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不愧为写人的高手。《红楼梦》替十二金钗画像,除了采用了不少传统的技法之外,更创造了许多“非常规”的手段。譬如,钗黛的“借影”之法,就是其中堪称“经典”的一例。读《红楼梦》,许多人都知道“袭人是宝钗的影子,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正所谓“袭乃钗副,晴有林风”。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 钗黛其实还有着另外一对影子,而且还恰恰可能是更为关键的一对“借影”!她们是谁呢?笔者发现,她们不是别人,正是金钏与小红!
金钏之名正与宝钗相对,小红之名正与黛玉相对。何也?由小说交代可知,金钏本姓白,即“白金钏”,正可与“薛宝钗”三字相对。小红本名红玉,乃林之孝之女,即“林红玉”,正可与“林黛玉”三字相对。“白”,雪之色也,“金”与“宝”均示其贵。“林”与“林”同姓,“玉”与“玉”重名。“钗”为头簪,“钏”为手镯,都是女子首饰之物。点唇用“红”,画眉用“黛”,皆系妇人化妆用品。这样的对应关系,不可谓不巧妙啊!
其实,脂砚斋早就看出了这样一种奇妙的对应关系。金钏一出场,他(她)就批道:
金钏、宝钗互相映射。妙!(甲戌本第七回侧批)
小说正文也的确多有将宝钗与金钏联系起来的文字。第三十二回,宝钗为金钏送衣殓葬,说: “她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隐隐然将金钏之死,写成是宝钗一个影子的失落。至第三十五回,更是将金钏之妹“白玉钏”与宝钗之婢“黄莺儿”联袂: “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一并写成是宝玉所倾心的两个丫鬟。
至若黛玉与小红,脂砚斋也有一段精当的批评。他(她)说,“林红玉”这个名字:
又是个林。“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庚辰本第二十四回双行夹批)
小说第二十四回有一段也专门点出,红玉是因为犯了黛玉的讳才改名小红的。“你也玉,我也玉,得了玉的便宜似的。”(第二十七回,凤姐语。)
千万不要把书中的这些安排,当作无关痒痛的文字游戏!须知,《红楼梦》一书,“表里皆有喻”,曹雪芹的用笔行文,是从来不肯白白落一闲处的。小说中每一个精巧的构造,都无不包含着作者的重大用心!或许有人会问: 这金钏与宝钗,小红与黛玉,在性格上到底有何相似之处,值得作者如此煞费苦心呢?笔者答曰: 其相似之处,大矣!只不过,是读者的粗心,长期以来,将其怠慢了过去罢了。对此,我们还是来作一番深入的剖析吧。
先说说黛玉与小红,二人性格上的相似,就至少可以归纳为以下四条:
第一,黛玉与小红,均心性高傲,不肯屈于人下。黛玉的孤高自傲、目下无尘,自不必细说。第七回,“周妇送宫花”,黛玉那种斤斤计较于送花之顺序,惟恐自己低别人一头的态度,即是明证。小红虽身为下等贱婢,却也素有“眼空心大”之名。她长期受到晴雯、秋纹等人的压制,内心却仍然自视甚高,并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黛玉一有机会,便欲“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而小红也仗着她“原有三分容貌”,便“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
第二,黛玉与小红,都聪明灵慧,尤以口才见长。众所周知,黛玉天生一副伶牙俐齿,一张嘴说出话来,“真真比刀子还尖利”(第八回,李嬷嬷语)。小红的口才,亦不曾输于黛玉。第二十七回,小红跑到凤姐面前传话,说得头头是道,一丝不乱,以至于凤姐也大感惊奇,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说: “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儿来的。我成日家说,他们倒是配就了的一对夫妻,一个天聋,一个地哑。那里承望养出这么个伶俐丫头来!”
第三,黛玉天性是个“喜散不喜聚”的。对此,她有她自己的一番道理: “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清冷?既清冷则生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爱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倒是不开的好。”(第三十一回)同样地,小红也常把所谓“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这句话挂在嘴边。第二十六回,她即对另一个小丫头佳蕙说: “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她二人的心中,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孤僻情结。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平素间清高孤傲,“喜散不喜聚”的黛玉,到了关键时刻,却毫不犹豫地表现出了其倾慕权势、邀宠攀高的一面!第十八回,元妃省亲,黛玉竭力颂圣,即写下了“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的文句。第六十二回,她对宝玉的一段表白,更道出了她对于贾府经济利益的迫切关心。她的“喜散不喜聚”,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惟恐失去种种繁华景象,徒增清冷伤感所致。所以,骨子里,她仍然是“入世”的。而这一点,也突出地表现在了小红的身上。如前所述,第二十七回,小红跑到凤姐那里“攀高枝”,即是明证。第二十四回,作者评小红说:
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第二十四回)
读者请回忆一下黛玉“偷香芋”的小耗子精形象,作者对红玉的这段批语,不也正可以移到黛玉身上吗?此为黛玉与红玉的第四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相似!
再来看宝钗与金钏,她二人性格上的相似,也可以相应地归结为四条。
第一,宝钗与金钏,俱性情温婉,深得尊长的喜爱。第三十五回,贾母在众人面前,不赞别的女孩,独赞宝钗,说: “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宝钗之深受喜爱,由此可见一斑。而金钏儿亦是王夫人身边的宠婢。虽系奴婢,长期以来,却宠得如同太太的女儿一般。王夫人后来也不无悔意地说: “金钏儿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第三十二回)其生前的受宠,亦可以想见。
第二,二人对于宝玉,都有一种十分率真的情感。在“情不自禁”的时候,她们的示爱,往往都显得十分大胆、直露(按当时的标准来看)。有一次,金钏即拉着宝玉,悄悄地对他说: “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呀?”(第二十三回)后来,宝玉向金钏表示,欲讨她做自己的贴身侍女,那金钏儿便睁开眼,将宝玉一推,笑道: “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第三十回)三言两语,一副含情娇态,便已跃然于纸上矣。无独有偶,那宝钗对宝玉的示爱,虽稍显含蓄,却也体现了同样的热烈和真切。第三十四回,宝钗前往宝玉处探伤,一时性急,说出了“大有深意”的话来: “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疼。”临走时,又特意交代: “好生静养,别胡思乱想的就好了。要想什么吃的玩的,悄悄的往我那里只管取去,不必惊动老太太、太太众人,倘或吹到老爷耳朵里,虽然彼时不怎么样,将来对景,终是要吃亏的。”你看,这像不像今日中学生“早恋”时,一副暗做秘事的情态呢?至第三十六回,宝钗一不留神,就坐到了宝玉床边,为他绣起鸳鸯兜肚来,那情景就更俨似一对亲热的小夫妻了。而这样的举动,在那个时代,无疑比递帕传情一类的小偷小摸要大胆得多。
第三,可二人又恰恰因为这种过于直白的示爱,而遭到了世人,尤其是那些保守之人的全力诟骂。金钏被王夫人骂作“下作的小娼妇”,说: “好好的爷们,都被你勾引坏了。”(第三十回)其所受到的冤屈,真可与那千古含怨的宓妃(即洛神)相并。而事实上,在她死后,作者也确实把她比作了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之态,具“荷出绿波,日映朝霞”之姿的洛神!宝钗被后世称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可真正的“封建卫道士”,又是如何看待这一人物形象的呢?翻看旧日许多道学夫子的评红笔墨,我们却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 愈是保守、刻板的点评家,对宝钗的斥责、攻击反而愈甚。更有意思的是,这些满脑子孔孟圣贤之道的读者,还恰恰是把宝钗作为“不守礼教”的典型来加以攻击、批判的。在这方面,以解盦居士的“自媒”、“耻态”之说最具代表性。这位道学先生就“探伤”及“绣鸳鸯”两件事指责宝钗说:
柔情蜜意,无异自媒,毫不知避嫌疑,此皆由衷而发,不能自掩之耻态也。
另一位道学夫子桐花凤阁主人陈其泰,亦申言曰:
以中道评书之人,惟迎春、李纨、岫烟庶几近之。若宝钗辈纯乎人欲而汩没天理,其去道也远矣。
读者请看,这与王夫人斥责金钏的话语,在逻辑上不是如出一辙吗?只不过,在程度上,又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条,金钏儿,这么一个温顺婉嫕、受人宠爱的小姑娘,到了关键时刻,却显出了一股子凛然不可犯的正气和不畏强势的烈性。而这,也正暗合了宝钗内在的、深层次的品性!金钏被逐以后,毅然决然,选择了以死抗争。她宁死,也不愿再屈辱地苟活下去。而宝钗也在那元宵佳节,合家聚乐的场合上,写下了“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这样的词句,以至于引得贾政大为扫兴。她的《螃蟹咏》刺贪讥俗最毒,骂世最狠。她那“雪洞一般”素净的卧室陈设,连贾母看了,也觉得“离格”、“忌讳”,而甚感不悦。——这种潜藏的个性和烈性,甚至还逾在金钏儿之上!作者针对金钏之死一事,特意在回目上大书: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第三十二回回目)
读者试想,这“情烈”二字,不也正与宝钗的“热毒”二字遥遥相对吗?“凡心偶炽”,情感率真,是谓一个“热”字,正与一个“情”字相对;愤世嫉俗,骂世最狠,是谓一个“毒”字,正与一个“烈”字相对。至此,宝钗与金钏,不仅在形式上焦孟不离,处处辉映,在骨子里亦神韵相通,应和无穷矣!
显然,作者对于钗黛所采用的“借影”之法,实际上是一种“双借影”(或者也可以称为“复借影”)的结构。它绝不是“一个丫鬟影射一个小姐”这样一种传统的、机械的模式,而是同一个女主角即拥有一“正”一“反”的两个分身!袭人与晴雯,作为钗黛的一对“外影”(“外影”者,彰显而浮面也),所反映的是她们各自性格的“正面”;而金钏与小红,作为钗黛的一对“内影”(“内影”者,隐含而深刻也),则实实在在地照出了她们各自性格的“另外一面”,即更为本真的一面!还记得我们前面讲过的钗黛的“超对称”关系,以及人性的迭错与反转吗?曹雪芹以袭、晴、金、红四婢,作为钗黛的内外四影,正是与之相适应的一种艺术技巧和文章布局呵!这一切,共同地体现了《红楼梦》在追索人性上的“风月宝鉴”性质。
提及“风月宝鉴”,小说第十二回,作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的故事。
穷塾师贾代儒的孙子贾瑞(字天祥),偏偏迷恋于凤姐的美色,想入非非,幻想能与之相好,成为她的情人,却遭到了凤姐三番五次的设计整治。那贾瑞求凤姐不得,回到家中,又受到了他祖父的责罚。由此,“三五下里夹攻,不觉就得了一病”。作者说他:
心内发膨胀,口中无滋味,脚下如绵,眼中似醉,黑夜作烧,白昼常倦,下溺连精,嗽痰带血。诸如此症,不上一年都添全了。于是不能支持,一头睡倒,合上眼还只梦魂颠倒,满口乱说胡话,惊怖异常。
家人为其各处求医,百般用药,却无丝毫见效。眼见着,就要病入膏肓。这时,忽然来了一个跛足道人,口称专治冤业之症。贾瑞直如见了救命菩萨,忙求其施治。那道人便取出一件“两面皆可照人”的镜子,递与贾瑞说道:
“你这病非药可医!我有个宝贝与你,你天天看时,此命可保矣。……这物出自太虚幻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专治邪思妄动之症,有济世保生之功。所以带他到世上,单与那些聪明俊杰、风雅王孙等看照。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的背面,要紧,要紧!三日后吾来收取,管叫你好了。”
说毕,扬长而去。众人苦留不住。贾瑞收了镜子,照其背面,但见一个骷髅立在里面,唬得他连忙掩了,心里叫骂不已。又忍不住照其正面,却见凤姐站在里面招手叫他。贾瑞心中一喜,荡悠悠的觉得入了镜子,与那凤姐一番云雨。如此三四次,再想出镜,忽然就来了两个恶鬼,拿了铁锁套住他,拉了就走。贾瑞叫道: “让我拿了镜子再走。”——只说了这句,就再不能说话了。其人已气绝身亡。贾代儒夫妇见孙子死了,大骂道士: “是何妖镜!若不早毁此物,遗害于世不小。”遂命架火来烧,只听镜内哭道: “谁叫你们瞧正面了!你们自己以假为真,何苦来烧我!”
正哭着,只见那跛足道人从外跑来,喊道: “谁毁‘风月鉴’,吾来救也!”说着,直入中堂,抢入手内,飘然去了。
对于这个“正照风月鉴”的故事,许多人都只是浮面地匆匆读过,未必懂得其中的真意。有人说,此类“红粉骷髅”式的说教,剌剌可厌,“并不高明”(白盾《红楼梦研究史论》)。更有人则干脆认为“这类附带叙述的小故事,其实可以全部删除,以便把篇幅用在更充分地经营主要情节上面”(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史论》)。惟有脂砚斋独具只眼,瞧出了这个看似枝节的小故事对于解读全书的重大意义。
在道士云“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的背面”处,脂砚斋批道:
谁人识得此句?观者记之,不要看这书正面,方是会看!(庚辰本第十二回双行夹批)
在提及那件“两面皆可照人”的镜子处,有两条批语云:
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庚辰本第十二回双行夹批)
此书表里皆有喻也。(庚辰本第十二回双行夹批)
在小说的另一处,脂砚斋也曾提及:
是书勿看正面为幸。(甲戌本第八回侧批)
很明显,《红楼梦》本身就是一面“风月宝鉴”。读者对于此书,既可以“正照”,也可以“反照”。而作者的真意,作品的重大主题、主要人物的真实品性,俱在于文章的“背面”!如果读者仅仅从那些表面的文字出发,去读红、评红、论红,则不免就会像书中的贾瑞“正照风月鉴”那样,“脚下如绵,眼中似醉”、“满口乱说胡话,惊怖异常”了。回想一下,近几十年来,世人对于《红楼梦》的肆意曲解,什么“阶级斗争”啦,什么“反封建”啦,什么“做人”与“做诗”的“两种选择”啦,诸如此类,不也正如这样的写照吗?对于这类读者,若作者地下有知,恐怕也要大声地疾呼一句:
“谁叫你们瞧正面了!你们自己以假为真,何苦来烧我!”
以上足以为那些浅尝辄止的论者鉴!
说到此,笔者以为,作者使袭、晴、金、红四婢,为钗黛之影,也显然包含了同世俗的审美观相争衡,并借以警醒读者的用意。俗人看问题,往往是喜欢从线性思维的模式上出发的。读《红楼梦》,亦复如此。集中到钗黛问题上,就是习惯于将二人视为两种对立极端的典型,却从不考虑这种两极分派,本身是否符合小说的实际。从传统的褒林贬薛之说,到后来的所谓“卫道士”与“叛逆者”之说,再到近年来十分流行的所谓“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两种选择”之说,都无一不是这一思维定势下的产物。殊不知,《红楼梦》之“风月宝鉴”性质,恰恰决定了小说所奉行的,必然是一种“非线性”和“反典型”的原则!你以为它是在塑造传统意义的“典型”么?对不起,小说转瞬之间,就可以将其化为“黑”不是黑,反而是真正的白,“白”不是白,反而是真正的黑的局面!事实上,曹雪芹是非常厌恶将人物的性格直线化、极端化的。他喜欢的是丰富的内蕴,带有迭错和反转意味的幻笔。这也就是所谓“两两出婵娟”的两赋论的美。很显然,作者的非线性、反典型思想,势必与读者习以为常的线性模式发生尖锐的冲突。可小说的本质,仍然是要人看、要人懂。怎么办?以袭、晴、金、红四婢,作为钗黛的影子,去分别映射她们各自的“正面”与“背面”,再辅以脂批的提示,则不失为一种既通俗易懂,又能深刻准确地反映问题实质的好办法了。过去,不是常有人说“写宝钗写不尽,特以袭人继之;写黛玉写不尽,特以晴雯继之”吗?现在好了,写宝钗,以袭人继之也写不尽,特以金钏反转之;写黛玉,以晴雯继之写不尽,特以小红反转之矣!只可惜,我等后人,还是太过于愚笨,能解得这番苦心者,至今仍寥寥可数。悲夫!
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来看,袭、晴、金、红四人,又有着一种共同的命运。她们都曾被人误解、遭人诟骂,可历尽劫波之后,却焕发出“淡极始知花更艳”的光彩,为作者所深深敬爱。晴雯为谗言所构,被骂作“狐狸精”,含冤而逝,其实不过是“枉耽了虚名”。作者将她的灵魂比作“芙蓉花神”,特让宝玉作文以祭。袭人后来改适他人,被人们普遍视为“失节”、“忘恩”,又哪知她恰是为了救主、护主,才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的。袭人临行前,犹留下麝月,让她与宝钗一道照料宝玉。改嫁之后,仍与琪官一道,“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金钏的遭遇,略与晴雯相似。她死后,宝玉前往水仙庵偷祭。作者又把她的影像比作了“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荷出绿波,日映朝霞”的“洛神”。含冤最大的小红,因其一心“攀高枝”,又“遗帕惹相思”,被众人视为反面角色。秋纹等骂她: “下流没脸的东西。”甚至脂砚斋初读此段文字,也认为“此淫邪婢也”。直至“狱神庙”一回,小红与茜雪一道,不避风险,勇敢救主,方显出其义薄云天的“义婢”本色。那么,这样的安排与钗黛有没有什么联系呢?莫非作者早料到他笔下的理想女性,必然遭到世人的误解,故特先以四婢作引,告诫读者要悉心体会?
如此说来,宝钗在王夫人处议论金钏之死的一段文字,就该含有更深一层的寓意了。
以前人们引用这段文字,往往只是为了论证宝钗“内心冷酷”。何其愚也!论者但知宝钗说金钏有可能是自己失足落井,“不过是糊涂人,不为可惜”,却惟独没有看见宝钗对金钏之死一事的真实态度!听婆子对袭人言,宝钗第一个反应乃是: “这也奇了。”至王夫人处,为王夫人所问及,宝钗的第一句话也是: “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可见,存疑、纳罕才是其真正的态度。宝钗劝慰王夫人之语,与其说是为后者开脱罪责,倒不如说恰恰隐含了对王夫人的怀疑和暗怨。读者试站在宝钗的角度去想想: 大观园中好好的一个丫头忽然投了井,本身已够奇怪的了。王夫人一面将金钏的死因,说得那样轻描淡写,一面又哭得那样伤心,岂不怪上加怪?更何况,以王夫人平日的风格,又哪里会因为“弄坏了一件东西”,就发脾气撵人?金钏又何至于因为这点小过失就投井自尽?王夫人的说法,连我们听了,都觉着疑点颇多。以宝钗的聪慧敏感,又焉能无察?从宝钗与王夫人的关系来看,她一向对她的姨妈都是亲敬有加的。可事到临头,王夫人不仅不坦言相商,反而像防范什么似的,百般掩饰,当面撒谎,一副完全拿她当外人待的样子。以宝钗的孤高自矜,内心中又岂能不生出一点隐隐的幽怨?宝钗作为晚辈,自然不好明言。以《红楼梦》“温柔敦厚”的风格,也不会直指家长们的过失。于是,便特使宝钗作此一语,即顺着王夫人的逻辑,推出一种更为荒唐的说法,正所谓“归谬”之法也。话虽委婉动听,却也藏锋其中。果然,引得王夫人连忙表示: “话虽如此说,到底我心里不安。”点到为止,宝钗便又以赠衣的举动来转移话题,缓和气氛。待她取衣回来,见王夫人数落宝玉的情形,方知王夫人的隐瞒是为给宝玉掩丑。整个过程,就是宝钗既“事事留心,时时在意”,又小心翼翼地避免冲突的写照。同时,小说也借此暗示了宝钗与王夫人之间的一层隐隐的隔膜。——如果笔者的“借影新说”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宝钗对王夫人的隐责暗怨,就似乎并不只是针对王夫人一人了。这是否也可以看成是作者对世人任意歪曲、贬损其笔下人物的一种无奈和不满呢?书至第四十四回,宝玉专程赴水仙庵私祭金钏儿归来。黛玉觉着宝玉此举似有些多余,便借着看《荆钗记》的机会,和宝钗说道: “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子上来作什么?俗语说,‘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宝钗不答,似乎是在支持宝玉的举动。也许在作者看来,专门写一段文字来澄清他笔下人物所遭受的冤屈,也并不是一件多余的事吧。