时往往容易将其神化,从而使其失去了真实性。《老人与海》却没有犯这个毛病。老人刚杀死一条鲨鱼,疲惫不堪时,忽见两条鲨鱼又袭来了。小说这样写道:“‘呀!’他嚷了一声。这个声音是没法可以表达出来的,或许这就像是一个在觉得一根钉子穿过他的手钉进木头里的时候不自主地发出的喊声吧。”老人失败后,拖着疲倦的身子由岸边回到他的窝棚,路很近,可他不得不一连歇了5次。这些描写都逼真地反映了斗争的艰苦。老人虽勇力过人,但毕竟是血肉之躯。这样写,愈发使人物形象真实可信。

在语言的运用上,寓激情于冷静,有助于刻画老人形象。海明威对老人是很偏爱的,充满着感情,但这种感情从表面上是看不出的,它深藏在作品的深处。通篇好象是用冷冰冰的语言叙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称赞老人的字眼极少。本来,《老人与海》描写的是惊心动魄的搏斗场面。对此,雨里也许会大声疾呼,陀思妥也夫斯基也许会痛苦的呻吟,巴尔扎克也许会进行悬河般的论辩——然而海明威却只有这种冷静的叙述语言。这种语言,乍看起来与作品所描写的事情很不协调,实则不然。由于它所描写的是那样扣人心弦的搏斗,抒发的是那样痛苦而深邃的生活哲理,更由于这种语言很适宜表现老人那种孤高自傲,刚强无比的性格,因此也就越能摇撼读者的心灵和理性,越能突出老人的硬汉性格,越能深入地把读者拖入书中人物的境界中去作切身的感受。

老人形象之所以成功,最根本的还是作者深入生活,选取现实中活生生的渔民作模特儿,然后反复进行加工、提炼的结果。海明威晚年住在古巴海边,经常和渔民一起出海捕鱼,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曾发起设立一个“海明威杯”来奖励一年中捕鱼量最多的人。他在谈到《老人与海》的创作时说:“抛开怎样去做不谈,这一次我有了令人置信的运气,能够完全把经验传达出来,并使它成为还没有人传达到的经验。运气是,我有一个好老头儿和一个好孩子,而近来作家们已经忘记了还有这些事情。”没有深厚的生活基础,没有生活的原型和素材,是创造不出老人这样成功的艺术形象的。

但《老人与海》毕竟有它的局限性。它所歌颂的只是孤独的个人主义英雄。老人是高傲的,“古怪的”,他与同行很少来往。除了孩子,在他心目中其他人几乎都不存在。他一个人走自己的路,打自己的鱼。但一个人无论有多么伟大,他所能做的事毕竟是有限度的。正像不可战胜的巨人安泰一旦脚离开了大地就难逃厄运一样,离了群的老人终究敌不过占绝对优势的恶势力,他陷于失败的境地是必然的。那一副大得不可思议的鱼骨就是最好的证明。尽管小说结尾处写老人还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但可以预料得到,他成功的希望是极其渺茫的。

《老人与海》的乐观主义只能是广阔暗空中的一抹淡淡的微光,贯穿全篇的却是一种苍凉悲壮,痛苦消极的调子:桑地亚哥是在西方世界茫茫苦海中拼命挣扎的海明威告别人世前的忠实发言人。作品发表后9年,海明威用一颗猎枪的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恐怕不能单纯地用疾病的理由去解释。

欲望三部曲

《欲望三部曲》是20世纪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的一部长篇小说,由《金融家》(1912)、《巨人》(1914)、《斯多噶》(1947)三部作品组成。最后一部由他的妻子续完最后一节,在他身后发表。

三部曲描写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垄断资产阶级攫取财富和权力的过程,揭示资本主义从产生、发展到灭亡的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德莱塞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好色而又贪婪的金融资本家柯帕乌的典型形象。小说以柯帕乌从发迹到死亡的一生为主线,以费城、芝加哥、纽约、伦敦等大城市为主要舞台,用大量生动的事实和逼真的画面,广泛地揭露美国垄断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各个领域里的黑暗内幕。这是一幅以泼辣的笔和重彩浓墨所描绘的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画卷,是较早描写垄断资本家的豺狼本性和丑恶灵魂的作品之一。

《欲望三部曲》的第1部写柯帕乌的发迹,写他因盗窃公库而入狱,被判4年徒刑。第2部写他出狱后野心不死,精力未减,重整旗鼓而一度成功,生活上也更加腐化,后来在竞争中遭到挫败,被迫离开芝加哥。第3部写他在芝加哥失败后,与英国金融资本家发生联系,把自己的资本投入伦敦地下铁道的建设工程,直写到他死亡。柯帕乌从一个掮客发迹而成为小商人、资本家、百万富翁以至金融巨头,一生道路上充满了血污和邪恶。他像一头野兽,一切行为全受贪婪残暴的本能所支配;也像野兽一样,虽困犹斗。他不知道有什么法律、伦理、道德。作者的生物社会学观点在这一形象上得到充分体现。他把资本家之追逐利润看作是资本家主观的、本能的、心理的特性,而不是导源于资本主义大生产的机制。受这种观点的影响,他对于柯帕乌的欲望冲动、精力、才干,有时也不免流露出欣赏的心情。

三部曲还通过资本家之间的一场场恶斗,生动地描绘了在资本兼并过程的残酷和不择手段。竞争双方不仅使用了经济手段,而且常常求助于政治手段以至刑事犯罪手段。小说接触到了资本与政治的关系,雄辩地揭露了金钱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以及美国两党政治的虚伪性。金钱可以左右美国的政治,金钱可以买动一切,从流氓打手到两党要员,甚至资本家的老婆和女儿。

丧钟为谁而鸣

《丧钟为谁而鸣》是海明威的又一部作品。海明威一方面继承了马克·吐温等人的现实主义传统,另一方面又在创作思想和创作方法上进行革新,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对现当代美国和世界文学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丧钟为谁而鸣》以西班牙内战为背景,通过后方一支游击队的一次军事行动,展现了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广阔画面。罗伯特·乔登是一个美国人,他自愿参加到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行列中。按照俄国将军戈尔兹的指示,他的任务是配合当地游击队在共和国部队发动进攻之前炸毁一座有战略意义的桥梁,以便阻止法西斯军队过河拦截。乔登与游击队员们一起呆在山上的一个岩洞里,他发现游击队员士气低落,特别是他们的首领帕勃罗是一个狡猾的人,缺乏勇气,对自己的事业没有信念。乔登争取到帕勃罗的妻子皮拉尔的支持,游击队的其他成员也站到了乔登一边。但是内部尖锐的对立情绪以及一场严重的暴风雪增加了乔登的困难。附近山上另一支游击队的领袖艾尔·索多答应派人支持他,然而他们的行踪被敌人巡逻兵发现,他们虽然打死了敌人,却招来了法西斯飞机的猛烈轰炸。这时消息传来,戈尔兹将军的进攻计划可能已经泄露,法西斯军队已经作好了反击准备。

在这种形势下,乔登派人去向戈尔兹将军建议撤销原来的进攻方案,但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当共和国军队进攻的信号打响时,乔登和帕勃罗的游击队炸掉了桥梁,乔登不幸受重伤,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仍然对反法西斯正义事业充满必胜信心:“我们已经为自己信仰的事业奋战了一年,如果我们在这里取得胜利,我们就将在每一个地方取得胜利……。”怀着这样崇高而坚定的想法,他掩护了自己的同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乔登也像《太阳照样升起》中的杰克、《永别了,武器》中的亨利一样厌恶和诅咒战争,在暴力和死亡的笼罩下为恐惧、噩梦所困扰。尽管如此,他却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他们两人身上那种迷惘与悲观的情绪,认识到自己为什么而战,因而保持了较高的斗志。这样,海明威终于分清了战争正义与非正义性,旗帜鲜明地表示了自己支持人民的立场。

小说中与乔登的军事行动这条线索交织进行的还有另一条线索,那就是乔登与玛丽娅的恋爱情节。玛丽娅的父亲是共和政府的一个市长,后来与玛丽娅的母亲一起遭到了法西斯匪徒的杀害。她自己也遭到长枪党党员的奸污。在游击队的山洞里皮拉尔精心调护她,使她身心迅速康复,并极力促成她与乔登的恋爱。尽管这种爱情显得有些过分浪漫,过分理想化,但正如亨利与凯瑟琳一样,男女主人公那种真诚相爱的精神毕竟是美好的,感人的。

第二十二条军规

《第二十二条军规》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约瑟夫·海勒(1923~)的代表作,也是“黑色幽默”小说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虽不多,却在欧美各国有广泛的影响,对西方现代主义小说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品写的是二战期间,奉命驻扎于地中海“皮亚诺扎岛”(此岛为作家所虚构)上的一个美军空军大队的生活。小说没有统一完整的情节,而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光怪陆离的场景构成了全书的内容。它分为42章,每章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讲述一个主要故事,再由贯穿全书的人物尤索林的经历把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串联起来,从而形成一部结构貌似松散,实则各章之间有内在联系的长篇小说。

作家笔下的人物都是些荒谬绝伦的形象,性情古怪、情感冷漠、行为疯狂、不可理喻是他们共同的特征。从高级军官到普通士兵,全都无法按正常人的标准去衡量。

指挥这支飞行大队的司令官卡思卡特上校,是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冷酷无情的家伙。他为人圆滑,八面玲珑,36岁就当了上校、指挥官,为此他洋洋得意,自命不凡。一想到许多年纪比他大的人连个少校都还没混上,他便心花怒放,觉得自己已是个实权在握的大人物。与此同时他又常常痛苦不堪,因为有些比他还年轻的人已当上了将军。每念及此,他便嫉妒得发疯,恨得咬牙切齿。因此他时而踌躇满志,时而忧伤自怜,时而气概非凡,时而沮丧懊恼,时而胆识过人,时而怯懦畏缩。狂妄与自卑奇妙地统一在他的身上。为了向上级邀功,早日实现爬得更高的野心,他打着为国尽忠的旗号,不断增加部下的飞行次数,用飞行员的鲜血去为自己铺路架桥,弄得人人怨声载道。

专管部队队列操练的谢司科普夫少尉同样是个不择手段博取功名的野心家。他表现欲极强,“大战爆发他颇为高兴,因为战争使他有机会可以每天穿上军官制服,用清脆、威严的嗓音冲着一群群小伙子喊一声:‘弟兄们!’”为能够让自己训练的中队在阅兵式中得到第一,他绞尽脑汁,甚至想过把每列12人“钉在一根长长的2英寸厚、4英寸宽的栎木桁上,好使他们在行进时步调一致。”为此还需“在每个人后腰上插入镍合金做的旋转轴承,否则他们就不能作90°的转弯。”只是因为他拿不准军需主任是否供应那么多的轴承、外科医生是否肯与他合作,才万分惋惜而罢了手。最后谢司科普夫终于设计出不挥动双手行进的队列姿势,在阅兵式上一举成名,被誉为“军事天才”,从此青云直上,官至将军。

下级军官迈洛的所做所为更让人瞠目结舌。这个年仅27岁的伙食管理员大发战争横财,手段之“高明”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起先,他用美军的作战飞机作国际贸易,利用不同国家,前方和后方的商品差价赚钱。后来,生意越做越大,他竟成立了庞大的跨国公司,各国军政要员纷纷入股,甚至连敌对国德国的政府也是股东之一。于是不同国家的运输机、轰炸机、歼击机都成了迈洛任意指挥的工具,每天“络绎不绝地来往于挪威、丹麦、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瑞典、芬兰、波兰以及欧洲各地之间”,机身上拖着五颜六色的广告牌,飘摇翻飞,构成空中一大景观。迈洛最后竟神通广大到承包“战斗工程”,和美军签订合同去轰炸德国桥梁;同时又与德军订立契约,让高射炮去打美国的飞机,两头捞取好处。干这一切时迈洛理直气壮,认为这纯属商业活动,他恪守的是商业道德。这表明迈洛之流的心中根本就没什么祖国的概念,凌驾一切之上的只是利益原则。对这场战争而言,这不啻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飞行大队中有位随军牧师,负责士兵的信仰。却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其表现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与身份极不相符。他不断被一些“苦恼的、重大而复杂的本体论问题”折磨着:“有没有一种真正的信仰,或者死后有没有灵魂?有多少天使能够在一根针尖上跳舞?在创世纪前的那无数年代里,上帝自己究竟在忙着干些什么?”牧师无时无刻不想回家,老是在幻觉中看到妻子、孩子、岳母惨遭不幸,看到自己家的房子着了火。其实他本人也谈不上有什么信仰,他的信仰是“祖先们”传下来的。他不得不相信主的存在,因为正是对这个“永久的、全能的、无所不知的、相信人道的、全人类的、拟人的、能操英语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种的、亲美的”上帝的信赖,才支撑他度日如年地活下去。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尤索林。他最初怀着满腔爱国热情入伍,到头来却发现这场战争不过是场骗局。上司们只顾升官发财,米洛这种无耻之徒在大战中如鱼得水,越是卑鄙的家伙就越能名利双收。士兵们的牺牲毫无价值,更没有丝毫崇高感。于是他成了不可救药的厌战者和怕死鬼,千方百计地想脱离战争。第二十二条军规规定,凡是精神病患者就可以被遣送回国,尤索林认为有机可乘。但该军规又规定,凡想回国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自己不能再飞行;而既能提出申请,就说明申请者不是精神病人,因此还得飞行。尤索林又寄希望于飞满规定的次数后停止飞行,第二十二条军规明确规定,飞满32次的飞行员即可不再执行飞行任务。可尤索林完成规定次数后却仍不能停飞,因为军规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飞行员终止飞行前必须执行长官的命令,而卡思卡特上校的命令使他必须继续飞行。尤索林一直飞到50次仍不能如愿,最后他终于彻悟到第二十二条军规不过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圈套,自己根本就无法摆脱它的控制。

《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表层意义十分明显,暴露美国军事官僚机器的黑暗和不人道,揭穿了美国政治与军事政策的伪善本质,但这并非小说的根本主题。它真正要告诉人们的,是现代西方社会的荒谬性。事实上,战争只是一个喻体,“第二十二条军规”是对一个毫无理性可言的世界的高度象征。它无处不在,俨然一种凌驾一切之上的神秘力量,操纵着芸芸众生。它肆意嘲弄人类建筑在理性基础上的宗教、道德和社会结构,使人生的意义变得荒诞不经。它看似无形,实则是一张天罗地网,人类的任何挣扎都无济于事,只能是越陷越深。因此,小说是对二战之后西方人生存状况的深刻揭示。

《第二十二条军规》具有典型的“黑色幽默”风格。这首先表现在作家以反讽为基础的艺术构思上。作家认为,世界不可理喻是不可更改的现实,生活本身就是荒诞的。既然这是一个倒错的社会,那么正常的人类生活准则就成了不正常的,不正常的东西反而成了正常的。在这种构思上的反讽中,幽默的效果就产生了。于是我们便看到了为部队帐篷的门朝哪个方向开而大打官司的佩克姆将军和德里德尔将军,看到了因设计出让士兵双臂不动的行进模式而一鸣惊人的谢司科普夫少尉,看到了同时承包炸桥和保桥的迈洛,看到了坚持一丝不挂、游来荡去的尤索林……作家不动声色、一本正经地把这一切当作正常的东西呈献给读者,而读者在领悟了其潜台词完全对立的含义后,禁不住便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

在创作主体与作品所表现的客体之间制造“审美距离”,是小说又一鲜明的艺术特点。作家以一种异乎寻常的克制态度,有意不对笔下的人物和事件进行道德或价值评判,相反,越是严肃、庄重的事情,越是举重若轻、玩世不恭地冷嘲热讽。如小说中有一段关于尤索林心理活动的描写,他看到一个穷孩子“缺鞋少袜,头上的黑发也很需要修剪。他满面病容,显得苍白而忧伤。”尤索林“对他的穷困深表同情”,以至于“恨不得一拳把他那苍白忧伤,带有病容的面孔揍个稀巴烂,把他打死,免得他使人联想起就在这天晚上,意大利还有无数苍白、忧伤、面带病容的孩子……。”这种表达“同情”的方式实在有悖常理,而实际上,它却基于作家这样一种美学观点:既然苦难是一种普遍存的现象,人又无力改变它,就只好用残酷来拉开与它的距离,用审美的观照来“玩味”痛苦,不去发那些感伤而徒劳的道德感慨。作家总是能“恰到好处”地后退一步,在可怜、可怕、崇高、卑下,总之是在一切需要投入人的道德情感的地方“天才地”发掘出幽默和滑稽,在笑声中嘲弄社会,同时也嘲弄自己。这笑声其实并不轻松,而是充满了辛酸与无奈。

小说的“幽默”,还产生于作家采用的逻辑悖论的手法上。“第二十二条军规”本身,就是一个逻辑悖论的典型,这是十分明显的。然而更令人叹服的是,作家居然用这种手法来编织情节。如小说中牧师受审一节:两个“政府派来的”军官不由分说把随军牧师带走了。路上,少校劈头就说:

“这就是你犯下的一项大罪,神父。”

“什么罪?”

“目前我们还不知道”,上校说,“但是我们会调查清楚的。我们肯定你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

牧师随后被带进地下审讯室,按照要求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少校看过后,“露出大失所望,满心厌恶的神情”,一口咬定那不是牧师的笔迹:

牧师大为诧异,很快眨着眼睛:

“这当然是我的笔迹。”

“不,不是,牧师。你又在撒谎啦!”上校说。

“这是我刚才写的!”牧师恼怒地喊起来。“你们看着我写的。”

“问题就在这里”,少校痛苦地回答说。

原来两位军官事先已认定另一种笔迹是牧师的,由此便推论出牧师本人写下的笔迹是别人的。尽管这推理过程本身无误,但由于前提是假的,得出的结论出只能是荒谬的。作家如此煞有介事地推演一番,并非是在玩弄语言游戏,荒唐无稽的情节隐隐透出一种残忍,人被置于被动无望的怪圈里,这实际上是人的现实困境的写照。

小说的语言极有特点,作家常常将相互矛盾、或褒贬义相对的词汇与句子故意搭配使用,如佩克姆将军的口头禅是“我唯一的缺点就是我没有缺点”;另一位上校在部队服务二十几个月后,“发觉自己仍然这么无能,而感到十分自豪。”作家还不时将一个孤立的句子,置于与其表述的意义完全相反的语境中,如:

谢司科普夫少尉确信自己有能力一鸣惊人了。

(他)最初曾想请一位在金属片商店工作的朋友把镍合金做的钉子敲进每个学生的股骨,用几根削好的三英寸长的铜丝把钉子和手腕连接起来,但是时间不允许他这样做……他还想到学生们这样束手束脚,在行进前举行的难忘的、令人昏厥的仪式上就不能以恰当的姿势倒下去,而不能恰当地昏厥,可能会影响军队的名次。

作家站在旁观者的位置上,不带任何夸张或讥讽的色彩,写出少尉的心理活动,但其荒谬性与“有能力一鸣惊人”之间的反差如此之大,以致叙述的语气越“平静”、态度越“客观”、细节越“真实”,幽默效果也就越强烈。

《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幽默”表现为一种整体的幽默,无论是构思、布局、情节设计,还是叙述技巧、语言的运用,都具有“黑色幽默”的特点,内容与形式可谓达到了完美结合的程度。

汤姆·索耶历险记

《汤姆·索耶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儿童小说,写于1876年。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40年代美国西部地区的圣彼得堡镇。镇上有个叫汤姆·索耶的少年,与姨母波莉一起生活。他淘气贪玩,讨厌学校的课程和镇上死水一潭的生活,总制造一些恶作剧。一天,在上学路上,汤姆碰到哈克,哈克告诉他死猫可以治瘊子。他们结伴溜到坟场,想验证一下死猫能否治好瘊子,不料却目击了一件凶杀案:印江为报私仇杀了鲁宾逊医生,又嫁祸波特。汤姆受不住良心的谴责,揭发了印江的罪行。印江越窗而逃,汤姆成了村上真正的英雄。汤姆萌生了新点子:挖掘地下埋藏的珍宝。在这次活动中,汤姆不仅救了将被印江杀害的寡妇,同时除掉印江,找到财宝。这样,汤姆和哈克成了人们巴结、羡慕的对象。然而,他们终因本性难改,对文明人的生活深恶痛绝,故态复萌,重又一起找一些小伙伴组织“强盗帮”。

小说虽是儿童历险小说,实际上是一部别开生面的现实主义杰作,是为成年人而作。小说以汤姆调皮淘气的活动为线索,以一个小镇为缩影,对当时美国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文明”作了深刻的解剖和嘲讽,意在说明:这个社会违背儿童的天性,是摧残孩子的牢笼。小说语言幽默而富有讽刺意味,故事曲折生动,最为成功的是曲尽入微的儿童心理刻画。因此,100多年来,被誉为最受欢迎的一部儿童小说。

最后的莫希干人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美国作家库珀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26年。

故事发生在18世纪中叶,英、法殖民者正为瓜分美洲大陆进行激烈的战斗。英军少校海沃德带着上司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丝等人前去威廉·亨利要塞。途中遭到印第安部落马夸斯人的袭击后被俘,酋长马古亚欲和科拉结婚以报复其父对他的羞辱,遭到拒绝。在印第安人安卡斯、赫克等人的援助下,科拉等人逃了出来。马吉亚带领休伦族人和英军进行激战后,科拉等人重又被俘。科拉被关在雷那匹族的村庄里,马古亚骗取了雷那匹人的信任,企图占有科拉。当雷那匹人知道安卡斯才是莫希干族的真正酋长时,十分气愤,在安卡斯的带领下歼灭了休伦族人,安卡斯、科拉也被杀死。

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18世纪的风土人情,对破坏大自然原始风光的所谓文明者进行了批评和谴责,着力塑造了印第安人英勇顽强、行侠仗义、热爱大自然的光辉形象,突破了以往作品中对印第安人的丑化描写,写作上虽然情节曲折但有些生硬刻板,略嫌粗糙牵强。

白鲸

《白鲸》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长篇小说,写于1851年。

小说的故事梗概如下:

伊希梅尔酷爱冒险,他来到捕鲸船当了一名捕鲸手。船长埃哈伯用一枚西班牙金币奖励捕杀白鲸莫比·狄克,据说是它夺走了埃哈伯的一条腿。在紧张激烈的捕鲸过程中,虽然有不少的鲸被捕获,但始终没有看见莫比·狄克。终于白鲸的身影出现了,它在毁坏了好几条捕鲸小船之后,又折断了埃哈伯的假腿。在最后一天的较量中,它撞沉了埃哈伯的船,埃哈伯抓住鱼叉,被中了鱼叉疯狂游动的白鲸拖走了。除了伊希梅尔以外,其他人都葬身海底。

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加以丰富的想象,向读者展示了一幅惊心动魄的人与兽搏斗的壮丽画卷。歌颂了以埃哈伯为代表的不畏强暴、不屈不挠勇敢地和邪恶作斗争的精神。小说结构严谨,情节跌宕起伏,曲折生动,寓意深刻。小说以寓言和象征手法贯穿全文,人们普遍认为这部小说是19世纪美国小说的顶峰。

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是短篇小说《北方故事》中最富艺术感染力的一篇。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个弹尽粮绝、孤独无援的淘金者7天7夜的求生经历。小说一开始就以毫无雕饰的冷峻笔调,把读者带进北极圈内的荒野峡谷这样一个特定的自然环境。置身于其中的主人公,面对严酷的现实,不得不击碎空幻的黄金梦,而以自己作为劳动者的素质、潜能和意志,去对付自然界的暴虐,竭尽全力改变自己危在旦夕的命运。在走出极地的漫漫跋涉中,连续5天的饥饿和疲劳,使他几乎失去思考力,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启程,一到垂危的生命闪烁起火花,他就慢慢地向前匍匐着,滚动着,一只过路的熊向他发出了试探性的咆哮,他也用生死攸关时刻激发出的勇力支撑自己站起来,对着黑熊发出渴望生命的喊叫,竟然吓跑了这只庞然大物。

三三两两的狼从他面前溜过,也避开这个虽然力已殆尽,却仍然显示生命存在的“奇怪动物”。在他身后爬行过的地方,留下了斑斑点点的鲜血。就在临近北冰洋的时候,他发现一只饥饿的病狼用它那昏暗无光的眼睛死盯着他,一路舔着他留在地上的血渍。他一路爬行,病狼一路跛行,两个奄奄一息的生灵在荒原展开了一场生死格斗。每当病狼向他贴近,急促的喘息声便使他惊醒,病狼立刻被吓得一跛一跛地跳开,这场可怕的拉锯战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终于,狼的牙扣在了他的手上,他顺势扼住狼的牙床,用另一只手把狠抓住,经过一番挣扎和搏斗,他把全身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但两手已无力把它掐死,就用牙紧紧咬住狼的咽喉。半个小时后,一股暖和的液体流进他的喉咙,他翻过身来,又陷入昏迷之中。三个星期后,他躺在捕鲸船上,向人们不连贯地谈到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就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象征性地表现了人生道路上的危难,一个在死亡威胁面前一息犹存,拼搏不止的形象,蕴含了人类在克服困难、战胜死亡的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韧性和力量。作品发表于西方世界精神文化危机的年代。当时,流行一时的“世纪未文学’专注于表现死亡、病态和自戕,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热爱生命》则以毫无雕饰的写实,颂扬人强烈的生存愿望和顽强的生命力,揭示了用拼搏去实现希望的朴素真理,这无疑给灰色浓重的沉郁文坛吹进一股强劲的清风。由于作品包含着积极的人生意义,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它曾被看作教育鼓舞年轻一代创造新生活的精神食粮。据克鲁普斯卡娅回忆,列宁生前很喜欢这篇小说,在他逝世前两天,还让人给他读这篇作品。小说叙述语言格调冷峻,造成一种严酷的气氛,以加深环境在读者心目中引起的险恶感。”

海狼

《海狼》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长篇小说,发表于1904年。

《海狼》是一部引起广泛争议的作品,评论界对它的褒贬曾大起大落。作者将19世纪流行的进化论、生物学和科学唯物主义都引进创作,在富于戏剧性的情节发展中展开讨论,使作品具有很强的哲理性。

小说以主人公第一人称自述的形式写成。美国绅士亨甫莱在航海中船沉落水,被“魔鬼号”海豹猎船救起。船长“海狼”拉森有一副高大魁梧的身躯,原始野蛮人似的气力,蛰伏着的威力时而发作。在他的威逼下,亨甫莱被迫在“魔鬼号”上当了一名厨子,目睹了由海狼造成的种种惨剧。后来他发现凶狠残忍的“海浪”同时是一个出身寒微、智力超群,靠自学博览群书的智者。一个偶然的机会,“魔鬼号”救起海上落难的女作家布鲁斯特。她的出现,引起了海狼的欲望。当他对布鲁斯特强行无礼时,亨甫莱奋起保护弱者,带她逃离到一个人迹罕至的荒岛。不久,被属下抛弃的海狼也同破损的船一起被风浪卷到荒岛。他已经弱不可支地逐渐走向末日。就在亨甫莱驾着修复的“魔鬼号”驶出海湾的那天,海狼终于孑然死于岛上。

正如大多数人所看到的,《海狼》中的拉森,几乎具备了“超人”的一切特征。他有超凡的体力和智力,是个粗野的“大海之子”;他鄙视温情脉脉的道德家,赤裸裸地主张用铁和血的手段去实现个人的意志;他有怀才不遇的苦闷和孤独,是丰富的激情和冷酷的性格铸成的矛盾综合体。

杰克·伦敦宣称,他创作《海狼》的主旨在于“攻击尼采和他的超人思想”。作品在某些方面确实表现了这种批判倾向。小说中的亨甫莱(即“我”),是作为海浪的对立面出现的。他基本保持了对于人生的希望和信念,所以“抵得住海狼的毁灭性的攻击”,承担了一个不很坚强,却是始终如一的批判者的角色。尤其可贵的是,这个过了35年寄生生活的绅士,来到“海狼”设置的严酷世界,在自食其力中改造了自己,在与他人的合作中获得生命的价值,真正理解了人生的意义。而与此形成对照,具有过人体力和意志的“海狼”却一步步地走向衰亡。他的自私、高傲、残忍导致人们怕他,更恨他,最后集体抛弃他,使这个庞然大物时时感到寂寞和空虚的痛苦。“海狼”的毁灭无疑是对尼采哲学的否定。然而,杰克·伦敦毕竟受尼采哲学的影响过深,即使在有意识地采取批判态度的时候,他与尼采哲学的关系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作品中“海狼”的地位过于突出,使得他身后的影子——尼采成为书中无形的主角,由此而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嘉莉妹妹》是20世纪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于1900年问世。

文中叙述一个美貌天真的农村姑娘到芝加哥谋生后的不幸遭遇。嘉莉先在一个贫穷的姐姐家住了一阵。沉重的劳动、贫困、失业和孤独,使她感到身心交瘁,意气颓丧。为生活所迫,她终于成为一位年轻推销员的情妇。后来又与酒店经理赫斯渥同居,并与他私奔到了纽约。赫斯渥到处碰壁,终于穷困潦倒,死在乞丐收容所里。嘉莉离开赫斯渥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成为演员并出了名。她有了金钱和地位,但她仍然惆怅满怀,感到生活十分空虚。

嘉莉是一个追求个性解放的小资产阶级女性,性格坚强,敢冒风险,但生活现实使她沦为资产阶级的玩偶,终于使她感到失望。小说写出了她感情深处的潜流,描绘了由于热望破灭后所产生的空虚和苦痛。小说通过女主人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幻灭,说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已经结束,个性解放已成为不可能,如今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靠诚实的劳动找不到出路,在以金钱为中心的社会里也不可能有真正幸福的生活。

马克思、恩格斯在《给美国人的信》中说过:“世界上这个最后的‘资本主义乐园’正在迅速地变成一个‘炼狱’。”这部小说通过嘉莉的遭遇和贫富两个世界的鲜明对比,正说明了这种情况。小说暴露了资产阶级社会,粉碎了关于美国是一个人人富足的国家的神话,小说发表后被指责为“有伤风化”、“有破坏性”,招来“强烈憎恶”和“激愤抗议”,因而长期遭到查禁,至1907年才得以在美国再版。

太阳照样升起

《太阳照样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发表于1926年。它表达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美国年轻知识分子对现实的绝望。评论界把这部长篇小说看作是“迷惘的一代”的宣言书。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形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海明威本人的某些经历、性格和特点。他是个美国青年,第一次世界大战负伤后旅居法国,在一家报馆当记者。战争使他失去了生活的理想和目标,他被一种毁灭感所吞食。虽然他爱着女友勃莱特,但由于重伤使他失去了性生活能力,无法同自己心爱的人结合。他消沉苦闷,极力要在酒精的麻醉中忘却精神的痛苦。

勃莱特也是一个不幸的流亡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她当过护士,战争又夺去了她爱人的性命。战后,她流落巴黎,在放纵的生活中鬼混,想以此来弥合心灵上的创伤。

然而,巴恩斯不愿在这样的生活中白白地耗费生命,他要到大自然的怀抱中去寻求解脱。勃莱特也不愿这样堕落到底,她同巴恩斯一道去参加了巴斯克人的节日狂欢。斗牛士的敢于单身鏖战,对痛苦的无动于衷和蔑视死亡的“硬汉子”精神,使巴恩斯欣喜若狂。狂欢之后,巴恩斯却比以往更加惆怅,甚至失去了最后的生活依托。勃莱特虽然一时冲动而爱上了年轻的斗牛士,但冷静下来后还是同他分手了。此时,她又想到了巴恩斯。可两位彼此相爱的人却注定不能结合在一起。他们更加孤独、苦闷。小说以一种浓郁的伤感情调而结束。

《太阳照样升起》的发表,使“迷惘的一代”的影响波及欧美。几年后,在这一流派文学大丰收的1929年,海明威又毫不停笔地写出了表现他“迷惘”精神状态和深沉思考的又一力作《永别了,武器》(1929),从而把“迷惘的一代”文学推向了高峰。

荒野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又译《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发表于1903年。

这是一篇写狗的小说。

猎狗巴克强壮魁梧,在20世纪前后的加拿大淘金热中被人们用来当作交通工具。经过主人的鞭打训斥和在荒野上的奔波,巴克已不再是过去那只温良可爱的狗,而是一只凶猛的恶狗了。当巴克听到狼群的嚎叫时,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性终于爆发,它加入狼群,成了一只地地道道的狼。小说通过巴克由狗变成狼的故事,强调了外界环境对人具有的重要影响作用,甚至可能重新塑造形象。杰克·伦敦秉承了赫胥黎《天演论》的思想,坚信在社会上生活自始至终就是人们一场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激烈角逐。这一思想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小说出色地运用了拟人和对比的手法,场面描写惊心动魄,紧张、激烈,引人入胜。作者善于用景色描写烘托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使之有一种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作品冲突尖锐,扣人心弦,这部小说是作者冒险小说中较为著名的作品。

警察与赞美诗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的的短篇小说。欧·亨利以描写纽约会曼哈顿市民生活最为著名,有“曼哈顿桂冠诗人”之称。

小说描写了一个流浪汉的无奈生活。

流浪汉苏贝在寒冷的冬季到来时衣食无着,流浪街头,他为了想进监狱过上衣食无愁的生活而煞费苦心。他砸了商店的玻璃,警察却因他不逃跑而未逮捕他。他吃了饭没付饭钱,本指望警察抓他,却因伙计不愿招惹警方而作罢;他扮演无赖调戏妇女,谁知却遇到个妓女;他扰乱治安,也未被警察追究;他抢一位绅士的雨伞可哪知这把伞是那位绅士捡的。苏贝做完这些听到了圣洁的赞美诗,忽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正当他决心弃恶从善找个工作自食其力地生活时却被警方以“莫须有”的罪名送进了监狱。

小说通过这个近乎寓言的故事,揭露了社会的虚伪丑恶,辛辣地讽刺了当时社会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的罪恶本质。小说文字简练明快,描写细腻,机智诙谐,幽默风趣。在结尾处,作者再次显露了他的才华,惊人的独创性为小说平添了许多魅力,深化了主题,耐人寻味。

夜色温柔

《夜色温柔》是美国作家弗兰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34年。

小说描写了美国社会“迷惘的一代”的心路历程。

迪克·戴文是个年轻有为的精神病医生,他和自己的一位女病人尼科尔相爱并结了婚。在法国度假期间,夫妇俩结识了电影女演员罗斯玛丽。罗斯玛丽对迪克萌发了爱慕之情,并向他表白。迪克忠于妻子的爱情,对罗斯玛丽婉言拒绝。尼科尔精神病发作后撞坏了汽车。迪克异常苦恼,一蹶不振,并开始酗酒。尼科尔与别人私通后要求和迪克离婚。迪克伤心地回到美国偏僻的小镇,开业行医,生活上陷于贫困。

迪克等人是美国社会中“迷惘的一代”的典型代表。他们常常过着优裕的生活,追求物质刺激,对世界失去信心,随波逐流,不能也不愿掌握自己的命运。作者通过对他们这些人物的描写,揭示出腐朽的制度是造成他们毁灭性悲剧的罪魁祸首,并对他们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小说语言朴实流畅,人物性格鲜明突出,刻画生动。但因结构松散,拖沓冗长使这部小说的艺术魅力有所减弱。

第五号屠场

《第五号屠场》是美国著名作家小库尔特·冯尼格特(1922~)的作品,二战以来对战争抨击最为猛烈与尖锐的文学作品之一。

冯尼格特二战期间在保吉战役中当了俘虏,被关押在文化历史名城,德国的不设防城市德累斯顿,在德军已成败局的情况下,1945年2月13日,英美联军对该城用燃烧弹狂轰滥炸,14个小时就将这座名城化为灰烬,居民死亡达13万人以上,冯尼格特与其他战俘被关押在地下冷藏室才幸免于难。在以后的几天中,冯尼格特和其他战俘被迫从废墟中挖掘尸体并焚烧,这次经历后来成为冯尼格特文学创作的中心意象,并在《第五号屠场》中得到艺术的再现。冯尼格特从其第一部长篇《自动钢琴》(1952)开始,就一直在实验运用各种非传统的手法进行创作,以通俗文学表达对科学、文明、进化、政治、道德、历史等重大问题的深刻思考。其作品除了具有黑色幽默的嘲弄性模仿、碎片式情节等艺术手法之外,还具有了“元小说”的许多因素。

《第五号屠场》主人公比利过着双重生活。在第一种生活中,比利只是一个普通人,二战中服役、被虏,战后娶妻生子。60年代中期儿子被征入伍赴越南打仗。1968年比利乘飞机失事,比利脑部受伤但幸免于难,伤愈后开始讲述自己超越时空的经历。1976年被暗杀。在第二种生活中,比利挣脱了现实时空的束缚,在过去、现在与将来之间穿梭往来;1967年比利曾遭一个来自特拉法马多尔星球的飞碟的绑架,被放在动物园中展览。特拉法马多尔人形状奇特,眼睛长在手上,却性情温顺,不知有战争一事。他们生活在时间之外,所以比利在特拉法马多尔星球上呆了几年,人间只不过是一个微秒,并没有人觉察到他已离开了地球。在飞机失事之后,比利决定向世人公开特拉法马多尔人的秘密,由于比利的双重生活,小说的情节在地球与外星球、战争与和平、过去与将来之间来回穿梭,使得小说的结构十分复杂,但贯穿于这些情节碎片的仍有一条清晰的线索,即比利在德累斯顿战俘营的经历。

在作品的第一章,作者宣称《第五号屠场》是一部反战小说。他反对的不是某一个别战争,而是战争本身,在冯尼格特看来无论以什么名义进行的战争都是以人类的死亡与文明的毁灭为代价的,无论什么战争都是荒谬野蛮的。德累斯顿,一座千年文化名城在14小时内被夷为平地,大火延续到第二天把全城烧成灰烬,除了躲在地下冷藏库中的俘虏与看守外无一幸免,全城到处是残缺腐烂的尸体,由于无法掩埋,只好用火焰喷射器将之就地烧毁,这座不设防城市一夜之间沦为屠场,而在这一场可怕的屠杀中,充当屠夫的都是以正义的名义进行轰炸的英美空军。

小说最后一章的时间是1968年,这是一个疯狂的年代,竞选美国总统的议员肯尼迪遭枪击身亡,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在一个月前也遭暗杀身亡。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将越南战争升级,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与物质损耗。应该说,作品中的科幻成分极大地丰富了作者的表现手段,并将对战争与人类命运的思考放在整个人类历史和宇宙的角度,极大地拓展了读者的思维空间,深化了作品的思想主题。

毛猿

《毛猿》是美国现代最负盛名的戏剧家,也是20世纪世界杰出的戏剧家之一的尤金·奥尼尔(1888~1953)的表现主义代表作,发表于1922年。

它的副标题是“古代和现代生活的8场喜剧”,其主题是探索人类归属问题。该剧是根据作家1917年发表的短篇小说改编的。全剧共八场,不分幕。

剧中主人公扬克是一艘油轮上的司炉工,他自认是一个超人,他一心一意追求合理的地位和合法的归宿,但残酷的社会使他陷入困境之中。扬克是司炉工中力气最大、自信心最强的一个,他自认为是这艘油轮的驱动者,不无自豪地说:“我是终点,我是开始,我一发动,一切都转了。”他看不起有钱人,却被船上的有钱人视为毛猿,这使他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被整个船舱之上的世界排斥在外,并没有丝毫优越之处。他离开轮船去寻找归宿,但他的所有努力都归于失败,走投无路的他不知道怎么办,觉得世界上没有人理解他、同情他。第二天黄昏,他走到动物园。在大猩猩的笼前,他忽然感到那笼里的大猩猩才是自己的知心朋友,他向猩猩倾诉心中的不平,还使劲打开笼门放猩猩出来。猩猩出笼后,挥动长臂把扬克紧紧抱住,岂料猩猩力气太大,竟把扬克的肋骨压断了。扬克死在猩猩怀里,他最后留下的话是:“太太们,先生们,向前走一步,瞧瞧这个独一无二的一个地道的——野毛猿吧。”猩猩对此茫然无知,它把扬克扔进笼子,还关上了门。这样,扬克终于在动物园的猩猩笼子里找到了最后的归宿。

粗粗一看,剧本似乎是写劳动人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幸遭遇,但深入思考就会发现主要不是真实地、历史地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的阶级斗争和下层人民的痛苦生活,而是表现“人同自己命运的斗争”,人在这场斗争中“心理发展的过程”。作者试图通过扬克同环境的冲突,表现人类在物质至上的社会中精神失去平衡,竭力寻求自己的位置而终究无所归属的永恒状况。作者也曾断言“人在追求不可企及的东西时,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是他的成功是在斗争中,在追求中”。实际上,作者企图将扬克写成是“每一个人”,“他努力寻找他的‘归属’,寻找使他成为生活结构中的一部分的那条线索——我们大家也都在进行同样的努力。”他希望通过这部戏剧“指明这条失去的线索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至于扬克的困惑、迷惘,奥尼尔认为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共有的,那就是人与人的冲突。在古代,往往表现为人与神的冲突,而今天它表现为人与他自己、与他自己的过去、与他所寻找“归属”的企图的冲突。

《毛猿》中第8场扬克的独白,它不仅是人物内心强烈情感的表露,也是人物自由联想式的思维过程的外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跳跃性,往往是意念情绪的不规则运动。日本电影理论家岩崎旭则指出:“表现主义戏剧是企图把人的思想意识中的世界,或者索性把人的潜在意识,用象征的手法整个搬上舞台。”因而,不少评论家都把表现主义看作戏剧领域的象征派。《毛猿》中象征很多,如剧中的大油船既象征了现代生活,同时又象征了远古的野蛮生活。大炉间象征牢笼,也是现代人所处的尴尬与窘况的象征;主人公扬克象征人类;米尔德里德小姐漂亮的白衣服和烧炉工人们污浊的黑身躯象征着脆弱的幻想和丑恶的现实之间极端的对立。象征手法的广泛应用,赋予《毛猿》一剧浓厚的寓言色彩。此外,剧作通过舞台造型和灯光布景的变换以及强烈的音响效果来渲染气氛和突出表现形式。

《毛猿》主人公扬克有其生活原型,是作者认识的一个爱尔兰籍烧火工人,后来投水自杀了。为什么一个身强力壮的人要自杀?这个问题后来就成了作者创作此剧的最初动力。此外,剧中的基本情节和米尔德里德小姐去机舱的场面和扬克在“产联”的经历等也是按生活的本来面目加以描写的。所以,撇开象征意义,此剧还具有深刻反映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和所谓“工会”的虚伪性的现实意义。扬克既可以作为“人的一个象征”,又可以看作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国工人,一个有个性的人物。他一开始踌躇满志,自以为是“社会动力”,后来经过一连串事件终于悲观失望,不惜以猩猩为友而死于猩猩之手。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完成于1936年。

小说以1861~1865年的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三位男性和一位女性的恩恩怨怨和感情纠葛,郝思嘉是个清纯可爱却又有些任性的姑娘,她暗暗地爱上了自己的表哥,但表哥却喜欢郝思嘉的堂妹美拉妮。一气之下郝思嘉嫁给了美拉妮的哥哥查理,不久查理死在战场上,郝思嘉成了寡妇。她仍深深爱着表哥,但因生计所迫又嫁给一个商人,没想到很快又守了寡,在和表哥结合无望的情况下,只好和一直爱恋她的白瑞德结了婚。白瑞德知道郝思嘉爱的是她表哥,但还耐心等待着她能够回心转意。当郝思嘉终于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她爱的人,才能给她幸福时,白瑞德却离开了她。

小说结构大而不乱,头绪纷繁而脉络清晰,心理描写细腻,情节复杂生动,语言清新流畅。小说曾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由它改编成的电影更是享誉世界,成为较有影响的畅销小说。1991年美国作家为它写了续集。

推销员之死

《推销员之死》美国剧作家阿瑟·米勒创作的话剧。1949年荣获纽约的剧评奖和普利策文学奖。

该剧的故事梗概如下:

威利·洛曼是位60多岁的老推销员,总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够事业成功,拥有成功的一切,但是多年勤勤恳恳的工作并没有使他如愿以偿,相反却由于身体日益衰弱,工作任务完成得日益逊色,被供职多年的公司开除。这个打击对他来说太突然了,尽管他有一个还算美满的家庭,也无法唤起对生活的信心,他的精神终于崩溃以至失常,最后在深夜里开车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作品通过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威利·洛曼之死,影射了现代工业社会对人的摧残和扼杀,为读者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无情的另一面。特别富于讽刺意义的是,作者在威利·洛曼自杀之前让他回忆逝去的快乐,使他努力找回往昔生命中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这些也没能挽留住主人公的生命,他还是在绝望中死去了。作品富于幽默,展示强烈的戏剧冲突,具有较强的哲理性。

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戴维·塞林格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51年。

作品描写了20世纪中叶美国一个16岁少年的故事。

霍尔顿·科尔菲尔德是个玩世不恭的美国中学生,因为学习差被学校开除了,和同学打了一架之后他就离开学校回到了纽约。他没有回家,而是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他厌恶却又同情向他卖淫的妓女及拉皮条的工人。他虽然频繁出没于公园、车站、剧院、酒吧,却还是越来越感到孤单寂寞。他对喧嚣的城市生活日益感到厌倦,想去乡下过安宁清静的生活。只有当他的小妹妹菲比在身边时,他才会感到有些快乐。最后他回到了父母身边,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小说真实地刻画了战后美国青年的精神面貌,既敢于否定传统,对传统的一切都进行怀疑和嘲弄,也敢于否定和怀疑自己,以至无法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正确位置,陷入孤独、寂寞、困惑的境地不能自拔因而痛苦不堪,作品表达了作者对社会虚伪、腐朽、没落的厌恶之情。小说语言描写富有个性,符合16岁少年的特点,真实感人,对于景色的描写也达到了传神的地步。

裸者与死者

《裸者与死者》是美国作家诺曼·梅勒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948年。

小说描写的是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故事。

二次大战期间美国海军奉命攻占日军占领的太平洋岛屿,在战争到来时,一部分士兵对战争感到怀疑和绝望,厌战思想严重,有的士兵不堪忍受折磨开枪自杀,有的疯狂屠杀日军以求发泄。哈佛大学毕业生赫恩少尉是个有自由思想的激进青年,因和同事保守的思想格格不入发生争吵,不久在执行任务时战死。克洛夫特中士独断专行,有强烈的指挥欲,不顾一切地强令部下继续前进。

作者曾在二次大战中服过兵役,这部小说就是作者以此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它真实地再现了风云变幻的战场状况,揭露了美军内部的黑暗、混乱、腐败,控诉了战争的罪恶和残酷及对人性的摧残、扭曲。

小说场面描写宏伟广阔,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由于作者善于抓住人物的特点进行描写,因而人物形象塑造得生动、饱满、个性鲜明。小说还曾因不加修饰地引用士兵的猥亵语言而引起过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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